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赊销商品给予商业折扣怎么做分录?

251 2023-11-29 22:38

一、赊销商品给予商业折扣怎么做分录?

商业折扣是企业为了促进商品销售,而在销售商品时对商品标价给予的折扣。在商业折扣条件下,商品的实际售价=商品标价-发生的商业折扣。对于发生的商业折扣,购销双方均无需单独作会计处理。赊销商品给予商业折扣,应按商品不含增值税标价扣除商业折扣后的实际不含增值税售价确认商品销售收入,会计分录是借:应收账款,贷: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二、不打折扣如何销售正价商品?

向客户展示产品的高性能,与其他类似产品比较优劣,开展各类广告宣传。

但关键活动还是要有,不一定要打折,可以选择其他方式促销。

三、有销售折扣的发票怎么入库存商品?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折扣折让行为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1279号)规定,纳税人销售货物并向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由于购货方在一定时期内累计购买货物达到一定数量,或者由于市场价格下降等原因,销货方给予购货方相应的价格优惠或补偿等折扣、折让行为,销货方可按现行《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有关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四、商业折扣,现金折扣,销销折让同时发生时应如何做会计处理?

现金折扣,规定时间内付款给予的优惠,处理:实际发生时,差额计入“财务费用”; 商业折扣,商品标价上给予的价格扣除,处理:按照折扣后的价格,正常确定收入金额; 销售折让,因为产品质量问题产生的价格减让,处理:在实际发生折让时,做相反分录,冲减当期销售收入。 一般销售商品收入的计量

1.发出货物时,确认收入,同时结转成本: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存货跌价准备 贷:库存商品

2.收到款项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五、销售商品时的现金折扣应该计入什么科目?

一、企业销售商品的现金折扣应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的“财务费用”科目。

销售方的账务处理为:

1、销售时,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收款发生现金折扣时,

借:银行存款

财务费用

贷:应收账款

二、现金折扣指债权人为鼓励债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付款而向债务人提供的债务扣除。现金折扣一般用符号“折扣率/付款期限”表示,例如,“2/10,1/20,n/30”表示:销货方允许客户最长的付款期限为30天,如果客户在10天内付款,销货方可按商品售价给予客户2%的折扣;如果客户在20天内付款,销货方可按商品售价给予客户1%的折扣;如果客户在21天至30天内付款,将不能享受现金折扣。

六、销售商品的折扣计入财务费用对吗?

(1) 商业折扣:是企业为促销为促销为促销为促销而在标价上给予价格扣除价格扣除价格扣除价格扣除。

企业销售商品涉及商业折扣的,应当按照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即净额)确定收入。

(2) 现金折扣:是为了鼓励购货方尽快付款尽快付款尽快付款尽快付款而提供的债务扣除债务扣除债务扣除债务扣除。 现金折扣的表示方法及意思:现金折扣一般用符号“折扣率/付款期限”表示 2/10:10天内付款给予2%的折扣 1/20:20天内付款给予1%的折扣 N/30:20天以后付款没有现金折扣,最迟的付款期为30天。

按照扣除现金折扣前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现金折扣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财务费用)

(3) 销售折让:是因售出商品的质量不合格质量不合格质量不合格质量不合格等原因而在售价售价售价售价上给予的减让。

企业将商品销售给卖方后,如果买方发现商品在质量、规格等方面不符合要求,可能要求卖方在价格上给予一定的减让。

销售折让如发生在确认销售收入之前,则应在确认销售收入时直接按扣除销售折让后的金额确认; 已确认销售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折让,并且不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应在发生时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如果按照规定允许扣减增值税额的,还应冲减已确认的营销增值税销项税额。 综上所述,只有现金折扣应计入财务费用,商业折扣和销售折让均不计入财务费用,代销手续费应通过销售费用科目

七、销售出去的商品发生退货如何处理?

销售出去的商品发生退货的话,首先要确认退回来的商品是完整无损不影响二次销售的,不然可以直接拒收并拒绝退款。

确认可以二次销售后将商品从退货包装里拆出来,重新摆放到商品库存等待发货给其他用户就好。

八、为什么“商业折扣应冲减销售收入”这个说法是?

一、销售折扣,有两种一是商业折扣;

二是现金折扣,现金折扣其本质是为回笼现金采取的折扣,所以计入财务费用。 二、商业折扣,也有两种一是发生在确认收入前的折扣,此折扣应该直接冲减收入;二是发生在确认收入后的折扣,此折扣属于一种销售费用,不应该冲减收入,只能计入销售费用。

三、销售费用(selling expenses)是指企业在销售产品、自制半成品和提供劳务等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由企业负担的包装费、运输费、广告费、装卸费、保险费、委托代销手续费、展览费、租赁费(不含融资租赁费)和销售服务费、销售部门人员工资、职工福利费、差旅费、折旧费、修理费、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以及其他经费等。 与销售有关的差旅费应计入销售费用。

九、销售返利与一般的商业折扣相比有什么不同?

相同点:这两种形式都是供货企业在销售货物后,给予商业企业的经济利益,且这种经济利益都与商品销售量或销售额有关系。

区别:1、目的不同。供货企业采取平销返利,主要是为了扩大市场占有率,而给予现金折扣主要是为了及时回笼货款;

2、计算依据不同。平销返利中的返利点,是根据商业企业的商品销售量或销售额确定的,而现金折扣中的折扣比例,则是根据商业企业支付货款的时间确定的。

3、会计处理不同。平销返利的会计处理在会计制度中没有明确的规定,实务中,商业企业在收到返利时,一般作冲减“主营业务成本”处理,而供货企业在支付返利时作冲减“主营业务收入”处理;现金折扣的会计处理,会计制度有明确的规定,供货企业应将现金折扣作为融资费用处理,计入“财务费用”,而商业企业也应将享受的现金折扣作冲减“财务费用”处理。

4、税收处理不同。⑴商业企业的处理:商业企业收到的返利,根据136号文的规定要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额,而对享受的现金折扣,不涉及流转税的处理,但要并入应纳税所得额中计算缴纳所得税。⑵供货企业的处理:供货企业支付的返利,如以现金支付的,不涉及流转税问题,若以实物返利,应按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供货企业支付的返利在所得税前能否扣除,目前税法没有明确的规定。笔者以为,对此应参照国税发[2003]45号文第二条“关于企业捐赠”的规定执行。如果以现金支付返利,由于该项捐赠不属公益性捐赠,因此应全额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如果以实物支付返利,应分解为按公允价值视同对外销售和捐赠两笔业务进行所得税处理。至于供货企业给予商业企业的现金折扣在税法上的处理,国税发[1993]154号《增值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和国税函[1997]472号《关于销售折扣在所得税前扣除时如何处理的批复》都明确:“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则不得从销售额中扣除额”,由于该折扣是在货物销售后给予的,因此该折扣额不可能和销售额开在同一张发票上,因此,现金折扣在增值税和所得税上都不能从销售额扣除。

十、销售商品时,买10件送的1件属于商业折扣吗,增值税发票怎么开?

属于商业折扣,因此,饭店按折扣后的金额开具发票的,折扣额可以从营业额中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