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干部休养所是什么单位?
干部休养所简称干休称,其服务的主要对象是:
1.军队离退休老干部(团级以上);
2.在战争中和国防建设中,以及因公丧失劳动能力或工作能力的军队干部;
3.在战争和国防建设中,以及因公战残伤残达到特级或一级的军人;
4.离退休军队老干部的遗孀;
5.已故离休军队老干部的父母(孤老)。
干休所管理分为二种形式:
一是军队管理的干休所。这类干休所里的离休、退休老干部,部分仍然保持军籍,待遇未变。
二是划归地方政府管理的地方的干休所。这类干休所里的离休、退休老干部或其他人员,已经转到地方安置,不再保留军籍。待遇基本未变。地方管理的干休所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与其他国家不同,在我国,无论哪种形式管理的干休所,其所有的运转资金费用,全部来自军费,并且在我国的军费中占有很大比例。
二、长春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同光路休养所属于民政吗?
是的。根据《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暂行规定》,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是民政部门领导下的事业单位,承担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服务管理的具体工作。因此,长春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同光路休养所也属于民政部门管理。
三、军队离休干部和地方离休干部的界定?
离休指解放前参加革命的人退休,我爷爷由部队转业到地方工作,算的地方离休,我二爷爷一直在部队算的军队离休,住休所。
四、土改干部算不算离休干部?
离休干部是指1949年10月1日以前参加工作的干部,也就是建国前参加工作的干部。土地改革是解放后开展的,如果是建国后在土改时期参加工作的干部,不算离休干部。如果土改干部是在建国前就参加工作了,这种情况属于离休干部。
五、离休人员和离休干部的区别?
离休人员和离休干部是不一样的。离休人员指的是该离休人员能够达到国家规定的政策条件,到退休年龄之后可以享受离休的有关待遇,而这个达到离休条件的人可能是一名普普通通的工人或者是其他人员。离休干部首先肯定这个人是国家或者企业的干部身份,也符合国家规定的离休政策条件。
六、退休干部休养所是什么?
退休干部休养所是为了照顾退休干部的身心健康而设立的福利机构。它提供了优质的生活服务和医疗保健,让年龄较大、身体较弱的退休干部享受温馨、安宁的居住环境。
这些休养所不仅提供丰富的文体活动和培训课程,帮助退休干部丰富业余生活、充实退休生活,还能提供各种养老医疗保健、以及心理疏导等方面的服务,确保老人们的身心健康。退休干部休养所的建立,不仅是体现党和政府关爱干部的重要举措,也是一项为维护社会稳定和社会和谐作出的有益贡献。
七、泰安市干部休养所所长?
赵明华,1957年出生,山东省泰山干部休养所所长、党委书记。利津县利津镇人,1957年9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一是军队管理的干休所。这类干休所里的离休、退休老干部,部分仍然保持军籍,待遇未变。
二是划归地方政府管理的地方的干休所。这类干休所里的离休、退休老干部或其他人员,已经转到地方安置,不再保留军籍。待遇基本未变。
八、2021离休干部补发工资
标题:2021离休干部补发工资细则发布,为众多离休干部带来福音
尊敬的读者朋友们,大家好!
近日,关于2021年离休干部补发工资的细则终于发布了!这对于众多离休干部来说,无疑是一则喜讯,给他们带来了一丝丝温暖和希望。
离休干部补发工资的意义
作为社会主义制度下特殊群体的离休干部,他们为国家、为人民付出了大量心血和汗水。离休干部补发工资的目的,就是要回报他们为国家建设和发展所做出的贡献,保障他们享有应有的福利权益。
离休干部补发工资既是一种经济支持,也是对干部退休休息制度的完善和延续。这项政策的出台,体现了党和政府对离休干部的关心和关爱,增强了离休干部的生活保障感和幸福感。
补发工资的具体细则
根据最新发布的细则,2021年离休干部的工资补发标准如下:
- 离休干部的补发工资按照退休时当地职工的平均工资水平和平均工龄确定。
- 补发工资的发放将按照分批次、分阶段的方式进行,确保资金的稳定充足。
- 离休干部的工资补发将全部纳入基本养老金发放,不再作为临时性补贴,实现离休干部待遇的长期稳定。
这些细则的出台,有效提高了离休干部的生活待遇,也有利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相信通过这项政策的实施,离休干部们的生活将会有一个积极向好的变化。
相关措施
除了补发工资的细则之外,政府还将采取其他相关措施来进一步改善离休干部的生活状况:
- 加大离休干部的医疗保障力度,确保他们享受到优质的医疗资源和服务。
- 提供更多的文化娱乐活动,丰富离休干部的精神生活,增强他们的社交活动。
- 加强对离休干部的心理关怀,开设心理咨询热线,帮助他们解决生活、情绪等方面的问题。
这些措施的出台,不仅为离休干部提供了更多的福利和关怀,也为他们的晚年生活增添了更多的乐趣和快乐。
未来展望
离休干部补发工资的细则发布,标志着政府对离休干部们的关心和关爱在不断加强,也体现了党和政府对社会主义制度下特殊群体的重视。
相信未来,在政府的持续关注和支持下,离休干部的生活将会更加幸福、美满。同时,也希望离休干部们能够更加珍惜这来之不易的安享晚年生活,为社会和家人继续奉献自己的智慧和力量。
感谢大家的阅读,祝愿离休干部们健康、快乐!
九、离休干部的标准?
(1)就1949年9月30日前参加中国共产党所领导的革命军队的干部;在解放区参加革命工作并脱产享受供给制待遇的干部;在敌占区从事地下革命工作的干部。
(2)在东北和个别老解放区,1948年底以前享受当地人民政府制定的薪金制待遇的干部,也可以享受离休待遇。
(3)1949年1月1日至9月30日参加革命工作,实行部分供给、部分工资制(含包干制)的,或既享受过供给制待遇、又享受过薪金制待遇的干部。
(4)建国前是解放区机关工勤人员和公营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人,享受供给制待遇,以及1948年底以前在东北和个别老解放区,享受当地人民政府制定的薪金制待遇的工人,在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前提拔为干部的。
(5)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干部,现在是工人的,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建国前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提拔为脱产干部、享受供给制待遇的,或从事地下革命工作的;当干部(含从事地下革命工作)的时间必须长于当工人的时间;不属于因犯错误、受处分而安排当工人的。
(6)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因工作需要由上级主管部门调派到集体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国家干部(包括军队转业干部)。
(7)1948年底以前在根据地、解放区入党的农村党员,建国前被提拔为享受薪金制待遇的干部。
(8)在1949年9月21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召开以前,加入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包括三民主义同志联合会、中国国民党民主促进会)、中国民主同盟、中国民主建国会、中国民主促进会、中国农工民主党、中国致公党、九三学社、台湾民主自治同盟等民主党派的成员,一直拥护中国共产党,坚持革命工作的。
(9)抗日战争时期,在根据地、解放区加入中国共产党,1953年底以前提拔为脱产干部,一直坚持革命工作的。
(10)按中央组织部组通字[1986]8号文件规定,将参加革命工作时间改为建国前的半脱产乡干部。
(11)建国前来我国参加革命工作,建国后一直在我国从事革命和建设事业,符合干部离休条件的外国籍干部。
十、离休干部什么待遇?
离休干部待遇2021年的最新规定是:
1、离休后的待遇是基本政治待遇不变,生活待遇稍优。
2、退休后照常发工资,根据参加革命工作的时间不同,每年加发一份,并且工资会较往年增加。2个月个人的标准工资作为生活津贴。享受上述待遇的离退休干部不再给予任何形式的奖金。
3、此外,对老干部退休后的医疗、住房、车辆、生活必需品等相关生活福利的供给也有相应规定。离休干部所需各项经费,由原工作单位列入预算。
4、行政单位在其他行政经费列支;事业单位在事业费项下的离休退休人员费用项目列支;企业单位在营业外支出列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