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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移民最新规定?

203 2024-10-14 05:40

一、公务员移民最新规定?

公务员还可以移民,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可以:

  (一)未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

  (二)在涉及国家秘密等特殊职位任职或者离开上述职位不满国家规定的脱密期限的;

  (三)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四)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辞去公职的情形。

二、公务员调动规定最新?

公务员不能在5年的服务期间内调动,不能在服务期间内调动。公务员的调动需要公务员法及其相关法规规定的职务累计晋升所需的最低工作年限。另外,需要业务素质,工作能力强,勤奋,业绩突出。

三、公务员转正最新规定?

    最近关于公务员转正的最新规定是: 

    1、公务员转正考核期限一般为1年,但可以根据岗位的性质和工作情况,经政府批准可以延长至2年; 

    2、考核期内公务员应当积极参加培训,熟悉岗位工作,取得良好的考核结果; 

    3、考核期内考核结果达到规定标准,按规定完成全面报告,经政府批准后正式成为正式公务员; 

    4、考核期内考核结果未达到规定标准的,政府有权撤销其聘用; 

    5、考核期内工作表现突出的,经政府批准可以提前转正。

四、公务员吃喝最新规定?

公务员饭局规定就是高压态势,根据中央八项规定。严励禁止公务员利用公款宴请大吃大喝,对于公务员私人聚餐请吃饭也有相关规定约束。必要的接待原则上使用单位工作餐,确实需要到外面就餐的原则上不得超过工作餐的标准。

五、公务员饭局最新规定?

 1.工作日内饭局公务员的考勤管理没有一般企业那么严格,上班时间外出没有太大影响,很多人会在中午或者下午和同事朋友聚个餐。

2.高档私人饭局自从八项规定出台以外,公款吃喝的行为基本看不到了,很多公务员开始转向所谓的比较隐蔽家庭私人订制。

3.企业招待饭局有时候机关单位需要和一些企业进行合作,而企业为了表示友好,常常会请公务员代表聚餐。

4.陌生人较多的饭局有些公务员喜欢搞社交,酒肉朋友一大堆,时不时就会组织一些饭局。                                                       所以,要远离以上饭局。

六、公务员回避规定最新?

       1.任职回避。

       公务员凡有下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位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位工作,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一)夫妻关系;

       (二)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

       (三)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伯叔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

      (四)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

       本规定所列亲属关系,包括法律规定的拟制血亲关系。

       本规定所称直接隶属,是指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同一领导人员,包括同一级领导班子成员;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包括上一级正副职与下一级正副职之间的领导关系。

       有第五条所列亲属关系的,不得以录用、调任、聘任、转任等方式到其中一方担任领导成员的机关工作。

       公务员不得在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营的企业、营利性组织的行业监管或者主管部门担任领导成员。

       公务员任职回避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一)本人提出回避申请或者所在机关提出回避建议。

       (二)组织人事部门按照管理权限进行审核,并提出回避意见报任免机关。在报任免机关决定前,应当听取公务员本人及相关人员的意见。

       (三)任免机关作出决定。需要回避的,原则上在组织人事部门提出回避意见之日起30日内予以调整。一般由领导职务层次较低或者不担任领导职务的一方回避;领导职务层次相同或者均不担任领导职务的,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决定其中一方回避。

       特殊情况下,任免机关可以直接作出回避决定。

       机关执行任职回避确有困难的,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管理权限可以统筹协调安排。

       因地域或者工作性质特殊,需要变通执行任职回避的,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

       2.地域回避

       公务员担任乡(镇)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职务的,应当实行地域回避;公务员不得在本人成长地担任县(市)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职务,一般不得在本人成长地担任市(地、盟)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职务。

       公务员不得在本人成长地担任县(市)纪委监委、组织部门、法院、检察院、公安部门主要领导职务,一般不得在本人成长地担任市(地、盟)纪委监委、组织部门、法院、检察院、公安部门主要领导职务。

       民族自治地方的少数民族领导干部的地域回避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并结合本地实际执行。

       公务员地域回避的程序按照本规定第八条的规定办理。

       3.公务回避

       公务员应当回避的公务活动包括:

       (一)考试录用、聘任、调任、领导职务与职级升降任免、考核、考察、奖惩、转任、出国(境)审批;

       (二)巡视、巡察、纪检、监察、审计、仲裁、案件侦办、审判、检察、信访举报处理;

       (三)税费稽征、项目和资金审批、招标采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

       (四)其他应当回避的公务活动。

       公务员执行第十三条所列公务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不得参加有关调查、讨论、审核、决定等,也不得以任何方式施加影响:

       (一)涉及本人利害关系的;

       (二)涉及与本人有本规定第五条所列亲属关系人员的利害关系的;

       (三)其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

       公务员公务回避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一)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及时提出回避申请,或者主管领导提出回避要求。

       (二)所在机关及时进行审查作出是否回避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

       (三)对需要回避的,由所在机关调整公务安排。

       特殊情况下,所在机关可以直接作出回避决定。

七、公务员考核最新规定?

       第一条 为了正确评价公务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规范公务员考核工作,促进勤政廉政,提高工作效能,建设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根据公务员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公务员考核是指对非领导成员公务员的考核。对领导成员的考核,由主管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条 公务员考核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的原则,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按照规定的权限、条件、标准和程序进行。

   第四条 对公务员的考核,以公务员的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德,是指思想政治素质及个人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方面的表现

  第五条 公务员的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定期考核。定期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

  第六条 年度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

  第七条 确定为优秀等次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高;

  (二)精通业务,工作能力强;

  (三)工作责任心强,勤勉尽责,工作作风好;

  (四)工作实绩突出;

  (五)清正廉洁。

  第八条 确定为称职等次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较高;

  (二)熟悉业务,工作能力较强;

  (三)工作责任心强,工作积极,工作作风较好;

  (四)能够完成本职工作;

  (五)廉洁自律。

八、公务员辞职规定最新?

1、公务员向任免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公务员辞去公职申请表》;

2、任免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审核;

3、任免机关审批,作出同意辞去公职或者不同意辞去公职的批复,同意辞去公职的应当同时免去其他所任职务;

4、任免机关将审批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务员所在单位和申请辞去公职的员工。

九、公务员出国最新规定?

《关于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因私事出国(境)管理的暂行规定》

1、国家公务员正处级以上干部属于国家报备人员,如需办理因私护照、因私出境都需要公安机关、单位审批。只要不是正处级以上干部都没问题。

2、有些单位会将你办理好的因私护照收回单位。

3、在办理一些签证的时候,例如欧美澳一类的签证,必须提供单位在职证明的,这种情况一般单位不会提供,或者不愿意提供。

对于因私出国,我国有还有:《公务员因私出国管理条例》各地结合自己的地方实际有所区别,但是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国家工作人员因私事出国(境),应按照组织、人事管理权限履行审批手续。

第二,对于一些重要岗位或者重要企业的工作人员,申请因私事出国(境),须向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交所在工作单位对申请人出国(境)的意见。

第三,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公民因私事出国(境)申请时,应当核实有关单位登记备案的情况,确定是否颁发出入境证件。已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如未提交所在工作单位对申请人因私事出国(境)的意见,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不予受理或办理。

当然,这些还不算结束,出国以后,要求出国(境)人员在境外遵守外事纪律,未经批准不得逾期滞留。登记备案人员已申领的出入境证件,主要是护照,由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集中保管。如果相关部门未按规定或者违反规定办理手续,造成国家利益损失的,应视情节追究直接责任人和主管领导的责任,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或者依法予以处罚。

十、驾考次数最新规定?

没有不限次数,规定和之前一样的。

1、 四个科目要按顺序预约考试,每个科目可以考一次,补考一次。 也就是总共有两次考试机会。 

2、 如果没有补考或者补考仍没通过的,就要重新预约考试。

3、 在驾驶技能考试证明有效期内,科目一和科目三安全文明常识考试(即科目四),没有考试次数的限制。 考试不合格,可以再次预约考试,直到考试合格为止。 

4、 科目二和科目三实际道路驾驶考试有5次预约机会,也就是有十次考试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