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河南特岗备考用书推荐?
河南省特岗考试最好的教材就是山香教育出版的特岗教师专用教材教育基本理论,这本书,是山香教育精心编制的,里面还涵盖了特岗考试的很多真题
二、甘肃特岗备考用书推荐?
在甘肃特岗备考过程中,可以参考以下用书:
《特岗教师招聘考试专用教材》:这本书涵盖了特岗教师招聘考试的所有知识点,并且提供了大量的练习题,可以帮助考生熟悉考试形式和题型,提高应试能力。
《教育理论基础》:这本书涵盖了教育心理学、教育学、教育法律法规等方面的知识,是特岗教师招聘考试的重要参考书。
《学科专业知识》:这本书包含了各个学科的专业知识,可以用于备考不同学科的特岗教师招聘考试。
此外,还可以参考以下资料:
《甘肃特岗教师招聘考试大纲》:该大纲详细介绍了特岗教师招聘考试的考试科目、考试内容、考试形式等信息,有助于考生了解考试的具体要求。
《甘肃特岗教师招聘考试历年真题》:该真题集收录了历年特岗教师招聘考试的试卷和答案,可以帮助考生了解考试难度和题型,同时也可以进行模拟测试。
总之,在选择备考用书时,应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考试要求进行选择,同时要注意知识的全面性和系统性。
三、山西特岗教师备考用书!谢谢?
咱们山西特岗考试没有指定用书,我去年考时买的是两本书,名字记不清了,一本教育学,一本心理学(一个是蓝皮、一个是黄皮的),另外考中学教师和小学教师试卷还不同呢,所以就看你考哪个了。
咱们省不考专业课。四、2023江西省公务员录用公示,揭秘备考秘籍和录用程序
2023年江西省公务员录用公示将是各界热议的焦点话题。作为人们晋升公务员的重要途径,江西省的公务员考试一直备受关注。本文将为您揭示江西省公务员录用的最新公示信息以及备考秘籍,让您能更好地了解录用程序,并为自己的备考制定合理的策略。
1. 江西省公务员录用公示的意义
江西省公务员录用公示是公务员考试过程中的重要环节之一,意在向社会公布录用人选,并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对录用人选进行合法的监督和举报。公示的结果将决定最终的录用人选。
2. 最新的公示信息
2023年江西省公务员录用公示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尚未确定。一般来说,公告会在录用程序的末期阶段发布,根据往年的经验,大约在年底或下一年的初期。根据江西省考试院的通知,公示信息会通过官方网站和其他媒体进行发布,考生可随时关注相关网站和媒体获取最新信息。
3. 备考秘籍
备考是成功通过江西省公务员考试的重要关键。下面是一些备考秘籍,希望能对您的备考过程有所帮助:
- 了解考试大纲:详细了解考试大纲,明确各科目的考试重点以及题型。
- 制定合理的学习计划:根据自身情况,合理安排学习时间和内容,确保能够全面复习。
- 做好模拟考试:通过模拟考试,了解自己的薄弱环节,并及时补充。
- 注重素质拓展:公务员考试不仅要注重知识的积累,还要关注综合素质的提升。
- 合理运用备考资料:选用适合自己的备考资料,提高备考的效率和质量。
4. 录用程序
江西省公务员录用程序一般包括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各个环节的内容和要求会根据年度招考的具体情况有所不同。具体的录用流程将在公告中详细说明,考生需密切关注官方通知,按照要求完成各个环节。
5. 感谢您的阅读
感谢您阅读本文,希望能为您解答关于2023��江西省公务员录用公示的问题,并为您备考提供一些建议和指导。如果您有任何其他疑问,欢迎随时向我们咨询。祝您早日成功成为江西省的优秀公务员!
五、备考公务员要备考多久?
至少要3个月以上的时间。
1、准备阶段。在准备考试前先了解了公务员考试的大纲和具体题型,以及相关的备考经验。
2、强化训练。这一阶段需要的时间比较长,主要为深入学习做题方法,在一定程度上提高正确率。保证了五大项每一项的正确率在六成到八成之间。
3、融会贯通。
六、从优秀村干部中录用乡镇公务员考试用书有哪些?
报考乡镇机关录用优秀村干部和街道办事处录用优秀居委会干部职位的考生,考试级别为丙级,笔试科目为《申论》(丙)和《农村工作常识》或《街道工作常识》
七、英语六级备考推荐用书?
1.《新东方——六级词汇词根+联想记忆法》
⭐️优点:
乱序编排,单词不易混
内容安排合理,直击重要考点
❗️缺点:
书过小,纸质一般
书中内容简单,没有例句
-
2.《考虫——英语六级词汇黄宝书》
⭐️优点:
精选真题例句,十年真题核心词
按照考频乱序编排
❗️缺点:
内页单调,图很少,词汇包含较少
没有助记功能
没有词组等联想记忆
-
3.《六级词汇——星火式巧记速记》
⭐️优点:
很专业的学习材料,含历年真题例句
乱序排版,加深记忆
配套单词音频,视频讲解
彩色印刷,漫画图解
八、2023教师考编备考用书哪个好?
“客观题3600道”这本书好
客观题3600道最大的特点是题型非常全。教师招聘考试没有统一的用书,都是各个机构出版的,客观题3600道是最全面的复习用书。
九、英语四级备考推荐用书?
您好,1.《考研英语词汇》(作者:李建国):这本书全面系统地介绍了英语四级考试所需的词汇。书中包含了数千个常用单词及其变形、词义、用法、搭配和例句,是四级词汇背诵的好帮手。
2.《大学英语四级词汇考点精析》(作者:刘宏伟):这本书通过对历年四级词汇考试的分析和总结,提炼出四级词汇考点,对每个考点进行详细解析,包括词义、用法、搭配和例句等,对备考四级词汇考试非常有帮助。
3.《大学英语四级听力全真模拟试题集》(作者:张道真):这本书是四级听力模拟试题集,包含了历年四级听力考试的真题和模拟试题,对四级听力考试的备考非常有帮助。
4.《大学英语四级阅读全真模拟试题集》(作者:王曦):这本书是四级阅读模拟试题集,包含了历年四级阅读考试的真题和模拟试题,对备考四级阅读考试非常有帮助。
5.《大学英语四级写作全真模拟试题集》(作者:张道真):这本书是四级写作模拟试题集,包含了历年四级写作考试的真题和模拟试题,对备考四级写作考试非常有帮助。
十、公务员录用规定?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务员录用工作,保证新录用公务员的基本素质,根据公务员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各级机关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
第三条
录用公务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第四条
录用公务员,必须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内,并有相应的职位空缺。
第五条
录用公务员,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三)考试; (四)考察与体检; (五)公示、审批或备案。 必要时,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可以对上述程序进行调整。 录用特殊职位的公务员,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简化程序。
第六条
民族自治地方录用公务员时,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对少数民族报考者予以适当照顾。具体办法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
第七条
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招录机关应当采取措施,便利公民报考。
第八条
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公务员录用的综合管理工作。具体包括: (一)拟定公务员录用法规; (二)制定公务员录用的规章、政策; (三)指导和监督地方各级机关公务员的录用工作。 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公务员的录用。
第九条
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公务员录用的综合管理工作。具体包括: (一)贯彻国家有关公务员录用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二)根据公务员法和本规定,制定本辖区内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 (三)负责组织本辖区内各级机关公务员的录用; (四)指导和监督设区的市级以下各级机关公务员录用工作; (五)承办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委托的公务员录用有关工作。 必要时,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可以授权设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本辖区内公务员的录用。
第十条
设区的市级以下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的规定,负责本辖区内公务员录用的有关工作。
第十一条
招录机关按照公务员主管部门的要求,承担本机关公务员录用的有关工作。
第十二条
招录机关根据职位空缺情况和职位要求,提出招考的职位、名额和报考资格条件,拟定录用计划。
第十三条
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的录用计划,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审定。 省级机关及其直属机构的录用计划,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定。设区的市级以下机关录用计划的申报程序和审批权限,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
第十四条
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制定招考工作方案。 设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经授权组织本辖区公务员录用时,其招考工作方案应当报经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同意。
第十五条
公务员主管部门依据招考工作方案,制定招考公告,面向社会发布。招考公告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招录机关、招考职位、名额和报考资格条件; (二)报名方式方法、时间和地点; (三)报考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 (四)考试科目、时间和地点; (五)其他须知事项。
第十六条
报考公务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为十八周岁以上,三十五周岁以下;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八)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前款第(二)、(七)项所列条件,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适当调整。 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招录机关不得设置与职位要求无关的报考资格条件。
第十七条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公务员: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第十八条
报考者不得报考与招录机关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情形的职位。
第十九条
报考者应当向招录机关提交报考申请材料,报考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 招录机关根据报考资格条件对报考申请进行审查,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报考者是否具有报考资格。
第二十条
公务员录用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内容根据公务员应当具备的基本能力和不同职位类别分别设置。
第二十一条
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公共科目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确定。专业科目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需要设置。
第二十二条
笔试结束后,招录机关按照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的规定,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也可以委托招录机关或授权设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面试的内容和方法,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 面试应当组成面试考官小组。面试考官小组由具有面试考官资格的人员组成。面试考官资格的认定与管理,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
第二十三条
录用特殊职位的公务员,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采用其他测评办法。
第二十四条
招录机关按照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的规定,根据报考者的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人选,并对其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和考察。
第二十五条
报考资格复审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第二十六条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考察应当组成考察组,考察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第二十七条
体检工作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招录机关实施。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依照国家统一规定执行。 体检应当在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完毕,主检医生应当审核体检结果并签名,医疗机构加盖公章。 招录机关或者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照规定提出复检。必要时,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可以要求体检对象复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