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务员录用体检表是代表录用了嘛?
如果参加了公务员考试,并且已经到了体检环节,只能证明你已经通过了前面的层层考验,但是这个时候你的身体健康状况是能否达到录用标准才是最终决定能不能录用的标准,所以只有通过了体检才能够录用。有很多人在体检环节就被卡住了,尤其是向公检法机关,还有安全部门,对身体素质要求比较高的地方,体检不合格是不行的。
二、档案里放不放公务员录用体检表?
公务员体检表作为录取的依据之一,需要放进档案里的。另外审批表,政审考察表等资料也会存档保存。具体事项可以咨询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如果你的体检报告是自己出钱做的,那么离职时有权收回你的体检报告,但如果是单位出钱的,那就得留在公司存档了。
三、公务员录用体检表是什么意思?
是公务员体检的报告。
公务员录用面试后会由招考单位统一组织集中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期间也是全程封闭管理,上交手机,防止作弊情况,保证体检过程的公开公正。体检结束后医院会出一份体检报告,反馈给招录单位,没问题后就会进行政审考察环节。
四、公务员录用体检表是要医生填写吗?
体检结论由医院下。公务员体检都是委托相关专业医院检测,主要检查考生的视力,血压,心电图,胸片,体表情况,血常规情况,尿检等内容,如果考生有检测后有指标不合格会安排复检,复检再不合格就会取消录用,体检结果关系到考生的前途命运,是非常慎重的,所以体检结论由医院下。
五、公务员录用规定?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务员录用工作,保证新录用公务员的基本素质,根据公务员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各级机关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
第三条
录用公务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第四条
录用公务员,必须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内,并有相应的职位空缺。
第五条
录用公务员,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三)考试; (四)考察与体检; (五)公示、审批或备案。 必要时,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可以对上述程序进行调整。 录用特殊职位的公务员,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简化程序。
第六条
民族自治地方录用公务员时,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对少数民族报考者予以适当照顾。具体办法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
第七条
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招录机关应当采取措施,便利公民报考。
第八条
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公务员录用的综合管理工作。具体包括: (一)拟定公务员录用法规; (二)制定公务员录用的规章、政策; (三)指导和监督地方各级机关公务员的录用工作。 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公务员的录用。
第九条
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公务员录用的综合管理工作。具体包括: (一)贯彻国家有关公务员录用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二)根据公务员法和本规定,制定本辖区内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 (三)负责组织本辖区内各级机关公务员的录用; (四)指导和监督设区的市级以下各级机关公务员录用工作; (五)承办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委托的公务员录用有关工作。 必要时,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可以授权设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本辖区内公务员的录用。
第十条
设区的市级以下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的规定,负责本辖区内公务员录用的有关工作。
第十一条
招录机关按照公务员主管部门的要求,承担本机关公务员录用的有关工作。
第十二条
招录机关根据职位空缺情况和职位要求,提出招考的职位、名额和报考资格条件,拟定录用计划。
第十三条
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的录用计划,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审定。 省级机关及其直属机构的录用计划,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定。设区的市级以下机关录用计划的申报程序和审批权限,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
第十四条
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制定招考工作方案。 设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经授权组织本辖区公务员录用时,其招考工作方案应当报经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同意。
第十五条
公务员主管部门依据招考工作方案,制定招考公告,面向社会发布。招考公告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招录机关、招考职位、名额和报考资格条件; (二)报名方式方法、时间和地点; (三)报考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 (四)考试科目、时间和地点; (五)其他须知事项。
第十六条
报考公务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为十八周岁以上,三十五周岁以下;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八)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前款第(二)、(七)项所列条件,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适当调整。 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招录机关不得设置与职位要求无关的报考资格条件。
第十七条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公务员: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第十八条
报考者不得报考与招录机关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情形的职位。
第十九条
报考者应当向招录机关提交报考申请材料,报考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 招录机关根据报考资格条件对报考申请进行审查,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报考者是否具有报考资格。
第二十条
公务员录用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内容根据公务员应当具备的基本能力和不同职位类别分别设置。
第二十一条
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公共科目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确定。专业科目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需要设置。
第二十二条
笔试结束后,招录机关按照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的规定,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也可以委托招录机关或授权设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面试的内容和方法,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 面试应当组成面试考官小组。面试考官小组由具有面试考官资格的人员组成。面试考官资格的认定与管理,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
第二十三条
录用特殊职位的公务员,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采用其他测评办法。
第二十四条
招录机关按照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的规定,根据报考者的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人选,并对其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和考察。
第二十五条
报考资格复审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第二十六条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考察应当组成考察组,考察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第二十七条
体检工作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招录机关实施。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依照国家统一规定执行。 体检应当在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完毕,主检医生应当审核体检结果并签名,医疗机构加盖公章。 招录机关或者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照规定提出复检。必要时,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可以要求体检对象复检。
六、新录用公务员如何提出取消录用申请?
1、公务员试用期和服务年限内不能离职或调转,另外公务员永远也不是双向选择,是单向的,试用期和最低服务年限过了以后你可以提交离职申请,但需要单位同意才行,不同意不能离职。
2、公务员没有辞退一说,只有离职和开除两种,如果是离职单位同意后可以再考,如果是开除,终身禁考。
3、试用期不合格被取消录用可以再考,不过试用期不算工龄,不算工作年限。对于再考有影响,因为你的辞职相关内容都被记录在档案,政审的时候会作为重要依据,有可能不录取,如果单位对你的处理是试用期不合格取消录用,那基本上都不可能有公务员单位录取你了。
4、单位有权取消录用,如果不服,可以提起申诉,相关法律《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公务员法》,不过申诉也白扯,你懂的。
另外,你还没明白体制内和体制外的区别,体制外是双向选择,我不乐意干直接可以辞职,体制内如果辞职需要单位同意,否则很麻烦。而且试用期和最低服务年限内肯定是不能辞职的,硬走的话单位只能按开除或者取消录用,你这铁路公安,估计最低服务年限都得是5年,别合计了,走不了的,走了就别当公务员,当时考的时候就应该做好觉悟。
七、山东公务员何时录用?
2021年公务员报名考试时间大幅提前,2020年11月20日-11月23日网上报名,2020年12月15-12月19日打印准考证,2020年12月19日进行笔试考试,具体的面试及体检时间暂时未公布,但预计在2021年3-4月份进行。具体录用时间预计2021年7月-8月之间。预祝考生成功上岸。
八、公务员录用的程序?
①发布招考公告;
②报名和资格审查;
③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
④招录机关根据考试成绩确定考察人选,并对其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考察和体检;
⑤招录机关根据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并予以公示;
⑥公示期满,中央一级招录机关将拟录用人员名单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地方各级招录机关将拟录用人员名单报省级或者设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
九、孝感2023录用公务员?
不确定。
原因是,公务员录用的具体情况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例如政府预算、岗位需求、考试成绩、面试表现等等,这些因素难以预测和概括。
无法准确预测孝感在2023年是否会录用公务员。
如果您对公务员录用感兴趣,可以多关注相关部门和网站的招考信息,积极准备考试,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和竞争力。
此外,也可以积极了解社会和就业形势,为自己的未来规划做好准备。
十、清远公务员拟录用?
根据《公务员法》和《中共清远市委政法委员会2022年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的有关规定,经笔试、面试、体检及考察等程序,拟录用方雨欣、陈紫涵两名同志,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若对拟录用人员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包含必要的证明材料)向中共清远市委政法委员会反映。反映情况时要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要有具体实事,不签署真实姓名或不提供具体实事材料的,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