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 > 公务员中山人才网

2013南通公务员职位

162 2024-03-13 18:09

一、2013南通公务员职位

当谈到职业选择时,很多人会考虑公务员职位。公务员职位不仅稳定,而且福利待遇优厚。然而,要成为一名公务员并不容易。本文将向您介绍2013年南通公务员职位的相关信息。

南通市公务员职位

南通市作为江苏省的一个重要城市,拥有许多令人羡慕的公务员职位。在2013年,南通市发布了许多招聘公告,吸引了众多有志于从事公务员工作的人。

2013年南通市公务员职位的招聘范围涵盖了很多不同的领域。这些职位包括但不限于行政管理、经济发展、教育、医疗卫生、环境保护和公共安全等。对于有志于在这些领域工作的人来说,这是一个难得的机会。

招聘要求

成为一名公务员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和要求。2013年南通市公务员职位的招聘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学历要求:通常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有些职位对研究生学历有更高要求。
  2. 年龄要求:一般要求年满18周岁,年龄上限一般为35周岁。
  3. 政治面貌:要求具备中国共产党党员或群众身份。
  4. 体格要求:通常要求身体健康,符合特定体格条件。

招聘流程

参加2013年南通市公务员职位招聘的流程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 报名:根据招聘公告要求,填写报名表并提交相关材料。
  2. 笔试:通过初试后,进入笔试环节。笔试内容通常包括综合素质测试、行政能力测试等。
  3. 面试:笔试合格者将进入面试环节,面试内容主要包括综合素质面试和专业面试。
  4. 体检:面试合格者将进行体检,以确保具备从事相关工作的身体条件。
  5. 公示:体检合格者通过公示环节,最终确定录取人员。

备考建议

想要成功成为一名公务员,备考是必不可少的一部分。以下是一些建议,帮助您高效备考:

  • 了解考试内容:详细了解招聘公告中的考试内容,制定合理备考计划。
  • 刷题:通过刷写真题、模拟题等,熟悉考试形式,提高解题能力。
  • 提升综合素质:综合素质对于公务员考试至关重要,提升自身的综合素质将有助于提高综合素质测试的成绩。
  • 加强面试准备:面试是公务员考试的重要环节,注重面试技巧的培养,多进行模拟面试。

备考过程中要保持积极的心态,合理安排时间,有针对性地进行复习和训练,坚持不懈地努力,相信成功一定属于你。

结语

成为一名公务员是许多人的梦想。2013年南通市公务员职位的招聘提供了一个实现梦想的机会。但是,要抓住这个机会并不容易,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和要求,并经过严格的选拔流程。通过充分的备考和努力,相信您一定能够实现公务员梦想,为社会发展做出更多的贡献。

二、2013南通公务员职位表

2013南通公务员职位表是当年南通市公务员考试招录中的重要参考信息之一。作为事关求职者前程的关键数据,知晓2013年南通公务员职位表的详细内容对于备考者至关重要。以下将对2013年南通公务员职位表进行详细解读,帮助考生更全面地了解当年的招考信息。

2013南通公务员职位表详解

在2013年南通市公务员考试中,**公务员职位**的种类较为丰富,涵盖了不同部门和岗位的需求。根据当年的招考通知书显示,南通市政府共发布了若干公务员职位供应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市级机关、区县机关、事业单位等。每个职位的需求人数、所属单位、岗位职责等内容均在职位表中有所体现,为考生提供了清晰的参考。

**招考职位**作为每位考生争取的目标之一,在选择报考职位时需要根据自身情况综合考虑,比如专业背景、个人兴趣爱好、职业发展规划等因素。通过研究2013年南通公务员职位表,考生可以有针对性地选择适合自己的职位进行备考,并提高通过率。

2013南通公务员职位表解读

南通市公务员职位表中的**招考岗位**往往对应不同的岗位要求和职责范围。有些职位可能需要相关专业背景或具备一定工作经验,而有些职位则更加看重应聘者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因此,考生在浏览职位表时要仔细筛选,根据自身条件选择适合自己的职位进行备考。

每个**招考单位**发布的职位表都会列明相应的招考岗位、招考条件、招考人数等信息。考生应该认真研读每个单位的职位表,了解所报考职位的相关要求和考核标准。同时,可以根据不同招考单位的特点进行有针对性的准备,提高应对各种岗位测试的能力。

如何利用2013南通公务员职位表备考

要充分利用好2013南通公务员职位表,考生首先需要对整个招考过程有一个清晰的认识。了解招考职位的具体要求和相应单位的背景情况是必要的,这可以帮助考生有针对性地制定备考计划,提高备考效率。

  • **认真分析**:仔细分析每个招考岗位的职责和要求,看自己是否符合相关条件,以便有的放矢地进行备考。
  • **针对性准备**:根据2013南通公务员职位表的信息,制定针对不同岗位的备考策略,有的放矢地提升自身能力。
  • **多维备考**:除了笔试外,还要注重面试、体能测试等环节的准备,全面提升应对招考的能力。

通过对2013南通公务员职位表的深入了解和合理利用,考生可以更好地把握招考方向,提高通过率,实现自己的公务员梦想。

三、公务员录用规定?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务员录用工作,保证新录用公务员的基本素质,根据公务员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各级机关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

第三条

录用公务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第四条

录用公务员,必须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内,并有相应的职位空缺。

第五条

录用公务员,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三)考试; (四)考察与体检; (五)公示、审批或备案。 必要时,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可以对上述程序进行调整。 录用特殊职位的公务员,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简化程序。

第六条

民族自治地方录用公务员时,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对少数民族报考者予以适当照顾。具体办法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

第七条

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招录机关应当采取措施,便利公民报考。

第八条

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公务员录用的综合管理工作。具体包括: (一)拟定公务员录用法规; (二)制定公务员录用的规章、政策; (三)指导和监督地方各级机关公务员的录用工作。 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公务员的录用。

第九条

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公务员录用的综合管理工作。具体包括: (一)贯彻国家有关公务员录用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二)根据公务员法和本规定,制定本辖区内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 (三)负责组织本辖区内各级机关公务员的录用; (四)指导和监督设区的市级以下各级机关公务员录用工作; (五)承办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委托的公务员录用有关工作。 必要时,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可以授权设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本辖区内公务员的录用。

第十条

设区的市级以下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的规定,负责本辖区内公务员录用的有关工作。

第十一条

招录机关按照公务员主管部门的要求,承担本机关公务员录用的有关工作。

第十二条

招录机关根据职位空缺情况和职位要求,提出招考的职位、名额和报考资格条件,拟定录用计划。

第十三条

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的录用计划,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审定。 省级机关及其直属机构的录用计划,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定。设区的市级以下机关录用计划的申报程序和审批权限,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

第十四条

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制定招考工作方案。 设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经授权组织本辖区公务员录用时,其招考工作方案应当报经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同意。

第十五条

公务员主管部门依据招考工作方案,制定招考公告,面向社会发布。招考公告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招录机关、招考职位、名额和报考资格条件; (二)报名方式方法、时间和地点; (三)报考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 (四)考试科目、时间和地点; (五)其他须知事项。

第十六条

报考公务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为十八周岁以上,三十五周岁以下;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八)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前款第(二)、(七)项所列条件,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适当调整。 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招录机关不得设置与职位要求无关的报考资格条件。

第十七条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公务员: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第十八条

报考者不得报考与招录机关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情形的职位。

第十九条

报考者应当向招录机关提交报考申请材料,报考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 招录机关根据报考资格条件对报考申请进行审查,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报考者是否具有报考资格。

第二十条

公务员录用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内容根据公务员应当具备的基本能力和不同职位类别分别设置。

第二十一条

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公共科目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确定。专业科目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需要设置。

第二十二条

笔试结束后,招录机关按照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的规定,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也可以委托招录机关或授权设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面试的内容和方法,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 面试应当组成面试考官小组。面试考官小组由具有面试考官资格的人员组成。面试考官资格的认定与管理,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

第二十三条

录用特殊职位的公务员,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采用其他测评办法。

第二十四条

招录机关按照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的规定,根据报考者的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人选,并对其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和考察。

第二十五条

报考资格复审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第二十六条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考察应当组成考察组,考察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第二十七条

体检工作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招录机关实施。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依照国家统一规定执行。 体检应当在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完毕,主检医生应当审核体检结果并签名,医疗机构加盖公章。 招录机关或者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照规定提出复检。必要时,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可以要求体检对象复检。

四、青海省2019年公务员录用分数线?

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山西、内蒙古、吉林、黑龙江、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5个省区市)市(地)、县(区)级机构职位合格分数线为:总分不低于85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低于45分。

五、新录用公务员如何提出取消录用申请?

1、公务员试用期和服务年限内不能离职或调转,另外公务员永远也不是双向选择,是单向的,试用期和最低服务年限过了以后你可以提交离职申请,但需要单位同意才行,不同意不能离职。

2、公务员没有辞退一说,只有离职和开除两种,如果是离职单位同意后可以再考,如果是开除,终身禁考。

3、试用期不合格被取消录用可以再考,不过试用期不算工龄,不算工作年限。对于再考有影响,因为你的辞职相关内容都被记录在档案,政审的时候会作为重要依据,有可能不录取,如果单位对你的处理是试用期不合格取消录用,那基本上都不可能有公务员单位录取你了。

4、单位有权取消录用,如果不服,可以提起申诉,相关法律《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公务员法》,不过申诉也白扯,你懂的。

另外,你还没明白体制内和体制外的区别,体制外是双向选择,我不乐意干直接可以辞职,体制内如果辞职需要单位同意,否则很麻烦。而且试用期和最低服务年限内肯定是不能辞职的,硬走的话单位只能按开除或者取消录用,你这铁路公安,估计最低服务年限都得是5年,别合计了,走不了的,走了就别当公务员,当时考的时候就应该做好觉悟。

六、提前批资格分数与录用分数区别?

提前批资格线只是有资格填报提前批次的院校志愿和专业,录取分数线是,同一个院校志愿有多名有资格的人填报,学校不能全部录取,只能择优录取,由高分往下录取,最后排名不一定被录取。

七、山东公务员何时录用?

2021年公务员报名考试时间大幅提前,2020年11月20日-11月23日网上报名,2020年12月15-12月19日打印准考证,2020年12月19日进行笔试考试,具体的面试及体检时间暂时未公布,但预计在2021年3-4月份进行。具体录用时间预计2021年7月-8月之间。预祝考生成功上岸。

八、公务员录用的程序?

①发布招考公告;

②报名和资格审查;

③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

④招录机关根据考试成绩确定考察人选,并对其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考察和体检;

⑤招录机关根据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并予以公示;

⑥公示期满,中央一级招录机关将拟录用人员名单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地方各级招录机关将拟录用人员名单报省级或者设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

九、孝感2023录用公务员?

不确定。

原因是,公务员录用的具体情况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例如政府预算、岗位需求、考试成绩、面试表现等等,这些因素难以预测和概括。

无法准确预测孝感在2023年是否会录用公务员。

如果您对公务员录用感兴趣,可以多关注相关部门和网站的招考信息,积极准备考试,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和竞争力。

此外,也可以积极了解社会和就业形势,为自己的未来规划做好准备。

十、清远公务员拟录用?

根据《公务员法》和《中共清远市委政法委员会2022年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的有关规定,经笔试、面试、体检及考察等程序,拟录用方雨欣、陈紫涵两名同志,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若对拟录用人员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包含必要的证明材料)向中共清远市委政法委员会反映。反映情况时要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要有具体实事,不签署真实姓名或不提供具体实事材料的,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