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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公务员退休条件?

183 2024-01-02 15:16

一、云南省公务员退休条件?

1.云南省公务员退休条件:一是年满六十周岁的必须退休。二是本人丧失劳动能力的必须退休。

2.工作满三十年,年满五十周岁,本人提出申请,经组织部门审查批准的可以提前退休。

3.工作满二十五年,且离退休不足五年的,本人向组织部门提出申请,经组织部门批准的,可以提前退休。

二、云南省公务员报考条件?

是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18-35周岁之间,具备法律规定的学历和专业要求,身体符合国家规定聘用公务员的条件。符合以上条件的人可以报考云南省的公务员职位。此外,云南省公务员招录采取考试和招聘相结合的方式,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面试的技能测试和专业测试为选考项目。因此,报考公务员需要具备丰富的知识储备和应对能力,才有可能通过竞争激烈的考试和招聘。

三、云南省公务员辞职流程?

公务员向任免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公务员辞去公职申请表》;

任免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审核;

任免机关审批,作出同意辞去公职或者不同意辞去公职的批复,同意辞去公职的应当同时免去其他所任职务;

任免机关将审批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务员所在单位和申请辞去公职的公务员,并将同意辞去公职的批复送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这里的任免机关,可以是一级党委,也可以是同级人大常委会。因此,政府部门或政府组成部门领导的辞职,还要经过同级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表决通过。

此外,《规定》还明确,公务员申请辞去公职未予批准的,可以按照规定申请复核或者提出申诉。复核、申诉期间不停止该人事处理的执行。公务员在辞去公职审批期间不得擅自离职。对擅自离职的,给予开除处分。

《规定》明确,公务员辞去公职的,原系领导成员的公务员在离职三年内,其他公务员在离职两年内,不得到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任职,不得从事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性活动。

四、云南省公务员报考指南?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2月至2004年2月期间出生),2022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定向招录优秀村(社区)干部职位的报考者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1年2月及以后出生);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

(八)具备拟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职位要求详见《云南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简章》(以下简称《招考简章》)。

报考选调生职位的,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还应具备相应的报考资格条件,详见《云南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以下简称《报考指南》)。

省级单位招考职位除部分特殊职位和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外,主要招录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艰苦边远地区的招考职位,按照《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意见》要求,采取降低学历要求、放宽专业限制、调整报考年龄、不限制工作年限和经历、单独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等措施,适当降低进入门槛。

对于通过降低进入门槛等倾斜政策录用的人员,应当在所报考的州(市)辖区的艰苦边远县乡机关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未满5年的,不得交流(含公开遴选)到本州(市)内的上级机关和非艰苦边远地区的机关,也不得交流(含公开遴选)到省内其他州(市)和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机关(包括其中艰苦边远地区机关)。通过定向招考录用的村(社区)干部、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县(市、区)事业编制人员、退役士兵应当在其招录机关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未满5年的,不得交流(含公开遴选)到其他单位或者其他职位。

各地设置一定数量的乡镇(街道)招考职位,用于定向招录我省2020年1月以来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在县级及以下单位服务的基层项目人员,以及2020年1月以来退役的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云南生源或户籍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以上乡镇(街道)招考职位中,设在艰苦边远地区的,同时面向在本县(市、区)工作满2年且目前在岗的事业编制人员、2020年1月以来退役的本县(市、区)户籍退役士

五、云南省公务员选岗技巧?

要想选到合适的岗位,那么首当其冲的就是符合岗位招录需求。

1、公告中的条件

京考公告中会有招考的范围、对象和条件,报名基本条件包括年龄范围、学历区间、户籍、定向招录岗的招录对象等等。

  2、职位表中条件

  岗位表中不仅有招录岗位的具体情况,还有一些在公告中并为提及的具体要求。

  诸如具体的学历、专业大类这类要求,以及岗位表【其他】一栏。这一栏的要求会比较复杂,建议大家在筛选岗位的时候先根据其他条件进行匹配,然后再细细筛选。

  二、审时度势——结合竞争作选择

大家在报名选岗的时候也要注意岗位的竞争情况,尽量避开竞争激烈的岗位,能大大提高进入面试的几率。

如果你早就锁定了心仪的职位,待报名通道一开通后便可以立即注册报名,顺利的话,很快就能通过审核,即使初次审核未过,也有足够时间去修改资料或改报其他职位。如果你在几个职位中犹犹豫豫,也可以先看看大致报名情况再做决定。保险起见,建议选择后中后期报名,这样既能了解报名情况,又能防止遇到问题时,有足够的时间来解决。

六、云南省公务员报名时间2021?

云南省公务员报考时间是从2月22日开始的,26日截止。

七、云南省公务员面试时间?

2020年10月17至18日,上午8点开始,下午13点30开始

八、云南省公务员卡怎么激活

可以拨打发卡银行的信用卡中心服务热线,按照提示音激活,也可以到银行柜台激活。

九、云南省公务员退休补贴标准?

公务员退休后,可按国家规定一次性取得退休补偿,一次性退休补贴标准=本人退休时职务(岗位、技术等级)、级别(薪级、岗位)对应2014年9月的基本工资标准×按国家和省政策规定可提高的计发比例×240个月。

十、云南省公务员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领导职数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云南省机构编制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领导职数,是指各级党委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机关、工青妇等群众团体机关(以下简称机关)中,部门领导成员及其内设机构领导职务的名称、级别和数量。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各级机关中正厅级、副厅级、正处级、副处级、正科级、副科级六个层次领导职数的管理。

第四条 机关的领导职务应当低于相对应的上一级机关的领导职务两个层次,其名称和级别应当与机构的名称和规格相一致。

第五条 机构编制管理机关负责核定和管理领导职数;公务员主管部门依据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批准的领导职数,负责核定和管理非领导职数。

第六条 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批准的领导职数,是有关部门设置职位、任免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审核工资福利以及确定其政治待遇、工作待遇、生活待遇的依据。

第七条 各级机关核定部门正职领导职数1名,副职领导职数省级机关2至4名、州(市)级机关1至3名、县(市、区)级机关1至2名。

内设机构较多、任务较重的综合部门和政法部门,可根据工作需要增加1至2名副职领导职数。

第八条 省级机关的处级领导职数和州(市)级机关的科级领按以下规定核定:

(一)内设机构一般核定正、副职领导职数各1名;其中州(市)级机关内设机构人员编制不足4名的,只核定正职领导职数1名。

(二)机关办公室,以及省级机关人员编制超过8名、州(市)级机关人员编制超过6名的内设机构,可增加副职领导职数1名。

(三)设立机关党委的,机关党委书记由部门党员副职领导兼任,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按部门内设机构正职领导核定领导职数1名。

(四)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机构单独设立的,核定正、副职领导职数各1名,任务较重的,可适当增加副职领导职数;不单独设立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机构,且直接纳入机关管理的离退休人员超过50人的,可增加承担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的机构副职领导职数1名。

(五)副处级内设机构的处长、副处长分别按副处级、正科级核定其领导职数;副科级内设机构只核定副科级领导职数1名。

(六)总经济师、总会计师、总工程师等按内设机构正职核定领导职数,并计入部门内设机构领导职数总数内。

按本条规定核定领导职数时,省级机关最多不得超过机关编制总数(部门领导使用的编制除外)的三分之一,州(市)级机关最多不得超过机关编制总数(部门领导使用的编制除外)的五分之二。

第九条 省级机关内设机构中经批准设置科级机构的,只核定正科级领导职数1名;科级机构人员编制超过10名的,可核定副科级领导职数1至2名。

第十条 人大和政协机关的各专门委员会或工作委员会,核定正职领导职数1名,副职领导职数省级核定1至3名、州(市)级核定1至2名、县(市、区)级可核定1名(人事关系不在人大和政协机关的除外)。

第十一条 实行合署办公的机构,只核定正职领导职数1名,部门副职领导职数和内设机构的领导职数分别按照本办法第七条和第八条规定核定。

机构加挂其它牌子的,不单独核定加挂牌子机构的领导职数。

第十二条 部门领导兼任内设机构领导的,该内设机构的领导职数仍按照本办法第八条规定核定。

第十三条  纪检组组长、纪委书记按部门副职核定领导职数1名,监察室主任(纪检组副组长或纪委副书记)、副主任领导职数按照本办法第八条规定核定。

第十四条  政法机关中政治工作机构的正职领导按部门副职核定领导职数1名。任务较重的,根据工作需要,可按内设机构正职核定其副职领导职数1名。

第十五条 公安一线实战单位、监狱劳教基层单位配备的政治工作领导,按其机构规格核定正职领导职数1名。

第十六条 省以下垂直管理部门在州(市)和县(市、区)的直属机构,其领导级别与同级政府工作部门的领导级别相同;设在开发区等的派出机构,其领导级别与开发区管理机构的内设机构领导级别相同;公安、司法、法院、地税、工商机关派出在乡镇的基层单位,可核定副科级领导职数1名,其中规模较大的城镇中心公安派出所,核定正科级领导职数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1至3名。

第十七条 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监察专员、专职督学、督察员、重点工程稽查特派员及特派员助理、政府派出的国有企业监事会主席及专职监事等领导职数由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核定,但不计入确定非领导职数时的领导职数总数内。

第十八条 各类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及其办事机构不核定领导职数,其领导由承担具体工作的机构领导兼任。

第十九条 机关中的共青团、工会、妇联等群众团体的基层组织,不核定领导职数。

第二十条 人员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其领导职数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一条  选拔任用部门或内设机构领导前,须经同级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对其领导职数使用情况进行审核,确认领导职数空缺时,相关部门方可实施。

第二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按照《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云南省机构编制管理条例》、《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

机关领导职务名称序列表

部门领导职务

部长、副部长,主席、副主席,书记、副书记,院长、副院长,检察长、副检察长,主任、副主任,厅长、副厅长,局长、副局长。

内设机构领导职务

部长、副部长,主任、副主任,处长、副处长,局长、副局长,庭长、副庭长,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总队长、副总队长,支队长、副支队长,大队长、副大队长,科长、副科长。

直属机构和派出机构领导职务

主任、副主任,局长、副局长,所长、副所长,分局长、副分局长,队长、副队长。

政法机关基层单位领导职务

政治委员,政治协理员,政治教导员,政治指导员,监狱长、副监狱长,监区长、副监区长,所长、副所长。

其他领导职务

纪委书记、纪委副书记,纪检组组长、纪检组副组长,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安全生产监察专员,食品安全监察专员,专职督学,专职指挥长,督察员,重点建设项目稽查特派员及特派员助理,国有企业监事会主席及专职监事,总经济师,总会计师,总工程师,总统计师、总规划师。

说明:新的领导职务名称以机构编制管理机关的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