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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生育保险怎么使用?

111 2023-12-22 21:00

一、陕西生育保险怎么使用?

陕西生育保险使用方法:

由参保单位携带有关申请材料到参保登记所在的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审核报销,经办机构对符合条件的,按照核定标准一次性计发。

二、2021年陕西生育保险报销?

一、2021年陕西生育保险报销条件是什么

1、职工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

2、相关生育报销符合计划生育相关规定;

3、生育保险缴纳一年以上,并持续缴纳;

4、在定点医疗机构分娩、施行人工终止妊娠手术,在生育保险范围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

二、陕西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1、申请

生育职工携带生育保险报销材料到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经办人携带该材料到生育保险管理中心提出申请。

2、审核

生育保险管理中心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对申请人进行登记,并打印生育报销登记单。

3、费用审核

生育保险管理中心人员按照政策规定对生育费用进行审核并扣款,并交由科长进行审核。

4、结算

生育保险管理中心结算员生成财务报表并打印结算交付财务科。

三、陕西生育保险报销材料

1、《陕西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支付申请表》;

2、婴儿准生证明;

3、职工身份证、婚姻证明;

4、相关医药费用票据;

5、门诊病历、住院病案首页、长期和临时医嘱、医疗费用明细单。

6、男职工配偶享受的,提供配偶身份证和非职工证明。

四、陕西生育保险报销范围

1、生育医疗费补贴(不包括婴儿费和超出支付标准的床位费)。

2、计划生育手术补贴(门诊和住院)。

3、产前检查费用。

4、国家规定的与生育保险有关的其他费用。

以上费用报销的前提是:不超出医保规定的药品和医疗项目目录。

5、参保男职工可在定点医疗机构报销的项目有:绝育手术、输精管复通手术

三、陕西2020医疗生育保险基数?

 西安2020年度“四险”缴费基数申报指南

  一、缴费基数申报时间

  2020年10月19日至2020年11月30日

  二、缴费基数申报地点

  市本级: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厦(建工路28A)三楼大厅。

  其他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设立缴费基数申报窗口,集中对所属参保单位开展基数申报受理工作。

  三、缴费基数申报内容

  (一)用人单位按照2019年度本单位工资总额、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收入及2020年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的变化情况,如实填报《西安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表》(见附件1)和《西安市社会保险用人单位缴费工资申报花名册》(见附件2),并更新客户端中单位缴费基数申报及个人缴费基数申报中“上年月平均工资”项。

  (二)基数申报时应携带的材料

  1.2019年度《财务会计决算报表》中的《基本情况表》或2019年度“职工薪酬”总账账簿及其明细账(未按企业会计制度设立“职工薪酬”等薪酬核算账户的用人单位,应提供反映上年职工薪酬支付情况的其他相关账簿记录和会计凭证,并出具加盖公章的书面说明。书面说明的内容应包括:每笔劳动报酬的支付日期、记账凭证号、支付情况摘要、列支科目名称和支付金额等)。

  2.陕西省2020年度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汇总表或社保基金申报表。

  3.2020年1月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明细表(不含独子费)或养老金调整变更表。

  4.无法提供以上有关财务账目的参保单位需出具书面资料详细说明上年度单位工资总额及人员用工情况。

  四、缴费基数的确定

  (一)医疗(生育)保险实行西安市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核定缴费基数上下限;工伤、失业保险实行陕西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核定缴费基数上下限。

  (二)医疗(生育)保险缴费基数确定: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以2019年本人实际收入作为缴费基数。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高于19710元的,以19710元作为缴费基数;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低于3942元的,以3942元作为缴费基数。

  (三)工伤、失业保险缴费基数确定: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以2019年本人实际收入作为缴费基数。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高于16749元的,以16749元作为缴费基数;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低于3121元的,以3121元作为缴费基数。

四、公务员有生育津贴和生育保险么?

生育保险和养老保险一起缴纳,是缴纳社保人员都有,因此公务员也要缴纳。缴纳生育保险就有生育津贴。

五、陕西2020渭南医疗生育保险基数?

医疗保险按照2654元做为最低缴费基数;生育保险按照2753.8元做为最低缴费基数。

六、陕西省生育保险缴费标准?

销范围

1、生育医疗费补贴(不包括婴儿费和超出支付标准的床位费)

2、计划生育手术补贴(门诊和住院)

3、产前检查费用

4、国家规定的与生育保险有关的其他费用

以上费用报销的前提是:不超出医保规定的药品和医疗项目目录。

报销标准

1、生育保险基金以生育津贴形式对单位予以补偿。

2、生育营养补贴与围产保健补贴,凡符合享受国家规定90天(含90天)以上产假的生育女职工可享受生育营养补贴300元、围产保健补贴700元。

3、一次性生育补贴

(1)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分娩或者妊娠不满7个月早产的,住院分娩医疗费用补贴标准:

剖宫产医疗费补贴最高不得超过6000元

阴式产医疗费补贴最高不得超过4000元

(2)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自然流产和人工终止妊娠的,生育医疗费补贴最高不得超过1000元

(3)妊娠3个月以下自然流产和人工终止妊娠的,生育保险医疗费补贴最高不得超过350元;

(4)参保女职工发生因生育引发的1种并发症的职工,在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同时,再给予医疗费补贴最高不得超过2000元,若同时患有2种以上(含2种)的生育并发症,医疗费补贴最高不得超过3000元。

报销条件

(一)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二)所在单位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为该职工连续足额缴费一年以上

(三)在定点医疗机构分娩、施行人工终止妊娠手术,以及在定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施行计划生育手术。

报销材料

领取生育保险补贴携带材料

1、单位须提供单位介绍信;

2、女职工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18位社会保障号);

3、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生育证(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原件及复印件;

4、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婴儿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医疗费收据原件(包括产前检查的医疗费收据原件);

6、住院病历首页及医嘱单复印件(有生育并发症者,须提供住院费用明细清单),在非定点医疗机构生育的,须在住院病历首页复印件上加盖医院公章。

报销流程

一、携带生育保险补贴申领材料申领

二、到医疗生育待遇审核部门办理(社保局)

三、符合条件即可办理,凭办理凭证即可到银行领取

西安生育保险缴费指南

缴费基数

西安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300%

缴费比例

企业按照职工缴费基数的0.5%缴纳生育保险费

缴费方式

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缴费时限

生育保险通常规定是缴费满一年,且生育时仍在缴费中,可以享受生育保险的相关待遇。

七、公务员试用期可以怀孕和生育吗?

能。只要你已经领了结婚证,并且符合法定的可以生育的其他条件,不会影响你的公务员资格。按照法律规定,这种情况是有产假的。 无论是在试用期还是转正,根据最新公务员法的规定。你都有权利享受不低于三个月的假期。

试用期只是一个形式,你录用就说明你已经是公务员了。在试用期,只要你不犯罪坐牢就可以。试用期相当于是给你实习的时间,没有什么别的意义。

八、公务员试用期交保险吗?

公务员试用期交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五险一金

九、男性公务员有生育保险么?

公务员没有生育保险。但参加了公务员医疗补助的因生育发生的医疗费,可按现行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待遇,纳入公务员医疗补助范围予以解决。

单位属于全额拨款性质的,没有缴纳生育保险,不享受生育报销,生产费用有单位内部福利规定解决;单位性质属于自收自支并且缴纳了生育保险的,可正常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生育保险是通过国家立法规定,在劳动者因生育子女而导致劳动力暂时中断时,由国家和社会及时给予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我国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一是生育津贴,二是生育医疗待遇。其宗旨在于通过向职业妇女提供生育津贴、医疗服务和产假,帮助他们恢复劳动能力,重返工作岗位。

十、陕西2021生育保险缴纳基数?

2021年西安职工社保缴费标准

  一、缴费基数:

  (一)医疗(生育)保险缴费基数确定: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以2019年本人实际收入作为缴费基数。

  1、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高于19710元的,以19710元作为缴费基数

  2、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低于3942元的,以3942元作为缴费基数。

  (二)工伤、失业保险缴费基数确定: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以2019年本人实际收入作为缴费基数

  1、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高于16749元的,以16749元作为缴费基数

  2、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低于3121元的,以3121元作为缴费基数。

  (三)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陕西省2020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上限标准为200988元,个人缴费基数下限继续执行2019年度个人缴费基数下限标准(37447.20元)

  二、缴费比例

  (一)养老保险

  个人:缴费比例为8%。

  单位:自2019年5月1日起,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包括企业和机关事业 [单位] 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20%降至16%。

  (二)医疗保险

  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

  个人:

  职工缴费率一般为本人工资收入的2%。

  单位:

  用人单位缴费率应控制在职工工资总额的6%左右。

  随着经济发展,用人单位和职工缴费率可作相应调整。

  (三)失业保险费率

  个人:

  失业保险费率继续执行1%( [个人] 0.3%)

  单位:

  失业保险费率继续执行1%( [单位] 0.7%)

  (四)工伤保险费率

  自2019年5月1日起,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至2020年6月30日。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在24个月以上的市(区)以现行费率为基础下调50%,可支付月数在18至2个月的下调20%,可支付月数在17个月以下的执行我省评动费率政策,可支付月数根据各市(区)2019年4月30日累计结余基金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