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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公务员转任的含义?

204 2023-12-10 01:49

一、简述公务员转任的含义?

转任,是指国家公务员因工作需要或者其他正当理由在国家行政机关内部的平级调动(包括跨地区、跨部门调动),通过转任,达到人与职位最佳配置。

二、公务员回避制度的地域回避?

1 是存在的。2 地域回避是指在某些情况下,公务员需要在特定地区执行公务时,若该地区与其存在利益关系或者可能影响其公正执行公务,则应当回避。3 地域回避是保障公务员执行公务的公正性和公信力的重要制度,也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手段。

三、履职回避含义?

履职回避的意思是举贤避亲、履职也避亲。履职回避的言外之意就是一个人在调整工作岗位或者晋升使用时,一般不允许与自己的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成员在一个单位工作和共事,实质上,就是履职回避。履职回避是为了工作,也是为了单位的建设和发展不受干扰。

四、公务员回避规定最新?

       1.任职回避。

       公务员凡有下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位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位工作,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一)夫妻关系;

       (二)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

       (三)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伯叔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

      (四)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

       本规定所列亲属关系,包括法律规定的拟制血亲关系。

       本规定所称直接隶属,是指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同一领导人员,包括同一级领导班子成员;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包括上一级正副职与下一级正副职之间的领导关系。

       有第五条所列亲属关系的,不得以录用、调任、聘任、转任等方式到其中一方担任领导成员的机关工作。

       公务员不得在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营的企业、营利性组织的行业监管或者主管部门担任领导成员。

       公务员任职回避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一)本人提出回避申请或者所在机关提出回避建议。

       (二)组织人事部门按照管理权限进行审核,并提出回避意见报任免机关。在报任免机关决定前,应当听取公务员本人及相关人员的意见。

       (三)任免机关作出决定。需要回避的,原则上在组织人事部门提出回避意见之日起30日内予以调整。一般由领导职务层次较低或者不担任领导职务的一方回避;领导职务层次相同或者均不担任领导职务的,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决定其中一方回避。

       特殊情况下,任免机关可以直接作出回避决定。

       机关执行任职回避确有困难的,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管理权限可以统筹协调安排。

       因地域或者工作性质特殊,需要变通执行任职回避的,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

       2.地域回避

       公务员担任乡(镇)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职务的,应当实行地域回避;公务员不得在本人成长地担任县(市)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职务,一般不得在本人成长地担任市(地、盟)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职务。

       公务员不得在本人成长地担任县(市)纪委监委、组织部门、法院、检察院、公安部门主要领导职务,一般不得在本人成长地担任市(地、盟)纪委监委、组织部门、法院、检察院、公安部门主要领导职务。

       民族自治地方的少数民族领导干部的地域回避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并结合本地实际执行。

       公务员地域回避的程序按照本规定第八条的规定办理。

       3.公务回避

       公务员应当回避的公务活动包括:

       (一)考试录用、聘任、调任、领导职务与职级升降任免、考核、考察、奖惩、转任、出国(境)审批;

       (二)巡视、巡察、纪检、监察、审计、仲裁、案件侦办、审判、检察、信访举报处理;

       (三)税费稽征、项目和资金审批、招标采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

       (四)其他应当回避的公务活动。

       公务员执行第十三条所列公务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不得参加有关调查、讨论、审核、决定等,也不得以任何方式施加影响:

       (一)涉及本人利害关系的;

       (二)涉及与本人有本规定第五条所列亲属关系人员的利害关系的;

       (三)其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

       公务员公务回避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一)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及时提出回避申请,或者主管领导提出回避要求。

       (二)所在机关及时进行审查作出是否回避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

       (三)对需要回避的,由所在机关调整公务安排。

       特殊情况下,所在机关可以直接作出回避决定。

五、公务员回避制度详解?

任职回避、地域回避、公务回避

公务员法规定的回避包括任职回避、地域回避、公务回避。回避是指为了防止公务员因个人利益和亲属关系等因素对公务活动产生不良影响,而在公务员所在职务、所执行公务和任职地区等方面做出一定的限制,使其避开有关亲属关系和公务的制度。

任职回避,是指对有法定亲情关系的公务员,在担任某些关系比较密切的职务方面做出的限制;

地域回避;适用地域回避的行政机关为乡级机关、县级机关及其有关部门。 2、适用地域回避的人员是担任上述机关和部门的主要领导职务的人员。一般包括乡、县级党政正职、纪委书记、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党委组织部长、人事局长、监察局长、公安局长等。 3、适用地域回避的情形包括在原籍任职或在一地担任领导职务较长时间。地域回避主要规范对象为原籍任职。

公务回避。包括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上一级正副职与下一级正副职之间的领导关系。

六、简述市场的含义?

市场是各方参与交换的多种系统,机构,程序,法律强化和基础设施之一。尽管各方可以通过易货交换货物和服务,但大多数市场依赖卖方提供货物或服务(包括劳力)来换取买方的钱。可以说,市场是商品和服务价格建立的过程。市场促进贸易并促成社会中的分配和资源分配。市场允许任何可交易项目进行评估和定价。市场或多或少自发地出现,或者可以通过人际互动刻意地构建,以便交换服务和商品的权利(比如所有权)。市场通常取代礼品经济,通常通过规则和习俗(如摊位费,竞争性定价,出售货物来源(当地农产品或股票登记)和军事或警察威胁,如果这些规则被破坏。

市场可能因所销售的产品(货物,服务)或因素(劳动力和资本),产品差异化,交换所在地,购买者针对性,持续时间,销售流程,政府监管,税收,补贴,最低工资,价格上限,交易合法性,流动性,投机强度,规模,集中度,交易不对称性,相对价格,波动性和地域延伸。市场的地理边界可能差异很大,例如单一建筑中的食品市场,当地城市的房地产市场,整个国家的消费市场,或同一规则适用的国际贸易集团的经济始终。市场也可以是全球性的,例如全球钻石贸易。国家经济也可以分为发达市场或发展中市场。

市场泛指商品交换的领域。如国际市场、国内市场、农村市场等。

七、简述城邦的含义?

城邦的含义:由一个单独的城镇为中心的国家特征:独立自主、小国寡民性质:是古希腊政治的内涵的主要概念

八、简述法律的含义。?

法律的含义

  (1)法律是由国家创制和实施的行为规范。

  国家创制法律规范的方式主要有两种:①国家机关在法定的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律程序,制定、修改、废止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活动②国家机关赋予某些既存社会规范以法律效力,或者赋予先前的判例以法律效力的活动。

  法律不但由国家制定和认可,而且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国家强制力并不是保证法律实施的唯一力量,法律意识、道德观念、价值观念、纪律观念等在保证法律实施中也发挥着重要作用。

九、简述类比的含义?

类比是将一类事物的某些相同方面进行比较,以另一事物的正确或谬误证明这一事物的正确或谬误。这是运用类比推理形式进行论证的一种方法。

与其它思维方法相比,类比法属平行式思维的方法。无论那种类比都应该是在同层次之间进行。亚里士多德在《前分析篇》中指出:“类推所表示的不是部分对整体的关系,也不是整体对部分的关系。”类比推理是一种或然性推理,前提真结论未必就真。要提高类比结论的可靠程度,就要尽可能地确认对象间的相同点。相同点越多,结论的可靠性程度就越大,因为对象间的相同点越多,二者的关联度就会越大,结论就可能越可靠。反之,结论的可靠性程度就会越小。此外,要注意的是类比前提中所根据的相同情况与推出的情况要带有本质性。如果把某个对象的特有情况或偶有情况硬类推到另一对象上,就会出现“类比不当”或“机械类比”的错误。

十、简述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含义?

安全生产标准化是从安全质量标准化发展而来,在煤矿行业起步,后逐步扩大到各个行业。

安全质量标准化

上世纪八十年代煤矿行业基层总结质量标准化经验,率先把安全管理纳入标准化范畴,开始了安全质量标准化创建活动,受到主管部门肯定。随后,有色、建材、电力、黄金等多个行业相继跟进,纷纷启动试点。

2004年,政府规范性文件首提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要求在全国所有的工矿、商贸、交通、建筑施工等企业普遍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

2004年,国家安全监管局制定了《关于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的指导意见》(安监管政法字〔2004〕62号),推动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机械等行业、领域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创建工作。

随后,随着人们对安全生产工作认识水平的提高,安全生产标准化与质量标准化逐渐分离,成为一项独立的管理工作。

2010年4月15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标志着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进入了新阶段。

2010年5月7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发出《关于宣传贯彻<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0〕72号)。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展开。

《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的意见》(国发〔2011〕40号)第14条: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在工矿、商贸和交通运输行业领域普遍开展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建设;对在规定期限未实现达标的企业,要依据有关规定暂扣其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停产整改,对整改逾期仍未达标的,要依法予以关闭.加强安全标准化分级考核评价,将评价结果同银行、证券、保险、担保等部门通报,作为企业信用评级的重要参考依据。

《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2011〕4号 )要求:各有关部委制定实施方案;各行业建立评定标准和考评体系;国家有关部门负责标准化一级单位的评审,省级有关部门负责标准化二级、三级单位的评审。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2014〕8号)开展安全生产诚信评价。把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评定的等级作为安全生产诚信等级,分别相应地划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原则上不再重复评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的发布主体是安全生产诚信等级的授信主体,一年向社会发布一次。

之后,原国家安监总局、住建部、交通部、国家电监会等部门相继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安全生产标准化概念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指:企业通过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员全过程参与,建立并保待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全面管控生产 经营活动各环节的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工作,实现安全健康管理系统化、岗位操作行为规范化、设备设施本质安全化、作业环境器具定登化,并持续改进。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 33000-2016)

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实质

安全生产标准化是在吸收、借鉴国内外先进安全管理理念的基础上(如发达国家OSHA、HSE管理体系、国内GB/T28001认证体系等),采用体系化的思想,遵循PDCA动态循环的运行模式,以风险管理为安全标准化的核心理念,强调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规范化、系统化、标准化,达到企业安全管理、安全技术、安全装备、安全作业标准化及持续发展的目的,使企业安全管理真正上新台阶,实现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一方面有监管的必要性;另一方面是推进企业法制建设、落实主体责任、提升安全条件的必要性;创新企业现代安全管理模式的需求。

02 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内涵解剖

一直以来,政府对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的推行抱有极大的期待,定位的意义也是很高的(原话说:“……是夯实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实现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和科学化,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保障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健康发展的需要……”)。客观的来评价,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对当前我国的安全生产发展阶段来说,从体系设计到落地推动过程再到取得的实际效果,应该讲是合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