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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公务员待遇标准?

223 2023-09-30 07:45

一、北京市公务员待遇标准?

北京公务员待遇有四个方面构成。

一是基本工资,二是津贴。三是补贴。四是奖金。

基本工资约占总工资的30%,各种津贴补贴奖金占总工资的70%。

实际的金额数量要根据工作岗位。以及职务的等级。和你的工资等级。

二、北京市城管算是公务员么?

城管是属于公务员的,城管的领导干部,比如城管科的科长、副科长、科员等,属于公务员,大多数是转业军官出身。

三、2020北京市公务员体检时间?

2o2o北京市公务员体检时间是5月份。

四、北京市公务员入职流程?

用人部门根据拟录用职位的要求,综合评定报考者的考试与考核结果,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报同级政府人事部门审批。

政府人事部门根据用人部门报来的拟录取人员名单,办理录用手续:

(1)政府人事部门在录取人员名单上填写人事部门意见。

(2)向用人部门发出录用通知书。

(3)用人部门在接到录用通知后,向被录取者的所在单位和被录取者发出通知,由所在单位协助办理有关手续。

被录用者持录用通知书及有关证件,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部门报到。报到限期一个月,逾期者取消录用资格。

五、北京市公务员津补贴标准?

首先看一下北京公务员工资的构成:

一是基本工资,包含两部分,分别是职务或者职级工资+级别工资,这部分工资是全国统一标准的,无论你在西藏还在上海,这部门工资标准是完全一样的。其中职务或者职级工资主要你担任的职务或者职级有关系,比如副科级职务工资就是1010元,四级主任科员职级工资就是940元,这都是固定的工资标准。

另外还有一部门就是级别工资,公分1-27级,每个级别里面又分为若干档。级别工资主要与你的工龄有关系,年度考核合格,五年可以晋升一个工资级别,两年可以晋升一个工资档次。职务晋升一级,如副科级到正科级,可以就近就高晋升工资级别。职级晋升到相应的职级,如三级主任科员晋升到二级主任科员,可以就近就高晋升一个工资级别。

说完基本工资,就是津补贴了,这一部分是各地自己制定的标准,差距非常大。津补贴也包含很多,主要是地方规范津补贴,也叫地区附加津贴,还有一些特殊岗位津补贴,比如政法专项补贴,警衔补贴,海关关衔补贴等。

六、北京市公务员考试考哪几科?

公共科目笔试的内容主要是《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两科。 报考综合管理类和行政执法类职位的考生均参加《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考试,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试卷分为(一)、(二)两卷,分别用于综合管理类和行政执法类的报考者,并在题型、题量、难度等方面有所不同。

七、北京市公务员要求城镇户口吗?

不要求,不过一般公务员都要求学历本科,专科都是城镇户口了。

八、北京市公务员陪产假多少天?

  北京陪产假天数:15天

  【政策依据】

  《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八条:

  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的女职工,按规定生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享受生育奖励假三十天,其配偶享受陪产假十五天。

九、北京市公务员面试水分大吗?

北京市公务员面试现在都公开化了,也规范了,不可能再有水分了。谁也不能在面试上做弊了,如果做弊那是要承担责任的。

十、北京市公务员病假时间如何计算?

北京市公务员病期间有关规定:病假在两个月以内(不含公休节假日,下同)的,原工资照发。

2、病假超过两个月不足6个月的,从第3个月起按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

(1)工作年限10年及以下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90%(按天计发,下同);

(2)工作年限11年及以上的,原工资照发。

3、病假超过6个月的,从第7个月起按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

(1)工作年限10年及以下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70%;

(2)工作年限11年至20年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80%;

(3)工作年限21年及以上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90%;

4、上述工作人员中享受劳动模范待遇的人员,其病假在6个月以内的,原工资照发;病假超过6个月的,从第7个月起,其病假期间工资可在相应工作年限计发病假工资基础上提高10%—15%,但最多不得超过本人原工资数额。

(四)有关具体事宜

1、工作人员病假期间享受本规定的工资待遇,应由所在单位定点医疗机构出具证明,并经主管部门审核批准。

2、病假工资每月按21.5天折算,折算后的尾数四舍五入。

3、本规定中所指的“基本工资”,机关实行职级工资制的人员,指职务工资、级别工资之和;机关工人指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之和;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以及工人指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

4、工作人员计发病假期间工资待遇的工作年限,仍按现行工龄计算有关规定执行,即从参加工作之当年起计算。

5、工作人员病愈后要求恢复工作的,经定点医疗机构证明身体确已康复方可恢复工作;身体恢复后在两个月内能够坚持正常工作,以后再休病假的,其病假时间可以重新计算;两个月内不能坚持正常工作且又休病假的,应将恢复工作前后的病假时间累计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