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务员及时奖励办法?
奖励对象
对在处理突发事件和承担专项重要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和突出贡献的公务员、公务员集体。
奖励种类
分为嘉奖、记三等功、记二等功、记一等功、授予称号五个种类
奖励形式
坚持基层优先,注重向工作一线倾斜。形式上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
公务员及时奖励是公务员奖励的重要组成部分,指的是“对在处理突发事件和承担专项重要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和突出贡献的公务员、公务员集体及时给予的奖励”。
二、公务员奖励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了充分调动国家公务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鼓励和引导国家公务员忠于职守,廉洁从政,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对国家公务员的奖励,应当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第三条 国家公务员有下列表现之一,应当予以奖励:1.忠于职守,积极工作,成绩显著的;2.遵守纪律,廉洁奉公,作风正派,办事公道,起模范作用的;3.在增进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4.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5.在工作中有发明、创造或者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国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6.爱护公共财产,节约国家资财,有突出成绩的;7.防止或者挽救事故有功,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免受或者减少损失的;8.在抢险、救灾等特定环境中奋不顾身,做出贡献的;9.见义勇为,舍己救人,维护社会公德和社会治安,表现突出的;10.同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有功绩的;11.在对外交往中,为国家争得荣誉和利益的;12.有其他功绩的。第四条 对符合第三条规定的国家公务员,应当及时给予奖励。对在本职工作中做出成绩的,一般应当结合国家公务员年度考核进行。对在特定环境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应当随时给予奖励。第五条 对国家公务员的奖励,分为嘉奖,记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授予荣誉称号。对在工作中表现突出,取得优良成绩的,应当给予嘉奖;对在工作中做出较大贡献,取得显著成绩的,应当给予记三等功;对在工作中做出重大贡献,取得优异成绩的,应当给予记二等功、一等功;对功绩卓著,有特殊贡献的,应当授予荣誉称号。第六条 国家公务员的奖励由国家公务员所在机关或者上级机关按照下列权限批准:嘉奖、记三等功,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市(地)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批准。
三、保安奖励办法?
固定工资属于计时工资,超额奖励属于计件,两者协调不好就会有矛盾,比如为了奖励制造事端。较好的办法是功勋绩效制。就是把奖励设成基金,保安分组,突出小组成绩,最后按照功勋为权数分配奖励基金。但是基金数要透明。你应该看得出来两种方式的区别。分配不怕等待,怕不公,怕没有预期。
四、甘肃省公务员及时奖励实施办法?
实施办法:对公务员及时的奖励分为:嘉奖、记三等功、记二等功、记一等功、授予称号。将拟奖励的个人进行公示,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监督。如发现存在影响奖励的相关问题,可通过电话、面谈等形式反映。
五、江苏省公务员奖励办法实施细则?
实施细则规定,国家公务员有下列表现之一,应当予以奖励:
1.忠于职守,积极工作,成绩显著的;
2.遵守纪律,廉洁奉公,作风正派,办事公道,起模范作用的;
3.在增进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
4.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
5.在工作中有发明、创造或者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国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
6.爱护公共财产,节约国家资财,有突出成绩的;
7.防止或者挽救事故有功,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免受或者减少损失的;
8.在抢险、救灾等特定环境中奋不顾身,做出贡献的;
9.见义勇为,舍己救人,维护社会公德和社会治安,表现突出的;
10.同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有功绩的;
11.在对外交往中,为国家争得荣誉和利益的;
12.有其他功绩的。
六、公务员奖励?
1.国家统一津贴补贴
公务员都有国家统一津贴补贴,一般都是针对特殊地区或者特殊岗位。比如艰苦边远地区津贴,中西部机关单位人员补贴,驻藏干部补贴,驻海岛人员补贴等。针对特殊岗位一般是审计、检查,还有公安、法检一类的岗位也有职位津贴。简单来说,只要你所在的岗位越艰苦,越特殊,补贴就越多,这一部分也是国家明确规定的。
2.工作生活补贴
每个公务员的工资表上,肯定会有“工作性补贴”和“生活性补贴”,但这两样补贴并没有统一的标准,一般是根据工作所在地的财政状况来定的。所以,一些沿海发达地区的公务员,这两项补贴加起来比基本工资还高,而在一些西部艰苦不发达地区,两项加起来不过千也是常事。
3.改革性补贴和奖励性补贴
有时候地区财政收入比较多,本地公务员的奖励性补贴也比较多。比如有的单位会给职工都买补充公积金,或者一年下来发好几次考核奖励,节假日发放更多的节日费等等。这些奖励性补贴五花八门,名目繁多,所以一般人也很难搞清楚公务员的具体收入有多少。
总体来说,公务员的实际收入处于当地中等偏上的位置,主要就是和各种补贴挂钩。
七、激励措施奖励办法?
激励的主要方法有
(1)物质激励。物质激励中最突出的就是金钱的激励。金钱虽不是惟一能激励人的力量,但它的激励因素是不可忽视的。
(2)精神激励。采用的精神激励方法主要有:目标激励法、环境激励法、领导行为激励法、榜样典型激励法和奖励惩罚激励法。
(3)员工参与管理。是指让员工不同程度地参与组织决策及各级管理工作的研究和讨论。
(4)工作丰富化。也就是使工作具有挑战性且富有意义。
八、温州献血奖励办法?
没有补贴。通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第十四条,公民临床用血时只交付用于血液的采集、储存、分离、检验等费用,具体收费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因此2022年温州献血是没有补贴的,但献血后是可以领取营养餐的。
九、枣庄献血奖励办法?
1 枣庄献血有相应的奖励办法。2 因为献血是一项伟大的公益事业,为了鼓励更多的人献血,枣庄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制定了一系列的奖励措施,如献血证、献血护士章等。3 另外,还有一些献血活动的奖励机制,如在特定时间内献血可获得相应礼品等,这些奖励可以让更多的人加入到献血事业中。
十、单位献血奖励办法?
无偿献血表彰奖项分为 “无偿献血奉献奖”、“无偿献血促进奖”、“无偿献血志愿服务奖”、“无偿献血先进省(市)奖”、“无偿献血先进部队奖”和“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奖”。
第六条 无偿献血奉献奖,用以奖励多次自愿无偿献血者。其奖项和获奖标准为:
(一) 铜奖,自愿无偿献血达20次以上的献血者;
(二) 银奖,自愿无偿献血达30次以上的献血者;
(三) 金奖,自愿无偿献血达40次以上的献血者。
第七条 无偿献血促进奖,用以奖励为无偿献血事业做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其奖项和获奖标准为:
(一)单位奖,捐款人民币50万元以上或捐赠采血设备、设施价值人民币50万元以上的单位;
(二)个人奖,捐款人民币30万元以上或捐赠采血设备、设施价值人民币30万元以上的个人;
(三)特别奖,长年为推动我国无偿献血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各界人士及部门。
第八条 无偿献血志愿服务奖,用以奖励积极参与无偿献血志愿服务工作的个人。其奖项和获奖标准为:
(一) “一星级”,无偿献血志愿服务累计时间达到120小时的志愿者;
(二) “二星级”,无偿献血志愿服务累计时间达到240小时的志愿者;
(三) “三星级”,无偿献血志愿服务累计时间达到360小时的志愿者;
(四) “四星级”,无偿献血志愿服务累计时间达到480小时的志愿者;
(五) “五星级”,无偿献血志愿服务累计时间达到600小时的志愿者;
(六) “终身荣誉奖”,无偿献血志愿服务时间超过十年且累计时间超过1500小时,或累计时间超过3000小时的志愿者。
第九条 无偿献血先进省(市)奖,用以奖励积极支持无偿献血事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地、州、盟)。其获奖标准为:
(一)临床用血100%来自自愿无偿献血;
(二)当地献血人群中固定无偿献血者比例达到50%以上;
(三)15-55周岁人口中,城市居民对无偿献血知晓率应达到85%以上,农村居民应达到75%以上;在校青少年应达到95%以上;
(四)当地新闻媒体积极播放宣传无偿献血知识的公益广告,其中每日早7时至晚10时广播、电视等媒体确保播出2次以上;
(五)辖区内70%以上的公共场所,如主要路段、街头、广场、公园、商业区和旅游景区等,免费设置无偿献血知识的公益广告牌或宣传栏;
(六)根据当地医疗机构临床用血量,设置布局合理、数量适当的固定献血屋(点)。
第十条 无偿献血先进部队奖,用以奖励为无偿献血事业做出贡献的军队和武警部队。其获奖标准为:
官兵无偿献血知晓率达到95%以上、自愿无偿献血100%的军队和武警部队军级(独立师)以上单位。
第十一条 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奖,用以奖励成功捐献造血干细胞者。其奖项和获奖标准为:
(一)奉献奖,成功捐献造血干细胞1次的捐献者;
(二)特别奖,成功捐献造血干细胞2次以上的捐献者,或者成功捐献造血干细胞1次且自愿无偿献血20次以上的捐献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