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外来企业定义?
答外来企业定义:
1、外资企业是一个独立的经济实体,独立经营,独立核算,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2、在组织形式上,外资企业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非法人实体,具备法人条件的外资企业,依法取得法人资格,其组织形式一般为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投资者对企业的责任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
3、不组成法人组织的外资企业,可以采取合伙和个人独资的形式,这里的合伙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外国的法人或自然人共同出资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企业,其法律依据类推适用民法典(2021.1.1生效)关于个人合伙和企业联营的规定。
4、民法典规定
(1)第九百六十七条 【合伙合同定义】合伙合同是两个以上合伙人为了共同的事业目的,订立的共享利益、共担风险的协议。
(2)第九百六十八条 【合伙人履行出资义务】合伙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履行出资义务。
(3)个人独资企业则是指由一个外国投资者依法在中国境内投资设立的企业,外国投资者对企业债务负无限责任。
二、外资企业的种类
1、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其主要法律特征是:外商在企业注册资本中的比例有法定要求;企业采取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形式。故此种合营称为股权式合营。
2、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其主要法律特征是:外商在企业注册资本中的份无强制性要求;企业采取灵活的组织管理、利润分配、风险负担方式。故此种合营称为契约式合营。
3、外资企业。其主要法律特征是:企业全部资本均为外商拥有。
三、外资企业的经营范围
在中国所有行业的营业范围都是限定的十分严格、精确的。外商独资企业只能在其允许的营业范围内开展商业活动,此范围会在营业执照上标明。如需修改,要进行申请并取得批准。当然,需要与审批部门有一定的协商以授予较宽的营业范围。以咨询公司为例,其营业范围包括:投资咨询,国际经济咨询、贸易信息咨询、市场营销咨询、公司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等。
以上就是对于外来企业定义的解答,外资企业其实与中国的中小企业相似,只是其资本来源比较特殊,一般为外国人在中国所办的企业,但不同于外国企业在中国的办事处,同时外资企业在正式营业前要事先登记才可。
二、作为饭店服务员,如何招待外来的东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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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怎么招待怎么招待呗。
人家点什么菜就上什么菜,吃完付钱走人……
千万不要不看人就来几句莫名的东北话,很多人自以为学的很像,其实东北人根本不那么说话。遇上大大咧咧的觉得你亲切好玩,可遇上不喜欢的下次就不会再来了。
不要问怎么招待东北人,要看什么性格的人。
小饭店经济实惠物美价廉吸引回头客,大饭店服务到位菜品精致口感不俗吸引回头客。
三、潮汕有外来企业吗?
潮汕外来企业还是比较多的,潮汕属于广东省,广东是国内最早实行改革开放的省份,其中潮汕中的汕头就是国内五大经济特区中的一个,对外开放是国家要求各省市一直贯彻落实的重要政策,潮汕地区也严格执行国家政策,不断吸引外资,也鼓励本地企业积极走出去,所以潮汕外来企业还是很多的
四、外来企业对本土企业会有哪些冲击?
这是好事。GDP增加了,就业增加了。百姓收入增加了。当然污染也增加了。但是,如果企业亏损,那就是什么都不好了。政府不愿意,民众也不愿意。
五、鞍山有什么外来大企业?
鞍山最大的公司当然是鞍钢,有鞍钢才有了鞍山这座城市。鞍钢作为劳动、技术、资金密集型的特大型钢铁企业集团,是世界500强之一。鞍钢集团既包括钢铁主业、矿业,也包括贸易、运输、工程建设等,鞍钢及其相关上下游企业养活了鞍山的半数人,鞍钢的效益怎么样决定了鞍山的消费能力。
六、企业投资属于长期股权投资吗?
企业投资是否属于长期股权投资,要看对企业投资的股权是多少,如果是占有50%以上控股的投资,则是属于长期股权投资了。
七、项目投资与企业投资的区别?
1.投资主体不同,决策人不同
顾名思义,政府投资就是政府有关投资管理部门,投资当然一般是政府直接投资、注入资本金、投资补助、转贷和贷款贴息等。而企业投资项目投资的主体则是企业或者个人,投资当然一般是直接投资、合作投资等方式。
2.决策内容和程序不同
政府直接投资、资本金注入项目要求编制项目建议书(初可研)和可研,项目建议书(初可研)的批复是立项的依据;可研是报告是决策的依据。
企业投资项目会涉及可研(决策的依据);项目申请报告(核准制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申请政府补助、贷款贴息、政府转贷的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
3.投资范围不同
政府投资项目:公共领域,以非经营项目为主。
企业投资项目:经营性项目为主
4.决策过程和管理模式不同
政府投资项目:实行审批制(审批材料包括项目建议书,可研,初设),实行代建制。
企业投资项目:企业自行决策,政府备案,政府仅对极少数关系国家安全和生态安全、涉及全国重大生产力布局、战略性资源开发和重大公共利益等项目进行核准。外商投资项目实行负面清单制度,清单内核准,清单外备案。
八、合伙企业投资比例?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三十一条“合伙人应当对出资数额、盈余分配、债务承担、入伙、退伙、合伙终止等事项,订立书面协议”,第三十五条“合伙的债务,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四十七条“全体合伙人对合伙经营的亏损额,对外应当负连带责任;对内则应按照协议约定的债务承担比例或者出资比例分担;协议未规定债务承担比例或者出资比例的,可以按照约定的或者实际的盈余分配比例承担”之规定,对于个人合伙,其债务及亏损的承担并不按出资比例当然分担,除非双方在合伙协议里对此未作出约定。同样地,对于合伙利润的分享,法律并不要求必须按出资比例来确定,而可以由合伙各方自行协商确定。这一点,《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二条予以了明确,即“合伙企业的利润和亏损,由合伙人依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分配和分担;合伙协议未约定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比例的,由各合伙人平均分配和分担。” 因此,合伙企业的利润不按照各合伙人的出资比例分配并不违背法律规定。
九、企业如何投资理财?
企业理财最重要的我觉得还是安全性和流动性,个人理财可能会考虑较高风险、高收益的理财产品,但企业理财毕竟是公司的钱,还是谨慎为好。 一般企业选择的都是银行、基金等理财方式,安全性高,收益率也还可以,具体选择什么还是需要自己多比较。 其实,对许多规模不是特别大的企业来说,互联网理财产品也是可以满足理财需求的,相对于传统的理财方式,收益相对较高,资金流动性也很好。个人比较推荐的企业理财工具是阿里巴巴的结算宝,相对于市场上其他理财产品来说,收益比较有竞争力,预期年化收益3.8%,达到活期存款的10倍以上,比银行柜面对公活期理财产品收益率稳定高20%,提升资金的增值水平,风险也比股票等方式低。另外结算宝还有灵活理财的功能,大额提款无上限,当日计息,可以满足企业的灵活资金需求。
十、合伙企业可以投资其他企业吗?
可以的,这一点查阅《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后可以得知。
普通合伙人的份额转让
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1]。
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2]。
有限合伙人的份额转让
有限合伙人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3]。
同样的,由于合伙企业法有规定:有限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适用本章规定;本章未作规定的,适用本法第二章第一节至第五节关于普通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的规定[4]。综合考虑,可以认为有限合伙的份额转让依然适用“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的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二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二十三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七十三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六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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