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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择业干部管理暂行办法?

287 2025-03-24 11:21

一、自主择业干部管理暂行办法?

自主择业干部管理:档案由属地人材部门管理,工作由工商管理局管理。

二、聘用制干部调动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聘用制干部的管理,完善聘用制干部管理制度,保证聘用制干部的合理调动,根据《全民所有制企业聘用制干部管理暂行规定》及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 本暂行办法适用于按《全民所有制企业聘用制干部管理暂行规定》(人法发<1991>5号=聘用的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的聘用制干部以及经县级以上组织部门或政府人事部门批准的乡(镇)聘用制干部。

  第三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的聘用制干部调动,在实行干部聘用制的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之间进行。因工作需要选调到国家机关工作的,应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 乡(镇)聘用制干部调动,应在乡(镇)之间进行。担任三年以上乡(镇)领导职务的聘用制干部,确因工作需要须选调到县级以上军家机关工作的,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五条 聘用制干部聘用时间已满三年并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允许调动:

  (一)工作需要;

  (二)解决夫妻两地分居、照顾家庭困难、

  (三)政策规定需要随调随迁的;

  (四)其它特殊原因需要调动的。

  第六条 聘用制干部应严格履行聘用合同,在聘期内个人要求并确需调动的,应由本人提前二个月向聘用单位提出调动申请。

  第七条 调出单位审核同意聘用制干部的调动申请后,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有关商调手续,并注明是聘用制干部。

  第八条 调出单位必衻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出具中组部、人事部制发的《聘用制干部审批表》ﴛ接收单位应根据聘用制干部管理的有䅳规定对拟调动的聘用制干部的各项条件和资格࿛行审核,办理调动及有关手续。

  第九条 批准调动的聘用制干部正式办理调动手续时,原聘用合同即行终止,新的聘用合同由当事人与接收单位协商订立其聘用年限可连续计算。

  第十条 跨地区调动的聘用制干部是城镇户口的,应持审批部门开具的调动通知书到有关部门办理户口、粮油关系迁移手续。

  第十一条 聘用制干部在调动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可到当地人(流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调解或仲裁。

  第十二条 在聘用制干部调动工作中应严格遵守调配纪律,禁止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政策法律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人事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

三、2021年聘用制干部管理规定?

(一)坚持“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拥护党的方针、政策;思想品德端正,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事业心强。

(二)从工人当中聘用干部,一般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并要具有拟聘职务要求的基本知识和工作能力。

(三)聘用非在职人员,先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招用合同制工人手续,再按聘用干部的程序进行聘用。聘用期满不再续聘后,可安排工人工作。

(四)首次聘用的年龄一般在三十五岁以下。特殊需要的,经署批准,年龄可适当放宽。

四、事业单位编制外聘用制

各位读者朋友们,大家好!今天我想和大家分享一下关于事业单位编制外聘用制的话题。

事业单位编制外聘用制的背景和定义

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事业单位的改革也日益受到关注。传统的编制制度,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事业单位的发展空间和灵活性。为了解决这一问题,事业单位编制外聘用制应运而生。

事业单位编制外聘用制,简而言之,就是事业单位可以通过聘用合同的方式,聘用非编制内的人员来担任岗位。这种制度灵活性强,能够更好地适应事业单位的运行需要,提高工作效率和绩效。

事业单位编制外聘用制的优势

事业单位编制外聘用制相比传统编制制度有许多优势:

  • 灵活性:编制外聘用制的灵活性使得事业单位能够根据实际需要灵活调整和配置人力资源,更好地适应市场变化和工作需求。
  • 效率提升:聘用非编制内人员可以更好地引入外部专业人才,提高工作的专业性和效率。同时,编制外人员可以为事业单位注入新鲜血液和新思路,激发创新和活力。
  • 成本控制:相比编制内人员,聘用非编制内人员可以更加灵活地调整工资和福利待遇,帮助事业单位更好地控制成本。
  • 培养人才:通过编制外聘用制,事业单位有机会培养和选拔未来的优秀干部和领导者,为机构的发展和延续提供持续的人才支持。

事业单位编制外聘用制的实施方法

事业单位编制外聘用制的实施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 制度建设:事业单位需要建立完善的编制外聘用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员工权益保障等方面的内容。
  2. 合同管理:事业单位应该与编制外人员签订明确的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聘用关系的合法性和稳定性。
  3. 激励机制:为了吸引和留住优秀的编制外人员,事业单位需要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如薪酬激励、晋升机制等。
  4. 评估考核:对于编制外人员,事业单位应该建立定期的评估考核制度,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的问题,提高工作质量和效能。
  5. 人才培养:事业单位应该积极培养和发展编制外人员,为他们提供学习和成长的机会,使其能够更好地适应和发展。

事业单位编制外聘用制的应用领域

事业单位编制外聘用制在许多领域都有广泛的应用,如:

  • 教育领域:学校可以通过编制外聘用制,聘请外部专业人士担任讲师、指导教师等职位,提高教学质量。
  • 科研机构:科研机构可以聘用编制外人员参与科研项目,提供专业技术支持。
  • 医疗卫生:医疗机构可以聘用编制外人员,提供医疗服务和技术支持。
  • 文化艺术:文化艺术单位可以聘请编制外人员来组织和策划活动,提供专业指导。

总之,事业单位编制外聘用制作为一种灵活的人事管理制度,对于提高事业单位的工作效率,激发创新和活力,培养和选拔人才,具有重要的意义。在实施过程中,事业单位需要合理规划、积极探索,以确保制度的有效运行。

希望各位读者朋友们通过阅读这篇博文,对事业单位编制外聘用制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如果对此话题还有更多疑问或想法,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让我们一起探讨交流!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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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事业单位聘用制不入编

事业单位聘用制不入编

事业单位聘用制不入编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改革的推进,越来越多的人们开始关注事业单位聘用制不入编的现象。事业单位聘用制不入编,指的是在事业单位工作的职工不被编制为公务员的一种现象。近年来,这一现象引起了广泛的争议和讨论。

聘用制与编制的区别

为了更好地理解事业单位聘用制不入编的问题,首先需要明确聘用制与编制的区别。

聘用制是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的一种制度安排,员工通过面试、考核等程序被聘用为事业单位的职工,其工资福利由单位直接支付和提供。

编制则是指将职工录用为公务员的行政管理行为,公务员享有相应的编制待遇,包括工资、福利、保障等。公务员编制是由国家统一规定的,属于行政编制范畴。

事业单位聘用制不入编的现象即是指聘用制工作人员不具备公务员身份,无法享受公务员编制的各种待遇。

聘用制不入编的原因

事业单位聘用制不入编的出现是由多种原因所导致的。

首先,聘用制不入编可以更好地适应事业单位的灵活性需要。事业单位的工作性质和特点决定了其需要更加灵活、多样的人才。聘用制可以更便利地聘请专业技术人员、专职研究人员等,以满足不同岗位的需求。

其次,聘用制不入编能够提高事业单位的竞争力。编制公务员需要经过一系列选拔程序,时间和人力成本较高。而聘用制可以简化招聘流程,提高招聘的效率和灵活性,使得事业单位更具竞争力,能够更好地吸引和留住人才。

此外,聘用制不入编也能够降低事业单位的负担。编制的公务员待遇相对较高,包括较高的工资、福利和保障,这对于一些财政状况不太好的事业单位来说是一笔不小的负担。而采用聘用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灵活地确定职工的薪酬和福利待遇,减轻单位的经济压力。

聘用制不入编的影响

事业单位聘用制不入编所带来的影响也是不可忽视的。

首先,聘用制不入编可能存在职业发展和安全感方面的问题。聘用制员工不能享受到编制公务员的长期稳定性和相应的晋升机会,可能会对其职业发展产生一定的不确定性。同时,缺乏编制身份也会影响员工的安全感,对于一些追求稳定的人来说可能不太满意。

其次,聘用制不入编可能导致待遇差距的存在。公务员编制享受着相对较高的工资、福利和保障待遇,而聘用制员工的待遇较为灵活,差异较大。这可能会引发一些不公平的感觉,影响单位内部的和谐与稳定。

另外,聘用制不入编可能带来一定的管理难题。聘用制员工相对较多,来自不同的专业背景和岗位需求,其管理难度较高。在人员选拔、薪酬待遇、晋升评定等方面需要更加精细和细致的管理措施。

解决事业单位聘用制不入编的问题

为了解决事业单位聘用制不入编的问题,需要综合考虑各个方面的因素,并采取相应的改革措施。

首先,建立更加灵活的人员管理制度。在聘用制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人员管理流程,增加员工的晋升机会,提高员工职业发展的空间和安全感。

其次,加强薪酬和福利的制度建设。通过建立科学合理的薪酬制度和福利保障机制,减少编制和聘用制之间的待遇差距,确保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稳定性。

此外,也可以通过加强管理能力和规范人事运作来解决聘用制不入编所带来的管理难题。加强人事管理队伍的培训和建设,建立科学规范的人事管理制度和流程。

结语

事业单位聘用制不入编是一个具有复杂性和多样性的问题,需要政府、事业单位和公众的共同努力来解决。通过改革和创新,可以逐步完善事业单位的人员管理制度,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地选拔和管理人才,推动事业单位的健康发展。

同时,个人也要适应聘用制的要求,不断提升自身的综合素质和职业能力,为自己的职业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六、事业单位聘用制有编制吗

事业单位聘用制有编制吗

在中国,事业单位聘用制度一直备受关注。很多人都想知道,事业单位聘用制是否有编制?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特别是对那些希望在事业单位就业的人来说。

什么是事业单位?

事业单位是指由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事业组织主管部门设立,以公益为宗旨,为社会提供各种公共服务的法人实体。事业单位的特点是非营利性、公益性和行政性。

聘用制与编制的区别

聘用制是指事业单位用人单位与聘用人之间签订聘用合同的制度。而编制是指聘用人员经过一系列考核和审批程序,最终获得固定的工作岗位和人事关系的制度。简单来说,编制意味着聘用人员在单位内具有一定的稳定性和权益保障,而聘用制则更加灵活。

事业单位的编制情况

事业单位内是否有编制,这个问题并没有一个固定的答案。因为事业单位的设置和管理由各级主管部门负责,不同单位之间存在一定的差异。

一些事业单位内是存在编制的,他们会通过公开招聘的方式来聘用人员,聘用人员一旦通过考试和审批,就可以获得事业单位的编制。在这些单位工作,聘用人员享有相对较高的稳定性和待遇保障。

然而,也有一些事业单位没有编制。他们采取的是聘用制度,每次招聘都是临时性的,聘用合同的期限通常是一年或者更短。在这种情况下,聘用人员的稳定性和权益保障相对较低。

事业单位聘用制度的优势

尽管事业单位聘用制度存在一定的灵活性和不确定性,但也有其一些优势。

  • 多样性:事业单位的聘用制度通常涵盖全职、兼职、临时等各种形式的工作,能够更好地满足人才需求。
  • 公平性:通过公开招聘和考试,聘用制度能够确保选人公平、公正,避免人际关系和背景对工作机会的影响。
  • 激励机制:聘用制度可以激励员工努力工作,通过绩效评估和晋升机会来提高工作积极性。
  • 适应性:聘用制度能够更好地适应事业单位的变化和发展需求,调整人员结构和配置。

如何选择事业单位聘用制度

对于希望在事业单位就业的人来说,在选择工作时需要仔细考虑聘用制度的情况。

如果您注重稳定性和权益保障,建议选择有编制的事业单位。虽然编制聘用较为严格,但一旦通过考试和审批,就能够获得一份较为稳定的工作,并享受相对较好的待遇。

如果您对工作弹性和自由度要求较高,可以考虑选择聘用制度。聘用制度更加灵活,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进行招聘,并且有可能获得更多的学习和发展机会。

当然,对于不同的职业和个人情况,适合的选择也会有所不同。重要的是要根据自身的需求和目标,进行理性的选择。

总结

事业单位聘用制度是否有编制,没有一个统一的答案。不同事业单位之间存在差异,有些有编制,有些没有。在选择事业单位工作时,需要根据个人需求和目标,仔细了解聘用制度的情况,选择合适的就业方式。

无论是选择有编制的事业单位,还是选择聘用制度,最重要的是通过不断努力和提升自己的能力,为事业单位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做出贡献。

七、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

事业单位聘用制是指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通过签订聘用合同,确定双方聘用关系,明确双方责任、权利、义务的一种人事管理制度。通过实行聘用制,转换事业单位用人机制,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由行政任用关系向平等协商的聘用关系转变。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制必须坚持单位自主用人、个人自主择业、政府依法事业单位聘用制学习

监管和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必须在确定的编制数额和人员结构比例内进行。   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制,应当根据工作需要,按照科学合理、精干效能的原则,确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的工勤人员岗位,按岗聘用,竞争上岗。

八、殡葬事业单位管理暂行办法

殡葬事业单位管理暂行办法的重要性与影响

殡葬事业是与人们生死息息相关的重要行业,其管理对社会的稳定和文明程度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为了规范和提升殡葬事业单位的管理水平,我国制定了《殡葬事业单位管理暂行办法》,该法规范了殡葬事业单位的组织架构、人员配备、服务质量等方面内容。本文将探讨《殡葬事业单位管理暂行办法》的重要性与影响。

提升殡葬事业单位的管理水平

殡葬事业单位是承担家庭殡葬事务的机构,其管理水平直接关系到遗体安置、殡仪服务、骨灰处理等环节的质量和效率。《殡葬事业单位管理暂行办法》的出台,通过规定殡葬事业单位的组织架构,明确了各岗位职责和权责,有利于提高单位内部的协同合作,增强工作效率。

此外,该暂行办法还规定了殡葬事业单位的人员配备与资质要求,要求单位必须设有专业的从业人员,并按照相关规定参加培训和考核。这一措施的实施将有效提升从业人员的专业素养和服务能力,保障殡葬服务的质量和安全。

规范殡葬服务行为

殡葬服务行为的规范对于维护社会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具有重要意义。《殡葬事业单位管理暂行办法》对殡葬服务行为作出了明确规定,包括价格公示、服务项目选择、服务合同签订等方面。这些规定有利于防止不合理收费、欺诈消费者等不良行为的发生,确保殡葬服务的公平、公正和透明。

此外,暂行办法还明确了殡葬服务质量的监督与评估机制,要求各级殡葬管理部门对殡葬事业单位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并对服务质量不达标的单位进行处罚和整改。这一措施将促使殡葬事业单位不断提升服务质量,满足社会需求。

加强殡葬事业的安全管理

殡葬事业的安全管理直接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公共安全。《殡葬事业单位管理暂行办法》通过规定殡葬事业单位的设施、器材、环境等方面要求,加强了安全管理措施。

根据办法的规定,殡葬事业单位必须配备符合安全标准的设施和器材,如冷藏设备、火化炉等,确保处理遗体的安全和卫生。此外,办法还规定了开展殡葬服务的场所应当符合相关的卫生、环保要求,保障公众健康。

推动殡葬行业的发展与创新

《殡葬事业单位管理暂行办法》的实施不仅仅是为了规范管理,同时也为殡葬行业的发展与创新提供了机遇。殡葬行业作为社会公益事业,应当结合社会发展的需要,不断提升服务品质,满足不同群体的需求。

办法规定了殡葬事业单位应当创新服务方式和内容,鼓励推广绿色环保的殡葬方式,提倡文明祭扫的礼仪。这将促使殡葬行业在服务内容、方式、技术等方面进行创新,提升行业形象和社会认可度。

总结

《殡葬事业单位管理暂行办法》的出台对于规范和提升殡葬事业单位的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通过规范殡葬事业单位的组织架构和人员配备,加强对殡葬服务行为的监督与评估,推动安全管理措施的落实,以及鼓励创新与发展,办法将推动殡葬事业的健康有序发展,满足社会需求,提升社会文明程度。

九、事业单位新进干部管理办法?

严肃机关工作纪律,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干部能力素质,激发干事创业热情,提升机关整体形象,根据《公务员法》、《劳动法》、《遂宁市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十条措施》、市委两个“十不准”等有关规定,结合机关工作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管理范围

  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含聘用、借用人员)。

  二、学习教育培训

  1.学习范围:政治理论、业务知识、党风廉政教育、生活知识等相关内容。

  2.学习形式及载体:采取集体学习、个人学习、下基层实践调研、外出考察学习、参加组织集中培训、在职教育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的办法,运用书本知识、网络媒体、收看专题教育片、向基层群众请教等载体开展学习。

  3.学习组织:干部的集中学习教育主要采取党组中心组、支部组织生活会、干部职工大会、基层实践调研和外出考察学习的形式组织开展。每次学习由各牵头科室确定一个重点,并认真组织落实,年终进行总结。

  (1)党组中心组学习和支部组织生活会原则上每月1次,由机关党委办和各基层党支部牵头负责组织。

  (2)干部职工学习原则上每周星期一的上午定为集中学习时间,由办公室牵头负责组织,遇特殊情况可适当提前或推后。

  (3)干部职工参加的集中组织培训教育,由人事培训科负责牵头组织,科学安排,确保机关干部职工每年至少培训1次。

  4.学习要求

  (1)建立集体学习考勤制度。实行集中学习个人签到制,由各组织学习的牵头科室指定专人做好学习记录和签到考核。全体干部职工都要遵守学习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得无故缺席,每月或每季度通报1次集中学习考勤情况,并纳入年终干部述学考核内容。

  (2)干部职工每人要准备一个专门的学习笔记本,对各种学习做好学习记录。各科室、支队、站和支部负责人要积极督促本部门工作人员和支部党员参加政治、业务学习及有关活动。每季度或半年由办公室和机关党委办牵头组织进行学习记录抽查,并公布抽查结果。

  (3)个人自学每周不少于2小时,并针对自学内容撰写读书笔记和心得体会。

  (4)参加基层调研学习和外出考察学习的科室及个人要根据调研考察的内容至少撰写1篇调研考察报告,并交人事培训科备案。

  5.鼓励和支持干部参加各类自学教育培训。经所在单位批准和同级组织人事部门同意的,参加非高收费教育培训项目(学历教育、在职学位教

十、事业单位干部管理条例最新?

第一条为加强和改进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健全选拔任用机制和管理监督机制,建设一支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事业单位领导人员队伍,根据《章程》等内法规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省级以上委和政府直属以及部门所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省级以上人大常委会、政协、纪委、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群众团体机关所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

内法规和法律法规对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管理,应当体现事业单位公益性、服务性、专业性、技术性等特点,遵循领导人员成长规律,激发事业单位活力,推动公益事业又好又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