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社局关于产假的规定?
我国《劳动法》规定:
第五十一条 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第六十二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我国《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对此做了进一步规定: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凡是符合以上这些关于产假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女职工,应享受自己的工资待遇。同时,任何单位也不得以产假为由,辞退女职工或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女职工产假期间享受工资待遇,企业和事业单位不同。企业女职工,如果单位给上了生育保险的,产假期间的工资,由生育保险机构按规定支付。没有给女职工上生育保险的企业,由企业支付工资。这里说的是基本工资。其他附加工资因各企业经营状况不同,规定不同,是否计发由企业定。
二、人社局关于特岗教师的文件
人社局关于特岗教师的文件解读
近期,人社局发布了一份关于特岗教师的文件,该文件对特岗教师政策进行了全面解读,并对特岗教师的招聘、岗位职责、薪酬待遇等方面进行了具体规定。这对于特岗教师以及有意向成为特岗教师的人来说是一个重要的参考,下面我们一起来详细了解一下。
特岗教师的招聘
根据人社局的文件,特岗教师的招聘工作由各地教育部门负责执行,招聘的条件和程序应当公开、公平、公正。特岗教师的招聘主要面向教育专业毕业生、下岗失业人员以及退役士兵等人群。对于报考特岗教师的人来说,需要提交相应的材料,并通过面试和考核才能被录用。
特岗教师的岗位职责
特岗教师的岗位职责主要包括承担指定学校的教学任务,完成教学计划,开展学生学业指导,参与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等工作。作为特岗教师,你需要具备一定的教育理论知识和教学技能,能够独立完成教学任务,并与学生和家长进行有效的沟通。
特岗教师的薪酬待遇
特岗教师的薪酬待遇按照当地相关政策执行,具体标准由各地教育部门确定。一般来说,特岗教师的工资水平相对较高,待遇优厚。此外,特岗教师还可以享受一些教育补贴和福利待遇,比如提供住房、交通补贴等。
特岗教师政策的意义
特岗教师政策的出台对于提高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水平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特岗教师的加入可以缓解部分地区教师紧缺的问题,提高教育资源的均衡分布。同时,也为有意愿从事教育工作的人提供了一个良好的职业发展平台。
结语
人社局发布的关于特岗教师的文件对于特岗教师以及教育行业的发展都有着重要的意义。通过清晰明确的政策规定和职责要求,可以保障特岗教师的权益,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教育事业的稳定发展。
三、人社局关于职称认定的规定?
社会工作者职称评审需要联系工作五年以上的期限,工作成绩突出,有一定的县级以上的荣誉就可以参与率很高的
四、人社局事业单位:你需要了解的事项
人社局事业单位的背景
人社局事业单位是指直接隶属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事业单位,其管理和运营受到政府相关规定和监管。在中国,人社局事业单位承担着教育、医疗、科研、文化等公益性职能,是公务员和企业员工之外的另一种就业选择。
人社局事业单位的就业优势
首先,人社局事业单位是一种稳定的就业选择。相较于民营企业,人社局事业单位的员工享有更高的福利待遇和较低的离职率。其次,事业单位的职业发展空间较大,具有较好的晋升机制和职业发展路径。最后,事业单位的社会地位较高,具有一定的荣誉感和社会声誉。
如何进入人社局事业单位
一般情况下,进入人社局事业单位需要通过公开招聘或者内部推荐的方式。根据岗位不同,招聘条件和程序也有所不同。通常需要参加公共科目考试和专业科目考试,同时需要具备相关工作经验和资格证书。另外,一些具有特殊需求的岗位可能还会进行面试等环节。
在人社局事业单位工作需要注意的事项
首先,需要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遵纪守法。其次,需要具备较强的执行力和团队合作意识,能够适应事业单位的管理体制和工作节奏。最后,需要不断提升自身的专业能力,以适应工作的需求和岗位的要求。
结语
通过了解人社局事业单位的背景、就业优势以及进入条件,希望能够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这一就业选择,为自己的职业规划提供参考。感谢您的阅读。
五、关于事业单位职工退休的年龄及相关规定有哪些?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并且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准予退休。
综上,男干部年满六十周岁,女干部年满五十五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十年的,应该退休。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前,视同缴费年限期间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政府承担。
事业单位退休工资计算方法:
1、公务员退休后的退休费按本人退休前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之和的一定比例计发。其中,工作年限满35年的按90%计发;工作年限满30年不满35年的,按85%计发;工作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80%计发。
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后的退休费按本人退休前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的一定比例计发。其中,工作年限满35年的,按90%计发;工作年限满30年不满35年的,按85%计发;工作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80%计发。
3、机关技术工人、普通工人退休后的退休费分别按本人退休前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工资之和、岗位工资的一定比例计发。其中,工作年限满35年的,按90%计发;工作年限满30年不满35年的,按85%计发;工作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80%计发。
六、鄂尔多斯税务局关于代扣代缴各项税费的相关规定?
一、扣缴范围:除经营所得其他所有所得
《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
第四条 实行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的应税所得包括: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六)财产租赁所得;
(七)财产转让所得;
(八)偶然所得。
二、扣缴义务人: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九条 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纳税人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以中国公民身份号码为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没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由税务机关赋予其纳税人识别号。扣缴义务人扣缴税款时,纳税人应当向扣缴义务人提供纳税人识别号。
三、代扣时间:在支付个人所得时,按规定预扣或者代扣税款;在代扣税款的次月15日内,报送代扣材料
四、纳税义务人应当向扣缴义务人提供纳税信息,扣缴义务人按纳税义务人提供的纳税信息,申报纳税
五、流程:支付前:扣缴义务人支付个人所得前,要求纳税义务人提供纳税信息——支付时:扣缴义务人根据所提供的纳税信息,在支付所得时,预扣、代扣个人所得税——支付后:申报缴纳
六、代扣代缴的法律责任:
1、未按规定设置、保管代扣代缴账簿、记账凭证等资料
处罚: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2、未按期报送代扣代缴材料
处罚: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3、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不收的
处罚:税务机关向纳税义务人追缴,对扣缴义务人处50%-3倍罚款
4、扣缴义务人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
处罚:由税务机关追缴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50%-5倍
5、纳税人拒绝代收税款,扣缴义务人应当及时向税务机关报告
《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六十一条 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帐簿或者保管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记帐凭证及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二条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三条 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或者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九条 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税款的,由税务机关向纳税人追缴税款,对扣缴义务人处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九十四条 纳税人拒绝代扣、代收税款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向税务机关报告,由税务机关直接向纳税人追缴税款、滞纳金;纳税人拒不缴纳的,依照税收征管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执行。
七、人社局关于知青工龄的认定通知?
一是,凡是在1966年5月至1976年10月期间有国家统一组织下乡插队的知识青年,其在农村参加劳动的时间,可以认定为连续工龄或缴费工龄。
二是,对于已经安排工作的原下乡插队知识青年,按照在农村参加的劳动时间计算工龄,按照新计算的工龄对待,与同工龄的职工一视
八、人社局下属的事业单位属于什么性质的单位?
一般下属的单位都是事业编制,或者有少部分的参公。
九、山东省人社局关于特殊工种的管理政策与措施
山东省特殊工种的定义
山东省人社局明确了特殊工种的定义,特殊工种是指在特殊行业或特殊环境下从事工作的职业。这些工种通常需要具备特殊的技能、知识和经验,同时还需要面对特殊的工作条件和风险。
特殊工种的管理政策
为了更好地管理特殊工种,山东省人社局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和措施:
- 特殊工种的核定:根据行业的需要和实际情况,山东省人社局对特殊工种进行核定,并明确其工作范围和要求。
- 培训与认证:针对特殊工种,山东省人社局鼓励相关企事业单位开展培训和认证工作,提升特殊工种从业者的技能水平和工作能力。
- 工资福利保障:山东省人社局要求相关单位按照法定标准支付特殊工种从业者的工资和福利,并加强对特殊工种从业者的劳动保护。
- 安全保障措施:山东省人社局要求特殊工种从业者所在企事业单位提供相应的安全保障措施,确保他们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 监督与检查:山东省人社局将加强对特殊工种的监督与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予以严肃处理。
特殊工种的管理意义
特殊工种的管理对于保障劳动者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促进产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 保护劳动者权益:通过规范特殊工种的用工管理,能够确保特殊工种从业者的工资待遇、劳动时间和工作条件等合法权益。
- 促进产业发展:特殊工种在一些行业中起到重要的支撑作用,健全的特殊工种管理能够促进相关产业的发展,并提升产业的竞争力。
- 维护社会稳定:特殊工种通常从事一些重要的工作岗位,如公共安全、危险化学品运输等,对其进行有效的管理有助于维护社会的稳定和安全。
总结
山东省人社局针对特殊工种制定了一系列管理政策与措施,目的是为了保护特殊工种从业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产业的发展,维护社会的稳定。希望通过这些管理政策与措施的落实,能够提升特殊工种从业者的工作条件和待遇,为他们提供更好的发展机会,同时也为社会的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感谢您阅读本文,希望本文能为您对山东省特殊工种管理政策与措施有所了解,并带来一定的帮助。
十、事业单位招聘,人社局体检完是不是要公示的?
1、一般会有公示,公示时间是7天2、可以根据事业单位招聘公告确定公示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