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财政厅下属单位有哪些?
财政厅下属单位可以根据不同国家或地区的财政管理体制而有所不同,以下为一般情况下的常见财政厅下属单位示例:1. 财政局:负责财政政策制定、财务管理、预算管理、会计审计等工作。2. 税务局:负责税收征收、纳税申报、税务登记、税务稽查等工作。3. 合规与监察部门:负责财政行为的监督与审计,以确保财政活动的合规性和法律合规性。4. 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开发区资源配置、产业发展规划、项目招商等工作。5. 财政扶贫办公室:负责财政扶贫政策的制定与落实,确保扶贫资金的有效利用。6. 财政科研院所:负责财政政策研究、财政改革和创新的推进,为财政工作提供决策支持。7. 国库:负责国家财政收支的管理,包括资金拨付、资金管理和信用管理等。8. 各级预算单位:包括中央预算单位、省级地方预算单位和县级地方预算单位,负责本级财政预算管理和执行。9. 财政绩效评价中心:负责对各级财政工作的绩效进行评估,提供评价结果和建议,推动财政工作的效能提升。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下属单位设置可能因地区不同而异,上述仅为常见示例,并非全部详尽。
二、市财政厅下属单位有哪些?
一般来说,市财政局(厅)的下属单位有:财政国库支付中心 预算编审中心 财政信息中心 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政府采购中心 老干部管理中心等等,各地可能称谓、设置有所区别,不能一概而论,希望能帮助到你。
三、河北省财政厅有哪些下属单位?
下属事业单位一般有,财政国库支付中心、财政预算评审中心、财政干部教育中心等。
下属单位属于政府行政机关单位。 财政厅的主要工作是负责财政工作,贯彻执行财务制度,按照政策组织财政收入,管好用活财政资金,最后是促进工农业生产发展和各项事业发展。
财政厅是国家行政机关,是国家财政给发工资,属于公务员性质,事业单位基本上都是自收自支性质的单位,不是公务员,事业单位是介于行政机关和企业之间的一种单位。
四、云南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是财政厅下属单位吗?
云南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不是他的下属公司,是独立的。
五、财政厅社保处职责?
1、负责医疗保险基金、养老基金、失业基金、帮困基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社会福利基金等社会保障基金的财务治理及监督检查并负责基金的筹集、拨付等;
2、负责民政、卫生、劳动等事业经费的审批及部门预算的审核;
3、负责社会福利救济资金的财务治理及监督检查工作;
4、负责社会保障基金、社会保障资金的财务决算的编报;
5、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财政厅上班时间?
正常上班时间是9点到下午5点,中午一般是2点后才会有人的
七、兰州市财政厅?
甘肃省财政厅是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兰州市财政局隶属于甘肃省财政厅,是上下级的关系。
八、财政厅分哪些部门?
财政局是负责本地区财政收支、财税政策、财政监督、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政府组成部门。一般财政局设22个内设机构。
1.办公室 负责机关的政务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信访、议案、建议、提案、安全保密、政府信息公开、宣传、接待联络等工作;负责起草有关重要文稿;承担机关重要事项的组织和督查工作。
2.综合处 编制该市中长期财政计划;拟订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负责审批行政性收费项目并参与标准的确定,管理收费立项和标准;拟订彩票管理有关办法,负责该市彩票资金管理和彩票市场监管的有关工作;研究财政政策,组织调研工作;管理财政票据。
3.法制处 负责机关推进依法行政综合工作;起草有关财政、财务、会计管理和税收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负责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指导和协调;承担行政复议、应诉的有关工作;承担机关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有关备案工作。
4.税政处 拟订该市税收的具体办法;研究提出税收政策调整方案和税种增减、税目税率调整、减免税等建议;监督税收政策的执行情况;负责税收资料普查、统计,分析税源变化,提出运用税收杠杆调节经济运行和国民收入分配的政策性建议,依法办理税收返还具体工作;处理税政争议案。
5.关税处 负责提出关税和进口环节税收政策的建议;对该市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行业协会、生产和贸易企业提出的调整关税和进口环节税收政策的建议进行审核、协调及汇总上报;负责关税和进口环节税收有关政策的宣传、咨询工作;参与拟订关税政策的相关研究工作,为拟订关税谈判方案提供依据和建议。
6.预算处 编制该市年度财政预算并组织执行,汇总年度地方预算;负责财政收支综合平衡工作;负责对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联络工作;研究提出财政管理体制、管理制度和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建议,承担市对区县转移支付工作;汇总审定该市部门各项经费支出标准和定额,建立财政专项资金投放项目库;管理预算部门指标。
7.绩效评价处 拟订该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有关政策、制度、办法及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组织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依据评价结果提出核定和调整部门预算的意见;监督管理该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组织拟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有关政策、制度和办法,负责行政事业单位产权界定、清查登记、划转、转让等工作,研究提出有关改革方案和措施。
8.国库处 组织拟订该市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负责财政性资金的拨付和调度;负责总预算会计工作;办理财政性资金收支结算;汇总、编制该市地方财政决算、部门决算;统一管理行政事业单位财政银行开户。
9.行政政法处 负责拟订该市行政性经费的财务管理办法;管理行政、公检法、监狱、劳教等部门的经费及有关专项资金;审核有关部门的年度预决算,并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办理国家规定统一着装的有关事项;承担清理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的具体工作;拟订政府公共财产管理的制度规定并监督执行。
10.科教文处 负责拟订该市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办法;管理教育、科学、文化等部门的经费;审核有关部门的年度预决算,并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承担市级国有文化企业资产与财务管理的有关工作。 11。经济建设处 参与研究拟订该市财政投融资政策;拟订财政投资管理制度;负责对财政性投资项目的财政财务管理;管理发展改革、国土、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的经费;审核和批复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负责与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在投资领域的政策协调;管理该市政府住房基金,参与拟订住房制度改革政策;管理国有土地收益。 12.农业处 研究拟订该市财政支农的财务管理制度;拟订农业企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和办法;审核有关部门的年度预决算;管理农业、园林绿化、水务等部门的经费;管理有关支农专项资金,并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监督、指导农业企业财务。 13.社会保障处 参与研究该市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政策;负责审核社会保障预决算;管理人力社保、民政、卫生等部门的经费;管理财政预算涉及的社会救济、劳动就业、医疗保险(包括公费医疗)等方面的资金,并拟订有关财务管理制度;会同有关方面拟订职工失业保险和职工退休养老等社会保障基金的财务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对社会保障资金使用的财政监督。 14.企业处 负责拟订该市企业财务管理办法,监管国有企业财务;研究国家与企业分配关系改革,参与拟订有关政策;管理中小企业科技创新基金等;按规定承担有关资产评估管理工作。 15.金融处 负责拟订该市金融类企业财务管理办法;对市属金融机构(包括非银行金融机构)财务进行监管;承担财政政策与金融政策协调配合的研究工作;研究政府债务状况,拟订政府防范债务风险的措施。 16.外事处 负责拟订该市外事财务制度和办法;拟订并执行财政预算内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制度和开支标准;管理地方外事经费;负责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贷款管理及相关出国(境)培训、考察等工作;负责管理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对该市的贷款业务。 17.会计处 贯彻和组织实施国家会计制度;管理该市会计工作,并拟订有关制度规定;负责会计人员的管理、专业技术职务的考核和评定工作;承担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业务的工作;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 18.财政监督处 研究拟订该市财政监督检查工作规划和实施方案;针对财政资金运行的重要情况及对财政收支的影响,提出有关的建议或措施;组织协调重大和专项财政监督检查;对违反国家有关法律及财经纪律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监督机关在预算编制和执行过程中执行财政法规政策和制度的情况;监督所属单位财务收支管理情况;组织实施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的程序和内容的监督;指导、监督、检查直属监督检查分局的业务工作。 19.农业综合开发处 研究拟订该市农业综合开发的财务管理制度;参与研究拟订农业综合开发的政策和发展规划,确定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办理财政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的拨付业务;监督、检查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 20.政府采购管理处 (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办公室)。 负责起草该市政府采购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提出政府采购年度预算编制建议;指导该市政府采购工作;拟订规范政府采购机构行为的办法;监督政府采购机构依法实施政府采购;承担加入《政府采购协议》谈判应对的相关工作;负责该市党政机关和财政拨款事业单位汽车定编等工作。 21,财务管理处 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财务、资产管理工作。 22,人事教育处 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人事、机构编制、队伍建设等工作;拟订该市财政系统教育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 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工会 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工会工作。 离退休干部处 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与服务工作。
九、李清丽海南财政厅?
李清丽现任海南省财政厅人事处处长。
根据文号:琼财党组人字〔2022〕9号
2022年3月24日发布的 中共海南省财政厅党组关于李清丽等同志职务职级任免的通知
十、财政厅是什么单位?
财政厅是省政府主管全省财政工作的组成部门。负责全省财政运行情况的稳定。
主要职责
(一)拟定和执行全省财政、税收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及改革方案;参与制定有关综合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省级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定和执行省级与市州、财政与企业的分配政策。
(二)拟定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制定和执行全省财政、财务、会计管理规章制度;监督执行《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行政单位财务规则》。
(三)编制年度省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省人民政府委托,向省人民代表大会报告省级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管理中央拨款和省级财政收支;会同物价部门审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参与审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负责承办有关政府性基金审批的事项;管理省级预算外资金和财政专户;管理有关政府性基金。
(四)提出地方性税收立法计划;根据预算安排,确定财政税收收入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和监督;按照有关政策、法规的授权,协调、审核和审批地方性税种的开征、税目税率调整及减免;负责全省农业税收、非税性财政收入法规制度的拟定及其省本级收入的征收管理。
(五)管理由省级财政承担的基本建设支出、农业支出、工商贸易性支出和公共支出等;管理农业综合开发财务及资金;负责国债转贷资金、粮食风险基金管理及粮食挂帐处理;制定需要全省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以及相应的财务制度;拟定全省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指导、监督、检查全省政府采购工作。
(六)参与全省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和政策、法规的研究制定;分配和管理省级社会保障资金;拟定全省社会保障资金的财务制度和管理办法;监督社会保障资金的使用;管理省级社会保障资金财政专户。
(七)组织协调全省国债发行、兑付和宣传工作;监管全省地方性金融机构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财务;监管国债市场;对地方性融资担保机构实行行业管理;负责组织外国政府贷款、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和日本国际协力银行贷款项目的确认、项目谈判、签订贷款协定、转贷和资金管理等工作;管理全省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非贸易外汇。
(八)管理和指导全省会计工作,监督执行总预算、行政事业单位及行业的会计规章制度;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组织和管理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
(九)拟定和执行全省国有资本金基础管理的有关法规、改革方案、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研究制定国有股权管理办法;组织查处国有资产流失案件;组织实施全省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和国有预算单位的股权管理、清产核资、产权交易、资本金权属界定和资产登记;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国有非经营性资产转为经营性国有资产的审批及其占用费的征收和资产管理;负责实施企业绩效评价、国有资本金营运监测;拟定国有资本金保值增值的考核指标体系;负责城镇集体企业的财务和国有资本金管理;负责国有资本金的统计、分析;指导、监督资产评估机构及注册资产评估师的业务。
(十)监督财税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本级预算收入征收部门征收各项预算收入情况,负责审批省级预算收入退库和提取代扣、代收、代征等手续费,对擅自减征、免征、退税及压库的行为进行查处;延伸检查重点行业、重点税源和纳税大户,核查验证税收征管质量和财税政策、法令、制度执行情况;检查财政支出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管理财政监督办事机构。
(十一)制定落实全省财政科学研究计划和全省财政教育规划,组织财政人员培训;负责财政信息和财政宣传工作;指导全省财政系统精神文明建设;负责本厅机关和直属单位人事教育、党群工作。
(十二)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