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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垃圾分类政策出台时间?

250 2024-03-21 23:32

一、广西垃圾分类政策出台时间?

2019年12月23日是广西垃圾分类政策出台时间。

广西全面启动设区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14市及马山、富川、横县年底前出台实施方案,力争2025年设区市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等9部门联合制定印发了《关于在各设区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

《通知》明确,广西将通过“三步走”实现设区市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

二、2021广西高考加分政策?

根据《方案》,本次加分调整主要包括降低部分加分项目的分值;在“少数民族考生加分”和“山区、边境县考生加分”项目中增加户籍、学籍和实际就读地“三统一”(户籍、学籍和实际就读地“三统一”)的条件要求;设置2020年—2022年三年过渡期,过渡期内降低地方性加分项目以及不符合“三统一”条件的加分分值;过渡期后取消“山区、边境县考生加分”项目中除边境县以外的其他县考生加分。

《方案》保留了全部5项全国性加分项目。其中,保留项目且分值不变的全国性加分项目有三项:烈士子女考生,可加20分;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考生,可加20分;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考生,可加10分。

保留项目但降低分值的全国性加分项目有两项。一是“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含台湾户籍考生)加分”项目。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含台湾户籍考生)在过渡期内加分分值不变(仍为10分),过渡期以后降低加分分值为7分。二是“少数民族考生加分”项目。少数民族考生在过渡期内,符合“三统一”条件的加分分值不变,不符合“三统一”条件的降低加分分值,过渡期以后降低加分分值。

关于地方性加分项目的调整,《方案》规定,农村户籍的独生子女户考生和双女结扎户女儿考生,2020年保持加分分值不变。从2021年起,降低加分分值,从10分降为7分,并逐步取消该项目。即在国家二孩政策正式实施后,201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广西农村户籍的独生子女户考生和双女结扎户女儿考生不再享受加分照顾。

三、2021广西中考加分政策?

2021中考加分政策:农村独生子女及双女结扎户加20分。烈士,牺牲军人子女加总分5%

四、广西最新出台的桉树政策?

2022广西种桉树的政策

一、严禁在永久基本农田上种植桉树。已种植的限在2022年5月31日前自行清理,恢复耕作条件。

二、严禁在一般耕地、园地,以及地表饮用水水源一级、二级保护区上种植桉树,已种植的要在2年内退出。

三、严禁在江河两岸、水库周边的第一面坡范围新种植桉树。

四、林地要以培育大径材、主伐年龄不低于10年的人工用材林为主。未经镇政府同意,不得随意使用林地新种植桉树,已种植的要求在2025年前退出。鼓励用材林经营者科学经营人工用材林,降低经营强度,减少对土壤、环境影响,实现可持续发展和人工用材林与自然和谐共生。

广西全区各地因种植速生桉树造成水土流失、地板板结、很多植物物种、动物物种已经消失。并且使得在田地中种植的农作物极易腐烂变质,离地三五天后便会有桉树味,导致农民不敢在溪边种植农作物;水质污染严重,虽清但臭,由此大量农田荒废,严重的破坏了生态环境。

2020年9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要求采取有力措施,强化监督管理,落实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明确了六种严禁的耕地“非农化”行为:

一是严禁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

二是严禁超标准建设绿色通道;

三是严禁违规占用耕地挖湖造景;

四是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扩大自然保护地;

五是严禁违规占用耕地从事非农业建设;

六是严禁违法违规批地用地,坚决守住耕地红线。

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三条 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全面规划,严格管理,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制止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

五、广西高考加分政策是什么?

广西的高考加分政策是对一些特定人员子女在高招时的一些政策倾斜,如烈士子女的加分,现役立大功军人子女的加分,少数民族地区考生的加分等

六、2021年广西中考加分政策?

中考加分是很多初中毕业生及有关家长一直关注的问题,2021年广西中考仍然有加分,加分的类型大致有以下几种:

1.少数民族考生(中考总成绩加5分)

2.农村户籍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独生子女考生、双女结扎户考生(中考总成绩加7分)

3.烈士子女(中考总成绩加20分)

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考生(中考总成绩加10分)

广西中考加分各个地区加分政策会有一些出入,以上加分是广西玉林地区的。

七、广西高考加分政策规定2021?

日前,自治区教育厅、公安厅等七部门联合下发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普通高考加分调整方案》(简称《方案》),明确对广西普通高考加分政策进行适当调整。

根据《方案》,本次加分调整主要包括降低部分加分项目的分值;在“少数民族考生加分”和“山区、边境县考生加分”项目中增加户籍、学籍和实际就读地“三统一”(户籍、学籍和实际就读地“三统一”)的条件要求;设置2020年—2022年三年过渡期,过渡期内降低地方性加分项目以及不符合“三统一”条件的加分分值;过渡期后取消“山区、边境县考生加分”项目中除边境县以外的其他县考生加分。

《方案》保留了全部5项全国性加分项目。其中,保留项目且分值不变的全国性加分项目有三项:烈士子女考生,可加20分;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考生,可加20分;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考生,可加10分。

保留项目但降低分值的全国性加分项目有两项。一是“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含台湾户籍考生)加分”项目。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含台湾户籍考生)在过渡期内加分分值不变(仍为10分),过渡期以后降低加分分值为7分。二是“少数民族考生加分”项目。少数民族考生在过渡期内,符合“三统一”条件的加分分值不变,不符合“三统一”条件的降低加分分值,过渡期以后降低加分分值。

关于地方性加分项目的调整,《方案》规定,农村户籍的独生子女户考生和双女结扎户女儿考生,2020年保持加分分值不变。从2021年起,降低加分分值,从10分降为7分,并逐步取消该项目。即在国家二孩政策正式实施后,201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广西农村户籍的独生子女户考生和双女结扎户女儿考生不再享受加分照顾。

八、事业单位残疾人加分政策?

残疾人优惠政策:

1、残疾人的所得,经批准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注意:是减征不是免征,要申请当地地方税务局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五条规定)

2、残疾人员个人提供的劳务,免征营业税。(《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

3、对安置残疾人的单位,实行由税务机关按单位实际安置残疾人的人数,限额即征即退增值税或减征营业税的办法。(财税200792号)

4、单位支付给残疾人的实际工资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据实扣除,并可按支付给残疾人实际工资的100加计扣除。(财税200792号)

5、国家对从事个体经营的残疾人,免除行政事业性收费。(《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三十六条)

九、广西都安高中高考加分政策?

2015年1月1日起,取消以下高考加分项目,此后获得相关奖项、名次、称号的考生均不再具备高考加分资格。考生的相关特长、突出事迹、优秀表现等情况记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或考生档案,供高校录取时参考。保留和完善部分全国性加分项目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保留“烈士子女”“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加分项目。各省(区、市)要不断改进和完善相关政策,不得擅自扩大全国性加分项目适用范围。大幅减少地方性加分项目2015年1月1日起,取消地方性体育、艺术、科技、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加分项目,相关政策按照上述取消部分全国性加分项目的规定执行。各省(区、市)要进一步大幅减少其他地方性高考加分项目。

十、出台政策的好处?

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和企业复工复产的关键阶段,国家连续出台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减税降费政策,帮助企业渡过难关,提振发展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