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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哪个区的事业单位待遇好?

235 2024-01-16 07:26

一、青岛哪个区的事业单位待遇好?

崂山,黄岛是最好的两个区。

二、青岛的事业单位待遇如何阿?

博士?去事业单位似乎有点可惜啊。

事业单位贵在稳定,想赚钱,有发展似乎还是企业比较好吧。

青岛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实行了阳光,博士大概每月4000以上吧,但是都博士了这点钱也不算多吧。

差额事业单位看效益,最多可高于公务员60%,最好的也就6000左右。

当然,有些事业单位是非常好的,主要因为职能比较重要,如奥帆委,证监局、保监局、银监局等。

看个人选择……如果是一般的事业单位,我想你会郁闷的。

三、青岛事业单位怎么提取公积金?

(一)柜台办理

  1.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本人或委托他人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公积金中心任一管理申请办理。对符合提取条件的公积金中心当即办结,对申请人提供的相关资料需要调查核实的,公积金中心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做出准予或者不准予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2. 经审核符合提取条件的,公积金中心将提取金额划转至提取申请人与公积金中心约定的提取结算账户,其中提取结算账户包括: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I类借记卡。其中I类借记卡仅限于: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光大银行、青岛银行。

  备注:提取结算账户为职工I类借记卡的,需职工本人通过柜台或住房公积金网上营业厅(个人专业版)自行绑定,也可以委托单位经办人持《青岛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信息变更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及职工本人双方身份证到柜台绑定。

  (二)住房公积金网上营业厅(个人专业版)办理                                           青岛公积金网上提取的类型:公积金商贷自助提取、租房提取、离职提取、低保提取、退休提取等等,操作请参考

四、青岛事业单位考试内容?

根据招聘岗位需求,笔试科目共分四类:A为综合类、B为教育类、C为医疗卫生类、D为其他专业类。

综合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事政治、科技知识、市情市况等基础性知识。

教育类考试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相关知识和应用以及综合知识等;医疗卫生类考试内容为临床医学等11个专业基础知识;其他专业类分计算机和财会两类试卷,考试内容为相关专业基础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

五、青岛事业单位管理条例?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保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建设高素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促进公共服务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全面准确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

  国家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分级分类管理。

  第三条 中央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全国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工作。

  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所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

  第四条 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人事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制定或者修改人事管理制度,应当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工作人员意见。

  第二章 岗位设置

  第五条 国家建立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明确岗位类别和等级。

  第六条 事业单位根据职责任务和工作需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岗位。

  岗位应当具有明确的名称、职责任务、工作标准和任职条件。

  第七条 事业单位拟订岗位设置方案,应当报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第三章 公开招聘和竞聘上岗

  第八条 事业单位新聘用工作人员,应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但是,国家政策性安置、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涉密岗位等人员除外。

  第九条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制定公开招聘方案;

  (二)公布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等招聘信息;

  (三)审查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四)考试、考察;

  (五)体检;

  (六)公示拟聘人员名单;

  (七)订立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第十条 事业单位内部产生岗位人选,需要竞聘上岗的,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制定竞聘上岗方案;

  (二)在本单位公布竞聘岗位、资格条件、聘期等信息;

  (三)审查竞聘人员资格条件;

  (四)考评;

  (五)在本单位公示拟聘人员名单;

  (六)办理聘任手续。

  第十一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交流。

  第四章 聘用合同

  第十二条 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

  第十三条 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

  第十四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提出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的,事业单位应当与其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

  第十五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六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调整工作岗位,或者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事业单位提前30日书面通知,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七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前30日书面通知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是,双方对解除聘用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开除处分的,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九条 自聘用合同依法解除、终止之日起,事业单位与被解除、终止聘用合同人员的人事关系终止。

  第五章 考核和培训

  第二十条 事业单位应当根据聘用合同规定的岗位职责任务,全面考核工作人员的表现,重点考核工作绩效。考核应当听取服务对象的意见和评价。

  第二十一条 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

  年度考核的结果可以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等档次,聘期考核的结果可以分为合格和不合格等档次。

  第二十二条 考核结果作为调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工资以及续订聘用合同的依据。

  第二十三条 事业单位应当根据不同岗位的要求,编制工作人员培训计划,对工作人员进行分级分类培训。

  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所在单位的要求,参加岗前培训、在岗培训、转岗培训和为完成特定任务的专项培训。

  第二十四条 培训经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列支。

  第六章 奖励和处分

  第二十五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者集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奖励:

  (一)长期服务基层,爱岗敬业,表现突出的;

  (二)在执行国家重要任务、应对重大突发事件中表现突出的;

  (三)在工作中有重大发明创造、技术革新的;

  (四)在培养人才、传播先进文化中作出突出贡献的;

  (五)有其他突出贡献的。

  第二十六条 奖励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

  第二十七条 奖励分为嘉奖、记功、记大功、授予荣誉称号。

  第二十八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处分:

  (一)损害国家声誉和利益的;

  (二)失职渎职的;

  (三)利用工作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四)挥霍、浪费国家资财的;

  (五)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的;

  (六)其他严重违反纪律的。

  第二十九条 处分分为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开除。

  受处分的期间为:警告,6个月;记过,12个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24个月。

  第三十条 给予工作人员处分,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

  第三十一条 工作人员受开除以外的处分,在受处分期间没有再发生违纪行为的,处分期满后,由处分决定单位解除处分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

  第七章 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

  第三十二条 国家建立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

  事业单位工资分配应当结合不同行业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等因素。

  第三十三条 国家建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的正常增长机制。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水平应当与国民经济发展相协调、与社会进步相适应。

  第三十四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

  事业单位执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和休假制度。

  第三十五条 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工作人员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第三十六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符合国家规定退休条件的,应当退休。

  第八章 人事争议处理

  第三十七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与所在单位发生人事争议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十八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对涉及本人的考核结果、处分决定等不服的,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复核、提出申诉。

  第三十九条 负有事业单位聘用、考核、奖励、处分、人事争议处理等职责的人员履行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一)与本人有利害关系的;

  (二)与本人近亲属有利害关系的;

  (三)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

  第四十条 对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主管部门或者监察机关投诉、举报,有关部门和机关应当及时调查处理。

  第九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一条 事业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或者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四十二条 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事处理违反本条例规定给当事人造成名誉损害的,应当赔礼道歉、恢复名誉、消除影响;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法给予赔偿。

  第四十三条 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和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章 附则

  第四十四条 本条例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

六、青岛哪个事业单位待遇好?

待遇较好的企业有,四方机厂,青啤,一汽,青钢,这些都是比较大并且知名度比较高的国企,但是也有许多不知名的中小型企业,待遇也很好,但是要看你是什么职位,管理层,或者技术人员薪水都不一样。

七、青岛事业单位考试考什么?

事业单位考试分两个阶段,一阶段是笔试,二阶段是面试。笔试一般会考《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前者和公考的《行测》基本一样,一般只是题量与题型难度有差别。

八、2013青岛事业单位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和社会的进步,青岛作为中国重要的沿海城市之一,也迎来了许多新的机遇和挑战。作为2013年青岛事业单位的一员,我深感自己的责任重大,也意识到青岛事业单位在城市建设和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青岛作为山东省的重要城市,自然资源丰富,经济发展稳步上升。在过去的几十年里,青岛逐渐建立了完善的城市基础设施,包括交通、教育、医疗等领域,为城市居民的生活提供了更好的条件。作为青岛事业单位的一员,我们有义务努力工作,为青岛的发展做出贡献。

2013年青岛事业单位的重要性

2013年是青岛事业单位发展的关键时期。随着经济的不断增长,青岛市政府意识到事业单位的重要性,开始加大对事业单位的支持力度。事业单位在青岛城市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承担着许多社会公益事业和公共服务工作。

作为2013年青岛事业单位的一员,我们不仅要履行自身的职责,为市民提供高质量的服务,还要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通过提供教育、医疗、环境保护等服务,我们为青岛的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青岛事业单位的工作职责

作为2013年青岛事业单位的一员,我们的工作职责主要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1. 提供高质量的教育服务。我们努力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为学生提供全面的教育培养。
  2. 提供优质的医疗保健服务。我们致力于保障市民的身体健康,提供及时有效的医疗救助。
  3. 推动环境保护工作。我们积极参与环境保护,倡导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
  4. 支持科学研究和创新。我们鼓励并资助科学研究项目,推动科技创新。

通过以上工作职责的履行,我们希望能为青岛的社会发展和城市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面对挑战的机遇

青岛事业单位在面临许多挑战的同时也蕴藏着许多机遇。城市的不断发展为事业单位提供了更广阔的舞台,我们有机会更好地发挥我们的专业优势。

随着社会的进步,人们对事业单位的期望也在不断提高。作为2013年青岛事业单位的一员,我们要不断学习和提升自己的专业能力,以满足市民的需求。

同时,随着科技的进步和信息化的发展,我们可以利用先进的技术手段提高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在教育、医疗等领域,我们可以借助互联网和大数据等技术手段,提供更便捷、高效的服务。

未来的展望

作为2013年青岛事业单位的一员,我对未来充满了期待。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和发展,青岛事业单位将面临更多的机遇和挑战。

我相信,我们作为青岛事业单位的一员,只要努力工作、不断学习,就能够顺应时代的发展潮流,为城市建设和社会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未来的青岛将更加繁荣、美丽,而我们作为2013年青岛事业单位的一员,将与时俱进,不断创新,为青岛的发展添砖加瓦。

九、青岛事业单位工作,在编,较偏远农村户口要不要迁入青岛?

农村户口值钱,是指紧靠大城市的农村,18线农村,只会日渐萧条;所以,只要有条件,肯定尽快迁,大城市的资源,不止教育,还有医疗,养老,工商等等,远非偏远地区能比的

十、父亲有案底,青岛事业单位政审能过吗?

理论情况下,是没有影响的,政审比较严格的是入伍入警和特殊岗位,其它都是主要看本人的无犯罪证明,如果直系亲属是治安处罚、行政处罚和轻微刑事处罚没有影响,政策规定的是重特大刑事犯罪和危害国家安全的才会严禁进入体制内。

当然实际情况中,参与政审的工作人员的审核标准是不太一样的,因为我也参与过政审工作,一般政审是要高于标准的,就是你有一点瑕疵可能就不考虑你了,这是大部分情况。也有特殊的,一个孩子确实很优秀,个人履历都很优秀,各项成绩也是第一,缺点就是他母亲经过核查是有轻微犯罪案底的,通常情况下是要给他不过的,但最终我们是结合政策并经过领导审核给了他通过。符合政策你要大胆去尝试,虽然情况不占优,不尝试肯定无法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