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 > 企业信息 > 单位中山人才网

事业单位考务岗怎么样?

258 2024-01-02 16:35

一、事业单位考务岗怎么样?

非常不错的岗位,事业单位考试中心的考务岗是主要负责全市的各种企事业单位的考试考务。

二、山西省考试考务费使用管理办法?

管理办法专款专用,不得挪用,用于考试试卷费,监考费,阅卷费等有关涉及考试费用

三、公务员考试考务费发放管理办法?

公务员监考费是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职业资格类考试收费标准管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号:

一、考务费的发放

1、利用双休日进行的各类考试工作,考务工作人员每人每天考务费按在校内考试80元,在校外120元发放。

2、当天考试时间超过下午4:00,考务工作人员考务费增加30元。

3、利用正常工作时间进行各类考试工作,原则上不发放费用。若在校外进行的可根据情况每人每天补贴50元。

四、事业单位面试考务费发放标准2020?

1、利用双休日进行的各类考试工作,考务工作人员每人每天考务费按在校内考试80元,在校外120元发放。

2、当天考试时间超过下午4:00,考务工作人员考务费增加30元。

3、利用正常工作时间进行各类考试工作,原则上不发放费用。若在校外进行的可根据情况每人每天补贴50元。

一般在考试前学校都会让你们签一份《中考承诺书》,上面有详细的关于中考考试时的制度和作弊处罚办法;

中考的时候,考场上一般会有摄像头监视,每个考场两个监考老师一前一后,每个考场里只有你一个人是你所在的班级,不会有你的同学,另外,考号是打乱的,试题类型也是打乱的;

中考不是高考,人生中只有一次,因此在考试中做到诚信考试

五、事业单位管理办法?

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办法总共有60条左右,其中经常被提及的包括:

1、事业单位的用人制度通常是聘用制。

2、干部队伍的建设要遵循德才兼备的原则。

3、不搞任人唯亲。

4、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事业单位是不可以聘用的。要明确的是,事业单位人员的管理办法是为了规范化管理,保证事业单位和职工双方的合法权益。

六、事业单位人员面试考务人员包括哪些人?

面试考务人员主要从以下人员中产生:主管部门、用人单位的领导及相关部门人员;行业内知名专家学者;事业单位的专家学者、业务骨干。凡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含拟制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面试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应实行回避

七、事业单位管理办法全称?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

扩展资料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是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地区、各部门和事业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制定的。在事业单位试行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关系事业单位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情况复杂,是一项十分艰巨的任务。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统一认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做好试行工作。要将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结合起来,与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结合起来,与促进事业单位用人机制转换结合起来。要坚持以人为本,从实际出发,从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出发,从维护广大职工的根本利益出发,积极稳妥地推进改革。

八、事业单位章程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指导和规范事业单位章程(以下简称章程)制定,促进事业单位依法规范运行,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法规政策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以下简称登记管理机关)登记的事业单位,其章程的制定、修改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章程是事业单位为实现社会公益目标,依法制定的关于本单位组织规程和办事规则的基本规范。

第四条 章程制定应当遵循党建统领、依法依规、自主管理、公开透明的原则,坚守公益性宗旨,遵守非营利规则。

第五条 章程用语应当准确、简洁、规范,条文内容应当明确、具体,具有可操作性。

章程根据内容需要,可以分章、节、条、款、项、目。

第二章 内 容

第六条 章程应当包括下列事项:

(一)名称、住所、经费来源和开办资金;

(二)宗旨和业务范围;

(三)举办单位;

(四)党的建设;

(五)组织机构;

(六)财务资产管理制度;

(七)人事管理制度;

(八)信息公开;

(九)章程修改条件和程序;

(十)终止程序和剩余财产处理方式;

(十一)需要由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 章程载明的单位名称、住所、经费来源、开办资金、宗旨和业务范围等应当与登记管理机关依法核准或预核准的登记事项保持一致。

第八条 宗旨是指举办事业单位的主要目的,业务范围是对事业单位可以开展的业务事项的界定。

业务范围应当符合宗旨的要求,并与其资金、场地、设备、从业人员以及技术力量相适应,在登记管理机关依法核准或预核准业务范围的情况下,可载明具体事项。涉及资质认可事项或者执业许可事项的,应与相应的资质认可证明或者执业许可证明确认的业务事项相一致。

第九条 章程应当载明举办单位的名称,明确举办单位对事业单位的权利和义务。举办单位为多个的,还应当明确举办单位排序、出资比例、出具证明文件时的签章方式等。

第十条 章程应当载明事业单位党组织的设置形式、地位作用、职责权限和党务工作机构、经费保障等内容,有关内容应当符合《中国共产党章程》的相关规定。

第十一条 章程应当载明事业单位的决策机构和内部组织机构设置,组织机构的设置应当遵守机构编制管理规定,符合实际情况与发展需要,明确各层级之间的职责权限、管理程序和运行规则。

章程应当载明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产生方式、职权和义务,有关内容应当符合《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山东省市级以下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等的相关规定。

事业单位主要行政负责人经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后,取得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资格。

第十二条 章程应当载明事业单位实行的财务会计制度,明确资产管理的原则,接受捐赠、资助的规则和使用办法。

章程应当载明事业单位内部审计、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等审计监督制度。

第十三条 章程应当载明事业单位实行的人事管理制度,明确岗位管理和人员聘用的原则,对工作人员考核奖惩、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等事项作出安排。

第十四条 章程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山东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公开办法》的规定,载明信息公开的范围、方式和责任。

第十五条 章程应当载明修改的条件和程序,有关内容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办法的相关规定。

第十六条 章程应当载明事业单位的解散事由,明确法人终止时的清算程序、剩余财产处理方式,有关内容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山东省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

第三章 程 序

第十七条 事业单位成立由法定代表人或拟任法定代表人、管理人员代表、专业技术人员代表、相关专家学者等组成的起草组织,负责章程草案的起草工作。

事业单位不具备成立起草组织条件的,由举办单位牵头成立起草组织。

第十八条 章程制定过程中,起草组织应当加强与举办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等的沟通;对涉及事业单位战略定位、发展目标、管理体制,以及关系全体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应当采取多种方式征求意见、充分论证。

第十九条 章程草案经事业单位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决策机构审议通过后,提交举办单位核准,报送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章程草案的内容涉及需要审批的事项的,应当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报送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第二十条 申请备案章程,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一)法定代表人或拟任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章程;

(二)事业单位决策机构审议通过的决议;

(三)举办单位出具的核准文件。

章程的内容涉及需要审批的事项的,还应当提交有关部门出具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第二十一条 章程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管理机关应当要求予以修改:

(一)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办法规定的;

(二)内容与机构编制管理事项、依法核准或预核准的登记事项不一致的。

第二十二条 事业单位出现名称、宗旨和业务范围等登记事项变化,或者战略定位、发展目标、管理体制变更,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况,可以按照本办法和章程规定的程序对章程进行修改。

第二十三条 章程修订草案或修正案草案的起草、讨论、审议、核准和备案程序,适用本办法第十七条至第二十一条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四条 章程修改的内容涉及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的,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

第二十五条 章程自登记管理机关予以备案之日起生效,登记管理机关最近一次备案的章程文本为正式文本。

事业单位应当发布章程的正式文本,并向社会公开。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六条 举办单位应当加强对章程制定、修改工作和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对事业单位不执行章程或者违反章程规定的,举办单位应当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对事业单位负责人或相关责任人问责追究。

第二十七条 登记管理机关应当加强对章程制定、修改工作的指导监督。对章程内容或制定、修改的程序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办法规定的,登记管理机关不予备案;已经备案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依法予以撤销备案。

第二十八条 登记管理机关工作人员在章程备案及其监督管理过程中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依法给予处分。

九、事业单位职称管理办法?

事业单位职称聘任条件

(一)申报员级专业技术资格

大专以上学历且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

(二)申报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

1、大学专科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

2、大学本科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

(三)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1、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助师级职务工作满6年;

2、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助师级职务工作满4年;

3、获得硕士学位,从事助师级职务工作满2年。

(四)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1、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中级职务工作满7年;

2、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中级职务工作满5年;

3、获得硕士学位,从事中级职务工作满4年;

4、获得博士学位,从事中级职务工作满2年;

5、博士后人员在完成博士后研究工作、出博士后流动站前。

(五)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大学本科学历或取得学士以上学位,从事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工作满5年。

十、事业单位招标管理办法?

事业单位都是根据,当地政府和财政局的招投标政策操作,一般走竞争性谈判或公开招投标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