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理。
因为申报租房专项扣除的目的是鼓励租房消费,增加租房市场活力,但要求出具无房证明和租金流水,却加重了租房人的负担和难度。
此外,无房证明和租金流水并不能真正反映出租房者的实际情况,有可能导致租房者无法享受到应有的优惠政策。
因此,税务局应该取消对无房证明和租金流水的要求,减轻租房人的负担,更好地支持租房市场的发展。
除了取消无房证明和租金流水的要求,税务部门还可以采取其他措施来支持租房市场,比如增加专项扣除额度、开展租房补贴、完善租房合同制度等,为租房消费者提供更多的优惠和保障。
不合理。
因为申报租房的专项扣除已经证明纳税人确实存在租房支出,而税务局要求出具无房证明和租金流水是重复的要求,增加了申报的难度和成本,不符合简化征管的方向。
而且,有些纳税人可能存在共同租房的情况,相关的证明等手续相对复杂,这也让纳税人不便,导致非法避税的风险增加。
因此,应当简化相关的申报手续,减少纳税人的负担,提高税收征管的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