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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进人规定?

65 2023-10-09 02:39

严格执行空编空岗进人的政策规定。机关事业单位进人,必须在有空缺编制和相应的空缺职位或岗位条件下进行。

二、严格执行公开招录公务员和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政策规定。机关事业单位新录用、聘用和遴选工作人员,应当面向社会公开进行。

三、严格执行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的政策规定。严格遵循中央和国家关于“严控机构编制确保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的意见,对财政供养人员实行计划管理,进人计划由编制部门、组织人事部门按职责编制下达,确保“只减不增”落实落细。

四、严格执行按职责权限管理进人工作的政策规定。各级党委组织部门、政府人事部门是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和权限管理机关事业单位进人工作,组织指导监督同级或下级机关事业单位做好进人相关工作;其他部门按职责分工做好相应配合落实工作。

五、严格执行人员身份管理的政策规定。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严格按规定认定人员身份,加强档案审核,重点围绕“三龄两历一身份”等信息严格审查,严把“入口关”。

六、严格执行规范统一进人程序的政策规定。机关事业单位进人,必须经编制部门审核编制情况,必须经组织人事部门审核职位或岗位情况,必须经组织人事部门审核资格条件。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凭编制部门出具的机构编制审核通知单和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行政介绍信(军转干部除外)办理相关人事手续,其他部门出具的手续不作为进人依据。

七、严格执行工作责任制和进行责任追究的政策规定。各级机关事业单位要按职责权限全面落实人事管理相关制度,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督导督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对违反人事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