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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改革后工资会有所改变吗?

123 2023-09-22 15:20

一、事业单位改革后工资会有所改变吗?

到目前为上,事业单位的改革仍没有结束,仅工资这一块,也只是改了基本工资和薪级工资两项,别外两项(绩效工资和津贴)暂没有出台标准,随着改革的深入,这两部分工资改革必将逐步到位,到时个人工资总额肯定是上涨了。

二、事业单位改革变企业后工资怎么办?

  事业单位改革变企业后工资应当不变,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可以变更,用人单位不得非法拖欠和克扣劳动者的合法工资,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三条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七十七条 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第七十八条 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工会有权提出意见或者要求纠正;劳动者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的,工会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  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事业单位改革后算什么?

事业单位中,有一类单位属于自收自支单位,简单来说就是财政状况自负,盈利或者亏损自己都受着。典型的自收自支单位有公办酒店、印刷厂、规划院、测绘所等等。自收自支单位在事业单位中其实占比极小,如今更是很难适应社会的发展,改革是必然发生的事情。

事业单位改革后,自收自支单位的结局一般都是改成企业,按照企业化管理自负盈亏,不再保留编制身份。对于这类单位的职工来说,最好的去处就是留在原单位了,毕竟他们往往都不具备其他专业技能,年纪也不小了,想跳槽是很困难的事情。如果单位效益不好,那待遇自然是直线下降。

四、辅警改革后工资是多少?

广州地区的,到手都有3000其他的可以参照这个来算。

五、差额事业单位工资改革后工资构成中财政拨款部分指哪几项?

  一般来说财政拨款部分为60%,非财政拨款部分为40%,具体情况应视当地政策而定。

  一部分非营利性机构(如医疗卫生机构)属于差额拨款类型,差额拨款单位的人员费用由国家财政拨款,其他费用自筹。这些单位的人员工资构成中固定部分为60%,非固定部分为40%。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差额拨款单位要根据经费自主程度,实行工资总额包干或其他符合自身特点的管理办法,促使其逐步减少国家财政拨款,向经费自收自支过渡。

  随着我国政治体制和经济体制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一些事业单位的经费已经开始逐步向实行自收自支过渡。而那些有产品和创收能力的事业单位国家财政则不拨款,采取自收自支的财政管理形式。

六、合肥事业单位工资改革后编外人员怎么办?

阳光工资改革针对的是公务员,事业单位以后将实行绩效工资,如果你是编外人员,实行绩效工资是对你有好处的,因为绩效工资是同工同酬,和编内人员差不了多少的,只是没有编内人员稳定!

七、事业单位改革后经费保障方式?

事业单位改革中,单位类型分为了公益一类、公益二类和公益三类共三种类型的事业单位。每种类型的事业单位的经费来源方式也是不同的。

1.对于公益一类的事业单位: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的经费来源为财政拨款,由财政提供相应经费保障。

2.对于公益二类的事业单位: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的经费来源为财政补贴,由财政给予经费补助或者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给予支持。

3.对于公益三类的事业单位:公益三类事业单位,实行经费自理,对提供公共服务的,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给予支持。

八、长沙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待遇怎样改革?

2018年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改革三步走 机关事业单位薪酬改革“三步走” “涨工资”不仅是待遇调整,也是机关事业单位薪酬结构调整的一次大改革,廉政建设的配套措施,更是体现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方面 岁末年初,“养老并轨”与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改革。

九、国有林场改革后职工执行事业单位的工资制度吗?

根据《国有林场改革方案》,将国有林场主要功能明确定位于保护培育森林资源、维护国家生态安全。与功能定位相适应,明确森林资源保护的组织方式,合理界定国有林场属性。原为事业单位的国有林场,主要承担保护和培育森林资源等生态公益服务职责的,继续按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管理,从严控制事业编制;基本不承担保护和培育森林资源、主要从事市场化经营的,要推进转企改制,暂不具备转企改制条件的,要剥离企业经营性业务。目前已经转制为企业性质的国有林场,原则上保持企业性质不变,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实现公益林管护,或者结合国有企业改革探索转型为公益性企业。

因此,改革之后确定为事业单位的国有林场,执行事业单位工资制度。

十、事业单位改革后怎么算职业年金?

事业单位不论怎么改革,职工的职业年金与所有的公务员、参公工作人员一样,职业年金每月的计算方法都是一样的(每月上交工资总额4%,单位补工资总额8%,)如果在改革后,职工的工资总额发生变化,增加或减少了,那么,仍然按比例计算,职业年金也随之增加或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