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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和用工单位的区别?

175 2023-09-04 19:19

一、用人单位和用工单位的区别?

区别:

1、含义不同

用工单位是在劳务派遣协议中,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

用人单位是指具有用人权利能力和用人行为能力,运用劳动力组织生产劳动,且向劳动者支付工资等劳动报酬的单位。

2、关系不同

用工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关系。

国家机关、事业组织和社会团体是指通过劳动合同或通过劳动合同与其他工作人员建立劳动关系的单位。

3、义务不同

用工单位应履行以下义务: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用人单位作为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主体的组织,最基本的特征有两个:一是合法成立,二是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

二、派遣单位是用工单位还是用人单位?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务派遣单位为用人单位,需要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简称为用工单位。两者的区别在于,谁应当对劳动者的权益受损承担第一责任。

劳动者在实际解决纠纷时,可以将两个单位一并作为被告,提起劳动仲裁,以便查明案情。

三、工伤认定写用工单位还是用人单位?

工伤认定应该用工单位和用人单位都要填写,用人单位填写工伤认定表,用工单位上报认定是几级工伤,确认了进行赔偿。

四、工伤赔偿是用人单位还是用工单位?

工伤社保这一块,原则上是赔偿给职工本人。

但实际上,个人办理工伤这一块的手续很麻烦,一般都是用人单位负责人事的到相关部门办理(特别是医药费用这一块,原来由单位垫付,单位办理要方便一点,)单位办理好以后,该由伤者本人享受的由单位付给伤者。

如果单位办理好以后不付给伤者,伤者可以直接到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请的。

五、厂里代班属于用人单位还是用工单位?

属于用人单位,用工单位是正道工种是需要

六、厂里带班属于用人单位还是用工单位?

属于用人单位,用工单位是正道工种是需要

七、外包公司是用人单位还是用工单位?

外包公司既可以是用人单位,也可以是用工单位,这取决于其所提供的服务类型和与客户之间的合同约定。

如果外包公司向客户提供的是完全承包式的业务外包服务,即外包公司负责为客户提供一定规模和类别的劳动力资源、管理和配备相应的设施和物资等一揽子服务,那么外包公司就是用人单位。在这种情况下,外包公司需要进行招聘、培训、管理、支付薪资福利等活动,并对外派员工进行全面管理和监督。

但如果外包公司向客户提供的是只提供特定劳务人员的劳务派遣服务,即将特定的工作人员派遣给客户单位从事特定的工作任务,那么外包公司就是用工单位。在这种情况下,外包公司并不直接雇佣员工,而是与被派遣员工签订用工合同,并向客户收取一定的服务费用。

总的来说,外包公司是为了更好地适应市场发展和企业需求而产生的新型服务形式,其所提供的服务类型和与客户之间的合同约定决定了它是用人单位还是用工单位。

八、用人单位和用工单位可以一起告吗?

实际情况,如果属于劳动仲裁的仲裁范围,可以同时告两家公司,但是由于两家公司属于仲裁的主体不一样,所以仲裁委员不会将两家公司作为一个案件进行审理。

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二条 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为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双方当事人。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为共同当事人。

第二十三条 与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可以申请参加仲裁活动或者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通知其参加仲裁活动

九、劳务派遣中的用人单位就是用工单?

这个不是用人单位因为他就是一个劳动部门的分配工作时单位

十、劳务派遣中用人单位和用工单位的义务有哪些?

  在劳务派遣关系中,劳务派遣单位为用人单位,实际使用劳动者的单位为用工单位。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所有法律义务。而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二)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  (三)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四)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  (五)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 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第六十二条 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二)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  (三)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四)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  (五)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