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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公文知识必背内容?

161 2023-08-17 10:27

一、文号。文号一般指发文字号,其实就是机关的文件编号,它是发文机关在某一年度内所发各种不同文件总数的顺序编号。比如 “佛府办〔2007〕414号” 、“粤财金〔2020〕39号”,这两个就是文号。

文号主要考2个知识点,一个是“〔〕”符号,这个是六角括号,是专用符号,考试中通常会把它混在括号“()”、书名号“《》”还有实心方头括号“【】”里面,让你选择正确的文号。第二个就是文号的数字编号前面,到底要不要加“第”字,要不要加数字“0”。注意,“粤财金〔2020〕第39号”和“粤财金〔2020〕039号”的表述,都是错误的!错误的!错误的!实在怕记混的人,我建议你背诵几个正确文号,到了考试,和正确文号的格式不一样的,都是错的。

二、标题。考题通常会问你,在四个选项里,哪一个公文标题最恰当。

这就要回到我们的标题三要素——发文机关(如某某局、某某市人民政府)、事由(如禁止XX、征求XX)、文种(如“函”、“通知”),缺一个,那个选项就是不对的,这个可以帮助考生快速排除掉1-2个选项。另外,标题一般都会有“关于”两个字来连接发文机关和事由。

正确的公文标题举例: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行动方案的通知

在这个标题里,发文机关是广州市人民政府,事由是“印发广州市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行动方案”,文种是通知。

注意:有时候其他的都对,但文种使用不恰当,则这个标题也是错的。文种的用法详见下一个“文种”考点。

三、文种。为了正确有效地形成和办理公文,所以对常用的每一种公文都赋予一个能概括表明其性质、用途的统一规范的称谓,这种称谓叫文种。文种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文种是党和国家行政机关各自正式规定的文种,如决定、公告、意见、通知等;广义文种还包括党和国家机关常用的应用文,如总结、计划、调查报告、简报、讲话稿、规章制度等。考试一般考狭义文种。

狭义文种及用法如下:

1.决议。适用于会议讨论通过的重大决策事项。

2.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作出决策和部署、奖惩有关单位和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3.命令(令)。适用于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措施、批准授予和晋升衔级、嘉奖有关单位和人员。

4.公报。适用于公布重要决定或者重大事项。

5.公告。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

6.通告。适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7.意见。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8.通知。适用于发布、传达要求下级机关执行和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批转、转发公文。

9.通报。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和告知重要情况。

10.报告。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回复上级机关的询问。

11.请示。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

12.批复。适用于答复下级机关请示事项。

13.议案。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按照法律程序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请审议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