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 > 企业信息 > 单位中山人才网

广州市荔湾区国家税务局的事业单位

186 2023-07-31 03:00

一、广州市荔湾区国家税务局的事业单位

广州市荔湾区国家税务局事业单位为3个,级别为正科级,即:信息中心、票证中心、机关服务中心。

(1)信息中心

落实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执行信息系统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承担本单位信息化建设的技术支持、保障工作;承担税收管理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工作;组织本单位信息安全管理与实施。

(2)机关服务卜租罩中心

承担机关后勤事务的管理、保障和服务工型裤作,拟订机关事务具体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机关办公用型闹品的采购、保管、分配、维修;参与机关后勤体制改革工作。

(3)票证中心

承担税收票证、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的管理工作。

二、广州市荔湾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怎么样?

广州市荔湾区事业单位慎岁贺登记管理局,本省雀旦范围内,当前企业的注册资本属于一般。

通过百度企业信用查看广州市荔湾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更多信息和资宽派讯。

三、广州市工商局荔湾分局的机构设置及职责

党委办公室、人事教育科(合署办公):

1、负责起草党务综合性文件;

2、负责党委会议、重要活动的组织工作;

3、负责分局理论学习、组织建设、党员管理、宣传教育、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及党务信息等工作。

4、负责干部录用、考核、任免、调配、机构编制、人员培训工作;

5、负责工资、福利、奖惩和职工及临时合同工的管理工作;

6、负责出国(境)人员的政审工作。负责指导工商所的规范化建设。

7、指导个体劳动者协会、私营企业协会的思想政治工作。

8、领导本分局工、青、妇工作。

办公室:长寿西路70号5楼

1、负责分局的政务工作;

2、负责分局公文处理、综合性文件的起草、行政会议、重大活动的组织工作;

3、负责调研、政务信息、保密、信访、督办、统计、接待、基建、业务档案、车辆、维稳综治、行政管理、安全保卫、计划生育、独生子女保险和后勤保障等日常行政事务;

4、负责固定资产使用、管理工作;

5、负责装备、政府采购工作;

6、负责工商学会工作。

财务科:

1、负责制定分局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及措施; 2、负责汇总、编报分局财务收支预决算; 3、负责分局财务收支管理; 4、负责国有资产登记管理工作。

法规科:

1、负责本局行政执法的协调、监督、检查工作;

2、负责分局立案查处的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核工作;

3、组织以分局名义作出行政处罚案件的听证工作;

4、承担分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赔偿工作;

5、负责工商行政管理法规培训及普法工作。

监察科:长寿西路70号4楼

1、负责党风廉政建设;

2、组织实施党风党纪、廉政教育;

3、负责执法监察工作;

4、受理对本单位及工作人员违法违纪的检举控告,查处分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违法违纪案件。

合同管理科:(挂广州市荔湾区合同纠纷调解中心、广州市荔湾区合同管理协会牌子)长寿西路70号3楼

1、组织实施《合同法》;

2、负责指导辖区内合同的订立并监督其履行;调解改氏合同纠纷;办理合同鉴证;

3、负责动产抵押登记管理;

4、对拍卖企业实施的拍卖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5、查处利用合同进行欺诈和其他违法违章行为;

6、组织和开展以重合同守信用活动为主要内容的建立企业信用活动;

7、指导合同管理协会工作。

注册科:长寿西路70号3楼

1、负责辖区内的内资企业、个体工商户及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其他经济组织的注册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工作;

2、负责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注册的初审工作;

3、负责企业、个体登记档案资料的建档、管理等工作。

企业监督管理科、个体私营经济管理科(合署办公):长寿西路70号3楼

1、负责对辖区内的内资企业、个体工商户及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其他经济组织进行监督管理及年检验照;

2、负责对辖区内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进行监督管理及年检初审;

3、负责查处违反注册登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

4、负责查处无照经营行为;

5、指导个体劳动者协会、私营企业协会的工作。

市场规范管理科、牲畜屠宰管理科(合署办公):长寿西路70号3楼

1、按权限对本辖区内各类市场进行登记注册和年检工作,按权限对辖区内市场进行监督管理;

2、负责对辖区内经纪人、经纪机构的管理;

3、组织、协调对市场进行专项治理;

4、依法查处辖区内违反市场管理规定的违章违法行为;

5、组织实施《广州市牲畜屠宰和肉品流通管理条例》;

6、负责辖区内牲畜屠宰和肉品流通管裤歼桥理的组织协调工作;

7、会同有关部门对辖区内牲畜屠宰厂(场)进行监督管理。

商标广告管理科:长寿西路70号3楼

1、组织实施《商标法》、《广告法》;

2、受理商标侵权案件,查处商标侵权假冒等违法行为,保护商标专用权;

3、指导和监督企业正确使用商标;

4、受理辖区内印制企业申请《印制商标单位证书》;

5、查处非法印制商标的违法行为;

6、负责辖区内广告经营单位的初审工作,按权限对在辖区范围内的招牌广告、户外广告进行登记管理;

7、查处辖区内各类广告违法违章行为。

经济检查科:

监督检查本辖区市场经营主体的交易行为,查处垄断、不正当竞争、流通领域走私贩私、传销和变相传销,经销假冒伪劣商品及其他经济违法违章行为。

离退休干部管理科:

1、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离退休干部阅读、学习胡猛文件和参加政治活动,负责转发和传达有关文件; 2、有组织有领导的发挥离退休干部在两个文明建设中的作用; 3、落实离退休干部政治、生活待遇,组织离退休干部体检疗养工作; 4、做好离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及时了解和掌握他们的家庭和生活状况,定期组织慰问孤寡和困难户,对伤病员要及时慰问; 5、协助有关部门办理离退休干部的丧葬和善后处理事宜; 6、负责老干信访工作,做好来信和来访事项的登记,搞好督办,及时反馈落实情况; 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有工作任务。

消费者权益保护科:宝华路存善东街3-5号7楼

1、组织监督流通领域商品质量; 2、组织实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3、受理消费者的申诉,组织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违章行为; 4、组织查处假冒伪劣食品行为; 5、指导食品安全流动监测工作; 6、指导“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工作,指导本区消费者委员会办事机构工作。

(三)工商所(队):

工商所职责: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辖区内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市场经济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保护合法经营,取缔非法经营,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

经济检查大队:宝华路存善东街3-5号5楼

1、依法查处荔湾区内经济违法违章案件;

2、依法检查、监督辖区内生产经营企业、商业和其它经营单位的经营活动;

3、监督检查市场主体的交易行为,制止垄断和不正当竞争;

4、依法或根据授权查处走私贩私、投机倒把行为和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经济违法违章行为;

5、查处严重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依法保护消费者权益。

牲畜屠宰管理执法大队:芳村大道东170号3楼

1、负责本区牲畜屠宰和肉品流通管理的行政执法; 2、组织实施《广州市牲畜屠宰和肉品流通管理条件》; 3、负责查处私自开办牲畜屠宰厂(场)屠宰牲畜行为; 4、负责监督检查肉品经营者的经营行为; 5、负责辖区内牲畜屠宰和肉品流通管理的组织协调工作。

(四)事业单位:

1、荔湾区消费者委员会:芳村大道东170号3楼

职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和《中国消费者协会受理消费者投诉规定》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受理、调查和调解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发生的消费者权益争议,切实履行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社会职能。

2、经济信息中心:

职责:

一是负责规划分局信息化工作的开展; 二是负责分局年度信息化预算的编写工作; 三是负责分局网络系统日常运行的维护工作; 四是负责维护分局自有信息化应用的开发、维护工作; 五是负责由分局分工负责的业务系统日常使用维护工作; 六是负责管理分局信息化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工作; 七是负责对信息化设备采购选型、分配使用、设备报废的建议工作; 八是负责分局的网络安全管理工作; 九是负责分局的信息化应用的培训工作; 十是负责对分局信息化外包服务的管理工作。

3、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长寿西路70号4楼

职责:

一是负责对市局投诉举报指挥中心办公室交办的投诉举报及消费者向受理中心投诉举报案件的登记,在十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并答复投诉者。同时将投诉转交各科室,指令执勤中队、工商所查办;

二是调解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的消费者权益争议;

三是收集掌握动态信息,及时统计、整理、分析上报市局12315指挥中心和分局领导,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四是配合各职能部门、各工商所办理各类紧急投诉举报事件, 在节假日对突发、较大的投诉举报进行及时处置,并报告分局领导;

五是负责对各职能部门,各工商所从事消费者申诉举报工作人员的业务指导;

六是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