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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分管卫生领导的工作职责?

132 2024-12-15 20:34

一、乡镇分管卫生领导的工作职责?

1.负责卫生系统安全管理工作,指导村卫生站等医疗卫生机构做好医疗废弃物、放射性物品安全处置管理工作。

2.负责突发生产安全事故的医疗救援。

3.负责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定和监督管理,负责化学品毒性鉴定管理工作。

4.负责对建设项目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审核、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5.负责协助对全镇食品药品安全的监督和管理。

二、分管安全卫生校长职责?

分管安全卫生校长工作职责

分管校长是学校安全卫生工作的具体领导者,负有分管领导责任,其职责如下:

1、要牢固树立安全卫生第一的思想和法制观念,将安全卫生工作作为一件大事来抓,自觉遵守国家的各项安全法律、法规。

2、协助校长做好安全卫生工作,具体实施安全卫生工作计划,领导教职工做好安全卫生工作,制定安全卫生制度、方案。

3、组织全体师生学习、贯彻执行上级安全卫生工作指示精神,对全体师生进行安全卫生方面的教育。

4、参加上级组织的安全卫生工作会议及学习培训,定期组织召开安全卫生工作会议,布置安全卫生工作。

5、定期检查学校安全卫生工作,及时了解安全卫生情况,并负责向校长汇报,熟悉组织学校大型活动安全卫生措施,指导安全卫生工作。

6、协调安全卫生工作,将各项安全卫生制度落到实处。

三、分管农业农村工作的职责?

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三农工作发展战略,扶贫工作,统筹推进农村社会事业等,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指导乡村特色农业农产品发展,负责种植业畜牧业等,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负责农业科技等,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农业减灾等

四、分管总经理工作职责?

负责公司全面工作,分管行政、财务工作。

五、分管环保领导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环境保护-法律、条例和规定;积极宣传环境保护的方针和政策,普及环保知识, 乡镇环保办工作职责。

2、拟定乡镇的环境保护规划和工作计划,报政府批准后督促实施。

3、 了解和掌握本镇范围内的污染现状及治理情况,建立污染源档案,积极配合上级环保部门做好排污申报登记和排污许可证的核发工作。

4、对全镇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严格初审并及时上报审批,项目建成后配合市、区环保部门进行验收。

5、督促本镇范围内的污染防治和节能减排工作的实施,对治理设施的运转管理进行监督和检查,对排污单位提出奖惩意见,工作总结《乡镇环保办工作职责》 。

6、 协助农业部门推广综合防治,促进农业生态的良好循环。

7、根据区环保部门的要求,按规定做好镇区范围内排污费的收缴工作。

8、及时处理好群众来信来访,做好污染纠纷的调解和污染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工作。

9、积极开展环境优美镇,生态村、绿色社区、绿色学校的创建工作,积极开展循环经济、清洁生产审核、环境质量体系认证和环境友好企业活动。

10、认真完成镇党委、镇政府交办的各项任务,及时向上级环保部门如实反映情况,并完成上级环保部门交办的各项任务。

六、分管宣传工作校长职责?

分管宣传工作副校长的职责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全面协助完成对内学校管理运营的工作;

2.全面负责对外招生工作的安排,以及市场活动的策划与执行;

3.协调各部门工作关系,统一安排、指导全校师生工作;

4.完成校长临时布置的其他任务。

七、教师工作职责?

根据《教师法》规定,教师岗位职责及任务如下:

一、教师职责:

1、 提供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教育教学设施和设备

2、 提供必需的图书、资料及其他教育教学用品

3、 对教师在教育教学、科学研究中的创造性工作给以鼓励和帮助

4、 支持教师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

二、教师任务

1、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2、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3、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4、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扩展资料

我们平时虽然称呼学校里某教师为“某老师”,但这里的“老师”其实是教师这种工作,教书是其基本功能。明清以来,一般称教师为“先生”。直至19世纪末,辛亥革命元老中国现代教育奠基人何子渊等将西学(美式教育)引入中国,创办新式学校后,便开始在《学生操行规范》里面明确将教师称谓定义为“老师”。但绝大部分学生约定俗成将“先生”改称为“老师”,则是从国民政府时代开始,并一直沿用至今。

2016年,我国各级各类学校专任教师数为1578.2万人,其中,普通小学专任教师为578.9万人,初中阶段专任教师为348.8万人,全国幼儿园专任教师数为223.2万人,全国特殊教育专任教师数为5.3万人,全国普通高中专任教师173.3万人,全国中等职业学校专任教师为84.0万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专任教师160.2万人。

八、分管民政工作领导的职责?

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民政事业发展法律法规草案、政策、规划,制定部门规章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三)拟订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四)拟订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五)拟订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限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标准,负责报国务院审批的行政区划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审核工作,组织、指导省县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地名管理工作,负责重要自然地理实体以及国际公有领域、天体地理实体的命名、更名审核工作。

(六)拟订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

(七)拟订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

(八)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九)拟订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十)拟订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一)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十二)拟订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三)完成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民政部应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环节倾斜。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九、分管消防副所长工作职责?

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

一、工作职责制度规定的悬挂:

(一)所长、分管副所长办公室分:别悬挂1个所长、分管副所长消防工作职责

(二)派出所消防办公室悬挂:公安派出所消防民警消防监督工作职责、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制度、公安派出所火灾事故处置、调查制度、公安派出所消防工作例会制度、公安派出所业务工作报告制度、公安派出所核查消防违法行为举报投诉工作制度、公安派出所消防行政处罚规定共7个

(三)派出所中心警务室悬挂:1个公安派出所责任区民警消防监督工作职责

(四)派出所院内悬挂设置:1个派出所消防警务公开栏

二、工作台账建立

共建立以下9种工作台账:消防工作文件档案、辖区基本情况档案、三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档案、一般社会单位、场所档案、日常消防监督检查档案、消防行政处罚档案、辖区火灾事故档案、群众举报投诉登记档案、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档案。

三、各类规章制度、台账样式附后

公安派出所所长消防监督工作职责

公安派出所所长对本所消防监督消防监督工作全面负责并履行下列工作职责:

一、将消防监督工作纳入本单位日常工作统筹安排,批准实施本单位消防监督检查工作计划,领导和组织开展本辖区消防监督工作;

二、明确人员分工,督促民警履行消防监督工作职责;

三、签发本单位的消防监督法律文书;

四、定期召开全所消防监督工作会议,及时研究、部署、检查和总结工作;

五、为本单位的消防监督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六、组织消防监督业务学习,提高全体民警的消防监督业务素质。

公安派出所分管副所长消防监督工作职责

一、负责组织制定本所年度消防监督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贯彻落实当地人民政府、公安机关部署的各项消防工作任务;

三、组织开展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常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活动;

四、负责对监督权限范围内的村(居)民委员会、居民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单位及个体工商户实施日常消防监督检查。

五、负责对群众举报、投诉和主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要求查办的消防违法行为,及时进行查处;

六、按照被委托权限对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七、按照被委托权限开展适用简易调查程序的火灾事故调查;

八、依托警务室同步建设消防室;

九、建立各项消防监督工作规章制度和档案。

公安派出所消防民警消防监督工作职责

一、根据本辖区消防监督工作实际,负责消防业务档案建设和有关情况信息统计上报等工作;

二、认真开展火灾隐患整治、消防行政处罚、简易火灾事故、消防宣传培训等各项消防监督工作,及时向主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报送各项统计表格和有关资料,确保信息畅通;

三、统一保管消防监督法律文书,及时建立各项消防监督业务档案;

四、定期向公安派出所领导汇报辖区消防工作情况,提出工作建议;

五、指导社区、驻村民警开展消防监督检查、消防宣传工作;

六、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公安派出所责任区民警消防监督工作职责

一、掌握责任区内消防重点场所情况并逐一建档,督促落实具体管控措施和责任人。

二、对管辖范围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居民住宅区等进行定期检查,及时发现火灾隐患并督促整改,对存在的火灾隐患依法实施消防行政处罚。

三、督促指导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企事业单位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组织,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落实消防工作措施。加强对群众义务消防组织的指导,组织辖区单位和群众开展自我检查,自我防范。

四、每季度开展一次消防法律法规、火灾逃生自救和扑救初起火灾等常识宣传,每半年至少组织群众开展一次疏散、灭火和逃生消防演练。

五、督促指导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设置固定消防宣传栏,张贴(村)居民防火公约和防灭火知识消防宣传标语。

派出所消防宣传教育职责

公安派出所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宣传教育职责:

一、每年对村(居)委会负责人开展不少于1次的消防宣传教育,宣传防火、灭火和应急逃生等常识,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二、每年对企事业单位进行不少于2次的宣传教育,加大对从业人员防火、灭火、组织疏散常识和技能的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水平;

三、利用标语、墙报、知识讲座、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加强公益性消防宣传教育;

四、积极配合上级公安机关开展消防安全培训;

五、建立健全消防宣传教育档案。

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制度

一、公安派出所对消防监督管辖范围内的单位和场所每季度、半年不少于一次消防监督检查,遇有重大活动、重点季节、重要节日时必须加大消防监督检查的频次。

二、公安派出所民警在实施消防监督检查时,不得少于2人,应当填写《消防监督检查记录》。检查完毕,《消防监督检查记录》应当交被检查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员阅后签名;对记录有异议或者拒绝签名的,派出所民警应当注明情况;

三、公安派出所在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可以立即改正的,应当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并在《消防监督检查记录》中记载;不能立即改正的,应当依法填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限期改正期限届满次日起4个工作日内应当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并填发《复查意见书》。当事人依法提出整改延期申请的,公安派出所应当进行审查,并依法制作、送达《同意/不同意延期整改通知书》。检查发现可能构成重大火灾隐患的,公安派出所应当立即书面报告当地街道办事处。对构成重大火灾隐患的,应当在主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指导下,督促单位按时整改。

四、公安派出所对在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除按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外,还应当依法予以消防行政处罚。

公安派出所火灾事故处置、调查制度

一、公安派出所在接到火灾报警或者处警指令后,应立即派员赶赴火灾现场,并将现场情况及时向主管公安机关和消防机构报告;

二、公安派出所民警到达火灾现场后,应当立即组织人员疏散、火灾扑救、现场警戒、维持秩序、调查访问等工作。发现不属于管辖范围的,应当及时通知有管辖权的单位调查处理,并移交有关案件材料;

三、公安派出所对管辖单位发生的一般火灾,应根据火灾现场询问、现场勘查、技术鉴定等调查情况,作出火灾原因认定。对火灾原因难以确定的,应及时报主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协助调查确定。对已查明原因的火灾,公安派出所应当给火灾单位或者当事人出具《火灾原因认定书》和《火灾事故责任书》,并在自作出之日起7日内送达到当事人;

四、公安派出所对管辖单位发生的同时具有下列情形的一般火灾,可以适用简易程序直接进行调查处理:(1)无人员伤亡的;(2)火灾直接财产损失经统计不超过2万元的;(3)没有放火嫌疑的;(4)当事人对火灾事故事实没有异议的。

公安派出所消防工作例会制度

一、公安派出所应每月召开一次由全体民警参加的消防监督工作例会(可结合所务会进行),国家的消防法律法规颁布、上级下达消防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安排及其他特殊情况,应及时召开。

二、例会一般由所长或者分管消防工作所领导主持,也可以由提出议题的警务区民警提出并主持。

三、例会的内容包括

(一)听取消防民警、责任区民警关于辖区消防监督执法、火灾事故调查处理、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的汇报;

(二)讨论分析辖区消防安全形势、消防民警、责任区民警履行消防职责情况,研究改进的措施和要求;

(三)总结、布置消防监督工作,传达和研究落实上级部署的消防工作

四、消防监督工作例会应有专门的会议记录,如实记录和反映例会内容。

公安派出所业务工作报告制度

公安派出所按下列要求向主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报告下列事项:

一、每月30日前上报当月25日之前办结的消防行政处罚案件卷宗以及核发的消防监督检查法律文书,并附消防行政处罚月报表等材料;

二、遇有重大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和疑难问题;

三、辖区内发生火灾事故;

四、其他需要统计上报的工作情况。

各类上报的业务工作报表、材料内容必须真实,经所领导审核后上报。

主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公安派出所上报的文书档案,应当进行登记,并认真审查,及时予以指导。

公安派出所核查消防违法行为举报投诉工作制度

一、对举报投诉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以及擅自停用消防设施的,应当在接到举报投诉后二十四小时内进行核查;

二、对举报投诉上述以外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应当在接到举报投诉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进行核查。

三、公安派出所对群众举报投诉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应当及时受理,依法处理。核查、处理情况应当及时告知举报、投诉人;无法告知的,应当在受理登记中注明。

四、公安派出所受理对消防违法行为的举报投诉,应当填写受理登记表;举报、投诉人要求保密的,应当为其保密。

五、对属于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管辖的,应当依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在受理后及时移送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处理。

公安派出所消防行政处罚规定

公安派出所在监督检查中发现消防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应当予以处罚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对依法给予警告、五佰元以下(含五百元)罚款的处罚,应经公安派出所法制员审核,由公安派出所所长审批,法律文书加盖主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印章,单独编号;

二、对依法给予个人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单位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的处罚,应事先经主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法制审核后,由公安派出所所长审批,法律文书加盖主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印章,单独编号;

三、对依法给予个人一千元以上罚款,对单位五千元以上罚款及责令停产停业(停止使用、停止施工)的处罚,由公安派出所提出处罚建议,将案件有关材料报主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审批、决定。

四、对依法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由主管公安机关负责人审批,出具的法律文书加盖主管公安机关印章。对需采取强制措施的,公安派出所报主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按照《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的有关规定执行。

警务公开内容和样式

xxxx公安派出所消防警务公开栏

一、xxxx公安派出所消防组织网络

所长:姓名、电话、工作职责:全面负责本所的消防监督工作

分管副所长:姓名、电话、工作职责:协助所长开展消防监督工作,具体组织和实施本辖区的消防监督工作

消防民警:姓名、电话、工作职责:负责消防业务档案建设和有关情况信息统计上报,协同责任区民警开展消防监督、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火灾事故调查处理等工作

责任区民警:姓名、电话、工作职责:负责对本责任区管辖单位的消防监督检查、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火灾事故调查处理等工作

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三、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管辖单位范围:公安派出所负责本辖区以下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日常消防监督检查、消防行政处罚、火灾事故调查统计、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

1、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小区物业服务企业;

2、镇、街道办级及其所属的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

3、非寄宿制的中小学校、幼儿园和其它社会办学场所;

4、家庭式旅馆、农家乐,营业、使用面积100平方米(含本数)以下的所有场所(不含金融营业网点)和沿街、沿巷个体工商户;

5、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授权管理的重点单位。

四、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职责:

1、掌握辖区日常消防工作的基本情况,向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主管公安机关报告情况,提出消防工作建议;

2、指导、督促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居民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健全消防工作制度、建立群众性义务消防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教育,落实防火安全措施,定期开展灭火演练。

3、在公安派出所办公区域内、本辖区中心警务室、社区警务室建立固定的消防宣传橱窗,在适当的位置设立固定醒目的防火宣传标志,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消防法律法规、防火、灭火常识、火灾案例等方面内容的宣传,普及消防安全知识。

4、对管辖范围的单位进行消防监督检查,督促其依法履行消防职责、整改火灾隐患,对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理;

5、及时受理群众举报、投诉,对属于管辖范围的消防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理;

6、督促辖区内符合《湖南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的单位,向主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报备案;

7、协助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维护火灾现场秩序,保护现场,控制火灾肇事嫌疑人,办理失火案、消防责任事故等刑事案件;协助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实施临时查封和强制执行;

8、在农业收获季节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查处焚烧秸秆、麦茬和其他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

9、在重大节假日期间以及火灾多发季节,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宣传教育和消防安全检查;

10、法律规定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消防工作

十、机关卫生工作职责?

1、熟悉有关食品卫生法规及食品卫生知识。

2、每天检查餐厅卫生制度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督促改进。

3、协助项目经理搞好餐厅卫生工作。

4、每年六次进行食具、熟食采样和员工抽查采样工作。

5、监督、指导操作人员操作卫生,发现问题给予正确指导及批评教育。

6、负责监督卫生包干区及个人卫生情况。

7、负责厨房、餐厅环境卫生指导工作。

8、配合、协调专业人员实施除“四害”措施。

9、检查督促做好饭菜票、盛具和用具消毒工作。

10、配合人事部、监察部,做好该餐厅员工的安全卫生培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