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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申请贵州省教师资格证?详细流程公告

213 2024-11-02 19:31

一、如何申请贵州省教师资格证?详细流程公告

贵州省教师资格证申请流程

教师资格证是教师从业的必备证件,申请贵州省教师资格证需要经过一系列步骤:

  1. 网上报名:在指定时间内,登录贵州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2. 资格审查:教育考试院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人员将被允许参加考试。
  3. 笔试考试: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将参加笔试考试,考试包括教育知识和教育法律法规。
  4. 面试考试:通过笔试的考生将进行面试考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教育教学能力和师德师风。
  5. 体检和政审:通过面试的考生需要进行体检和政审。
  6. 发放证书:符合条件的考生将获得贵州省教师资格证书。

申请条件

申请贵州省教师资格证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 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
  • 具有教育教学能力。
  • 身体符合教师岗位的健康条件。

申请材料

申请贵州省教师资格证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 个人身份证明材料。
  • 教育、教育技术和其他与教育工作相关的专业学历证明材料。
  • 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与教育工作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
  • 教师资格证申请表。

申请贵州省教师资格证是一项严肃而庄重的过程,需要符合一定条件并通过一系列考试和审核。希望每位申请人都能认真准备,顺利通过申请流程,成为合格的教育工作者。

感谢您阅读本文,希望对您申请贵州省教师资格证有所帮助。

二、贵州省2017年教师特岗招聘公告

一、招聘岗位

贵州省教师特岗计划面向全省招聘合格的应届毕业生和社会在职人员,招聘岗位包括小学、初中、高中各个学科。

二、报名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 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和任教学科的专业知识背景;

3. 年龄不超过35周岁,自愿申请且同意到特定的艰苦地区工作;

4. 具备教师职业道德和教育教学水平;

5. 笔试合格并经核查身份后,需参加面试环节。

三、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17年5月1日至5月31日。

报名方式:填写贵州省教育厅指定的《教师特岗个人信息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四、考试内容和方式

1. 笔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教育理论知识、教育心理学基础、教学设计与评价等方面的综合素质。

2.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教学能力、教学方法和教育教学理念等。

五、聘用方式

通过公示、报名、笔试和面试等环节,根据考核成绩,择优录用。

六、工作待遇

符合聘用条件的应聘者,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工资待遇。

七、其他事项

具体招聘政策和细则请参照贵州省教育厅官方网站公告。

感谢您阅读本次贵州省2017年教师特岗招聘公告,如您对此有进一步了解的需求,请前往贵州省教育厅官方网站查询。参加特岗招聘将给您提供一个展示自己才华的平台,期待您的参与与支持。

三、2021年贵州省教师招聘公告 | 教师资格证报名条件与流程

2021年贵州省教师招聘公告

近年来,教师行业一直备受关注,作为贵州省的一项重要招聘工作之一,贵州省教师招聘备受广大应聘者的关注。今年贵州省教师招聘的相关信息已经发布,各位考生们赶紧跟着小编来看看吧。

教师招聘岗位与条件

本次教师招聘计划共招聘{xxx}名中小学教师。报考教师资格证的考生需符合以下条件:

  • 学历要求:拥有相应教师资格证并符合教育部规定的教师资格条件。
  • 年龄要求:一般为35周岁以下(具体以公告为准)。
  • 招聘岗位:包括语文、数学、英语、体育、音乐、美术等多个学科,具体岗位以公告为准。

教师资格证报名流程

教师资格证报名的流程一般包括:网上报名、缴费、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等环节。具体流程如下:

  1. 准备相关材料,包括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等。
  2. 按照公告要求,登录贵州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进行网上报名。
  3. 缴纳报考费,缴费成功后等待资格审查通知。
  4.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参加相应时间地点的笔试,合格者进入面试环节。
  5. 录取公示、资格审查等后续流程。

希望以上内容能帮助到即将报考贵州省教师招聘的考生们。最后,祝各位考生在教师资格证考试中取得优异成绩,顺利成为贵州省的一名合格教师。

感谢您阅读本文,希望能为您提供有用的信息,祝您好运!

四、如何看待2023年贵州省考公告?

共招5581人,4081个职位

报名时间:2023-01-12 09:00至2023-01-16 17:00

缴费时间:2023-01-12 09:00至2023-01-19 17:00

准考证打印时间:2023-02-20 09:00至2023-02-23 17:00

笔试时间:2023-02-25 09:00至2023-02-26 11:00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经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研究,决定开展贵州省2023年省、市、县、乡四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一级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级层次的公务员(人民警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计划及职位信息

(一)招录计划

省、市、县、乡四级机关计划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5581人,其中公务员职位4681人、人民警察职位900人。

(二)职位信息

1.公务员职位条件和计划详见《贵州省2023年省、市、县、乡四级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

2.人民警察职位条件和计划详见《贵州省2023年省、市、县、乡四级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录人民警察职位表》(附件2)。

报考者可通过“贵州党建云”(http://www.gzzzb.gov.cn)或“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pta.guizhou.gov.cn或219.151.4.99)查阅具体的招录单位、职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报考者对职位的专业、学历、学位、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有疑问需要咨询时,可直接与招录单位联系(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2)。

二、招录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录对象

1.本省户籍或本省生源大专及以上毕业学历人员(其中,2023届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到具体单位工作的定向生)。

2.外省户籍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毕业学历人员(其中,2023届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到外省的定向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以及拟报考职位所需的有关资格条件。

6.报考年龄要求:

(1)报考公务员和省级人民法院机关、省级人民检察院机关、省级公安机关、省级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年龄为18周岁以上(2005年1月12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13日及以后出生);对于2023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3日及以后出生)。

(2)报考除省级人民法院机关、省级人民检察院机关、省级公安机关、省级司法行政机关以外其他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年龄为18周岁以上(2005年1月12日及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92年1月13日及以后出生);对于2023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或报考法医、狱(所)医、心理矫正等职位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13日及以后出生)。

(3)报考定向招录“优秀村(社区)干部”职位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或村(社区)主任、副主任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3日及以后出生)。

7.定向到市(州)、县(市、区)、乡(镇、街道)的2023届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只能报考所定向的市(州)、县(市、区)、乡(镇、街道)符合条件的职位。

8.报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或者村(居)委会,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工作过(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以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按照《关于公务员考录中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界定的意见》(人社厅发〔2010〕59号)界定。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2023年8月。

9.报考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报考者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截止2023年12月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在贵州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的人员应累计服务满2周年。

(2)截止2023年12月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在贵州或由贵州省选派在外省服务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人员应累计服务满2周年。

(3)截止2023年12月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在贵州服务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人员应完成项目服务期。

以上(1)(2)(3)类人员报考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时,学历不受户籍和生源地限制。

(4)生源地或兵源地为贵州省且服役满5年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可报考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职位。

(5)截止2023年1月,在贵州省乡村振兴三类县中的66个脱贫县(名单详见附件3)的乡(镇、街道)工作满3周年且连续3年考核合格以上的在编在岗事业人员可报考本县(市、区)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职位。

10.报考定向招录“优秀村(社区)干部”职位的报考者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截止2023年1月,工作表现好,群众认可,任职3周年以上且连续3年考核称职及相当等次以上的在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或村(社区)主任、副主任(任职时间可合并计算),可报考本县(市、区)定向招录“优秀村(社区)干部”的职位。

(2)截止2023年1月,由省、市(州)、县(市、区)党委组织部门统一组织选派的同步小康驻村工作队或乡村振兴驻村工作队担任或曾担任第一书记或工作队员连续满2周年且工作表现好的人员(两类工作队的任职时间可累计),可报考驻村所在县(市、区)定向招录“优秀村(社区)干部”的职位。

11.报考乡(镇、街道)机关专职人民武装干部职位的人员须为退役军人。

12.报考残疾人职位的人员须持有残联核发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符合职位要求的残疾等级。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公务员期限内的。

6.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7.现役军人,在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或2019年以来曾被贵州省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录用过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

8.截止2023年12月“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未满的。

9.在读的普通高等教育非2023届毕业生。

10.不符合招录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11.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属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12.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人民警察)的其他情形的。

三、报考程序

(一)网上注册和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按以下程序进行:

报考者须在2023年1月12日9:00至1月16日17:00期间进入“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pta.guizhou.gov.cn或219.151.4.99),通过“贵州省2023年公务员考录专题网页”链接登录报名系统,按专题网页提示的报名程序注册、填写并确认报名信息。

报考者须仔细阅读《贵州省2023年省、市、县、乡四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公告》(以下简称《招录公告》)和《贵州省2023年省、市、县、乡四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报考指南》(以下简称《报考指南》)并在网上报名系统中签署报名诚信报考承诺书。

报考者根据职位要求,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并如实填写《贵州省2023年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报名信息暨加分申请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附件4),所填信息及照片核对无误后,必须点击“报名信息确认”提交报名信息。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者因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失误、照片模糊变形、未按时提交报名信息等原因,导致网上资格审核未通过或后续考试过程中出现无法通过资格审查等问题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提交报名申请后应及时登录查看网上审核结果。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者,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报考者应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所选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职在岗人员必须如实填写个人工作单位信息,否则视为故意隐瞒个人重要信息。

报考者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2023年1月12日至1月15日期间,每日16:00后,将在“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公布报名人数与招录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以缴费人数为准),供报名人员参考。报名结束后,于2023年2月上旬公布全省报名总人数和每个职位报名人数。

(二)网上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为2023年1月12日9:00至1月18日17:00。报考者须在资格初审时间内进入“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 (http://pta.guizhou.gov.cn或219.151.4.99),通过“贵州省2023年公务员考录专题网页”链接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在省、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的统一组织下,由各招录单位负责实施。乡镇机关公务员资格初审工作由各县(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各招录单位对已经提交报名申请的必须在48小时内审核确认报考者是否具有报考资格。招录单位对照《招录公告》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对报考者提交的报名申请进行资格初审。

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在报名期间(2023年1月16日17:00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并重新确认。2023年1月16日17:00至1月18日17: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核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审核未通过的,视为报名失败。

资格初审环节中,不符合条件的报考者进入缴费环节且仍在资格初审期间的,由报考者和招录单位(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省、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由考务部门进行改报。如缴费环节结束后仍未改报成功的,视为报名失败。不符合条件的报考者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者成绩无效并追究审核相关人员的责任。

2.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确因信息有误须修改的(报考单位和报考职位不得修改),须本人向招录单位申请,经招录单位及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由考务部门修改。

(三)网上缴费

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者于2023年1月12日9:00至1月19日17:00期间进入“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 (http://pta.guizhou.gov.cn或219.151.4.99),通过“贵州省2023年公务员考录专题网页”链接登录报名系统缴纳考试费,一般职位(公务员职位和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职位)考试费100元/人;须进行专业科目考试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考试费130元/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视为自动放弃。

网上缴费结束后,报名人数与计划招录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该职位招录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不含监狱和强制隔离戒毒所狱〈所〉医、心理矫正职位,以及贵州省乡村振兴三类县中的66个脱贫县的乡(镇、街道)和派出机构、县级人民法院法官助理、县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和审计系统县级单位职位),省、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对减少、取消的职位在网上进行公示。

职位招录计划减少的,该职位的报考者不得进行职位调整。职位招录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者本人向招录单位提出改报申请,经省、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由考务部门给予改报职位,但改报职位只能在本考区改报,不能跨考区。因所报考职位取消且本人自愿放弃报考需要退费的,经省、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考务部门予以退费。改报职位和退费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3日17:00。

脱贫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和家庭经济困难的2023届毕业生可免收考试费。符合免收考试费条件的报考者须先在网上缴纳考试费,并按照“贵州省2023年公务员考试免收考试费申请提交流程”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和有关资料,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退费。如未按规定提交申请和有关资料不属实等导致免收考试费申请失败的,责任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四)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

网上缴费结束后,报考者于2023年2月20日9:00至2月23日17:00期间进入“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pta.guizhou.gov.cn或219.151.4.99),通过“贵州省2023年公务员考录专题网页”链接登录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

(五)加分

1.加分政策:少数民族报考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笔试环节成绩计算时加5分。

报考各级政府民族事务管理部门的;报考单位在民族自治州及所辖县(市、区)、乡(镇、街道)的;报考单位在民族自治县及所辖乡(镇、街道)的;报考单位在民族乡的。

2.少数民族报考者报考定向招录少数民族职位的不予加分。

3.加分审查。加分审查工作由省、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招录单位组织实施,具体实施时间和方式由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需现场复核加分手续的人员,逾期未办理视为放弃加分。经审查符合加分条件的,在笔试成绩公布前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予以加分。

四、笔试及合格分数线

(一)笔试内容

笔试为闭卷考试并统一考试科目,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

所有报考者均参加公共科目笔试。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分值150分)和《申论》(分值150分),其中《申论》科目实行分级考试,省级机关(含垂管系统)和市(州)级机关(含派出机构)职位考A类卷,县(市、区)级机关(含派出机构)和乡(镇、街道)机关职位考B类卷。

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还须参加相应的专业科目考试(分值100分),专业科目考试范围详见《贵州省2023年度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专业科目笔试考试大纲》(附件5)。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

2023年2月25日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2023年2月25日下午14:00—16:30《申论》(A、B类)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专业科目笔试时间为:

2023年2月26日上午9:00—11:00

笔试共设省直、贵阳市、遵义市、六盘水市、安顺市、毕节市、铜仁市、黔东南州、黔南州、黔西南州10个考区。省直考区设在贵阳市,其他考区原则上设在本市(州)政府所在地。必要时,经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在具备条件的县(市)设置考点。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报考者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

(三)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于3月下旬在“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布。笔试成绩核查结束后,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笔试环节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环节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是指含少数民族加分进入下一环节的最低成绩)。

笔试环节成绩按照百分制计算,计算方法为:

一般职位的笔试环节成绩=(公共科目成绩+少数民族加分)÷3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笔试环节成绩=(公共科目成绩+少数民族加分)÷3×70% +专业科目成绩×30%

笔试环节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未完成笔试所有科目或未达到笔试环节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五、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组织、时间和方式

资格复审实行分级负责,由省、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各招录单位具体实施,时间和方式详见省、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发布的资格复审公告。

(二)资格复审对象

达到笔试环节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者中,根据笔试环节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职位资格复审人数与招录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的人员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同一职位报考者笔试环节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

(三)资格复审内容

资格复审对象须提供相关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资格证书等)、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

以下人员还须提供:

1.2023届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的须提供《就业推荐表》或学校证明。

2.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职在岗人员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证明(中、小学教师还须提供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

3.报考本县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贵州省乡村振兴三类县中的66个脱贫县的乡(镇、街道)工作的在编在岗事业人员还须提供所属乡(镇、街道)党委出具的工作满3周年和连续3年考核合格以上的证明,及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

4.报考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人员须提供“服务基层项目证书”或县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基层项目身份证明。

5.报考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和乡(镇、街道)机关专职人民武装干部职位的退役军人须提供退出现役证(退伍证或转业证)。

6.报考本县定向招录“优秀村(社区)干部”职位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或村(社区)主任、副主任须提供乡(镇、街道)党委出具的推荐意见和县(市、区)党委组织部门出具的任职满3周年及同意报考证明。

7.报考驻村所在县定向招录“优秀村(社区)干部”职位的省、市(州)、县(市、区)党委组织部门统一组织选派的同步小康驻村工作队或乡村振兴驻村工作队担任或曾担任第一书记或工作队员的人员须提供驻村所在县(市、区)党委组织部门出具的驻村工作表现情况和连续满2周年证明,及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

(四)资格复审递补

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报考者,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该职位空缺人数在递补复审期内按笔试环节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招录单位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复审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经资格复审,复审合格人数与招录计划数达不到要求的,按规定减少或取消招录计划。

进入资格复审的报考者须关注复审相关公告,如因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换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复审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资格审查贯穿公务员招录全过程,若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一经查实,取消招录资格;若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将按照《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处理。

六、面试、体能测评及总成绩

(一)面试

面试人员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面试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和职位调整情况由省、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向社会公示。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省直考区面试考务组织实施工作;市(州)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和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本考区面试考务组织实施工作。

省直及垂管系统面试考区设在贵阳市;市(州)面试考区设在本市(州)政府所在地。面试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报考者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面试实行分级考试,省级机关(含垂管系统)和市(州)级机关(含派出机构)职位考A类卷,县(市、区)级机关(含派出机构)和乡(镇、街道)机关职位考B类卷。

面试分值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未达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二)人民警察职位体能测评

人民警察职位参加面试并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者进入体能测评环节,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狱(所)医职位不进行体能测评。

省级机关(含垂管系统)体能测评考点设在贵阳市;市(州)体能测评考点设在本市(州)政府所在地。体能测评时间由省、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和国家公务员局颁布的《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中组部及贵州省相关规定执行。

  未参加体能测评或体能测评不合格的报考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报考者对本人或他人体能测评项目结果有异议或有举报事项的,应在该项目测评结束后当场向在场的监督员提出,对事后再提出异议或举报申请的不予受理。

(三)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按照百分制计算,计算方法为:

总成绩=笔试环节成绩×60% +面试成绩×40%。

总成绩由省、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按考区分别向社会发布。

七、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公务员职位和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狱(所)医职位面试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人民警察职位〔不含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狱(所)医职位〕体能测评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从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同一职位报考者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公共科目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对象;若笔试公共科目成绩相同的,《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科目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对象。

体检须在省、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县(市、区)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做出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公安机关网络安全与执法等职位录用体检视力项目适用标准的复函》(国公综函〔2014〕24号)和贵州省有关规定执行。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体检时间和地点详见体检公告。

(二)考察

考察人选为体检合格人员。考察工作由省、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按考区分别组织,招录单位具体实施。考察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的通知》(公通字〔2020〕11号)等有关规定执行,考察突出政治标准,全面了解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在考察中,经省、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审定有《招录公告》中“不得报考条件”所列情况之一或截止2023年9月2023届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未能取得招录职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八、公示和录用审批

(一)公示

招录单位根据考察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由省、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按考区分别在相关网站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管理权限办理公务员录用审批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二)录用审批

按照《公务员录用规定》等有关规定,各级招录单位拟录用人员名单按照管理权限报省级或者市(州)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

报考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报考者须待服务期满后,按管理权限办理录用。

九、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纪律监督

招录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二)疫情防控

报考者要按贵州省疫情防控最新要求落实防控措施。

(三)本次招录不指定考试用书,也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四)报考者请密切关注“贵州党建云”“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相关招录信息和《报考指南》。

(五)本《招录公告》解释权属贵州省公务员局,招录工作未尽事宜,由贵州省公务员局研究确定。 

政策、考务相关咨询及监督电话详见《贵州省2023年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信息发布网站及有关咨询电话》(附件6)。

报名咨询时间:报名期间,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贵州省2023年省、市、县、乡四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公告

附件:

1.贵州省2023年省、市、县、乡四级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职位表.xlsx

2.贵州省2023年省、市、县、乡四级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录人民警察职位表.xlsx

3.贵州省乡村振兴三类县中的66脱贫县名单.xls

4.贵州省2023年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报名信息暨加分申请表.doc

5.贵州省2023年度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专业科目笔试考试大纲.doc

6.贵州省2023年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信息发布网站及有关咨询电话.xls

五、贵州省2022年特岗教师招聘报名公告

贵州省2022年特岗教师招聘报名公告

近年来,特岗教师项目在全国范围内逐渐受到重视,成为解决农村教育人员不足的有效措施之一。 为了进一步提高贵州省农村教育质量,满足农村学校的教学需求,特岗教师项目将继续在贵州省范围内招募教师。

特岗教师项目是由贵州省教育厅主管的招募计划,旨在通过选拔优秀的高校毕业生或在职教师到贫困地区农村学校任教,提升农村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本次报名招聘是贵州省每年一度的特岗教师招聘项目,2022年的招聘工作即将展开。

贵州省特岗教师招聘主要针对以下岗位进行招募:

  1. 小学普通班特岗教师
  2. 初中普通班特岗教师
  3. 高中普通班特岗教师

报名条件如下:

  •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 具备相应学历和教师资格证书
  • 身体条件符合担任教师岗位的要求
  • 年龄不超过35岁

具体报名时间、地点和流程,请关注贵州省教育厅官方网站。

特岗教师项目对于广大求职者提供了一个很好的机会,不仅可以为农村学校的发展做贡献,也能够获得更加稳定的工作机会。如果你对教育事业充满热情,愿意到贫困地区为农村学生提供优质的教育资源,那么不妨考虑申请贵州省特岗教师项目。

谢谢您的阅读,希望这份报名公告对寻求特岗教师岗位的求职者有所帮助。

六、2021贵州省特岗教师职位招聘公告

贵州省2021特岗教师职位招聘公告

根据贵州省教育厅的通知,贵州省特岗教师招聘工作将于2021年启动,为了进一步推进优质教育资源的均衡分配,满足农村地区和薄弱学校的教育需求,贵州省特岗教师计划将公开招聘一批优秀的高校毕业生充实到农村地区和薄弱学校担任教师。

岗位信息

本次招聘计划面向全省范围内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共招聘{XXX}个特岗教师职位,招聘岗位主要涵盖小学、初中和高中各个学段,包括汉语、数学、英语、科学、历史、地理等多个科目。特岗教师的任职期限为两年。

招聘岗位主要集中在贵州省农村地区和薄弱学校,倾向于支持东西部扶贫协作地区及少数民族地区的学校。招聘人员需要在贵州省工作,享受与公办教师同等的待遇。

申请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毕业生可参加特岗教师招聘:

  •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 持有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
  • 身心健康,品学兼优;
  •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有教育教学工作的兴趣和愿望;
  • 具备申请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专业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 能够履行教职员工应承担的相应责任和义务;
  • 各岗位的具体要求,请参阅招聘公告。

考试和选拔流程

特岗教师的招聘选拔将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流程如下:

  1. 报名:符合申请条件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并提交相关材料;
  2. 笔试:通过初审的考生将参加笔试,笔试内容涉及教育基础知识和相关专业知识;
  3. 面试:笔试合格的考生将进入面试环节,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教育教学能力和综合素质;
  4. 体检和考察:考生经过面试合格后,将进行体检和政治审查,并在招聘范围内进行考察;
  5. 公示和录用:经过综合评定后,确定最终录用名单,并进行公示。

待遇和福利

特岗教师享受与公办教师同等的待遇,包括工资、奖金、住房补贴、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此外,特岗教师还将获得相应的培训和发展机会,提升教育教学能力。

在特岗教师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情况下,可优先享受招聘地县级政府或薄弱学校提供的就业机会。

申请方式

具体的报名方式和材料要求请参考贵州省教育厅发布的招聘公告,报名时间和地点将在公告中予以公布。

希望符合条件的考生积极报名参加招聘,为农村地区和薄弱学校的教育事业做出贡献。

感谢您的阅读

感谢您阅读本文,如果您是一位即将毕业的大学生,并且对教育事业有浓厚的兴趣和愿望,那么参加贵州省特岗教师招聘计划将是一个很好的机会。通过担任特岗教师,您将有机会为农村地区和薄弱学校的学生提供优质教育,同时也能够在实践中不断提升自己的教育教学能力。希望您能够抓住这个机会,为教育事业贡献力量!

七、教师资格证怎么认证?

你可以通过提交教师资格证明材料的方式来认证你的教师资格证。一般情况下,你需要准备的证明文件有包括但不限于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以及其他相关认证文件。

在提交文件的同时,你还需要提供有效的身份证和联系方式,以便审核部门联系你。

八、怎么认证教师资格证?

在中国,教师资格证认证需要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1. 报名:根据所在地区的规定,关注并参加国家教育部门举办的教师资格证考试报名。报名通常可以在线进行,需提供个人信息、学历证明、照片等材料。

2. 考试:参加教师资格证笔试和面试。笔试通常包括教育知识与能力测试和学科知识与教育能力测试两个部分。面试主要考察申请人的教育教学能力和综合素质。

3. 成绩查询:笔试和面试结束后,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查询考试成绩。通过笔试和面试的考生将获得《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4. 体检:在获得《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后,需要按照要求进行体检。体检通常包括内科、外科、五官科、胸透等项目,以确保申请人身体健康,符合从事教育工作的要求。

5. 认证申请:在当地的教育行政部门提交教师资格证认证申请。需提供以下材料:

   - 《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 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体检报告

   - 近期免冠照片若干张

6. 审核与发证: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将获得教师资格证书。

请注意,以上仅为一般性的教师资格证认证流程。具体要求可能因地区、政策和个人情况而有所不同。在申请教师资格证时,请务必关注所在地区的具体规定和要求。

九、教师资格证认证时间?

教师资格证申请认定一般是3月和11月教师资格证认定于每年3月、11月各举行一次。

十、教师资格证认证要求?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须是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其中港澳居民和台湾同胞暂不能申请认定除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之外的其他六类教师资格)。获得教师资格的基本条件包括:

1.学历合格。

2.普通话水平测试合格。

3.教师资格考试合格(包括笔试和面试)或符合全日制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包括全日制教育硕士)直接认定教师资格的政策。

4.体格检查合格。

5.思想品德鉴定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