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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辽宁教师高级职称评审条件?

275 2024-10-20 23:07

一、2020辽宁教师高级职称评审条件?

取得中学一级职称后间隔5年。

2、至少有一轮的循环教学经历。

3、有三年以上班主任工作经历。

4、近五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

5、近五年每学期听评课15节以上。

6、近五年每年度至少上一次教研公开课。

7、每学年都开设有校本课程或专题讲座。

8、至少指导3名以上青年骨干教师成长,有具体的计划、措施和效果。

9、近三年的公需科目和学法用法考试合格证。

10、曾经获得过市级以上的各种优秀荣誉。

11、教学成绩获得过市级以上奖励。

12、有三篇论文或总结,最好是发表的。

13、至少转化三名以上学困生的计划、措施和效果。

13、完成相应要求的继续教育学分学习

二、中职讲师评审需要发论文吗?

中职讲师评审是需要发论文的。

中职讲师是大学系列的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在申请职称评审中是必须要发表专业技术论文的。因为论文是专业技术业绩的一个重要指标。按照中级职称评审标准,一般至少要在正规的专业学术期刊上发表两天署名论文,而且至少有一篇论文的署名要排在第一位。而且论文发表的期刊必须是在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备案,并且论文被全文收入论文数据库的期刊。

所以中职讲师是必须要发表论文的。

三、中职高级讲师的待遇?

中职教师职称依次为:助理讲师、讲师、高级讲师、正高级讲师。对应以前的中学二级教师、中学一级教师、中学高级讲师。

待遇方面与工龄、岗位有关,助理讲师在3k左右,讲师在4k左右,如果是八岗,在5k左右。

每年绩效奖金在10k左右,公积金每月2k多一点。

四、教师高级职称评审表

教师高级职称评审表 - 详细解读与使用指南

教师高级职称评审是教育领域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它能够对教师的专业水平和教学能力进行科学评价,推动教师专业化发展。而教师高级职称评审表作为评审的依据和参考,其合理性和准确性对于评审结果的公正性和科学性有着重要影响。在本文中,我们将详细解读教师高级职称评审表的构成和使用方法,帮助广大教师更好地了解和应用评审表,提升评审效果。

一、教师高级职称评审表的构成

教师高级职称评审表通常由若干个指标构成,每个指标下又包含了若干个具体评价要点。评审表的构成主要依据国家和地区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具体内容可能会有所差异。一般来说,教师高级职称评审表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教育经历:评估教师的学历和学术背景,包括本科、硕士、博士学位等。
  2. 教学成果:评价教师在教学过程中的成果,如教学质量、教学设计、教学效果等。
  3. 科研能力:评估教师在科学研究方面的能力和业绩,包括发表论文、科研项目、专利等。
  4. 课题建设:评价教师在教研课题方面的建设和成果,如课题申报、研究方向、教材编写等。
  5. 社会服务:评估教师在学校和社会中的服务能力和业绩,如学术组织、评审工作、社会兼职等。
  6. 师德师风:评价教师的职业道德和师德师风,包括师德考核、学生评价、教师自评等。
  7. 其他:评估其他与教学工作相关的指标,如教学资历、荣誉称号、职业培训等。

根据教师高级职称评审表的不同,具体的指标和评价要点可能会有所调整和补充,以满足不同地区和学校的评审需求。

二、使用教师高级职称评审表的方法和注意事项

使用教师高级职称评审表进行评审工作是一项相对复杂的任务,需要评委和被评教师共同努力,确保评审结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以下是一些使用教师高级职称评审表的方法和注意事项:

  1. 详细了解评审要求:评委和被评教师在使用评审表之前,应该仔细阅读和理解评审要求和标准,确保对评审指标和评价要点有深入的了解。
  2. 逐项评估和打分:评委在评审过程中,应该按照评审表上的指标和要点逐项进行评估,并给出相应的打分。评委在打分时要客观公正,避免出现主观偏见。
  3. 充分调查核实:评审过程中,评委可以通过查阅相关资料、听取汇报、实地考察等方式,充分调查核实教师的业绩和能力。
  4. 多角度综合评价:评委在评审过程中,应该从多个角度来评价教师的综合能力,充分考虑其教学、科研、教研和社会服务等方面的表现。
  5. 及时给予反馈:评委在评审结束后,应该及时向被评教师反馈评审结果,并提出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帮助教师改进和提升。
  6. 保护评审的公正性和机密性:评委和被评教师都应该严守评审工作的机密性,确保评审结果的公正和保密。
  7. 不断完善评审制度:学校和相关部门应该不断完善教师高级职称评审制度,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改进,提高评审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以上方法和注意事项只是一些基本指导,实际评审工作中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适当的调整和补充。

三、教师高级职称评审表的意义和作用

教师高级职称评审表在教育领域中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1. 科学评价教师能力:评审表通过明确的指标和要点,能够对教师的教学、科研、教研和社会服务等能力进行科学评价,客观反映教师的专业水平。
  2. 指导教师发展:评审表的使用可以帮助教师全面了解自己的专业能力和发展方向,有针对性地进行教学、科研和教研等方面的提升,并激励教师积极参与专业发展。
  3. 促进教育改革:评审表的运用可以发现教师个体和整体的问题和短板,为学校和教育部门提供改进和优化教育教学工作的参考意见。
  4. 保障教育质量:通过高级职称评审,能够筛选和培养一批具有较高教育教学水平和科研能力的骨干教师,提高教育质量和水平。
  5. 激励教师个人:通过评审表的评价和反馈,能够激励教师不断提高自身能力,积极投入教学工作,为学生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做出更大贡献。

综上所述,教师高级职称评审表在教育教学领域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对于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和提高教育质量都具有积极意义。

结语

教师高级职称评审表是评审工作中的重要参考工具,对于推动教师专业化发展和提升教育质量具有重要意义。评审人员和被评教师应该充分了解评审表的构成和使用方法,确保评审工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同时,学校和相关部门也应该不断完善和调整评审制度,提高评审的科学性和实效性。

五、2018年广西高级讲师评审条件?

评定标准:高级讲师须对本学科有系统、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掌握本学科国内外现状和趋势,能根据生产技术和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更新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有较强的从事教育、教学和职工教育工作改革项目研究开发的能力,并取得较好的成果;公开发表有较高水平的学术论文或公开出版有较高水平的著作、教材;在职工教育管理工作中创新能力和工作业绩突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第一条  适用范围

本资格评审条件适用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内企事业单位从事职工教育教学工作及行政管理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二条  思想政治条件

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忠诚人民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任现职以来,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在规定的资历年限内延迟申报:

一、年度考核不合格或授课内容违反党的四项基本原则,或教学过程中出现其他违纪情况并造成恶劣影响受到学校通报批评者,延迟一年申报;

二、受记过以上处分者,自下达处分决定之日起延迟两年申报;

三、弄虚作假、伪造学历、资历,剽窃他人成果者,延迟三年申报。

第三条  学历、资历条件

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获博士学位并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2年以上;硕士学位并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4年以上;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5年以上;获大专学历,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7年以上。

二、国家机关分流到企事业单位,或在非公有制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尚无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按以下学历、资历要求申报:

获得博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获得硕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8年以上;获得研究生班毕业或双学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9年以上;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1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

第四条  外语条件

一、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B级)成绩合格;

二、免试条件按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  计算机应用能力条件

一、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三个模块)成绩合格;

二、免试条件按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  继续教育条件

完成本部门、本行业及政府人事部门规定的继续教育任务。

第七条  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职业院校从事职工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须系统讲授一门以上课程。专任教师每年授课(含实验课、见习课)不少于180课时,兼任行政职务的每年不少于90课时,院校领导及职工教育管理人员每年须承担不少于50课时的教学工作量。任讲师期间须担任过2年以上班主任或担任过学生德育工作辅导员且工作成绩较显著。

二、企事业单位职工教育培训部门的专任教师,须系统讲授一门以上课程或专题讲座,每年授课(含实验课、见习课)不少于70课时,兼有管理工作的不少于35课时。

三、企事业单位及行政部门从事职工教育管理工作的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参加撰写相关教学参考书2次以上;

(二)参加编制本行业、本单位的职工培训规划3次以上;

(三)参与制订有关职工教育工作文件3次以上;

(四)主持本单位的职工培训教育教学研究3次以上或职工教育管理工作研究4次以上。

第八条  业绩成果条件

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教学效果良好,教学质量评估成绩2年均为良好以上;

二、参加编写已交付使用、公开发行的教材、教学参考书(独立完成一万字以上),或自编已交付学校使用、效果良好的教材、教学参考资料两万字以上;

三、在教学改革或产教结合方面成绩显著,并获自治区级奖励一次以上;

四、科技开发成果通过市(厅)级以上专业主管部门的鉴定;

五、主持或参加市(厅)级以上的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并获奖两次以上;

六、在职工教育管理工作中成绩显著,并获得自治区级奖励一次以上。

第九条   论文、著作条件

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公开出版学术著作或译著一部(第一、二作者);

二、在公开发行的省(部)级主管部门主办的刊物上发表论文两篇(第一作者);

三、在《广西职工教育》刊物上发表论文两篇(第一作者)。

第十条  破格条件

任现职以来,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破学历、资历申报:

一、在教学和教育管理岗位上,荣获过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优秀教师、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

二、在组织和实施教学、科研、咨询、教材编写、教育改革等方面,造诣较深,成绩显著,荣获国家三等、省(部)级二等以上科技成果奖的主要贡献者;

三、任现职期间出版过专著或每年在省(部)级以上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发表过两篇以上论文,经有关专家鉴定,达到本专业国内较高学术水平;

四、在技术改造、科技开发、引进设备等项目中,经省(部)级有关部门确认,获得显著经济效益,直接参与或担任该项目人才培训的主要贡献者;

五、在全国同行业技术(业务)操作比赛中获二等奖,在省(部)级操作比赛中获一等奖的直接培训、指导教师。

第十一条  附则

一、凡符合上述条件,个人可申报职工教育高级讲师资格,所在单位按规定的程序送评。否则,各级人事(职改)部门不予受理,评委会不予评审。

二、本条件自下发之日起执行,此前与本条件不一致的,以本条件为准。

三、本条件由自治区职改办、自治区工程技术经济专业职改办按职责分工负责解释。

广西壮族自治区职工教育专业讲师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

评定标准:讲师须对本学科有系统、较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掌握本学科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能独立承担教学工作,具备开展教育、教学等专项课题研究能力;参与教育、教学和职工教育工作改革,公开发表有一定水平的学术论文;在职工教育管理工作中取得较好的业绩成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第一条  适用范围

本资格评审条件适用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内企事业单位从事职工教育教学工作及行政管理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二条  思想政治条件

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忠诚人民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任现职以来,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在规定的资历年限内延迟申报:

一、年度考核不合格或授课内容违反党的四项基本原则,或教学过程中出现其他违纪情况并造成恶劣影响受到学校通报批评者,延迟一年申报;

二、受记过以上处分者,自下达处分决定之日起延迟两年申报;

三、弄虚作假、伪造学历、资历,剽窃他人成果者,延迟三年申报。

第三条  学历、资历条件

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获得研究生毕业或双学士学位,并取得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3年以上;本科、大专、中专毕业学历,并取得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4年以上。

二、国家机关分流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尚无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按以下学历、资历要求申报:

获得硕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获得研究生班毕业或双学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6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8年以上;中专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

第四条 外语条件

一、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C级)成绩合格;

二、免试条件按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 计算机应用能力条件

一、参加全国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二个模块)成绩合格;

二、免试条件按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  继续教育条件

完成本部门、本行业及政府人事部门规定的继续教育任务。

第七条  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职业院校从事职工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须系统讲授一门以上课程。专任教师每年授课(含实验课、见习课)不少于160课时,兼任行政职务的每年不少于80课时,院校领导及承担职工教育管理工作的人员每年承担不少于40课时的教学工作量。任助理讲师期间须担任过班主任或学生德育工作辅导员1年以上。

二、企事业单位职工教育培训部门的专任教师,须系统讲授一门以上课程或专题讲座,每年授课(含实验课、见习课)不少于60课时,兼有管理工作的不少于30课时。

三、企事业单位从事职工教育管理工作的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参与制订本单位职工教育培训计划2次以上并负责组织实施;

(二)参与本单位职工培训教育项目开发2次以上;

(三)参与职工教育工作研究2次以上。

第八条   业绩成果条件

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教学效果较好,教学质量评估成绩均在合格以上;

二、在教学改革或产教结合方面有成效,并获市(厅)级以上奖励;

三、教学、科研成果获得市(厅)级以上奖励;

四、参与市(厅)级以上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并获市(厅)级以上奖励;

五、在职工教育管理工作中承担主要工作,并获市(厅)级以上奖励。

第九条   论文、著作条件

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公开发行的省(部)级主管部门主办的刊物上发表论文一篇(第一作者);

二、在公开发行的市(厅)级主管部门主办的刊物上发表论文两篇(第一作者);

三、在《广西职工教育》刊物上发表论文一篇(第一作者)。

第十条   破格条件

任现职以来,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破学历、资历申报:

一、在教学、管理岗位上获得过地(市)厅(局)级优秀教师、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

二、在参与省部级教育部门组织的学术专著、教材编写活动中,本人撰编部分超过全书四分之一,该著作、教材在自治区内外有较大影响,并经同行专家鉴定确有较高水平者;

三、任现职期间每年在省(部)级公开发行的报刊或专业学术会议上发表或宣读过一篇教学、科研论文(不含综述、知识短文、文艺小品)并经同行专家鉴定达到本专业先进水平;

四、在省部级专业技术操作比赛中获二等奖,地(市)、厅(局)级专业技术操作比赛中获一等奖者的直接培训、指导教师;

五、在科技开发、成果转化、引进新技术、新设备、产业经营等方面担任培训,经地(市)、厅(局)级以上有关部门确认,获得显著经济效益。

第十一条   附则

一、凡符合上述条件,个人可申报职工教育讲师资格,所在单位按规定的程序送评。否则,各级人事(职改)部门不予受理,评委会不予评审。

二、本条件自下发之日起执行,此前与本条件不一致的,以本条件为准。

   三、本条件由自治区职改办、自治区工程技术经济专业职改办按职责分工

六、高级讲师与高级教师区别?

高级讲师与高级教师侧重不同方面,不能按字面意思比较。高级讲师属于中等学校职称序列,与高等学校副教授职称同一级别,属于高级职称序列。高级教师具备博士学位,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或者具备硕士学位、学士学位、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或者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初中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城镇中小学教师原则上要有1年以上在薄弱学校或农村学校任教经历。

七、正高级讲师职称评审条件?

中小学正高级职称评审条件为晋升高级职称,应具备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晋升正高级职称,须担任副高级职称满5年以上;需具备相应的专业能力,艺术专业须通专业考试,取得相应计算机水平考试,具体如下:

中小学正高级职称评审条件为: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二、学历资历

1、晋升高级职称,应具备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艺术专业人员晋升高级职称,一般应具备大专以上学历。其中1966年(含)以前出生的舞蹈演员、戏曲演员、戏曲演奏员应具备中专以上学历。

2、晋升正高级职称,须担任副高级职称满5年以上。晋升副高级职称,须担任中级职称满5年以上。获得博士学位,担任中级职称2年以上,可申请晋升副高级职称。3、现职称与拟晋升职称系列或专业不符,须先转评后方能晋升。履职年限从原职称取得之日算起。

三、专业能力

1、达到本专业职务条例规定的履行相应级别职务职责的能力。

2、艺术专业人员须通过相应的专业能力考试。

四、须有任副高级职称以来在省部级以上报刊发表的本专业论文5篇及正式出版的专著2部。

五、计算机水平应达到下列条件之一:

1、参加人事部组织的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取得合格证书。

2、参加文化艺术计算机水平测试,取得相应级别的合格证书。

3、参加本地区(部委)组织的计算机水平考试,成绩合格。

八、2020年教师高级职称评审表填写?

职称评审表》填写模版

(此表手工填写,钢笔、签字笔皆可,不得涂改刮擦)

九、高级教师与高级讲师的区别?

高级讲师与高级教师侧重不同方面,不能按字面意思比较。高级讲师属于中等学校职称序列,与高等学校副教授职称同一级别,属于高级职称序列。

高级教师具备博士学位,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或者具备硕士学位、学士学位、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或者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初中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城镇中小学教师原则上要有1年以上在薄弱学校或农村学校任教经历。

十、中专高级讲师评审有没有回避原则?

答案:

中专高级讲师评审有回避原则。

原因:

中专高级讲师评审是一项严肃的工作,评审委员会需要保持公正、客观、公平的原则。

因此,如果评审委员会中有与被评审人有利益关系或者亲属关系的人员,需要进行回避,以保证评审结果的公正性。

内容延伸:

回避原则是评审工作中的重要原则之一,也是保证评审结果公正的重要手段。

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委员会需要对可能影响评审结果的因素进行审慎考虑,确保评审结果的公正性和客观性。

同时,评审委员会也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确保评审工作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操作步骤:

1.评审委员会成员在评审前需要进行申报,将可能存在的利益关系或者亲属关系进行公示。

2.评审委员会成员需要在评审过程中保持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不受任何干扰。

3.如果评审委员会成员发现自己存在利益关系或者亲属关系,需要立即向主管部门报告,并进行回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