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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八条准则?

57 2024-05-31 01:47

一、教师八条准则?

1)依法执教,是教师坚持正确职业行为方向的保证。

(2)爱岗敬业,是教师职业道德的基础和前提。

(3)热爱学生,是教师职业道德的核心和精髓。

(4)严谨治学,是教师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的基本条件。

(5)团结协作,是教师处理与同事之间关系的准则。

(6)尊重家长,是形成教育合力的重要环节。

(7)廉洁从教,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教师应有的品德。

(8)为人师表,是教育事业对教师人格提出的特殊要求。

二、什么是红八条?

“红八条”的内容为:遵守政策法规,确保商品质量,实行明码标价,提供优质服务,规范经营行为,树立诚信意识,参加公益活动,发挥引领作用。

三、教育部民办园教师工资?

在一线的大城市里,私立幼儿园的幼师工资相对高些,大概工资在7000到8000元/月左右;

公立幼儿园的工资没有私立的幼儿园工资高,月薪大概在4000到5000元左右。

四、教育部教师35年教龄补贴?

没有补贴。

35年教龄政策如下:

教龄满35年的教师,在计算退休后基本养老金时,已经对35年教龄所作出的贡献、缴费年限、个人账户余额等,综合计算到了每月的养老金待遇之中。养老金的计算不一定只是考虑教龄多少年这个因素,重点还是考虑工龄,即缴费年限和缴费基数。按照养老金计算的规则,缴费年限越长,缴费基数越高,退休后的养老金就会越高,在计算养老金时,相应的教龄津贴已经按照教师法的规定,纳入到了退休教师基础养老金的统筹项目之中。

五、教育部教师节补助标准?

教师节没有补贴,但有慰问金。

今年全国教师节慰问金发放标准确定,在职和退休每人200元,首次强调中小学班主任可以另外增发1000元慰问金。

市教育局和市财政局日前联合发文,今年教师节慰问金发放是这样安排:教师节慰问金按每人200元的标准发放,范围为全市在职和离退休教职工,所需支出按学校隶属关系由同级财政负担。中央、省属学校教师节慰问金由市财政负担;山区海岛教师的教师节慰问金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发放,发放范围按现行规定执行,所需资金支出由市财政负担;中小学班主任另外增发慰问金,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发放,所需支出按学校隶属关系由同级财政负担;高校辅导员慰问金按每人500元的标准发放,所需支出由市财政负担。

六、教育部关于退休教师调资的规定?

退休教师工资待遇新规定2020:教育部正式通知:退休教师工资的春天来了

  现在你已经退休了,不管你是教师还是其他行业的退休人员,你所要做的就是提高你的养老金,而不是你的工资。

  自2005年建立正常的退休职工养老金增长机制以来,国家连续14年提高了离退休职工的养老金。自2015年以来,国家将机关退休人员与企业单位退休人员结合起来,提高养老金。作为事业单位的退休人员,退休教师自然也是其中之一。

  那么,包括退休教师在内的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将如何增长呢?

  从这些年来的养恤金增长情况来看,国家人民和社会事务部和财政部每年3月和4月联合发放退休人员养恤金。该计划一般包括养老金增长的具体时间、增长幅度、享受养老金的人数、调整方法、现金需求等。根据国家一级养恤金调整计划的要求,根据各地区的实际情况,省、直辖市、自治区将于5月、6月向人民和社会事务部、财政部报送养老金调整情况。然后,增加的养恤金将在7月底之前全额按时支付给退休人员。

养老金的调整将通过配额调整、挂钩调整和倾斜调整相结合进行。

所谓的配额调整是在一个省(市、自治区),所有退休人员都统一领取一系列养老金,充分体现了社会公平。

所谓挂钩调整一般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根据缴费年限,每年增加养老金2元至3元;二是根据我前一年的绝对养老金数量,即每月养老金的一定比例。这一环节的主要目的是鼓励人们在工作时多交一些费用和工作,以充分反映他们付出的更多、付出更多、努力工作的事实。

七、教育部解释什么叫一线教师?

作战前线的成员指:参与前线作战的士兵,战地物质补给,战地医生等人员,是直接面对敌方的人员,危险共同存在,随时都有生命危险的人。一线教师是指:工作在最基层的全体工作人员,包括行政人员、教师、后勤、实验室管理教师、电教信息化管理人员(电教信息专职人员是时代发展的必须专业:他们应对网络安全,各项数据安全,设备维护,教师信息技术技能培训,校园影视采编等等)。一线教师不是单指上课的教师,是指在基层工作,获得教师资格的工作者

八、教育部教师满40年教龄补助标准?

1. 补助对象

教育部直属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教职工,包括幼儿园教师、小学、初中、高中教师、高等教育教师等。

2. 补助标准

根据《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的通知》(教人社厅发〔2011〕12号)规定,满40年教龄的教师,一次性给予按年度工资收入10%的补助,一般不超过5万元,具体标准视教师年龄、性别、专业技术职务等情况而定。

需要注意的是,补助的具体标准可能会随着政策变化而有所调整。因此,如果您想要了解更加详细的信息,可以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查询教育部官方网站。

九、教育部关于教师中午休息的规定?

1 教育部规定教师需要中午休息。2 原因在于教师的工作压力比较大,每天需要长时间的讲课和备课,如果没有中午休息的时间,会对教师的身体健康和工作效率造成负面影响。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25条规定,教师每天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同时,针对中小学教师,还有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中小学教师劳动保护规定》和《中小学教师劳动时间管理规定》,具体规定了教师的工作时间、休息时间等方面的内容。其中,中午休息的时间一般为1小时左右,时间具体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规定。

十、教育部关于印发教师校外兼职的文件?

教师校外兼职 —— 不是所有的教师都可以兼职!仅是对职业学校教师管理的“文件”。浏览教育部等关于“职业学校兼职教师管理办法”。

职业学校兼职教师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完善职业学校兼职教师管理制度,强化实践教学环节、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支持、鼓励和规范职业学校聘请具有实践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担任兼职教师,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职业学校包括依法登记为事业单位的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职业学校,其中,中等职业学校包括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和成人中等专业学校。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兼职教师是指受职业学校聘请,兼职担任特定专业课或者实习指导课教学任务的专业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兼职教师占职业学校专兼职教师总数的比例应在学校岗位设置方案中明确,一般不超过30%。

  第四条 聘请兼职教师应重点满足面向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及特色专业的教学需要。

第二章 人员条件

  第五条 聘请的兼职教师一般应为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专业教学急需的也可聘请退休人员。

  第六条 兼职教师的基本条件:

  (一)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身心健康;

  (二)具有较高的专业素养和技能水平,能够胜任教学工作;

  (三)一般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高级工以上等级职业资格(职务),特殊情况也可聘请具有特殊技能,在相关行业中具有一定声誉的能工巧匠、非物质文化遗产国家和省级传人;

  (四)初次聘请的退休人员,离开原工作岗位的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年,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特殊情况可据学校需要而定。

第三章 聘请程序

  第七条 职业学校聘请兼职教师可通过对口合作的企事业单位选派的方式产生,也可以面向社会聘请。职业学校聘请兼职教师应优先考虑对口合作企业人员,建立合作企业人员到职业学校兼职任教的常态机制,并纳入校企合作基本内容。

  第八条 面向社会聘请兼职教师应按照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严格考察、遴选和聘请程序。基本程序是:

  (一)职业学校根据教学需要,确定兼职教师岗位和任职条件;

  (二)职业学校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能力考核;

  (三)职业学校确定岗位人选,并予以公示;

  (四)职业学校与兼职教师签订工作协议。

  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在应聘兼职教师前应征得所在单位的同意。

  第九条 职业学校应明确兼职教师管理机构,负责聘请兼职教师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十条 兼职教师上岗任教前,职业学校应对其进行基本教学能力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

第四章 组织管理

  第十一条 除通过对口合作的企事业单位选派兼职教师以外,职业学校应与兼职教师签订工作协议。

  工作协议应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包括工作时间、工作方式、工作任务、工作报酬、劳动保护等内容。协议期限应根据教学安排和课程需要,经双方协商确定,一般不少于一学期。

  第十二条 兼职教师为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原所在单位和聘请兼职教师的职业学校应当分别为兼职教师缴纳工伤保险费。兼职教师在协议期内发生工伤,由兼职教师受到伤害时其工作的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鼓励职业学校为兼职教师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第十三条 兼职教师要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执行职业学校教学管理制度,认真履行职责。职业学校要制订兼职教师评价标准,加强日常管理和考核评价,并将在职人员兼职任教情况及时反馈给其人事和劳动关系所在单位。

  第十四条 职业学校应当为兼职教师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鼓励、吸收兼职教师参加教学研究、专业建设和团队建设,支持兼职教师与专任教师联合开展企业技术攻关等。

  第十五条 企事业单位应当支持具有实践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和高技能人才到职业学校兼职任教,其中,事业单位应将兼职任教情况作为其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

  第十六条 有关部门要将选派兼职教师的数量和水平纳入企业社会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

  第十七条 各级教育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将兼职教师纳入教师队伍建设总体规划,将职业学校聘请兼职教师工作纳入人事管理情况监督检查范围,建立兼职教师资源库,加强对职业学校兼职教师管理工作的指导。

  第十八条 兼职教师可根据所承担的工作任务,按照相应系列教师评价标准参与职务评价。

第五章 经费来源

  第十九条 建立政府、学校、企事业单位多渠道筹措兼职教师经费投入机制,保障兼职教师的报酬。

  第二十条 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安排财政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发展势头良好、社会声誉较高、专业师资紧缺的职业学校聘请兼职教师。

  第二十一条 职业学校可以在事业收入中安排一定经费,用于支付兼职教师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