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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办教师的工龄认定需要什么材料?

207 2024-03-13 16:13

一、公办教师的工龄认定需要什么材料?

公办教师的工龄认定需要以下材料:

1. 劳动合同,一般包括的内容有工作时间、岗位职责、薪资待遇等;

2. 其他与工作岗位、工作时间以及绩效考核有关的材料,例如绩效考核表、年度工作报告等;

3. 社保或公积金缴纳证明,可以证明工作时间;

4. 工作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证明等能够证明在该机构任职的材料。

如果需要办理公办教师工龄认定的话,建议您向当地的人事劳动部门或者相关机构咨询了解具体办理要求和流程。

二、代课教师的工龄认定需要什么材料?

代课教师的工龄认定,需要一些辅助材料。这些材料最好越具体越好。最好的材料是当时的课表,课表记录了上课的具体情况。也可以是当时的工资表格,这也能证明工龄,发了工资就能证明自己工作了。

如果这两种材料都缺失了,可以找当时的领导和同事证明曾经执教的情况!

三、教师证认定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教师证认定的材料主要如下:

1. 申请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2. 学历证书原件;

3. 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4.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5. 近期本人证件照。

四、教师资格认定需要哪些材料?

教师资格证认定需要的材料

1、 有效身份证件(如身份证、户口簿、居住证等)。

2、学历证书。

3、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5、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

6、近期本人1寸免冠正面证件照(须与系统中上传的电子照片为同一底版)。

五、教师资格认定需要什么材料?

申请教师资格证认定的人员应当准备由本人填写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全部在网上填写并打印出来;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户籍原件、复印件、工作单位证明或所在乡镇、街道证明;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小二寸免冠半身正面照片一张。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含县级)医院出具的《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由申请人工作单位或者其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提供的《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六、教师资格证认定需要哪些材料?

1、个人承诺书

需在“中国教师资格网”首页点击【资料下载】,采用A4纸打印,本人签名拍照后,在填写申报信息时按程序要求上传。

2、成绩合格证明

如果通过了面试和笔试,就可以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点击【合格证查询】查看和下载成绩合格证明。

小贴士:

(1)成绩合格证明有效期是3年,若3年内没有完成认定,那么就需要重新参加笔试和面试。

(2)一般成绩合格证明在网上审核阶段审核即可,若验证不通过,那就需要考生打印下来,现场审核。

3、普通话证书

普通话证书也是认定资料中必不可少的一种,一定要记得在认定之前获得。

4、学历证明

学历、学籍证明都可登陆【学信网】查看,注意,学历信息经过中国教师资格网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

5、有效期内身份证

6、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

个人近期白底免冠无头饰正面1寸证件照片1张(与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电子照片同版),背面注明姓名、报名号、身份证号,制作教师资格证书时使用。

7、户籍证明或居住证

(1)在户籍地认定的考生需出具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2)在居住证申领地申请认定的考生需出具所在省市的居住证。

8、体检表

有些地方可以在医院现场领取,有些需要先下载后带到医院,下载地址同样是“中国教师资格网”首页点击【资料下载】,根据所在地下载对应的体检表就可以了。

小贴士:

部分地区会对体检地点、体检时间做出具体要求,大家认定前记得仔细查看各地认定公告,以免错过时间!

七、教师资格证认定需要哪些材料?

本文章由中公教师网提供:

我国的教师资格认定实行属地化管理。目前,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和各省份举行的省级教师资格统考成绩(含教育教学实践能力测试)只在本省份申请教师资格有效。申请人根据受理规定一旦参加了某省份的申请程序,其所获得的相应条件只能在该省份有效(学历学位证书、普通话测试水平证书除外)。若中途放弃在该省份的申请而改选另外一个省份,则须重新参加后一省份的全部程序。否则,不予受理。

在此特别提醒申请人:跨省组考、跨省获取教师资格的做法属于非法认定。所以,凡与正常认定程序不符的教师资格认定信息,敬请广大申请人提高警惕,必要时请与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核实,谨防上当受骗。

请每一位申请人务必要依法申请认定,勿存侥幸心理。凡被举报属弄虚作假、骗取或违规获取的教师资格,一经查实,一律按照《教师资格条例》和《〈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中"罚则"处理,其教师资格将被依法撤销,且自撤销之日起五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八、认定工龄需要哪些材料?

1.本人拟写认定工龄的申请(手写或打印都可以),并原工作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

2.原工作单位发放工资的花名表复印件(必须复印会计凭证里边的工资表,不允许提供后来在电脑上打印的工资表)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章(必须提供每年的第一、六、十二月分的工资表),与原工作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劳动合同或提供交纳养老保险缴费手册原件及每个年度的养老保险对账单原件。

需要本人档案记载,招工手续尤为重要,从招工正式职工开始计算,还有缴纳养老保险有关凭证。

如果档案里有中断,比如劳教,入狱服刑等,领取疾病救济费等不计算工龄的时间。 工龄是指职工以工资收入为生活资料的全部或主要来源的工作时间。

工龄的长短标志着职工参加工作时间的长短,也反映了职工对社会和企业的贡献大小和知识、经验、技术熟练程度的高低。 工龄可分为一般工龄和本企业工龄。一般工龄是指职工从事生产、工作的总的工作时间。在计算一般工龄时,应包括本企业工龄。

九、工伤认定需要哪些材料?

1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2

根据《工伤认定办法》附件《工伤认定申请表》填报说明第六条规定,申请人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时,应当提交:

(1)受伤害职工的居民身份证;

(2)医疗机构出具的职工受伤害时初诊诊断证明书,或者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3)职工受伤害或者诊断患职业病时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聘用合同或者其他存在劳动、人事关系的证明。

3

根据《工伤认定办法》附件《工伤认定申请表》填报说明第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还应当分别提交相应证据:

(1)职工死亡的,提交死亡证明;

(2)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提交公安部门的证明或者其他相关证明;

(3)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提交公安部门的证明或者相关部门的证明;

(4)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提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其他相关部门的证明;

(5)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提交医疗机构的抢救证明;

(6)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提交民政部门或者其他相关部门的证明;

(7)属于因战、因公负伤致残的转业、复员军人,旧伤复发的,提交《革命伤残军人证》及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对旧伤复发的确认。

十、工龄认定需要哪些材料?

1、本人申请,用人单位审核同意并盖章(注明联系电话、手机号);

2、工龄认定审批表(研究同意后填报);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携带原件核对);

4、招工录用手续复印件一份(需用人单位加盖公章);

5、工资册、劳动合同(人事代理合同)复印件各一份(需用人单位加盖公章);

6、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档案(由社保中心出具);

7、其他佐证材料。

8、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至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招收录用时无违法犯罪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