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 > 教师中山人才网

一级医院评审标准?

296 2024-03-13 00:05

一、一级医院评审标准?

一级甲等医院

医院建设成绩显著,科室设置、人员配备、管理水平、技术水平、工作质量和医院基本设施等结合水平,经考核达到900分及以上。

一级乙等医院

医院建设成绩尚好,其科室设置、人员配备、管理水平、技术水平、工作质量和医院基本设施等综合水平经考核检查达750-899分。

一级丙等医院

医院建设有一定成绩,基本标准考核合格,但与分等标准要求尚有较大差距。经综合考核检查在749分以下(含749分)。丙等医院应有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和发展规划。

根据《医院分级管理办法》说明医院按功能、任务不同划分为一、二、三级。 各级医院经过评审,按照医院分级管理标准确定为甲、乙、丙三等,三级医院增设特等,共三级十等。 三级医院中,三级甲等医院级别最高,三级乙等次之,依次类推。三级特等和三级甲等是等级医院中最具权威的医院。

一级医院:是直接向一定人口的社区提供预防、医疗、保健、康复服务的基层医院、卫生院。 主要指农村乡、镇卫生和城市街道医院 (病床数在100张以内,包括100张。)

二、一级教师评审步骤?

申报流程

1.个人申报。申报人须将所有需个人上传的申报材料按系统要求,通过专技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职称申报系统录入个人业绩库并提交,经单位审核通过后,再进行职称申报。

2.单位推荐审核。学校要成立由校领导(不超过3人)、专家(可跨校聘请)和骨干教师代表组成的不少于7人的评审推荐小组,按照评审资格条件,对申报相应职称人员的职评材料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对申报教师任现职以来的师德表现、专业水平、教育教学业绩和贡献等进行全面考核,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鉴定。

学校要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组织申报推荐,严格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度、诚信承诺和公示制度,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材料不真实、公示有异议且调查问题属实的,不得推荐。经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出具公示证明并负责扫描上传。凡违反规定程序或为制假者提供证明或帮助,或在审查、评审中徇私舞弊的,追究所在单位或有关人员的责任,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同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当年考核不得评为优秀,不得参加各种先进的评选。

申报单位对本单位线上申报材料审核把关,对不符合要求的,一律退回。

3.逐级审核。各县市区申报单位按县(市、区)教育部门→县(市、区)人社部门→市教体局→市人社局→市评审组建单位逐级审核,市直单位按市教体局→市人社局→市评审组建单位逐级审核。

三、一级教师评审对教师资格证的要求?

一级教师评定条件

  一、学历资历

  具备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具备硕士学位,在县以上学校二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在县及县以下二级教师岗位任教1年以上;

  2.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4年以上;

  3.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在初中或小学(幼儿园)二级教师岗位任教4年以上;

  4.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在小学(幼儿园)二级岗位任教5年以上。

  二、教育教学能力

  1.具有正确教育学生的能力,能根据所教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进行思想道德教育,有比较丰富的班主任、辅导员工作经验,并较好地完成任务;

  2.对所教学科具有较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独立掌握所教学科的课程标准、教材、教学原则和教学方法,教学经验比较丰富,有较好的专业知识技能,并结合教学开展课外活动,开发学生的智力、激发学生的潜能,教学效果好。较好地完成规定的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3.具有一定的组织和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并承担一定的教学研究任务,在素质教育创新实践中积累了一定经验;

  4.在培养、指导三级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方面做出一定成绩。

四、一级教师破格评审条件?

一级教师破格条件:

(1)公开出版教育教学专著1部或在公开出版的教育刊物上发表教科研论文不少于3篇,其中核心期刊不少于1篇;

(2)参与市级以上教科研课题不少于1项,并主持完成区(县)级课题不少于2项;

(3)在教育教学方面获得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及以上奖励的第一完成人;

(4)在乡镇及以下中小学和特殊教育学校连续工作满20年。

2.中小学一级教师符合下列两项条件者,可破格申报中小学高级教师:

(1)公开出版教育教学专著1部或在公开出版的教育刊物上发表教科研论文不少于4篇,其中核心期刊不少于2篇;

(2)参与省级以上教科研课题不少于1项,并主持完成市级课题不少于2项;

(3)在教育教学方面获得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及以上奖励的第一完成人;

(4)在乡镇及以下中小学和特殊教育学校连续工作满25年,且近5年以来年度考核结果有1次以上为优秀等次。

五、一级职称教师评审要求?

1.具备硕士学位,在县以上学校二级教师

岗位任教2年以上,在县及县以下二级教师岗位任教1年以上;

2.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4年以上;

3.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在初中或小学(幼儿园)二级教师岗位任教4年以上;

4.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在小学(幼儿园)二级岗位任教5年以上。

六、一级教师评审几天出结果?

一级教师评审结果出来的时间不一样,大概在一周到半个月左右。主要看程序的流程。一级教师申报之后,教育局和人社局就组织人员(专家)进行评审。评审时,学科专家组先评审资料,资料通过后在组织答辩,以当年考察参评人员的综合能力。再由评审小组集体评审,然后还需要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才能发文确认。时间也挺长的。

七、评审国家一级演员的条件?

艺术专业一级演员须具有深厚的文化艺术修养、广博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生活积累,有很深的艺术造诣和精湛的表演技巧,形成鲜明的个人艺术风格

声乐演员应举办独唱音乐会,在全国专业比赛中获二等以上演唱奖;

舞蹈演员能举办个人舞蹈专场演出或在全国专业比赛中获二等以上表演奖;

杂技演员所主演的节目达到或高出国内同类节目的一流水平,有的节目在国际杂技竞赛中获表演银奖及以上。

八、工勤人员一级技师怎么评审?

认定审核等级: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工。

2.认定审核工种:行政事务处理人员、汽车驾驶员。

3.申报认定审核初级工条件:已安置退役士兵,具有国家职业资格或职业等级初级工证书,或具有国家职业资格或职业等级中级工及以上证书,工龄未满10年;调整工种工勤人员,具有职业等级初级工证书,已在新工种技能工作满1年,上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

4.申报认定审核中级工条件:已安置退役士兵,具有国家职业资格或职业等级中级工证书,工龄未满10年;或具有国家职业资格或职业等级高级工及以上证书,工龄未满20年;调整工种工勤人员,具有职业等级中级工证书,已在新工种技能工作满1年,上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

5.申报认定审核高级工条件:已安置退役士兵,具有国家职业资格或职业等级高级工及以上证书,工龄未满20年;调整工种工勤人员,具有职业等级高级工证书,已在新工种技能工作满1年,上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

九、2021广东教师一级职称评审?

2021年一级教师职称申报条件

1,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学历,承担中学二级教师职务四年以上。

2,任二级教师期间,每学年均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和教师工作量,并完成省教委或地(市)教委规定的任教课时总量和教师工作总量要求。

3,承担中学一门以上课程教学,经同行评议,教学经验比较丰富,教育教学水平较高、效果良好。任二级教师职务期间开过观摩课、示范课,教学水平和能力得到同行公认。

4,任职期间考核成绩合格以上。

5,任二级教师职务以来,承担并胜任班主任(含团委正、副书记,年段辅导员,少先队总辅导员,教师达三人以上教研组长,百人以上寄宿生的生活管理员,组织兴趣小组正常开展课外活动的体育、音乐、美术教师,从事电教、实验、劳动技术课教师)或教学教育管理工作二年以上。

6,任二级教师职务以来,撰写一篇以上(含一篇,限独立撰写或第一作者)有价值的所教学科的教学论文或教学经验总结,在校级(含校级)以上专业性或教研性会议上交流,并收入汇篇。

7,任二级教师职务以来,在教学、德育、实验室建设等取得明显成绩,获得校级以上综合表彰(指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先进教育工作者、先进德育工作者、优秀青年教师、优秀共产党员等),或上级主管部门教育、教学单项奖。

8,教学工作量要求任职资格前四年中有三学年任教课时总量为:中学专任教师不低于960课时,学校中层以上领导干部不低于360课时。

十、一级标准化评审流程?

国家安监总局〔2014〕49号文件《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指出,我国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等级按三级划分,企业可通过自评的方式提交申请,申请通过后授予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证书。

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流程及要求如下:

一、企业自评

(一)企业应自主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成立由其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自评工作组,对照相应评定标准开展自评,形成自评报告并网上提交。

(二)企业应每年进行1次自评,形成自评报告并网上提交。

(三)每年自评报告应在企业内部进行公示。

二、评审程序

(一)申请。

1.企业自愿申请的原则。申请取得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证书的企业,在上报自评报告的同时,提出评审申请。

2.申请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的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1)设立有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已依法取得国家规定的相应安全生产行政许可。

(2)申请评审之日的前1年内,无生产安全死亡事故。

行业评定标准要求高于本条款的,按照行业评定标准执行;低于本条款要求的,按照本条款执行。

3.申请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1)在本行业内处于领先位置,原则上控制在本行业企业总数的1%以内;

(2)建立并有效运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实施自查自改自报,达到一类水平;

(3)建立并有效运行安全生产预测预控体系;

(4)建立并有效运行国际通行的生产安全事故和职业健康事故调查统计分析方法;

(5)相关行业规定的其他要求;

(6)省级安全监管部门推荐意见。

(二)评审。

1.评审组织单位收到企业评审申请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材料审查工作。经审查符合条件的,通知相应的评审单位进行评审;不符合申请要求的,书面通知申请企业,并说明理由。

2.评审单位收到评审通知后,应按照有关评定标准的要求进行评审。评审完成后,将符合要求的评审报告(样式见附件2),报评审组织单位审核。

3.评审结果未达到企业申请等级的,申请企业可在进一步整改完善后重新申请评审,或根据评审实际达到的等级重新提出申请。

4.评审工作应在收到评审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不含企业整改时间)。

(三)公告。

1.评审组织单位接到评审单位提交的评审报告后应当及时进行审查,并形成书面报告,报相应的安全监管部门;不符合要求的评审报告,评审组织单位应退回评审单位并说明理由。

2.相应安全监管部门同意后,对符合要求的企业予以公告,同时抄送同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国资委、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银监局;不符合要求的企业,书面通知评审组织单位,并说明理由。

(四)证书和牌匾。

1.经公告的企业,由相应的评审组织单位颁发相应等级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和牌匾,有效期为3年。

2.证书和牌匾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统一监制,统一编号(证书样式见附件3,牌匾式样见附件4)。

(五)撤销。

1.取得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的企业,在证书有效期内发生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原公告单位公告撤销其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等级:

(1)在评审过程中弄虚作假、申请材料不真实的;

(2)迟报、漏报、谎报、瞒报生产安全事故的;

(3)企业发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的。

2.被撤销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的企业,自撤销之日起满1年后,方可重新申请评审。

3.被撤销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的企业,应向原发证单位交回证书、牌匾。

(六)期满复评。

1.取得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的企业,3年有效期届满后,可自愿申请复评,换发证书、牌匾。

2.满足以下条件,期满后可直接换发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牌匾:

(1)按照规定每年提交自评报告并在企业内部公示;

(2)建立并运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一级企业应达到一类水平,二级企业应达到二类及以上水平,三级企业应达到三类及以上水平,实施自查自改自报;

(3)未发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

(4)安全监管部门在周期性安全生产标准化检查工作中,未发现企业安全管理存在突出问题或者重大隐患;

(5)未改建、扩建或者迁移生产经营、储存场所,未扩大生产经营许可范围。

3.一、二级企业申请期满复评时,如果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已经修订,应重新申请评审。

4.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提升达到高等级标准化企业要求的,可以自愿向相应等级评审组织单位提出申请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