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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轮岗细则?

297 2024-03-12 11:39

一、教师轮岗细则?

.1在同一个学校教6年以上的教师,原则上要轮岗。

2.校长,副校长,管理人是满2届的,要参与轮岗。

3.优秀教师,骨干教师要到农村,或薄弱学校轮岗。

4.特级,高级,名校长要占一定比例。

5.首先老师要先写个参与轮岗的审请表,自愿参与轮岗。其次学校要审批,推荐,批准。

二、教师素质评语?

该同志在一年的支教工作中,以饱满的工求真务实的工作态度,认真完成各项任务。

发挥支教教师的引导作用,耐心细致的指导青年教师,提课件下载高本组教师务水平。

关心爱护学生,利用各种手段,引发学生学习兴趣,深受广大家长和学生的喜爱。

三、教师奖惩学生细则?

1、直接式。对于教师的一般性提问,学生易答且回答正确的,对教师基本的教学要求,学生做得比较好的等,教师可采取直接的方式给予肯定。

2、比较式。对教师提出的具有思考性的问题,或思考有一定难度的问题,如句子的含义,人物的形象、情感,作者的写作目的等等,学生通过教师启发和认真的思考,能够比较准确或比较全面正确的回答的,教师则可采取对比式的语言予以激励。

3、修辞式。修辞的激励方式笔者认为比较适宜于学生朗读课文流畅、富有感情、歌唱得动听等,能给老师和同学们带来美的享受的时候应用。

4、奖励式。对上课思想集中的,作业做得正确的,书写也工整的,回答问题精彩的等.进行语言和物质上的奖励。

四、教师分级设岗细则?

一、指导思想

明确岗位职责,实施动态管理,加强聘后考核,完善“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升能降”的教师职务聘任激励机制,调动广大教师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二、工作原则

公开竞争、按需设岗,综合评价、择优聘任,注重一线、突出实绩,非一线教师按所聘职称的最低级岗位聘任。

三、聘任范围及聘期

聘任范围为全校在编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聘期为一学年。

四、岗位等级及数量

(一)岗位类别

主系列专业技术岗位和辅助系列专业技术岗位。

(二)岗位等级

专业技术岗位分为十三个等级:正高级岗位一至四级,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由县人社局统筹核准聘用,高级岗位五至七级,中级岗位八至十级,初级岗位十一至十三级(十三级为员级岗位)。

(三)岗位数量

岗位数量以上级核准的数量为准。

五、竞聘条件

1、具备相应专业技术岗位的任职条件和要求。各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和要求参照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有关规定制定。

2、竞聘高一级岗位教师应在教学一线且符合最低任职年限要求。其中,竞聘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的,其在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的任职年限不得少于1年;竞聘专业技术九级岗位的,其在专业技术十级岗位的任职年限不得少于2年;竞聘专业技术八级岗位的,其在专业技术九级岗位的任职年限不得少于2年,或在专业技术十级岗位的任职年限不得少于4年且在专业技术九级岗位的任职年限不得少于1年;竞聘专业技术六级岗位的,其在专业技术七级岗位的任职年限不得少于3年;竞聘专业技术五级岗位的,其在专业技术六级岗位的任职年限不得少于2年,或在专业技术七级岗位的任职年限不得少于5年且在专业技术六级岗位的任职年限不得少于1年。

3、专业技术岗位实行逐级竞聘,业绩显著、贡献突出、行业和群众公认的高层次教师,可越一级竞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在上一个聘期考核合格且聘期内连续三年考核被确定为优秀档次,或上一个聘期内获得记功以上奖励的,可参加越级竞聘。

4、下列情形不实行竞聘上岗:

(一)新进人员首次确定岗位的;

(二)根据年度考核结果,向低等级岗位调整的;

(三)受处分降低岗位等级的;

(四)不宜实行竞聘上岗的其他情形。

六、竞聘组织及要求

(一)成立工作机构。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工会主席和教师代表组成竞聘上岗领导小组,负责我校竞聘上岗方案的拟定和组织实施。领导小组下设聘用工作机构,具体负责竞聘上岗工作的组织实施。同时成立8人组成的专家推荐委员会(其中在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专职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一般不少于三分之二)。专家推荐委员会负责对竞聘推荐人员进行综合评价并提出推荐意见。专家推荐委员会和竞聘上岗领导小组成员不交叉兼任,且实行回避制度。

(二)制定竞聘方案。学校竞聘上岗领导小组制定岗位竞聘方案。竞聘方案主要内容包括成立工作机构、竞聘范围、竞聘岗位及数量、岗位职责、岗位条件、竞聘办法和时间安排等事项。方案经全体教职工大会表决通过(通过率须达到85%以上)后实施。

七、竞聘程序

(一)公布岗位。学校竞聘上岗领导小组公布岗位数量及岗位职责、岗位聘任条件等事项。

(二)个人申请。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根据岗位聘任条件,由个人书面向学校竞聘上岗领导小组提交岗位竞聘申请。

(三)竞争推荐。专家推荐委员会对参加竞争推荐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综合评价,提出推荐意见。

(四)确定人选。学校竞聘上岗领导小组根据专家推荐委员会提出的推荐意见,讨论研究确定岗位拟聘人员名单。

(五)公开公示。对岗位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5个工作日以上。公示期内,若有异议,可向竞聘上岗领导小组提出。

(六)报批备案。拟聘用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和聘用人员应依据竞聘结果对聘用合同的相关内容及时进行变更。

八、组织领导及管理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增强工作透明度,做到政策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保证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严肃工作纪律,对违反政策规定、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直接责任人及相关负责人,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二)严格聘后管理。在聘期内受聘人员应自觉按照聘用合同条款,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岗位工作任务。学校将加强对受聘人员的日常管理和聘期考核,日常管理要做到及时监督和督促。聘任期满,学校将对受聘人员完成岗位职责情况进行全面考核,作为下一轮岗位聘用的依据。对不能履行岗位职责、违反教师职业道德及教师队伍相关管理规定的受聘人员,学校将依据有关规定对其作出相应处理。

五、湖南征兵综合素质考评细则?

第一条 为确保定兵工作的科学合理、公正透明,杜绝廉洁征兵问题发生,进一步提高征兵工作质量效益,根据国防部征兵办公室《征兵“五率”考评暂行办法》和有关规定,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 综合素质考评及择优定兵,是指对体检和政治考核“双合格”的应征青年,通过对其学历层次、政策倾斜、表彰荣誉、入伍意愿、身体条件、役前训练(男兵)、体能面试(女兵)等指标进行量化考评,依托《择优定兵辅助决策系统》确定定兵顺序和选择去向的活动。

第三条 综合素质考评及择优定兵,坚持综合衡量、精确量化、客观公正、阳光公开的原则,实现定兵工作由定性为主向定量与定性相结合转变,最大限度减少自由裁量空间。

第四条 综合素质考评由县市区征兵办公室牵头组织,地方公安、教育、纪检监察等部门和基层武装部,以及廉洁征兵监督员共同参与。

学历层次、政策倾斜、表彰荣誉相关指标由征兵办会同公安、教育、扶贫办等部门审核认定,通常结合政治考核进行;身体条件、入伍意愿和役前训练(男兵)相关指标由县市区征兵办公室组织认定考评。男兵的定兵由县市区征兵办公室组织。女兵的综合素质考评和定兵由市州征兵办公室组织实施。

第五条 综合素质考评证明材料由应征青年自行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其中原件备查、复印件备案,一般结合政治考核和走访调查进行。提供无效证明或未按时提供证明材料的,该评分项目不予认可或不予加分。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以政治考核不合格论处,实行一票否决。

第六条 参加综合素质考评的应征青年,其考评成绩基准分为30分,考评项目采取加分制。其中,学历层次按实际得分计;政策倾斜、表彰荣誉、入伍意愿和专业技能项目得分不得超过该项总分;役前训练(男兵)考评由县市区征兵办公室组成3至5人的考评小组,根据参训人员基本素养、适应能力和体能情况进行综合评定,得分低于18分的直接予以淘汰,不参加后续定兵环节。体能面试(女兵)不设最低限制分,依据参加人员考评总成绩择优定兵。

第七条 参加役前训练考评合格的应征青年应当填写兵员去向志愿。志愿分为提前批和普通批志愿。提前批志愿为各类条件兵、进疆进藏、其它艰苦地区(省征兵办公室分配兵员指标时一并明确)等去向,普通批志愿为其它去向。填报提前批志愿的也可填报普通批志愿。填报普通批志愿,必须涵盖分配该县市区的所有非提前批志愿的去向,少填为无效志愿。

考评成绩和填报志愿应及时录入《择优定兵辅助决策系统》。

第八条 应征青年综合素质考评成绩是确定定兵顺序的基本依据。定兵按照先提前批后普通批的顺序,依托《择优定兵辅助决策系统》进行,定兵预案由该系统打印生成。

第九条 提前批定兵由县市区征兵办公室会同接兵部队,根据应征青年体检政考结论、综合素质考评成绩、志愿填报情况综合衡量确定。

第十条 提前批定兵结束后,由县市区征兵办公室根据普通批征集任务和考评成绩排序等额确定普通批定兵名单。因考评成绩相同出现定兵名单末尾名次并列,导致普通批定兵名单超过该批征集任务数的,由县市区征兵办公室结合基层推荐意见和青年现实表现择优确定进入定兵名单人选。

普通批定兵名单确定后,按照分数优先兼顾志愿的原则进行兵员去向确定。分数相同的,依次按照学历层次、入伍意愿、表彰荣誉、政策倾斜、役前训练(女兵为体能面试)、身体条件、专业技能所得成绩确定优先定兵次序。据此仍不能确定定兵次序的,按照身高、年龄的顺序依次定兵,身高高的、年龄大的优先定兵。

第十一条 综合素质考评成绩和所填报志愿应由应征青年本人签字确认,一般结合役前训练(男兵)或体能面试(女兵)进行。

《择优定兵辅助决策系统》生成的定兵预案,应有廉洁征兵监督员、应征青年家长代表现场监督,并签字确定。条件兵定兵预案还应有接兵部队代表签字。

第十二条 定兵会议应当在上述定兵过程结束后召开,重点听取征兵办公室对定兵原则、定兵流程与异议处理建议,以及特殊问题解决办法等方面的汇报,研究解决重大疑难问题,审定定兵预案。

因特殊原因确需调整《择优定兵辅助决策系统》定兵预案的,应提交定兵会议审定并在系统中进行修改。定兵会议后,发现预定新兵不符合征集条件的,按照分数高低从已经参加役前训练且符合相应身体、政治条件的应征青年中依次递补。

第十三条 综合素质考评及择优定兵落实情况,作为评选先进、表彰奖励的重要依据。对执行本办法不严格、定兵去向变动较多的单位,“五率”考评一票否决,并作为廉洁征兵重点督查单位。

因个人原因不服从定兵安排的应征青年,取消应征资格。

第十四条 各市州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应当结合实际,制定本级考评实施细则,加强征兵工作动态管理、跟踪督导,确保各项工作末端落实。

第十五条 本暂行办法由湖南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负责解释。

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及细则?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及细节,学生的话在素质方面的话,我们一般要看他在学校的表现,嗯,从他的表现给他可以打分,然后的话,看他是否在那个尊敬人的方面爱尊老爱幼的面怎么样?

因为一个学生,他要从各方面去发展方案的话,我们一般的话都要根据孩子在学校的表现和在课堂的表现和在学习方面的积极性细节的话嗯,一般让嗯,这个的话就交给我们班的班长去做嗯,看他们一般有没有迟到的现象?

还有没有早退的现象?

有没有缺课缺糖的学校?

七、教师具备的素质?

21世纪的教育向教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教师要有良好的师德,广博的专业知识和较强的学习能力,教师应该具备哪些素质呢

教师要具有高尚的思想品德,热爱教育事业,教师承担着教书育人的重任,教师在向学生传播文化科学知识的同时,教育学生如何做人,做一个有理想的人。

教师要具有远大的理想,宏伟的志向,高尚的情操。要以身作则,为人师表,要热爱学生,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

教师要具有较渊博的文化科学知识。教师是文化科学知识的传播者,所以,教师必须具有较渊博的科学知识,在文化修养上逐渐达到较高的水平。如果教师不求甚解,不钻研业务,只有勉强应付,那会误人子弟。

教师要学习教育科学理论,掌握教育规律,为了适应教育事业的发展,确保人才质量,教师必须学习教育科学理论,掌握教育规律和运用教育规律,教师要学习普通心理学、教育学。

教师要有良好的课堂教学素质,教师要有良好的师生关系素质,教师要具有吸收科学信息和更新知识的能力,教师应向“创造型”的方向发展。

八、教师素质低表现?

一、有心无力。

教师内心想教育好学生,也热爱教育事业,但自身教育素养不足,如学识储备不够、教育知识不成体系、教学观念陈旧……

二、有力无心。

这就很好解释了,自身有很高的学识,但不热爱教育事业,只是把上课作为工作不得不完成,最为重要的是,根本不爱学生。

九、教师素质和教师素养的区别?

1、教师素养是指本人当教师所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如粉笔字、钢笔字、毛笔字、语音、语态、语气、专业知识、知识面、文化程序等能体现个人水平的等等个人的综合素质方面的内容。

2、教育素养是指本人在教育与教学中的素养,如课堂的调控能力、带班主任的能力、研究的能力等一系的素养能力!

十、教师交流轮岗考核细则?

1. 教学表现:评估教师在新任职岗位上的教学表现,包括备课准备、课堂教学设计与组织、教学效果等。评价可以由同级教师、学生或家长进行。

2. 教学反馈:收集学生对交流轮岗教师的反馈意见,了解教师在新岗位上是否能够有效地与学生沟通、关注学生需求并提供适当的指导。

3. 学科知识掌握:评估教师在新任职岗位所教授学科的专业知识掌握情况,包括学科教材知识的理解、深化和运用能力。

4. 课程设计与评估:考察教师在新岗位上的课程设计、编写教案以及对学生学习情况进行评估的能力。

5. 教研与合作:评估教师在新岗位上与其他老师的教研合作情况,包括是否积极参与教研活动、分享教学经验和资源。

6. 师德师风:考察教师在新岗位上是否能够遵守教师的职业道德,包括诚信、责任心、保密等方面的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