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形容被胁迫的成语?
迫不得已,汉语成语,拼音是pò bù dé yǐ,被逼得不得不这样做。出自《汉书·王莽传上》。
成语用法
偏正式;作谓语、宾语、定语;指不情愿。
无可奈何(拼音:wúkě nàihé)是一则来源于文人作品的成语,成语有关典故最早见于《庄子·人间世》。
“无可奈何”指事已如此,想挽回已无能为力(奈何:怎么办,指没有办法)。该成语在句中常作定语、谓语、状语,也作宾语。
二、民事诉讼中,如何证明“被胁迫”?
实践来说,这种情况下,有几下几种方式可以证明有“被胁迫”的可能(仅供参考,当然欠条上的欠款应当足够大,或者对双方来说属于较大的数额,不然就几十元、几百元钱,谁有那功夫去法院起诉,还不够折腾呢):
1、既然对方“借给”你钱,那么对方有没有这个经济实力,如果对方没有这个财力,那么借钱的事也就不存在了。
2、我既然“借”了对方的钱,那么“借钱”后我并没有用到这笔钱(比如说生活条件无变化、未购置什么贵重物品、存款未增加、无新的投资等等),那么也可以证明借钱这事是子虚乌有的。
3、借条上借钱的事由是不是合理的,明显不合理的,也可以证明借钱这事有问题。
4、借条上的字迹。因为受到胁迫时,人是会紧张的,字迹肯定有些发抖,相比正常写字还是有区别的,可以侧面证明当时受到了胁迫。
5、写借条时,是否受到对方的伤害,可能会在写借条后到医院看病就诊,这些也可以侧面证明。
6、还有就是家人或者朋友。如果写借条时是被长时间的扣留,家人和朋友可定会担心你的去向,可以侧面证明写借条时有不正常的现象。
7、最后就是公安机关,写借条后有没有及时报案,虽然证明度不高,但是足可以说明写借条并不是出自你的本意,或者是在不情愿的情况下书写的。【这些是我能想到的,其实只要你细心回想事情的经过,把其中不合理的情况都说出来,再加上必要的证据,我相信可以证明的。希望对你有用。】
三、被胁迫签下的欠条是无效还是可撤销?
胁迫签下的欠条是可撤销的。 胁迫,是指以给他人及其亲友的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或者以给法人的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相要挟,迫使对方做出违背真实意思的意思表示。 关于胁迫的认定,实践中注意以下几点:胁迫行为是非法的;该胁迫足以使被胁迫人感到恐惧而做出违背真实意思的意思表示;胁迫可以由当事人自己、第三人作出;被胁迫人作出的意思表示与胁迫人所希望相符合。 《合同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趁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因此,遭受胁迫等签订的协议,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变更或撤销。但该请求受到时间等条件限制。即《合同法》第五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第五十八条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被嫌疑人胁迫闯红灯需要处罚吗?
我们站在一个普通老百姓的立场上。按照大家最朴素的一个情感来讲。你作为一个普通人,被人拿刀胁迫闯红灯。那么交警应该对你闯红灯的行为进行处罚吗?
显然不言而喻。这并不是你主观上想违法,而是被迫无奈,而且也没有对第三方造成损失。
肯定交警是不会处罚也不能处罚的。
我们不需要把法律想象的特别刁钻,大多数人做不到的道德就不是道德,法律绝大部分都还是以照顾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基础的。
五、被胁迫情况下签属离婚协议,如何举证?
第一、离婚协议签订后,只要没有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并没有意味着双方已经离婚,或者双方已经对婚姻中涉及的三个主要问题达成一致意见;
第二、双方是否愿意离婚,只要在双方都愿意离婚,或者一方愿意离婚另一方不愿意离婚时,不愿意离婚的一方存在法定过错,最后法院判决离婚的情况下,才会涉及到孩子抚养的问题;
第三、在解决双方是否愿意离婚的问题之后,开始谈还是抚养权以及抚养费的问题。根据现在的法律规定,孩子在哺乳期内,一般是归女方抚养,男方支付抚养费;孩子十岁以内,根据孩子的自身状况,例如:包括年龄、智力水平、生活环境等因素,会先了解孩子的意愿,会根据父母双方的经济条件、生活环境、与孩子是否长期稳定的生活在一起、双方的父母是否在对孩子进行照顾等方面进行综合的考虑。
第四、在双方还没有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时,双方对孩子的抚养权有异议,有异议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并确认孩子的抚养权归谁,以及谁支付抚养费、抚养费应当支付多少等,海产分割问题一并向法院主张。法院在经过开庭审理,听取双方的意见及证据材料后,会做出判决的;
第五、如果在签订离婚协议以后,双方已经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可以单独提起孩子抚养权的诉讼,组织证据材料证明你是在被暴力胁迫的情况下签订的离婚协议,并不是自己的真实意愿。要求主张双方之前签订的离婚协议是无效的,重新确认孩子的抚养权以及抚养费事宜。
本案中,最关键的是证据材料的组织,要组织能够证明你自己的主张的证据。
六、公车被贴条怎么处理?
应该由违章时的实际驾驶人去处理。
一、违章处理方法及期限:
1、准备材料。如果只是被电子眼拍到,当事人持车辆行驶证即可办理相关流程;如果确认超速违章,则当事人需准备行驶证、驾驶证及复印件各一份;如果车辆被贴条了,则当事人需取得处罚决定书后持车辆行驶证前往办理。
2、去车管所。准备好材料后,当事人持本人有效证件至车管所,现场查询车辆是否出现违章行为。若出现违规记录,当事人可要求查看现场照片后,然后再填写确认书。
3、缴纳罚款。当事人持行政处罚确认书去车管所指定银行或登陆付费通进行交通违章查询缴费。指定银行的任意分行均可有相关业务。付费通会员可登录官网,根据当事人的车辆违规情况直接在线缴纳相应罚款。
二、交通违章处理时间期限:
无论是现场处罚还是非现场处罚(即违法停车贴条、电子警察摄录等),只要交管部门已对该违法行为进行裁决,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缴纳罚款。
扩展资料:
一、交通违章处理程序
一般程序的情形是:依照法律、法规对违法行为人作出200元(不含本数)以上罚款、暂扣或者吊销驾驶证、对单位处以罚款的,应当进行调查,收集证据,并按照一般程序作出处罚决定。
交通违章处罚一般程序:调查取证,告知处罚事情、理由、依据和有关权利,听取陈述、申辩或者举行听证,作出处罚决定。
1、交通警察在现场对个人处以200元以下罚款,可以当场作出处罚决定;
2、交通警察在非现场,根据交通技术监控记录资料,对违法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或者驾驶人处200元以下罚款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作出处罚决定。
二、罚款缴纳
1.持《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决定书》(如有暂扣证件的还须携带《交通管理暂扣凭证》),按规定到银行缴纳罚款,当地各银行都可交违章罚款,通过自助交电话费的POS机即可。
说明:网上查到违章记录后,可以等交警局将《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决定书》寄给你,也可以自己去各交警大队或交通监控中心领取。
2.持《违反交通管理罚款收据》、《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决定书》(如有暂扣证件的还须携带《交通管理暂扣凭证》)及当事人的驾驶证、行驶证到处罚决定交警大队接受处理。
3. 如违例项目需要吊扣驾驶证的还须按规定吊扣,吊扣驾驶证期满后凭《吊扣驾驶证执行凭证》取回驾驶证。
4.如是持深圳驾驶证的司机,违章不需吊扣证的,只需直接到各银行缴纳罚款即可。
七、国外美食博主疑似被胁迫
国外美食博主疑似被胁迫
博客食品评论的真相
近日,我们得到了一份关于国外美食博主被胁迫的消息。据报道,一位知名美食博主声称自己受到了不可告人的压力,被迫写出不实的食品评论以达到特定人的目的。这一消息不胫而走,迅速引发了公众的广泛关注和讨论。
作为读者,我们一直信赖美食博主的评论,将其视为选择餐厅和食品的重要指南。而如果这些评论是虚假的,那么我们的选择将面临巨大的风险。因此,我们有责任了解这个问题的真相,并呼吁相关机构采取行动。
目击证人的证词
除了那位匿名的美食博主,还有一些目击者提供了他们对于此事的证词。其中一位博主声称曾遭受到威胁,被要求发表对某一食品品牌的好评。若不从命,就会遭受不良后果。
这些证词令人深思。我们在享受美食评测的同时,不禁要问自己这样一个问题:这些评论到底有多真实?是不是有更多博主受到了威胁,只是不敢公开声张呢?
食品评论的现状
在互联网时代的今天,美食博主的影响力正日益增加。他们的评论可以直接影响餐厅的生意和食品品牌的销售。然而,这种权力也伴随着很多问题。
近年来,我们看到越来越多的美食博主只关注了自己的利益,而不是为读者提供真实的食品评论。不少博主为了赚取广告费用,接受了品牌商的操纵和收买。这种情况严重侵害了大众的权益,使得我们难以分辨哪些评论是真实可信的。
在这个信息爆炸的时代,虚假的食品评论成了顽疾。很多商家和品牌商利用美食博主的影响力来进行欺骗和操纵,以获取更多的利益。
寻找解决办法
要解决这个问题,我们需要通过多方面的努力来改变现状。
首先,我们需要加强监管力度。相关政府部门应该建立更加严格的规章制度,规范美食博主的行为。对于虚假评论和操纵行为,应当给予严厉的处罚,以警示其他人。
其次,读者也需要提高警惕,保持辨别力。在阅读美食博客时,我们应当保持理性思考,不过度依赖单一评论。多方面的意见和评价才能更加客观全面。
此外,博主们也需要自律。作为博主,我们应该坚持诚信原则,为读者提供真实可信的食品评论。只有这样,我们才能赢得读者的信任和尊重。
结束语
国外美食博主被疑似胁迫的消息引发了我们对于食品评论真实性的思考。我们不能再坐视不管,而是要积极行动起来,寻找解决办法。
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加强监管,建立完善的制度;希望读者能够保持警惕,培养辨别力;同时,也希望博主们能够自律,做出真实可信的评论。
只有通过共同努力,我们才能够创造一个更加公正、透明的食品评论环境。
八、教师补课被开除后果?
1.这个没啥后果啊,都被开除了,开除就是后果啊!都开除了还能怎样啊!
2.开除了就是失去编制这个铁饭碗了,这样的惩罚已经挺大了,没有一份稳定的工作,这还不够吗?
3.开除后没有其他影响,你可以找其他工作,这可不是做了啥见不得人的事,犯罪啥的,只是补课,所以基本对人生没啥影响的。
九、在编教师被开除流程?
有编制的教师 ,不会被轻易而解聘。
除非该教师严重违反学校的纪律或者国家的法律。 有编制的教师被解聘,如果不服的,可以向学校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工作调动,调动到其它的学校工作。
根据《教师法》规定,如果教师有法律规定的违法行为, 是可以依法解聘的。
《教师法》第三十七条 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
(一)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
(二)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
(三)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教师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所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首先学校没有权力辞退在编教师的,但可以申请将其调离。
教师也属于国家干部,只要没有严重违法乱纪,触犯刑法犯罪的问题不会被辞退。
如果有严重违法乱纪,长时间旷职,触犯刑法犯罪的,县市教育委通过会议形成文件将其除名(开除)。对于不在编的代课老师才有辞退,清退的说法
十、教师被开除最新规定?
教育部规范教师队伍,切实保证儿童教育质量,明确禁止四类教师可能存在的行为。有这四种行为的教师面临开除:
1、在职(公职)教师有偿补课,严重的将被开除。
2、在职教师却没有教师资格证的教师。
3、每年的年度考核,连续两年不及格的教师。
4、 侮辱、伤害学生,没有师德的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