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规范?
行为规范如下:
一、爱国守法
这一规范是教师职业的基本要求。作为教师要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爱岗敬业
这一规范是教师职业的本质要求。作为教师要忠于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勤恳敬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
三、关爱学生
这一规范是师德的灵魂。要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平对待学生。
四、教书育人
这一规范是教师的天职。要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
五、为人师表
这一规范是教师职业的内在要求。教师要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
六、终身学习
这一规范是教师专业发展的不竭动力。要求教师要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
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规范内容?
中小学教师是我国基础教育中非常重要的一个群体,他们的职业道德行为对于学生的成长和教育质量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
以下是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规范的一些方面:
1. 忠诚、敬业
教师要始终坚持爱岗敬业、无私奉献,以学生成长为己任,做到对教育事业的真心热爱,为实现国家基础教育的质量目标而不懈努力。
2. 建立安全环境
教师要关注学生的身体和心理健康,保证学生的人身安全;同时,要严格防止校园欺凌、性骚扰、身心伤害等违法过错。
3. 保守秘密
教师在工作中可能接触到学生个人信息或家庭信息,要保守这些信息,妥善处理相关信息。
4. 持续学习
教师要不断提高自我素质和专业知识,不断创新和积累方法和经验,为学生提供更好的教育服务。
5. 善意沟通
教师在与学生家长交流时,要能够善意沟通,给予家长及学生足够的关注、理解、尊重和信任。
6. 管理自己
教师要保持良好的道德操守,遵守工作纪律及职业准则,做到清白无私。
这些方面是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规范的其中一些方面,教师对这些规范应该始终保持警觉,并在工作中注重遵守和实践。
三、中职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规范?
1.坚持正确方向。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 论,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教育法》、《教师 法》、《职业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 针,积极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主 动地开展。
2.热爱职业教育。忠诚于职业教育事业,爱岗敬业,教书育 人。树立正确教育思想,全面履行教师职责。自觉遵守学校规章, 认真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
3.关心保护学生。热爱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公正对待 学生,维护学生合法权益与身心安康。深入了解学生,严格要求学 生,实行因材施教,实现教学相长。
4.刻苦钻研业务。树立优良学风,坚持终身学习。不断更新 知识构造,努力增强实践能力。积极开展教学研究,努力改良教育教学方法,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探索职业教育教学规律,掌握现代教育教学手段,积极开拓,勇于创新。
5.善于团结协作。尊重同志,胸襟开阔,相互学习,相互帮助,正确处理竞争与合作的关系。维护集体荣誉,创立文明校风,优化育人环境。
6.自觉为人师表。注重言表风范,加强人格修养,维护教师形象,坚持以身作则。廉洁人教,作风正派,严于律己,乐于奉献。
四、中小学违反教师职业道德处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教师职业行为,保障教师、学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和《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法律法规和制度规范,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中小学教师是指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特殊教育机构、少年宫以及地方教研室、电化教育等机构的教师。前款所称中小学教师包括民办学校教师。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处理包括处分和其他处理。处分包括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或撤职、开除。警告期限为6个月,记过期限为12个月,降低岗位等级或撤职期限为24个月。是中共党员的,同时给予党纪处分。其他处理包括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以及取消在评奖评优、职务晋升、职称评定、岗位聘用、工资晋级、申报人才计划等方面的资格。取消相关资格的处理执行期限不得少于24个月。教师涉嫌违法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四条 应予处理的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如下:
(一)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及其他场合有损害党中央权威、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违背社会公序良俗。
(三)通过课堂、论坛、讲座、信息网络及其他渠道发表、转发错误观点,或编造散布虚假信息、不良信息。
(四)违反教学纪律,敷衍教学,或擅自从事影响教育教学本职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
(五)歧视、侮辱学生,虐待、伤害学生。
(六)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面临危险时,不顾学生安危,擅离职守,自行逃离。
(七)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有任何形式的猥亵、性骚扰行为。
(八)在招生、考试、推优、保送及绩效考核、岗位聘用、职称评聘、评优评奖等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
(九)索要、收受学生及家长财物或参加由学生及家长付费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教辅材料、社会保险或利用家长资源谋取私利。(十)组织、参与有偿补课,或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十一)其他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
第五条 学校及学校主管教育部门发现教师存在违反第四条列举行为的,应当及时组织调查核实,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作出处理决定前,应当听取教师的陈述和申辩,听取学生、其他教师、家长委员会或者家长代表意见,并告知教师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对于拟给予降低岗位等级以上的处分,教师要求听证的,拟作出处理决定的部门应当组织听证。
第六条 给予教师处理,应当坚持公平公正、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应当与其违反职业道德行为的性质、情节、危害程度相适应;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
第七条 给予教师处理按照以下权限决定:
(一)警告和记过处分,公办学校教师由所在学校提出建议,学校主管教育部门决定。民办学校教师由所在学校决定,报主管教育部门备案。
(二)降低岗位等级或撤职处分,由教师所在学校提出建议,学校主管教育部门决定并报同级人事部门备案。
(三)开除处分,公办学校教师由所在学校提出建议,学校主管教育部门决定并报同级人事部门备案。民办学校教师或者未纳入人事编制管理的教师由所在学校决定并解除其聘任合同,报主管教育部门备案。
(四)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以及取消在评奖评优、职务晋升、职称评定、岗位聘用、工资晋级、申报人才计划等方面资格的其他处理,按照管理权限,由教师所在学校或主管部门视其情节轻重作出决定。
第八条 处理决定应当书面通知教师本人并载明认定的事实、理由、依据、期限及申诉途径等内容。
第九条 教师不服处理决定的,可以向学校主管教育部门申请复核。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以向学校主管教育部门的上一级行政部门提出申诉。对教师的处理,在期满后根据悔改表现予以延期或解除,处理决定和处理解除决定都应完整存入人事档案及教师管理信息系统。
第十条 教师受到处分的,符合《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依法撤销其教师资格。教师受处分期间暂缓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四条规定丧失教师资格的,不能重新取得教师资格。教师受记过以上处分期间不能参加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
第十一条 教师被依法判处刑罚的,依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以上处分。其中,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教师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丧失教师资格。
第十二条 学校及主管教育部门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师德师风建设管理职责,有下列情形的,上一级行政部门应当视情节轻重采取约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等方式严肃追究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一)师德师风长效机制建设、日常教育督导不到位;
(二)师德失范问题排查发现不及时;(三)对已发现的师德失范行为处置不力、方式不当或拒不处分、拖延处分、推诿隐瞒的;
(四)已作出的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决定落实不到位,师德失范行为整改不彻底;(五)多次出现师德失范问题或因师德失范行为引起不良社会影响;
(六)其他应当问责的失职失责情形。
第十三条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并报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五、《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规范》的内容?
一、爱国守法。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爱岗敬业。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勤恳敬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对工作高度负责,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不得敷衍塞责。
三、关爱学生。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良师益友。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四、教书育人。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五、为人师表。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长。作风正派,廉洁奉公。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六、终身学习。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
六、教师思想行为规范?
(一)教师思想行为规范
首先,教师要做到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社会主义,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做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建设者和传播者。
其次,教师要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发扬无私的精神。
乐于奉献。做好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塑造好学生的心灵,做学生成长成材的引路人。
最后,教师还要加强职业道德修养,依法执教,不从事有偿家教,不利用职权向学生或者学生家长索要礼物、钱财或让学生家长为自己提供个人服务。不接受学生家长的宴请及其他类似要求,时刻树立教师的良好形象。
(二)教师教学行为规范
首先,教师要端正教学态度,严肃对待教学工作,熟悉教材,认真备谋。组织好课堂教学。
其次,进行课堂教学时,教师要注意活跃课堂气氛,营造轻松的学习环境,鼓励学生积极思考,激发学生的求知欲。
最后,教师在课下要认真批改作业,耐心辅导学生,用心编制练习题,把握好指导学生的每一个环节,帮助学生改正学习上的错误,包括态度、方法等。
(三)教师人际行为规范
首先,教师对待学生要永远保持爱心和耐心,尊重学生、关心学生;同时,也要严格要求、耐心辅导,不急不躁、不偏不袒,与学生建立和谐、民主的师生关系,守护学生健康、快乐地成长。
其次,教师与学生家长要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教师要尊重和理解家长,重视家长的请求和诉愿,听取家长的建议,与家长保持长期的联络。切勿对家长态度生硬,或者将责任推到家长一方,埋怨家长,要学会与家长形成合力,努力通过家校合作来达到共同教育学生的目的。
再次,教师与同事要保持协同、向上的合作关系,互相尊重、互相学习、取长补短、乐于助人。
最后,教师对于管理者要尊重和理解,服从安排,积极配合,协助管理者圆满完成任务,提升自身的素养。教师还要以主人翁的精神积极参与管理事务。
(四)教师仪表行为规范
首先,教师的仪表行为要以学生的欣赏水平为前提。作为一名教师,要慎重地把自己的仪表行为调整到符合学生的欣赏水平上,对他们施以良好的影响。
其次,教师的仪表行为要与自己的性格特点相得益彰。不同的人有不同的性格特点。有不同的言谈举止风格,也就具有不同的气质风度。
再次,教师的仪表行为要符合自己的年龄特点。教师的职业特点决定了教师在学生面前,既要有纯真无邪的赤诚的童心,又要有沉稳持重的师长的成熟,更要有博大精深的知识及崇高向上的精神境界。
最后,教师的仪表行为要与课堂教学的情调相适应。教师仪表行为的总体要求是要持重、安谧、沉稳、协调,不分散学生的注意力。
(五)教师语言行为规范
教师的语言是指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根据学生的具体特点和教学内容的需要,以传授知识、介绍经验、交流感情为目的而使用的一门工作语言。
首先,教师要使用普通话,边远地区的教师也要通过媒体及其他途径练习普通话,力争做到发音标准。
其次,教师的课堂用语,要语法规范,避免方言、土语,指导学生使用正确的词语和语法。
再次,教师的语言语义要明确,表达要清楚,这需要教师熟悉学科知识,思路清晰。教师要不断提高语言能力,在有限的课堂教学中简洁明了地传授知识,解答问题。
最后,教师的语言语句要完整,前后连贯,有逻辑性。课堂教学切忌教师言语断层,表达混乱、自相矛盾。教师使用规范、正确的语言可以大大提高教学效果,也可以增加教师的个人魅力。
七、法官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
法官职业道德与行为规范 一、基层法院法官职业道德建设的设想 基层法院法官队伍可以说仍不属于特别专业。如何使这支队伍的职业道德素质进一步提高,把它打造成为一支高素质的法官队伍,是当前法院队伍建设一个重要目标。我认为,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灌输法官职业道德意识 在法官职业道德建设中,我们的首要任务是给法官灌输正确的法官职业道德意识。法官职业道德是指从事审判职业的法官,在履行审判职业的活动中应该遵循的行为规范和应该具备的道德品质。
八、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哪些应从重处分?
(一)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及其他场合有损害党中央权威、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违背社会公序良俗。
(三)通过课堂、论坛、讲座、信息网络及其他渠道发表、转发错误观点,或编造散布虚假信息、不良信息。
(四)违反教学纪律,敷衍教学,或擅自从事影响教育教学本职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
(五)歧视、侮辱学生,虐待、伤害学生。
(六)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面临危险时,不顾学生安危,擅离职守,自行逃离。
(七)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有任何形式的猥亵、性骚扰行为。
(八)在招生、考试、推优、保送及绩效考核、岗位聘用、职称评聘、评优评奖等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
(九)索要、收受学生及家长财物或参加由学生及家长付费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教辅材料、社会保险或利用家长资源谋取私利。
(十)组织、参与有偿补课,或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十一)其他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
九、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管理条例?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一)“爱国守法”——教师职业的基本要求
【内涵】
爱国: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
守法: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
禁令: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出题点】常以识记型单选题、例子型理解类单选题和材料分析题形式进行考查,如:
①识记类:如,教师职业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②理解类:如,“陶行知在美国学习多年,毅然放弃美国的工作机会,回国投身于祖国的教育事业中,体现了什么?”
③材料分析题:如,“从教师职业道德的角度分析老师的做法。”材料中的老师可以做到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或者材料中的老师产生一些违背党和国家的言论。
(二)“爱岗敬业”——教师职业的本质要求
【内涵】
最高表现: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勤恳敬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
最低表现:对工作高度负责,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
禁令:不得敷衍塞责。
【出题点】常以识记型单选题、例子型理解类单选题和材料分析题形式进行考查,如:
①识记类:如,教师职业的本质要求是什么?
②理解类:如,“有的老师为了减轻自己的工作量,让学生互相批改作业”或者“认为自己是老老师了,开始不备课”
③材料分析题:如,“从教师职业道德的角度分析老师的做法。”材料中的老师不仅认真备课、上课,对学生的问题认真回答、专门辅导学生,并且还能主动进行家访,可以看出老师热爱自己的工作。
(三)“关爱学生”——师德的灵魂
【内涵】
爱谁: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
怎么爱: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良师益友。
爱什么: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
禁令: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变相体罚学生。
【出题点】常以识记型单选题、例子型理解类单选题和材料分析题形式进行考查,如:
①识记类:如,师德的灵魂是什么?
②理解类:如,“学生没有按时完成作业,老师让她们在操场上冷风中把作业完成”
③材料分析题:如,“从教师职业道德的角度分析老师的做法。”材料中的老师对待学生的过程中,尤其是后进生,可以做到关心爱护,并且可以发现学生的“闪光点”。
(四)“教书育人”——教师天职
【内涵】
规律: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
教书: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
育人: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禁令: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出题点】常以识记型单选题、例子型理解类单选题和材料分析题形式进行考查,如:
①识记类:如,教师天职是什么?
②理解类:如,“老师按照学生的成绩给学生安排座位”
③材料分析题:如,“从教师职业道德的角度分析老师的做法。”材料中的老师具有“一把钥匙开一把锁”的教育理念,针对学生的特点因材施教,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五)“为人师表”——教师职业的内在要求
【内涵】
对待自己: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衣着得体,言语规范,举止文明。
对待同事: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
对待家长:尊重家长。
对待工作:作风正派,廉洁奉公。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出题点】常以识记型单选题、例子型理解类单选题和材料分析题形式进行考查,如:
①识记类:如,教师职业的内在要求是什么?
②理解类:如,“教师进行有偿家教”
③材料分析题:如,“从教师职业道德的角度分析老师的做法。”材料中的老师发现自己的问题能够及时改正,敢于在学生面前承认错误,起到榜样示范的作用。
(六)“终身学习”——教师专业发展的不竭动力
【内涵】
知识:崇尚科学精神,梳理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
教学:潜心专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出题点】常以识记型单选题、例子型理解类单选题和材料分析题形式进行考查,如:
①识记类:如,教师专业发展的不竭动力是什么?
②理解类:如,“不断进行学习,提升自己的教育教学水平,与时俱进,作为一名老师要有‘源头活水’。”
③材料分析题:如,“从教师职业道德的角度分析老师的做法。”材料中的老师即使是非常优秀的教师,也能够保持终身学习的心态,“活到老,学到老”。
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目录?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行为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