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9年工伤赔偿计算方法和法条?
2019年度最新工伤赔偿标准依据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
(一)赔偿项目
工伤索赔的赔偿项目有以下几种情况:
1、造成死亡的赔偿
丧葬补助金、一次性伤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
2、造成伤残的赔偿
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3、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
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
4、职工下落不明的情况
职工外出或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赔偿项目,要分不同情况而定。职工没有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有: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生活有困难的);职工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有:丧葬费、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二)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
第一条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六条第一款的授权,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是指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或者用人单位使用童工造成的伤残、死亡童工。
前款所列单位必须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向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伤残童工或者死亡童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
第三条 一次性赔偿包括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或童工在治疗期间的费用和一次性赔偿金。一次性赔偿金数额应当在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或童工死亡或者经劳动能力鉴定后确定。
劳动能力鉴定按照属地原则由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理。劳动能力鉴定费用由伤亡职工或童工所在单位支付。
第四条 职工或童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在劳动能力鉴定之前进行治疗期间的生活费按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确定,医疗费、护理费、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以及所需的交通费等费用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标准和范围确定,并全部由伤残职工或童工所在单位支付。
第五条 一次性赔偿金按照以下标准支付:一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十六倍,二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十四倍,三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十二倍,四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0倍,五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8倍,六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6倍,七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四倍,八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三倍,九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2倍,十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一倍。
前款所称赔偿基数,是指单位所在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第六条 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造成死亡的,按照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支付一次性赔偿金,并按照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0倍一次性支付丧葬补助等其他赔偿金。
第七条 单位拒不支付一次性赔偿的,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伤残童工或者死亡童工的近亲属可以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举报。经查证属实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责令该单位限期改正。
第八条 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伤残童工或者死亡童工的近亲属就赔偿数额与单位发生争议的,按照劳动争议处理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九条 本办法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3年9月23日颁布的《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同时废止。
2019年度最新工伤赔偿标准计算方法
(一)医疗费
计算标准:医疗费=治疗费+药费+住院费等费用
需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二)康复费
参照医疗费
(三)交通食宿费
1、工伤保险基金仅支付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与食宿费,计算公式为:
伙食补助费=X元*X人*X天
食宿费=X元*X人*X天
2、交通费(火车、动车组、客运汽车)费用凭据报销。参加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四)伙食补助费
计算公式:伙食补助费=X元*X人*X天
(五)护理费
计算公式:
1、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经工伤职工或者其亲属同意,用人单位也可以按照本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一人的标准支付护理费。
2、评定伤残后需要护理的,
(1)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
护理费=误工费
(2)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a、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其计算公式为:护理费赔偿金额=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50%
b、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
其计算公式为:护理费赔偿金额=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40%
c、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其计算公式为:护理费赔偿金额=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30%
(六)停工留薪期工资
1、计算公式:停工留薪工资=本人工资X元*停工留薪月数
2、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3、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七)伤残辅助器具费
工伤职工经劳动能力鉴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八)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
1、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计算公式:
(1)一级伤残=本人工资*24个月
(2)二级伤残=本人工资*22个月
(3)三级伤残=本人工资*20个月
(4)四级伤残=本人工资*18个月
2、按月享受伤残津贴计算公式:
(1)一级伤残=本人工资*90%
(2)二级伤残=本人工资*85%
(3三级伤残=本人工资*80%
(4)四级伤残=本人工资*75%
(九)五级、六级伤残待遇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计算公式:
(1)五级伤残=本人工资×16个月
(2)六级伤残=本人工资×14个月
2、伤残津贴
计算公式:
五级伤残=本人工资*70%
六级伤残=本人工资*60%
3、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十)七级至十级伤残待遇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计算公式:
(1)七级伤残=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2个月
(2)八级伤残=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0个月
(3)九级伤残=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8个月
(4)十级伤残=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二、工伤赔偿?
先说答案再来白话~
1、由于没有合同,工伤了还能获取赔偿么?可以!2、企业有给买意外保险,意外保险算工伤保险么?不算!
工伤保险是什么?
工伤保险是社保五险之一,工伤保险是员工不缴费,企业缴费的险种。它作为社会保险制度的一个组成部分,是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施的,是国家对职工履行的社会责任,也是职工应该享受的基本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对于用人单位依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该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一款和第三款明确规定,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工伤保险是强制参保的,只要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企业就需要给员工缴纳工伤保险。
没有签合同,怎么申请工伤?
工伤认定的前提是存在劳动关系。只有在劳动关系的前提下,劳动者在工作中受到伤害,经相关部门认定后,才能构成工伤,按照《工伤保险条例》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所以即便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只要有事实劳动关系,也能申请工伤认定。
职工在工地受伤后,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向建设项目所在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具体包括: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
对于没签劳动合同的情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安全监督总局、全国总工会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14]103号)中规定:对未签订劳动合同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参照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工作证、招工登记表、考勤记录及其他劳动者证言等证据,确定事实劳动关系。
证明事实劳动关系的凭证(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职工名册(五)、考勤记录;(六)、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上述(一)、(三)、(四)此项证据保存在用人单位,同时,考勤记录是用人单位考勤制度的结果,所以,用人单位对此负有举证责任。
企业没有为员工购买工伤,员工发生的工伤损失由企业承担。
如果意外险的受益人是企业,那么可以补充一部分工伤的损失,但不足部分还是需要由企业自行承担。如果意外险的受益人是你,那么你既可以申请工伤赔偿,又可以获得意外险赔偿。
申请工伤赔偿的步骤如下,希望能帮到你。
工伤待遇一共有12项:(一)1-10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二)1-6级伤残津贴(按月享受)(三)5-10级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四)停工留薪期工资(五)停工留薪期护理(六)评残后的护理费(七)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八)医疗费(九)工伤康复费(十)辅助器具费(十一)工伤复发待遇(十二)因工死亡待遇标准。
其中有6个项目,由企业支付。1-6级伤残津贴(按月享受);5-10级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停工留薪期护理;医疗费;工伤复发待遇...
所以其实即便工伤报销以后,企业还是需要支付很大一部分费用。很多企业会购买雇主责任险,企业支付的这部分,就可以由雇主责任险支付一定的比例,或者是全额支付,具体还是看雇主责任险的内容。
并且如果企业没有给员工购买社保,或者是员工属于退休返聘、非全日制职工、兼职员工等不需要购买社保的员工,在工作时受伤,所有的赔偿都要由企业全额支付。这部分赔偿,雇主责任险也可以支付一定的比例,或者是全额支付,具体还是看雇主责任险的内容。
对于企业来讲,雇主责任险对企业是非常有意义的。但企业不能只购买雇主责任险,而不给应该购买社保的员工购买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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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建筑工人非工伤死亡赔偿标准
建筑工人非工伤死亡赔偿标准
建筑工人是社会建设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然而,工地上的工作却常常伴随着高风险和危险性。在建筑工人遭遇非工伤导致死亡的情况下,赔偿标准成为一个备受争议的话题。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建筑工人非工伤死亡的赔偿标准主要由以下几个方面组成:
1. 死亡赔偿金
在建筑工人非工伤死亡后,其直系亲属或近亲属可以获得一定的死亡赔偿金。根据劳动法的规定,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标准为建筑工人过去一年的工资总额的二十四个月。这个标准确保了遇难者家庭的经济补偿,帮助他们度过困难时期。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死亡赔偿金并不是一笔固定数额,而是根据工人的工资和工作年限等因素进行计算的。因此,不同建筑工人的赔偿数额可能会有所不同。
2. 丧葬补助金
在建筑工人非工伤死亡后,其家属还可以获得一定的丧葬补助金。这笔补助金用于支付丧葬费用,帮助家属圆满完成葬礼事宜,并缓解经济压力。
根据相关规定,丧葬补助金的标准为总工资的10%。这个标准确保了家属能够支付合理的丧葬费用,同时也避免了因经济问题而无法为遇难者举行合适的葬礼。
3. 抚养补助金
对于建筑工人非工伤死亡后留下未成年子女的家庭,他们可以申请抚养补助金。这个补助金为家庭提供了资金支持,确保未成年子女得到良好的抚养和教育。
根据法律规定,抚养补助金的数额为被抚养人的生活费用和教育费用的合理费用。这个标准保障了未成年子女在经济上的基本需求,并确保他们能够得到良好的教育。
4. 传统习俗赔偿
除了法律规定的赔偿标准外,还有一些地区会根据传统习俗进行一定的额外赔偿。这些额外赔偿主要是根据地方文化和习俗的不同而异,可能会包括一些精神上的慰藉和物质上的支持。
然而,由于传统习俗赔偿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所以其具体数额和赔偿标准可能会因地区和具体情况而异。
5. 法律援助
对于一些经济困难的家庭来说,律师费用可能是一笔不小的开支。为了确保这些家庭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法律援助机构会提供免费的法律援助服务。
通过法律援助,建筑工人遇难者的家属可以获得专业的法律咨询和代理服务,帮助他们维护自己的权益,并争取到应得的赔偿。
结论
建筑工人非工伤死亡的赔偿标准是保障遇难者家属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通过合理的赔偿,可以确保家属的经济稳定和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并帮助他们渡过困难时期。
然而,建筑工人赔偿标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比如赔偿数额不足、赔偿标准不一致等。为了进一步完善赔偿制度,相关部门应加强监管,确保赔偿标准的公正合理。
同时,建筑行业也需要加强安全管理,减少非工伤事故的发生。只有降低事故风险,才能有效保障建筑工人的生命安全,减少家庭的痛苦和经济负担。
希望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建筑工人非工伤死亡赔偿标准能够更加完善,保障建筑工人及其家属的权益,为社会和谐稳定做出贡献。
四、工伤死亡赔偿多少?
请看下文:
工伤致死应如何赔偿?具体问题可提供详细资料再进行进一步分析,后续若有问题可进一步沟通,会尽力予以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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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工伤死亡如何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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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建筑工人非工伤死亡赔偿标准2015
建筑工人非工伤死亡赔偿标准2015
在2015年,中国建筑行业发生了一次重大改革,建筑工人非工伤死亡赔偿标准得到了重新修订。这项改革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建筑工人的权益,提高工人们的工作安全条件,同时提供合理的赔偿标准。
根据新的标准,建筑工人非工伤死亡赔偿金额将根据多个因素进行计算。这些因素包括建筑工人年龄、工龄、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等。赔偿金额将根据这些因素进行适度调整,以确保赔偿金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赔偿计算公式:
建筑工人非工伤死亡赔偿金额 = (年平均工资总额 × 赔偿系数) × 丧失劳动能力程度修正系数
其中,年平均工资总额是指建筑工人在过去一年的平均工资总和,赔偿系数根据工人年龄和工龄来确定,而丧失劳动能力程度修正系数是根据工人的伤残程度来决定。
赔偿系数:
- 25岁以下:赔偿系数为 60%
- 25岁-35岁:赔偿系数为 70%
- 35岁-45岁:赔偿系数为 80%
- 45岁-55岁:赔偿系数为 90%
- 55岁以上:赔偿系数为 100%
丧失劳动能力程度修正系数:
-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修正系数为 1
- 丧失劳动能力50%以上但低于100%:修正系数为 0.8
- 丧失劳动能力25%以上但低于50%:修正系数为 0.6
- 丧失劳动能力25%以下:修正系数为 0.4
在计算赔偿金额时,以上的系数将根据工人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这项调整旨在确保赔偿标准能够更好地反映工人的受损程度和劳动能力丧失程度。
此外,在建筑工人非工伤死亡赔偿标准的修订中,还包括了一些其他的细则。例如,对于年龄在60岁以上的建筑工人,赔偿金额将得到额外提高;对于存在多个受扶养人的建筑工人,赔偿金额将进行适度增加。
总的来说,建筑工人非工伤死亡赔偿标准的修订为建筑行业的工人们带来了更多的保障和福利。它不仅着眼于工人近年来收入水平的提高,还关注了工人们的安全和健康问题。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建筑工人非工伤死亡赔偿标准的修订仍然存在一些争议和待改进的地方。例如,在赔偿系数的设定上,有人认为应该根据工人的工作条件和风险程度来进行调整,以更好地保护工人的权益。
此外,一些人也认为,建筑工人非工伤死亡赔偿标准的执行和监督力度仍然有待加强。只有通过加大对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管和惩罚力度,才能真正保证工人们能够得到应有的赔偿权益。
综上所述,建筑工人非工伤死亡赔偿标准的修订是中国建筑行业向更加健康、可持续发展迈出的重要一步。尽管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争议,但这是一项积极的改革措施,有助于提高工人的工作条件和福利待遇。
七、建筑工人工伤与职工工伤区别?
没有区别,工伤认定标准是统一的,都是按国家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认定执行的,与职工的工种没关系,建筑工人也是企业职工。
八、工伤死亡,公司怎么赔偿?
一、员工在公司发生了工伤死亡,公司怎么赔
工伤死亡赔偿标准: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二、工伤死亡赔偿金额的计算方式
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根据客观计算方法,以定型化赔偿模式来确定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标准和赔偿年限,具体为:
工伤死亡一次性赔偿20年,受害人是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死亡赔偿金采纳了系“继承丧失说”,并非精神抚慰金,其计算公式为:
(1)城镇居民为: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60周岁以上的为(实际年龄-60);75周岁以上为5年]
(2)农村居民为: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n[n:60周岁以下为20年(含);60周岁以上:n=(实际年龄-60);75周岁以上为5年]
(3)60周岁以下人员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
(4)60周岁—75周岁人员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实际年龄-60)]。
(5)75周岁以上人员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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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因工伤死亡怎么赔偿?
工亡的赔偿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全国统一。所以关于具体赔偿金额其实没什么争议,下面给你列一下工亡赔偿的项目有哪些:
1、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2023年度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9283元×20=985660元。
2、丧葬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3、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以上没有具体列明具体金额,如果能够协商解决至少拿到120万比较合理,当然,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有需要可以近一步咨询
其实工亡最难的是家属们的情绪,多数时候作为家属都想尽快拿到赔偿,然后好腾出时间来处理后事,在没有争议的情况下,单位也认可属于工亡,问题一般不大。但是如果有些企业没有依法缴纳社保的,往往不会配合家属的索赔,这个时候就不是一天两天能解决的了。
前两天刚刚协助了一起工亡事故,单位没有买社保,也不愿意承认属于工伤,而家属又是跨越上千公里来处理此事的,往往最初的时候家属都沉不住气,往往这个时候容易被单位掌控主动权,以此达到降低赔偿标准的目的。
所以,我一般会建议对于工亡没有争议、或者超过百分之八十以上能够认定工亡的案件,采取走法律程序的方法解决。而且我们国家成立《工伤保险条例》的初衷也是为了保障处于弱势的劳动者的基本利益,其中《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 第三款还这样规定: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也就是说,单位补缴社保后发生的工伤赔偿待遇可以找社保基金负责承担。
然而,关于这一条的规定,很多法律从业者并没有积极的去推动,以至于很多工伤案件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工伤者拿不到应有的赔偿金。
所以,建议你们好好研究一下你们这个工亡事故,找出更适合你们的处理方式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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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工伤死亡怎么进行赔偿?
在进行工伤保险赔偿的时候,赔偿的流程很重要,如果办理不好流程,那么很有可能就不能及时获得赔偿。首先是工伤保险报告,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在工伤保险机构投了工伤保险的才有这个程序。单位应当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确诊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报告。第二是工伤认定,用人单位应该在一个月内向劳动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工伤者一定要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部门提出申请。第三是工伤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对其进行的评定伤残等级的行为。第四是赔偿,工伤鉴定以后,就可以依据鉴定的标准计算出赔偿数额了。
单位投了工伤保险的,就直接由国家工伤保险机构依据标准发放工伤保险待遇。没有投保的,则依据标准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如果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不了的,则可以依据劳动仲裁法规提起仲裁程序。
对劳动仲裁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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