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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人实名制五项制度?

167 2024-03-13 05:44

一、建筑工人实名制五项制度?

工资保证金制度 2.分账管理制度3.银行代发制度4.考勤制度5.维权信息公示制度

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制度范文?

管理制度范文如下:

第一章 总则

为规范建筑工人的管理,推动建筑行业的转型升级和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实名制管理

一、建筑工人必须进行实名认证;

二、建筑工人实名认证应在进入工地前完成,工地管理人员应核实认证信息;

三、建筑工人应在进入工地后佩戴工牌,工地管理人员应加强工牌管理,防止工人实名信息混乱或遗失;

四、施工单位应在工地设立工人实名制档案,定期更新并报送相关管理部门备案,档案涵盖的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最高学历、职业资格等;

五、工地管理人员应对建筑工人的进出情况进行记录,包括进入时的时间和退场时的时间,确保建筑工人的出勤情况真实可控;

六、建筑工人的实名信息应保护好,不能随意泄露或提供给他人。

第三章 法律责任

一、未经认证或者认证信息不真实的建筑工人将被禁止进入工地,或者被要求重新进行实名认证;

二、工地管理人员未经核实认证信息允许建筑工人进入工地的,将被追究责任;

三、工地管理人员未加强工牌管理出现混乱或遗失的,将被追究责任;

四、未及时更新工人实名制档案的,将被追究责任;

五、工地管理人员未记录建筑工人的进出情况的,将被追究责任。

第四章 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本单位负责解释和修改。

三、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

2018年5月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自国务院批准之日起实施。

工地实名制管理制是为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农民工的动态管理,更好地落实施工现场农民工的实名制管理工作,防范工资纠纷,维护农民工权益,提高项目管理水平的制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条,第五条,第六条,第11条。

四、什么是实名登记制度?

到医院,到有些单位,需要出示身份证,并进行登记。购买车票,要使用身份证,存钱使用身份证,这些都是实名登记。

五、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加强建筑工人管理,维护建筑工人和建筑企业合法权益,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培育专业型、技能型建筑产业工人队伍,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依据建筑法、劳动合同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建筑工人实名制是指对建筑企业所招用建筑工人的从业、培训、技能和权益保障等以真实身份信息认证方式进行综合管理的制度。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第四条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制定全国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规定,对各地实施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负责组织实施全国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制定全国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数据标准。

第五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级以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制定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制度,督促建筑企业在施工现场全面落实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的各项要求;负责建立完善本行政区域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平台,确保各项数据的完整、及时、准确,实现与全国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联通、共享。

第六条 建设单位应与建筑企业约定实施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相关内容,督促建筑企业落实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各项措施,为建筑企业实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创造条件,按照工程进度将建筑工人工资按时足额付至建筑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工资专用账户。

第七条 建筑企业应承担施工现场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职责,制定本企业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制度,配备专(兼)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人员,通过信息化手段将相关数据实时、准确、完整上传至相关部门的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平台。

总承包企业(包括施工总承包、工程总承包以及依法与建设单位直接签订合同的专业承包企业,下同)对所承接工程项目的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负总责,分包企业对其招用的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负直接责任,配合总承包企业做好相关工作。

第八条 全面实行建筑业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坚持建筑企业与农民工先签订劳动合同后进场施工。建筑企业应与招用的建筑工人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对其进行基本安全培训,并在相关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平台上登记,方可允许其进入施工现场从事与建筑作业相关的活动。

第九条 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劳务负责人等项目管理人员应承担所承接项目的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相应责任。进入施工现场的建设单位、承包单位、监理单位的项目管理人员及建筑工人均纳入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范畴。

第十条 建筑工人应配合有关部门和所在建筑企业的实名制管理工作,进场作业前须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接受基本安全培训。

第十一条 建筑工人实名制信息由基本信息、从业信息、诚信信息等内容组成。

基本信息应包括建筑工人和项目管理人员的身份证信息、文化程度、工种(专业)、技能(职称或岗位证书)等级和基本安全培训等信息。

从业信息应包括工作岗位、劳动合同签订、考勤、工资支付和从业记录等信息。

诚信信息应包括诚信评价、举报投诉、良好及不良行为记录等信息。

第十二条 总承包企业应以真实身份信息为基础,采集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工人和项目管理人员的基本信息,并及时核实、实时更新;真实完整记录建筑工人工作岗位、劳动合同签订情况、考勤、工资支付等从业信息,建立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台账;按项目所在地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要求,将采集的建筑工人信息及时上传相关部门。

已录入全国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的建筑工人,1年以上(含1年)无数据更新的,再次从事建筑作业时,建筑企业应对其重新进行基本安全培训,记录相关信息,否则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上岗作业。

第十三条 建筑企业应配备实现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所必须的硬件设施设备,施工现场原则上实施封闭式管理,设立进出场门禁系统,采用人脸、指纹、虹膜等生物识别技术进行电子打卡;不具备封闭式管理条件的工程项目,应采用移动定位、电子围栏等技术实施考勤管理。相关电子考勤和图像、影像等电子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2年。

实施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所需费用可列入安全文明施工费和管理费。

第十四条 建筑企业应依法按劳动合同约定,通过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按月足额将工资直接发放给建筑工人,并按规定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设置“建筑工人维权告示牌”,公开相关信息。

第十五条 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建筑企业、系统平台开发应用等单位应制定制度,采取措施,确保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相关数据信息安全,以及建筑工人实名制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不得漏报、瞒报。

第十六条 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数据共享,通过数据运用分析,利用新媒体和信息化技术渠道,建立建筑工人权益保障预警机制,切实保障建筑工人合法权益,提高服务建筑工人的能力。

第十七条 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对下级部门落实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于发现的问题要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要约谈相关责任人;约谈后仍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列入重点监管范围并提请有关部门进行问责。

第十八条 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应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加强对本行政区域施工现场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的日常检查,对涉及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相关投诉举报事项进行调查处理。对涉及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欠薪等侵害建筑工人劳动保障权益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依法处理;对涉及其他部门职能的违法问题或案件线索,应按职责分工及时移送处理。

第十九条 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可将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列入标准化工地考核内容。建筑工人实名制信息可作为有关部门处理建筑工人劳动纠纷的依据。各有关部门应制定激励办法,对切实落实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建筑企业给予支持,一定时期内未发生工资拖欠的,可减免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第二十条 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对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企业及个人弄虚作假、漏报瞒报等违规行为,应予以纠正、限期整改,录入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平台并及时上传相关部门。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可通过曝光、核查企业资质等方式进行处理,存在工资拖欠的,可提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比例,并将相关不良行为记入企业或个人信用档案,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一条 严禁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借推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名义,指定建筑企业采购相关产品;不得巧立名目乱收费,增加企业额外负担。对违规要求建筑企业强制使用某款产品或乱收费用的,要立即予以纠正;情节严重的依法提请有关部门进行问责,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二条 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实施细则。

六、江苏建筑工人实名制具体步骤?

你好,江苏建筑工人实名制具体步骤如下:

1. 注册信息:建筑工人需要到当地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实名注册,提供真实的个人信息和身份证明材料。

2. 签订劳动合同:建筑企业需要与实名注册的工人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明确工作内容、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等具体内容。

3. 劳动合同备案:建筑企业需要将劳动合同备案到当地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4. 身份证读卡器验证:建筑企业需要配备身份证读卡器,对实名注册的工人进行身份证验证,确认身份信息的真实性。

5. 信息上传系统:建筑企业需要将实名注册的工人信息上传到系统中,确保信息的统一管理和安全保密。

6. 指纹识别:建筑企业需要进行指纹识别,对工人的指纹信息进行录入和管理,确保工人身份信息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7. 工资卡绑定:建筑企业需要将工人的工资卡与实名注册信息进行绑定,确保工资的安全和及时发放。

七、建筑工人实名制费用属于哪项费用?

     属于措施项目费。

     建筑工人实名制是指对建筑企业所招用建筑工人的从业、培训、技能和权益保障等以真实身份信息认证方式进行综合管理的制度,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建筑工人实名制信息由基本信息、从业信息、诚信信息等内容组成。在具体措施方面,建设单位应与建筑企业约定实施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相关内容,督促建筑企业落实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各项措施,为建筑企业实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创造条件,按照工程进度将建筑工人工资按时足额付至建筑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工资专用账户,并按规定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设置“建筑工人维权告示牌”,公开相关信息。

八、上海建筑工人实名制登记条件流程?

本人持身份证到所参与建筑项目人事处登记。

九、强化制度落实名言名句?

强化制度落实是非常重要的,不管是哪一个工厂,都应该有一个非常严格的管理制度,这样人们才会把生命和质量放在第一位。

强化制度是一方面,但是最重要的在落实,只有把制度落实了,别人才会更好的去执行,才可以把握产品的质量,才可以让我们的公司走向更好的发展道路。

十、酒店实名登记规章制度?

治安法要求酒店住宿实行实名登记,便于管控入住者信息,打击和预防流窜犯罪,堵截被通缉的嫌疑人。现在,新实施的反恐法同样要求实名住宿。

《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第六条 旅馆接待旅客住宿必须登记。

登记时,应当查验旅客的身份证件,按规定的项目如实登记。接待境外旅客住宿,还应当在24小时内向当地公安机关报送住宿登记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六条 旅馆业的工作人员对住宿的旅客不按规定登记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或者明知住宿的旅客将危险物质带入旅馆,不予制止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 第二十一条规定电信、互联网、金融、住宿、长途客运、机动车租赁等业务经营者、服务提供者,应当对客户身份进行查验。

对身份不明或者拒绝身份查验的,不得提供服务。扩展资料:入住宾馆酒店需要身份证登记,这是国家对宾馆酒店行业的规定。如果身份证丢失了,还可以用以下的证件登记入住:户口簿、驾驶证、军官证、士兵证、武警警官证、护照、临时居民身份证、附照片的户籍证明。

如果没有上述的有效证件,宾馆无法办理入住手续,可以去需要入住的宾馆的辖区派出所,核实一下身份。只要向值班民警将情况说明清楚,值班警官就可以对您的身份信息进行核实。核实无误后,或在宾馆工作人员的陪同下,或在公安机关工作人员的陪同下,返回宾馆进一步完善登记手续,这样就可以入住了。

而公安机关对于遗失证件的旅客核实有效信息,也是为了保证旅客的入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