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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途中活物死亡赔款问题?

292 2024-03-12 11:01

一、快递途中活物死亡赔款问题?

  目前所有快递公司都不允许活物快递,如果当初是快递公司答应你可以邮寄的,你可以投诉这个快递赔偿你的损失,如果你是在快递公司不知情的情况下邮寄,那你就自认倒霉了。

二、建筑工人因工死亡,生前工资该怎么结算?

  属于工伤,按照因工死亡由单位承担工伤赔偿责任.包括20倍的全国城镇居民人均纯收入为一次性工亡补助金,6个月的职工月平均工资为丧葬费,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具体情况确定。  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2010年7月9日,国家安监总局召开全国安全生产视频会议,国家安监总局局长骆琳在会议中透露,2011年1月1日起,安全生产事故中一次性死亡补偿金标准,按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计算。新标准实行后,在生产安全事故中死亡的职工家属最高能获得60万元补偿金,提高近两倍。  2009年,中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17300元,按20倍计算,一次性伤亡补偿金是34.6万元。再加上丧葬补助金和供养亲属的抚恤金,安全事故中死亡的职工家属一次性获得的补偿,平均水平在50万至60万元之间。

三、驾驶员交通事故死亡,车主如何赔款?

一、单方交通事故出现司机自己死亡车主怎么赔偿?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则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在限额内先行赔偿,不够部分由肇事者承担。可以要求的主要赔偿项目及标准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以及精神抚慰金、财产损失等等。

二、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1、医疗费用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

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费 医药费 住院费 其他(如化验费、检查费等)

注: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

2、误工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

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注:计算误工费的基数(误工收入)按照以下方法统计:①受害人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②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后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③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

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

注:截至2009年7月国家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为50元/天

4、护理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

①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

②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护理费赔偿金额=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

5、丧葬费的计算公式

丧葬费赔偿额=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6、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计算公式

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x扶养年限

注:扶养年限:①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

②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7、交通费赔偿金额=实际发生的费用

注: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8、住宿费

住宿费赔偿金额=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时间

9、直接财产损失

直接财产损失赔偿费=受损坏的财产的直接损失

10、精神损害抚慰金

交通事故之中若是有一人以上死亡的,此时没有死亡的一方车主就会被认定为是该交通事故的责任方,其需要支付死亡赔偿金,该费用需要根据当地上一年度的经济发展水平来确定,同时死亡人的年龄也会影响此费用的具体金额。若是对方不愿意支付该费用的,此时死亡家属可以起诉该肇事责任方。

四、儿子因煤矿事故死亡,所拿的赔款应如何分配?

  赔偿60-100万左右, 因工死亡待遇包括:   (1)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2)丧葬补助金: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3)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死亡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增加10%     (4)交通费等。   协商不成,可在事故发生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诉讼。   合法用工单位发生矿难,死亡保险待遇的项目及标准   所谓合法用工单位,是指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年检的,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的企业(包括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或者依法履行登记、备案手续的非企业单位。   此类单位开办的煤矿或者非煤矿发生矿难后,有关死亡待遇可按照《劳动法》及国务院颁发的《工伤保险条例》中的规定进行处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死亡者直系亲属可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如下费用(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直接支付):   丧葬补助金   标准为6个月的单位所在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工伤保险基金在直辖市和设区的市实行全市统筹,其他地区的统筹层次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确定)。   供养亲属抚恤金   “供养亲属”,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是指遇难职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上述人员,有下列7种情形之一的,可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工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工亡职工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工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工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   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为:配偶,每月按工亡职工本人月工资的40%;其他亲属,每月按工亡职工本人月工资的30%。   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根据《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领取抚恤金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抚恤金待遇:   年满18周岁且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就业或参军的;工亡职工配偶再婚的;被他人或组织收养的;死亡的。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标准为48个月到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非法用工单位发生矿难,死亡赔偿的标准   所谓非法用工单位,是指在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而招用职工的单位。   必须注意的是,这里的“非法用工单位”与2005年9月3日国务院出台的《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中的“非法煤矿”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非法煤矿”是指未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矿长未依法取得矿长资格证、矿长安全资格证,而擅自从事煤炭生产的煤矿。其中未取得营业执照而擅自招用人员开采的,属于非法用工单位,但非法煤矿不一定必然是非法用工单位。   因此,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营业执照的企业,未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或者矿长未依法取得矿长资格证、矿长安全资格证,仍属合法用工单位。其矿难人员的善后处理仍适用合法用工单位的有关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非法用工单位死亡人员的一次性赔偿办法》的规定,非法用工单位发生矿难,对死亡人员的赔偿项目为一次性赔偿金。标准为:用人单位所在地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倍。该赔偿费用由用人单位对死亡职工的直系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   另外,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   ,用工单位(包括合法用工单位及非法用工单位)使用童工造成童工死亡的,赔偿项目包括童工在治疗期间的费用及一次性赔偿金。一次性赔偿金的计算方法同上。   个人雇工非法开采发生矿难,死亡赔偿的项目及标准   对于个人雇工非法开采发生的矿难,由于个人非法私挖乱采,不属于合法的用工主体,矿主与遇难人员之间不属于劳动法律关系,而属于雇佣法律关系,即民事法律关系。因此,遇难人员的赔偿可按照《民法通则》及《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处理。雇主应对死亡者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各类矿难的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具体赔偿项目和标准如下:   死亡赔偿金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丧葬费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6个月总额计算。   被抚养人生活费   被抚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抚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   被抚养人生活费根据抚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18周岁;被抚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20年。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被抚养人还有其他抚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抚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精神抚慰金   精神抚慰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山西省一般确定为5000元——50000元)。   其他费用   其他费用包括因抢救治疗而支出的相关费用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费等费用。   由于“非法用工”和“雇佣”在赔偿程序及法律适用上有很大的差异,实践中要正确处理矿难赔偿,首先必须明确用人单位与遇难者之间是非法用工关系还是雇佣关系。   非法用工与雇佣的区别,实质上也就是劳动关系与雇佣关系(指狭义的雇佣关系)的区别。   《工伤保险条例》颁布前,二者的区别主要是看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主体资格,若用人单位具有营业执照或依法履行了登记、备案手续且劳动者并非童工,则双方之间的劳动争议属于劳动关系,反之,则属于雇佣关系。   新的《工伤保险条例》颁布后,该条例第六十三条扩大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概念的外延,将非法的用工主体也纳入了劳动关系的范畴。因而,笔者认为,现在区分劳动关系与雇佣关系主要应从以下几方面考虑:   第一,看用人单位是否具有营业执照或依法履行了登记、备案手续。如果用人单位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或者依法向有关部门履行了登记、备案手续,那么,基本上就排除了雇佣关系的存在,因为在雇佣关系中,用人单位的主体只能为自然人个人的雇主或自然人合伙的雇主。   第二,看用人单位是否需要办理营业执照或者履行登记、备案手续。根据工商法规的有关规定,从事生产、经销或者服务等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另外,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它们的设立,应当经其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依法履行登记、备案手续。   如果用人单位依法需要办理营业执照或者依法需要履行登记、备案手续,而未予办理或者履行,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三条之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所发生的工伤争议等也属于劳动关系的调整范围,不能作为雇佣关系处理。   第三,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权利义务及人身依附程度。劳动关系中,劳动者的劳动须在高度服从用人单位的情形下进行,两者之间存在着行政上的从属关系;在雇佣关系中,尽管劳动者在一定程度上也要接受用人单位的监督、管理和支配,但人身的依附程度没有前者那样强烈,劳动者在实际工作中有时也具有相对独立的一面。

五、450兆两赔款的史实距今多少年?

《辛丑条约》规定中国需向十一国赔款4.5亿两白银,分35年付清,本息共计9.8亿两。这一条约在1901年签订,距今120年。

六、建筑工人平均寿命是多少年?

现在我们工地人的平均寿命为75岁,这个也要根据你的个人身体情况。还有平时的饮食习惯来来判断

根据2014-2019年中国国家统计局发布的中国农民工质量监测报告,建筑业工人的数量2014年6109万人,2019年5226万人。中国农民工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平均年龄至40.8岁,每4个农民工中,就有1个超过50岁。有某工地调查,发现46.6%的工人年龄在4555岁,是工地的主力军,而有近20%的工人年龄在55岁以上,25岁以下的工人只占2.1%。

七、致人死亡多少年后法律不予追究?

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都有可能。寻衅滋事情节恶劣的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所以,这个事情,可大可小,建议赶紧找律师,而不是在这里提问

八、纵火致人死亡的,会判处多少年徒刑?

  

一般是死刑,但死缓的可能性较大。  犯放火罪的,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包括两种情况:一是放火行为没有造成任何实际损害后果;

二是放火行为造成了一定的实际损害后果,但并不严重。在这两种情况下,只能根据本条的法定刑处罚。只有当放火行为造成他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时,才能根据本法第115条的法定刑处罚。  “重大损失”的标准,一般为损失5万元以上。

九、建筑工人建造美国的金门大桥用了多少年时间?

1579年英国探险家Francis Drake发现了连结太平洋和旧金山的一个海峡,这就是后来的金门。

尽管这个名字在1849年的淘金潮以前早就使用,但淘金潮使得金门(进入北 Galifom的入口)成了加利福尼亚神秘魅力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早在1872年就讨论过要在金门海峡修建一座大桥的想法,但是直到1937年才在海峡上修了一座悬索桥。金门大桥横跨南北,将旧金山市与Marin县连结起来。花费四年多时间修建的这座桥是世界上最漂亮的结构之一。它已不是世界上最长的悬索桥,但它却是最著名的。金门大桥的巨大桥塔高227米,每根钢索重6412公吨,由27000根钢丝绞成。1933年1月始建,1937年5月首次建成通车。金门大桥是世界著名大桥之一,被誉为近代桥梁工程的一项奇迹。金门大桥的设计者是工程师史特劳斯,人们把他的铜像安放在桥畔,用以纪念他对美国作出的贡献。大桥雄峙于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宽1900多米的金门海峡之上。金门海峡为旧金山海湾入口处,两岸陡峻,航道水深,为1579年英国探险家弗朗西斯·德雷克发现,并由他命名。金门大桥的北端连接北加利福尼亚,南端连接旧金山半岛。当船只驶进旧金山,从甲板上举目远望,首先映入眼帘的就是大桥的巨形钢塔。钢塔耸立在大桥南北两侧,高342米,其中高出水面部分为227米,相当于一座70层高的建筑物。塔的顶端用两根直径各为92.7厘米、重 2.45万吨的钢缆相连,钢缆中点下垂,几乎接近桥身,钢缆和桥身之间用一根根细钢绳连接起来。钢缆两端伸延到岸上锚定于岩石中。大桥桥体凭借桥两侧两根钢缆所产生的巨大拉力高悬在半空之中。钢塔之间的大桥跨度达1280米,为世界所建大桥中罕见的单孔长跨距大吊桥之一。从海面到桥中心部的高度约60米,又宽又高,所以即使涨潮时,大型船只也能畅通无阻。金门大桥包括从钢塔两端延伸出去的部分,全长达2000米,为此,又分别在两侧修建了两座辅助钢塔,使桥形更加壮观。大桥的桥面宽27.4米,有6条车行道和两条宽敞的人行道。大桥的设计者是工程师约瑟夫·斯特劳斯,人们为纪念他对美国作出的贡献,把他的全身铜像安放在桥畔。铜像形象生动,神情自若。金门大桥于1933年动工,1937年5月竣工,用了4年时间和10万多吨钢材,耗资达3550万美元。整个大桥造型宏伟壮观、朴素无华。桥身呈朱红色,横卧于碧海白浪之上,华灯初放,如巨龙凌空,使旧金山市的夜空景色更见壮丽。金门大桥是旧金山的象征,它以雄伟磅礴的气势,吸引着无数的游客。然而,这座闻名遐迩的大桥,今天人们又赋予它一个新的令人恐惧的名字——死亡之桥。据说自从大桥建成以来的50多年间,从金门大桥上跳海自杀者已超过千人。为了防止在金门大桥上再发生投海自杀的现象,旧金山的警察部门已在桥上布置了许多安全人员,不分昼夜值班巡逻,并且应用现代化设备——闭路电视,实行“自杀监视”。尽管如此,自杀现象仍未能消除。因而,这座大桥在使人赞叹的同时,又引起游人某些新的思绪。

十、逃逸致人死亡的,得到谅解书的会判多少年多少年?

逃逸致人死亡的,法定刑为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得到谅解书的,也只能在量刑的时侯,会适当考量,要结合具体的情况才能确定的,相关规定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