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验收资料要做几份?
资料报验单最多做两份,一份给监理,一份自己保留,对熟悉的资料员,只做一份给监理即可,自己留的主要是快完工时检查资料漏没漏。
隐蔽监理需二份,自己最少也要二份,一份交档案馆,一份交公司。另外若甲方要资料的话,还得多做一份给甲方。
二、工程验收资料包括哪些?
包括设计文件,施工日志,监理日志,检验批资料,及施工介绍等。
三、建筑工程验收标准是什么?
建筑工程验收标准是什么?
1、GB50202-2002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2、GB50203-2002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3、GB50204-200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4、GB50205-2001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5、GB50206-2002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6、GB50207-2002屋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7、GB50208-2002地下防水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8、GB50209-2002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9、GB50210-200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10、GB50242-2002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11、GB50243-2002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12、GB50300-200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13、GB50303-2002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14、GB50310-2002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15、GB50319-2000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16、GB50339-2003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17、GB/T50326-2001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1、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应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施工质量检验制度和综合施工质量水平考核制度。
2、建筑工程应该按下列规定进行施工质量控制
(1)建筑工程采用的材料、半成品、成品、建筑构配件、器具和设备应进行现场验收
(2)各工序应按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每道工序完成后应进行检查。
(3)相关各专业工种之间,应进行交接检验,并形成记录。
3、建筑工程质量应按以下要求验收:
(1)应符合本标准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
(2)应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要求。
(3)参加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规定的资格。
(4)验收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的基础上进行
(5)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形成验收文件。
建筑工程验收所需资料
1、规划部门认可文件,通常要求提供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但须提供原件验证,复印件加该建设单位公章注明原件存何处。
2、工程项目施工许可证,提供复印件,提交原件验证,复印件加该建设单位公章注明原件存何处。
3、公安消防部门认可文件,设计有消防要求的提供原件,即“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4、环保部门认可文件,设计有环保要求的提供原件,即我市环保局出具的“苏州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5、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根据有关规定提供原件。
6、建设工程档案专项验收意见书,即由城建档案馆提供的“建设工程档案资料接收联系单”(原件)。
知识拓展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程序
1、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实行监理的工程,工程竣工报告必须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施工单位在工程竣工前,通知质量监督部门对工程实体进行到位质量监督检查)。
2、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对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的工程,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其他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
3、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7个工作日前将验收的时间、地点及验收组名单通知负责监督该工程的工程监督机构。
4、建设单位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四、建筑工程验收规范?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规范包括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统一验收标准、建筑内部装修防火工程及验收规范等,设计到土建工程、安装工程、人防工程、大型管道工程等工程的验收,不仅可以减少建筑工程质量问题,也根本的保障了广大群众的人身安全。
一、建筑工程竣工验收规范有哪些
(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统一验收标准》GB50300-2013
(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
(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GB/T50375-2006
(四)《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10
(五)《综合布线工程验收规范》GB50312-2007
(六)《建筑工程饰面砖粘接强度检验标准》JGJ110-2008
(七)《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9-2013
(八)《智能建筑工程施工规范》GB50606-2010
(九)《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
(十)《建筑电气照明装置施工与验收规范》GB50617-2010
(十一)《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
(十二)《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8-2008
(十三)《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41-2008
(十四)《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354-2005
(十五)《钢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755-2012
(十六)《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
(十七)《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11
(十八)《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
(十九)《建筑结构加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550-2010
(二十)《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12
建筑装饰涉及的相关验收规范及标准非常的繁多,除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统一验收标准》GB50300-201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两个基本的国家标准外,很多的施工项目都有单独的国家规范及标准颁布。
二、竣工验收目的和方式
建设项目的施工达到竣工条件进行验收,是项目施工周期的最后一个程序,也是建设成果转入生产使用的标志。
(一)竣工验收的目的
国家有关法规规定了严格的竣工验收程序,其目的在于以下几方面。
1、全面考察工程的施工质量:竣工验收阶段通过对已竣工工程的检查和试验,考核承包商的施工成果是否达到了设计的要求而形成的生产或使用能力,可以正式转入生产运行。通过竣工验收及时发现和解决影响生产和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以保证工程项目按照设计要求的各项技术经济指标正常投入运行。
2、明确合同责任:能否顺利通过竣工验收,是判别承包商是否按施工承包合同约定的责任范围完成了施工义务的标志。完满地通过竣工验收后,承包商即可以与业主办理竣工结算手续,将所施工的工程转交给业主使用和照管。
3、建设项目转入投产使用的必备程序: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也是国家全面考核项目建设成果,检验项目决策、设计、施工、设备制造和管理水平,以及总结建设项目建设经验的重要环节。一个建设项目建成投产交付使用后,能否取得预想的宏观效益,需要经过国家权威管理部门按照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组织验收确认。因此,《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办法》中规定,“已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项目,3个月内不办理验收投产和移交固定资产手续,取消企业和主管部门的基建试车分成,由银行监理全部上交财政。如3个月内办理竣工验收确有困验,经验收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期限。”
(二)竣工验收的方式
为了保证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的顺利进行,必须遵循一定的程序,并按照建设项目总体计划的要求,以及施工进展的实际情况分阶段进行。项目施工达到验收条件的验收方式可分为项目中间验收、单项工程验收和全部工程验收三大类,见表1。规模较小、施工内容简单的建设项目,也可以一次进行全部项目的竣工验收。
虽然项目的中间验收也是工程验收的一个组成部分,但它属于施工过程中的管理内容,因此以下仅就竣工验收(单项工程验收和全部工程验收)的有关问题予以介绍。
三、竣工验收范围和依据 (一)竣工验收范围
按照国家颁布的建设法规规定,凡新建、扩建、改建的基本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按批准的设计文件所规定的内容建成,符合验收标准,即:工业项目经过投料试车(带负荷运转)合格,形成生产能力的,非工业项目符合设计要求,能够正常使用的,都应及时组织验收,办理移交固定资产手续。对某些特殊情况。工程施工虽未全部按设计要求完成,也应进行验收,这些特殊情况是指以下几种。
1、因少数非主要设备或某些特殊材料短期内不能解决,虽然工程内容尚未全部完成,但已可以投产或使用的工程项目。
2、按规定的内容已完建,但因外部条件的制约,如流动资金不足,生产所需原材料不能满足等,而使已建成工程不能投入使用的项目。
3、有些建设项目或单项工程,已形成部分生产能力或实际上生产单位已经使用,但近期内不能按原设计规模续建,应从实际情况出发经主管部门批准手,可缩小规模对已完成的工程和设备组织竣工验收,移交固定资产。
(二)竣工验收条件
按照国家规定,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交付生产使用,应满足以下条件:
1、生产性项目和辅助性公用设施,已按设计要求完成,能满足生产使用。
2、主要工艺设备配套设施经联动负荷试车合格,形成生产能力,能够生产出设计文件所规定的产品。
3、必要的生产设施,已按设计要求建成。
4、生产准备工作能适应投产的需要。
5、环境保护设施、劳动安全卫生设施、渤海防设施已按设地要求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使用。
以上是国家对建设项目竣工应达到标准的基本规定,但各工程项目除了应遵循这些共同标准外,还要结合专业特点确定具体竣工应达到的条件。表2中简要列出了几种专业工程施工应达到的条件,以供参考。
(三)竣工验收依据
进行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的主要依据包括以下几方面。
1、上级主管部门对该项目批准的各种文件。包括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以及与项目建设有关的各种文件。
2、工程设计文件。包括施工图纸及说明、设备技术说明书等。
3、国家颁布的各种标准和规范。包括现行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4、合同文件。包括施工承包的工作内容和应达到的标准,以及施工过程中的设计修改变更通知书等。
五、隐蔽工程验收资料有哪些?
隐蔽工程验收:
1.地基:土质情况、基槽几何尺寸以及标高、地基处理。
2.钢筋等工程验收:钢筋的品种、规格、数量、间距以及接头和代用变更情况属于隐蔽工程验收范围内。
3.拆改结构验收:地面、墙面、屋面以及承重构件的质量、构造和尺寸偏差情况属于隐蔽工程验收范围内。
4.防水工程:管道、线路、部件的数量、尺寸、厚度以及覆盖面的保护层、地下室基槽回填土、外墙或是防水材料的品牌、数量、工程记录表属于隐蔽工程验收范围内。
5.基础工程验收:吊顶、隔墙、排水、燃气管以及电路、通风、防火墙这些都属于基础工程,也同样属于隐蔽工程验收范围内。
六、工程验收需要准备什么资料?
;工程验收资料分为以下几个部分第一部分、工程前期文件1. 可行性研究报告及附件2. 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意见3. 计划任务书及批复4. 建设项目列入年度计划的申报文件5. 建设项目列入年度计划的批复文件和年度计划项目表6. 征地、拆迁等审批文件(包括拆迁、补偿等文件)等等。
第二部分、工程竣工验收文件。
1. 工程概况表2. 工程竣工总结3.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4.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5. 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
第三部分、施工技术文件;包括一、建筑与结构工程;二、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文件;三、 建筑电气工程文件。
四、 智能建筑工程文件;五、 通风与空调工程文件六、 电梯工程文件。
第四部分:除以上文件材料以外的材料报验和工程报验等监理文件材料第五部分:竣工图;一、建筑竣工图;二、结构竣工图;三、给排水竣工图;四、 采暖竣工图;五、电气竣工图;六、通风与空调竣工图。
第六部分:与工程有关的各种声像材料(注明文字说明、工程名称、地点、时间、施工部位等)以及其他相关材料。
七、工程验收资料盖什么章?
工程验收报告、竣工验收记录、证书、质量认证资料必须盖公司级法人公章。公司法人签字或者盖私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必须有委托授权书。
竣工验收报告一般来说需要盖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三个章。竣工验收报告是指工程项目竣工之后,经过相关部门成立的专门验收机构,组织专家进行质量评估验收以后形成的书面报告
八、市政道路工程验收资料需要哪些资料?
1.施工组织设计(开工报告)
2.施工图文件会审、技术交底
3.设计变更通知单、洽商记录
4.施工检验(试验)记录
5.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构配件、设备出厂质量合格证书;出厂检(试验)验报告及复试报告
6.施工记录(施工日记)
7.测量复检及预检记录
8.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
9.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资料(检验批)
10.功能性试验记录
11.质量事故报告及处理记录(尽量不要这一条)
12.竣工测量资料
13.竣工图
14.工程竣工验收文件(竣工报告)
九、幕墙工程验收准备的隐蔽资料?
答:幕墙工程应对下列隐蔽工程项目进行验收:
1、预埋件(或后置埋件)。
2、构件的连接节点。
3、变形缝及墙面转角处的构造节点。
4、幕墙防雷装置。
5、幕墙防火构造。
十、排水隐蔽工程验收需要哪些资料?
排水隐蔽工程验收需要如下资料:
《报验申请表》、隐蔽工程检查记录、工程涉及材料证明、试验报告和复试报告。
上述资料齐备后可报监理单位组织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