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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或者管理人应当对消防设施进行什么

167 2023-11-18 08:05

一、业主或者管理人应当对消防设施进行什么

设有消防设施的建设工程投入使用后,业主或者管理人应当对消防设施进行日常管理、维护保养,并委托具备建筑消防设施检测资质的单位对建筑自动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保证消防设施的正常使用。

《重庆市消防条例》第三十条 设有消防扒闹凯设施的建设工程投入使用后,业主或者管理人应当对消防设施进行日常管理、维护保养,并委托具备建筑消防设施检测资质的单位对建筑自动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保证消防设施的正常使用。

对共用消防设施和器材进行检测、维修、更新、改造所需的经费,保修期内由建设单位承担;保修期满的按照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规定列支;未建立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由业主约定承担;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业主按照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的比例确定。

第三十一条 建筑工程消防设计、施工、消防验收以及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和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的防火性能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没有国家标准的,应当符合行业标准;没有行春唤业标准的,应当符合地方标准;没有上述标准的,应当按照有弯茄关规定办理。

人员密集场所室内装修、装饰应当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装修材料应当报送法定的检验机构进行见证取样检验。

二、消防设施工程需要什么资质

需要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

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分为一级、二级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分为一级、二级。

一级企业:可承担各类消防设施工程的施工。

二级企业:可承担建筑面积不大于4万平方米的民用建筑、火灾危险性为丙类及以下的厂咐差房和库房的消防设施工程。

扩展资料:

一级资质标准:

1、企业近5年承担过2项以上建筑面积4万平方米以上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固定灭火系统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2、企业经理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高级职称;总工程师具有8年以上从事消防设施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电气、设备或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总会计师具有中级以上会计腊历职称。

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40人,其中电气、设备等专业有职称人员不少于30人;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相应专业高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5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0人,且经消防专业考试合格的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15人。

企业具有的一级资质项目经理不少于5人,且经消防专业考试合格。

3、企业注册资本金5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600万元以上。

4、企业近3年最高年工程轮简搜结算收入2500万元以上。

5、企业具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检测设备、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喷头安装专用工具、消火栓和防烟排烟系统检查测试设备和质量检验设备。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在中国,从事消防设施工程需要具备一定的资质才能合法开展相关工作。以下是常见的消防设施工程资质要求:

1.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质:需要取得相应的消防工程设计、施工、维修专业承包资质。

2.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质:需要取得相应的消防工程设计、施工、维修专业承包资质。

3. 气体灭火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质:需要取得相应迟段举的消防工程设计、施工、燃伍维修专业承包资质。

4. 泡沫灭火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质:需要取得相应的消防工程设计、施工、维修专业承包资质。

5. 消防电气工程设计、施工、维修资质:需要取得相应的消防工程设计、施工、维修专业承包资质。

6. 防火门、防火卷帘门、防火卷闸门、防火卷帘式防烟垂壁、防火卷帘式防烟垂壁、防火卷帘门与码碧防火卷闸门安装、维修资质:需要取得相应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7. 消防设施设备销售资质:需要取得相应的消防产品销售许可证。

以上资质要求可能会因地区和具体项目的要求而有所差异。在申请资质时,一般需要提供符合要求的企业资质、技术人员的从业资格证书、项目经验等相关材料,并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核和批准才能获得相应的资质。建议在具体操作前,咨询当地消防部门或相关行业管理机构,获取最新的资质要求和办理流程。

需要: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或二级资质。

三、公司常见的消防设施有什么?

常见的消防设施器材:

1、灭火器具体:干粉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不锈钢灭火器、水系灭火器、悬挂灭火器、枪式灭火器、灭火器箱、灭火器挂架等。

2、消火栓:室内消火栓系统、室外消火栓系统。

3、破拆工具类:消防斧、切割工具等。

4、应急灯、安全指示灯。

扩展资料:

消防设施的保养与维护

1、室外消火栓由于处在室外,经常受到自然和人为的损坏,所以要经常维护。

2、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至少每半年要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

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每两个月应对水流指示器进行一次功能试验,每个季度应对报警阀进行一次功能试验。

4、高、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每半年应检查泡沫液及其贮存器、过滤器、产生泡沫的有关装置,对地下管道应至少5年检查一次。

5、气体灭火系统,每年至少检修一次,自动检测、报警系统每年至少检查2次。

6、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投入运行2年后,其中点型感温、感烟探测器应每隔3年由专门清洗单位全部清洗一遍,清洗后应作响应阀值及其他必要功能试验,不合格的严禁重新安装使用。

7、灭火器应每半年检查一次,到期的应及时更换。

参考资料:搜狗百科-消防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