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小学建筑设计图集
根据《中小学建筑设计规范》(GBJ99-86)其中关于楼梯的要求:第三节教学楼楼梯1楼梯间应有直接天然采光。
2楼梯不得采用螺形或扇步踏步。每段楼梯的踏步,不得多于18级,并不应少于3级。梯段与梯段之间,不应设置遮挡视线的隔墙。楼梯坡度,不应大于30°。
3楼梯梯段的净宽度大于3000mm时宜设中间扶手。
4楼梯井的宽度,不应大于200mm。当超过200mm时,必须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5室内楼梯栏杆(或栏板)的高度不应小于900mm。室外楼梯及水平栏杆(或栏板)的高度不应小于1100mm。楼梯不应采用易于攀登的花格栏杆。备注:《中小学建筑设计规范》GBJ99-86现已改为《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50099-2011。从2012年1月1日开始实施。
二、中小学建筑密度
开工日期待定。仁和二中选址地块面积为66592平方米,根据选址论证报告,拟将地块用地性质规划为中小学用地(A33),容积率控制为 0.6-1.0,建筑密度≤35%,绿地率≥35%,建筑限高24米。
三、中小学建筑设计规范gb50099-2019
一
1、住宅、托幼、学校、商店及有儿童活动场所的公共建筑楼梯应采用竖向栏杆,栏杆净距≤110mm(托幼≤80mm)不得选用宜攀登且有横向分格及花饰的栏杆,栏杆下部若有边梁或横向连接栏杆,其顶面不宜高于踏步面50mm,并从此顶面往上900mm为栏杆高度。
2、公共建筑人流活动集中的场所或疏散楼梯,不应采用无立柱全玻璃栏板,应采用带钢(不锈钢)立柱的楼梯栏杆。
二、GB50009-2012《建筑结构荷载规范》中5.5.2条对栏杆顶部的水平荷载规定:
1、住宅、宿舍、办公楼、旅馆、医院、托儿所、幼儿园,栏杆顶部的水平荷载应取1.0KN/m(16BJ7-1称为一类栏杆);
2、学校(除中小学外)、食堂、剧场、电影院、车站、礼堂、展览馆或体育场,栏杆顶部的水平荷载应取1.0KN/m。竖向荷载应区1.2KN/m,水平荷载与竖向荷载分别考虑。(16BJ7-1称为二类栏杆);
三、GB50099-2011《中小学设计规范》中8.1.6条规定:
1、上人屋面、外廊、楼梯、平台、阳台等临空部位必须设防护栏杆,防护栏杆必须牢固、安全,高度不应低于1.10m。最薄弱处承受的防护栏杆最小水平推力应不小于1.5KN/m。(16BJ7-1称为三类栏杆);
四、GB50096-2011《住宅设计规范》中6.3楼梯规定:
1、楼梯梯段净宽不应小于1.10m,不超过六层的住宅,一边设有栏杆的梯段净宽不应小于1.00m。
2、楼梯水平段栏杆长度大于0.5m时,其扶手高度不应小于1.05m。楼梯栏杆垂直杆件净空不应大于0.11m。
3、楼梯平台宽度不应小于楼梯梯段宽度,且不得小于1.2m。
4、住宅楼梯为剪刀梯时,楼梯平台的净宽不得小于1.3m。
四、中小学建筑设计规范最新2022
2022农村建房新规:一户只能有一处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规定标准。自建房不得超过三层,每户的建筑总面积不得超过360平方米;农村联排别墅不得超过四层,每户建筑总面积不得超过450平方米;应根据本村研究确定固定的住宅建筑方案,形成统一风格,采用坡屋顶建筑。
五、中小学建筑设计案例
根据《中小学建筑设计规范》GBJ99-86第一章第三节到第十一节的规定,各类用途室内净高如下:
1、小学教室:净高3.10米。
2、中学、中师、幼师教室:净高3.40米。
3、实验室:净高3.40米。
4、舞蹈教室:净高4.50米。
5、教学辅助用房:净高3.10米。
6、办公及服务用房:净高2.80米。
其中,合班教室的净高根据跨度决定,但不应该低于3.6米。设有双层床(包括上床下桌类型、上下铺类型),其净高应不低于3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