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材料筹备
正式办理前,需确认申请房地产资质的企业,审批部门指定的相关核准材料全部准备齐全,所需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法人、高管及工程技术、财务、统计等业务主要负责人的任职文件、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和身份证的复印件;
符合规定数量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的劳动合同或社会保险缴纳凭证、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和身份证的复印件等。
02
提出申请
确认材料全部准备就绪后,授权一人作为办理房地产资质的申请人,先向当地的房地产主管部门提出房地产资质办理申请,同时完整无误的提交所有有关材料。
03
初审上报
所有材料全部提交完毕后,由当地主管部门,对企业提交的所有申请材料进行初步预审;
审查合规的企业,由主管部门将初审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上报住建部;
审查不合规的企业,主管部门会提出明确的修改意见,企业需尽快调整优化。
04
终审下证
最终,住建部会对所有由当地主管部门初审上报的企业,进行终审裁决;
资质核定完毕后,准予许可的,于法定时间内向申请人颁发、送达资质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