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空间的概念
空间是物质存在的一种客观形式,我们一般所讲的空间是一种具有高、宽、深的三次元立体空间,对于物体而言,就是它在空间中实际占据的位置,这种空间形态也叫做视觉空间。而我们在平面构成中所谈到的空间形式,是就人的视觉而言的,它具有平面性、幻觉性、矛盾性。在平面构成中空间感只是一种假象,三维空间是二维空间的错觉,其本质还是平面的。
平面性
即二次元空间。也就是有长与宽两种单元元素构成的空间。前面所分析过的正负形的消失、减缺等形态特征,都是在平面空间中所存在的形式。
幻觉性
这里指的是平面中的立体感,由几个面组合而得到的高、宽、深三次元的空间感觉。不同形态线的肌理重复和渐变排列亦会产生出幻觉空间。
矛盾性
矛盾空间实际上是一种错觉空间、幻觉空间,但是在构成形式上它与我们前面所讲的幻觉空间又有所区别。矛盾空间是在实际空间中不可能存在的空间形式,它是以三次元空间透视中视平线的视点、灭点的变动而构成的特殊的不合理的空间。这种独特的空间形式往往能够产生新的意想不到的视觉效果,设计师可以利用这一视觉原理设计新的造型形式。
二、平面上形成空间的因素
我们对于形体的空间感觉,是视野中许多形态相互作用的结果。当视野中有你熟悉的形体和环境关系时,你就很容易对距离和空间作出判断,反之则很难或不能判断某个形体的大小、距离,也就是说,任何形体,它的空间感的形成,必须要有相对应的形体作为参照。依据这一视觉原理和经验,就可以在平面中制造具有纵深感的三维空间。
重叠空间:两个形体相重叠时,就会产生前后的感觉,这也就是平面的深度感,是感知形体 空间最明显的一种启示。
大小空间:由于透视的原因,相同的物体在视觉中会产生近大远小的变化。根绝这一视觉现象,在平面中就会产生大形在前,小形在后的空间关系。
倾斜空间:由于基本形的倾斜或排列的变化,在人的视觉中会产生一种空间旋转的效果,所以倾斜也会给人一种空间深度感。
曲面空间:弯曲本身就具有起伏变化,因此平面形象的弯曲,就会产生有深度的幻觉,从而造成空间感。
投影空间:由于投影本身就是空间感的一种反映,所以投影的效果也能形成一种视觉上的空间感。
面的连接:在平面设计中,面的连接可以形成体,面的弯曲可以形成体,面的旋转也可以形成体,而体是空间中的实体,因此,能够形成体的面都具有视觉上的空间感。
交错空间:两个平面相互交叉,平面的二位性质就会因为它们的交叉转为三维空间,前后关系由此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