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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易保护政策实施时间?

156 2023-08-25 22:27

贸易保护主义自古就有,如清朝的闭关锁国等等。

现代贸易保护主义大概从15至17世纪,资本主义原始积累时期开始产生。重商主义(Mercantilism)是欧洲各国普遍采取的经济政策,也是贸易保护主义的起点。重商主义就建立在这样的理念之上:一国的国力基于贸易顺差,即出口额大于进口额。在资本稀缺、物质财富较为匮乏的时代,贸易顺差意味着资本以贵金属的形式不断积累,而资本的积累使得工业化国家可以不断地投资建立更多的工厂来提高生产力,从而在未来的国际贸易中获取更多的金银流入。因此重商主义利润倡导运用保护关税政策以及行政手段,增加出口、限制进口,从而最大程度地实现贸易顺差。

然而重商主义的弊端也是非常明显的。很显然,不可能所有国家都同时产生贸易顺差。而世界上贵金属的总量在一段时间内也是相对固定的,因此一国的顺差总是基于其他国家的逆差。现代经济学的创始人亚当·史密斯在《富国论》中便对重商主义和贸易保护主义提出了强烈抨击。亚当·史密斯指出,重商主义提出的实现贸易顺差最大化的目标,需要通过鼓励输入和限制输出两种手段实现,而对于特定的商品所采取的手段完全相反。在工业革命的时代,资本主义国家往往通过限制工业原料和设备输出,而鼓励输出工业制成品,使得本国制造业在贸易中处于有利地位,能够以比其他国家更低的价格出售他们所生产的货物;同时又鼓励工业原料的输入,将较廉价的原料转换成制成品以获取高额利润。生产者的利益得到了最大化,而消费者的利益被完全忽略了。重商主义和贸易保护主义的结果就是,虽然最初可以通过最有利的贸易顺差发展制造业,但一国的富裕则至少需要另一国的贫穷作为代价。随着世界经济逐渐进入生产力较为发达的时代,世界的人口将缺乏足够的购买力来消费这些产品,全球制造业必然会陷入利润下滑、有效需求疲软、生产力过剩的陷阱。

19世纪美国农业和制造业的发展迅速加深了这一矛盾。在美国独立战争之前,英国实行重商主义,为了保护本国的经济利益,美国本土产业受到英国政府的严格控制。英国限制北美殖民地与其他国家的自由贸易,也限制北美殖民地内部制造业的发展,即便美国独立以后,制造业依然极为依赖英国。但随着美国的北方工业集团推动贸易保护措施,尤其是在南北战争之后,极大促进了美国制造业的发展。南北战争之前美国还是个农业国,但内战结束后不到半个世纪,美国工业产值就大幅超过农业产值;到了1900年,美国工业总产值约占世界工业总产值的30%,一跃成为世界第一大工业国。但到了20世纪初,生产能力严重过剩问题就开始浮现:虽然产能得到了极大的增长,但事实上生产者的收益和消费者的支出却没有相应的增长。尤其是在一战后欧洲经济体开始复苏,美国产品在欧洲的市场份额开始下降,美国本土产能过剩的问题持续恶化。

为了迎合本土政治和农场主的需求,贸易保护主义在美国本土逐渐抬头。1921年美国通过了《紧急关税法》;1922年9月《福德尼·麦坎伯关税法》的通过则进一步迎合了加强贸易保护的需求。最终最恶劣的《斯穆特·霍利关税法》于1929年在众议院获得通过:该法案将约上千种的进口商品关税提升到了历史最高水平,这引发了全球范围内对美国的报复行为。各国政府纷纷提高了针对美国产品的关税,严重危害了当时的世界贸易,也成为了1929年压倒美国股市的最后一根稻草。《斯穆特·霍利关税法》导致美欧之间贸易规模从1929年的历史高位急遽衰退到1932年的历史低位。据统计,1929-1934年间,世界贸易规模萎缩了大约三分之二。而当时的胡佛政府并未采取有意义的补救措施,反而采取放任政策,这更加加剧了经济危机,使美国经济跌入谷底。

大萧条迫使当时的经济学家反思了贸易保护主义,从而进一步产生了凯恩斯主义,也就是所谓的超贸易保护理论。凯恩斯主义强调国家干预以扩大消费需求、降低失业,以根治生产过剩的问题。同时在推崇重商主义贸易顺差思想的基础上,凯恩斯主张通过贸易保护加强对本国和外国市场的垄断,改变限制进口的保护贸易方式,以积极地、进攻性地扩张方式占领国外市场;同时强调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的作用,运用宏观经济调控手段干预对外贸易,采取出口退税、“奖出限入”等措施来避免对全球贸易造成恶劣影响,同时实现保护贸易目标;最终利用政府力量组织排他性贸易集团,保护本国垄断资本的利益。

罗斯福政府则理所当然地拥抱了凯恩斯主义。罗斯福总统采取的“新政”实质上就是凯恩斯主义的典型范例,通过大规模给农场主发放经济补贴、建立社会保障体系、大力兴建公共工程和投资基础设施建设、发放救济金等财政激励措施,起到创造就业机会、扩大内需、减少贫困的作用。而大规模的政府支出则是由宽松的货币政策(通过美元放弃金本位和大幅贬值),以及大幅提高税率、增加如遗产税的新税种来支付的。从结果而言,“新政”确实起到了扩大联邦政府权力、稳定社会的作用,而遗产税等税种的推进大幅增加了政府收入、减少了贫富差距,对广大人民特别是农场主和工资劳动者是甚有好处的。

然而罗斯福的“新政”充其量也只是大萧条时期救济经济的产物,是一种在常规经济政策无法奏效的情况下采用的实验性疗法。现在来看,“新政”实施的随后十数年,美国经济实际上都并未恢复大萧条前的水平;有一些历史学家甚至认为,真正振兴了美国经济的反而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和战后重建世界秩序、对欧洲乃至全球经济采取的复兴计划。而战后广泛流行的凯恩斯主义思潮,造成了世界范围内广泛的政府和央行对经济的强势干预。当政府和央行对将外部性、体制性、趋势性的经济问题,在这种情况下将其单纯当作周期性问题处理、简单依靠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的激励是难以奏效的,而且很容易陷入债务危机和流动性陷阱。

因此所谓的“特朗普经济学”,实际上不过是重商主义和凯恩斯主义的混合。而通过重商主义实现经济上的复兴在将近100年前就被历史证伪。不论是传统的贸易保护主义还是凯恩斯的超贸易保护主义,应当注意的是无论采取何种限制方法亦或是激励措施,并不会引导全部产业走向最有利的发展方向,而只能使本来不投资于特定行业的资本转而投向这个行业,其所考虑的仅仅是行业的利益,而并非消费者或是国家的利益。虽然特定的制造业可能通过保护措施快速、有效的建立起来,但对于美国的现状而言,恐怕只是将国家的财富从更有利的行业转换到较不利的行业,若非是对于国防等必不可少的行业,其结果必然就是减少了社会整体的财富。贸易保护主义的做法,即便一定程度上带来制造业的复苏,而后如果无法扶植起具有竞争力的产业,也难免造成长期国家利益的损失,这结论应当是显而易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