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怎么预防公司的采购人员拿回扣?
靠制度,而不是考验人性:
1、审核单价:成立成本管理部,审核材料单价是否合理,审核材料用量是否合理。拿回扣的前提是利润有太多空间,那是领导的责任。
2、供应商准入审批,把关资质和匹配度,并做年度审核,明令把贿赂作为准入和年审的一个打分科目。
3、采购竞标,多方比价(前提是你要有量)。
4、节假日礼品上交,再重新合理分配。
5、采购员年度评分,其中一项是让供应商给本司采购员打分。
6、对单价的浮动有适当比例授权。
7、制定合理的奖励KPI,对降低采购成本的员工给予奖励。
二、公司告员工拿回扣要什么证据?
公司告员工拿回扣需要有资金往来明细,通话录音等等。
三、在公司当采购拿回扣犯法吗?
在私企公司的采购拿回扣,要具体看待发生的情形,如果该回扣公司是作为个人的工资看待的,那么,就不能算得上违法,如果是作为其私人性质的获益行为,超过一定得数额就属于违法行为。拿回扣算犯法。回扣行为只是商业贿赂行为的一种表现形式,但不能将商业贿赂行为和回扣行为混为一谈,商业贿赂行为还有其他的表现形式。
四、采购合同怎么拿回扣
采购合同怎么拿回扣是一个常常困扰着许多企业和个人的问题。合同回扣的操作和合法性一直备受争议,涉及到法律、道德和商业道德等多个层面。在这篇博文中,我们将探讨采购合同回扣的相关问题,包括合法性、风险和可行性。
什么是采购合同回扣?
采购合同回扣是指采购方从供应商处获得的额外金钱或其他形式的回报。回扣通常是基于采购价值的一定比例或金额,作为对采购方向供应商创造利益的回报。
采购合同回扣的合法性
在许多国家,采购合同回扣的合法性是一个复杂的问题。有些国家的法律规定严格禁止回扣,将其视为不道德和腐败行为。而其他国家则对采购合同回扣持更加宽容的态度,视其为商业上的合理行为。
在中国,采购合同回扣的合法性更多依赖于各个省份和市场的具体法规。因此,在进行任何回扣相关的操作前,应当仔细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并咨询专业律师。
采购合同回扣的风险
采购合同回扣存在一定的风险,特别是在法律禁止或限制回扣的情况下。以下是一些可能的风险:
- 法律风险:如果采购合同回扣违反了法律规定,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效,甚至引发法律纠纷。
- 声誉风险:回扣行为可能会损害企业的声誉和形象,导致潜在客户和合作伙伴的不信任。
- 商业风险:过度依赖回扣可能导致企业与供应商之间的不公平竞争,并可能影响到采购品质和供应链稳定性。
合理利用采购合同回扣的可行性
虽然采购合同回扣存在一定的风险,但合理利用回扣也可以带来一些好处,包括:
- 降低采购成本:回扣可以用作采购成本的一部分,从而降低企业的总体采购成本。
- 增强供应商合作:回扣可以激励供应商提供更好的价格、优质的产品和良好的服务,从而增强合作关系。
- 提高利润空间:通过合理的回扣安排,企业可以提高利润空间,增加商业竞争力。
采购合同回扣的操作建议
如果您决定在采购合同中使用回扣,以下是一些建议:
- 了解法律规定:确保您了解所在地区的法律规定,并遵守相关法律。
- 制定明确的合同条款:在合同中明确列明回扣金额或比例、回扣的支付方式和时间等重要条款。
- 选择可靠的供应商:与可靠、诚信的供应商建立合作关系,避免与不良商业伙伴合作。
- 维护合作关系:与供应商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合作,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 建立内部控制:确保回扣的操作符合公司内部的规范和流程,避免不当行为。
结论
采购合同回扣是一个复杂的问题,既存在合法性的争议,又存在一定的风险和可行性。在决定是否使用回扣时,企业和个人应当仔细评估,了解当地的法律规定,并权衡风险与好处。
对于企业而言,合理利用采购合同回扣可以带来成本节约和供应链优化的好处,但需注意遵守法律、保护声誉和维护良好的商业伙伴关系。
总之,采购合同回扣不是一个简单的问题,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通过合理规划和操作,企业可以最大限度地获得回扣的好处,同时最小化潜在的法律和商业风险。
五、保险公司理赔员可以拿回扣吗?
不能。
保险公司是绝对不可以拿回扣的,如果被发现或是举报一经查证,轻者扣分罚款,重的会被清退的。无论是私企还是公企,无论是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回扣”还是没有约定,从民事角度,违反公序良俗和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因此法院不保护由于回扣约定行为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吃回扣”行为都是违法的。
六、拿回扣合法吗?
拿回扣是违法的,如果回扣数额较大,构成贿赂犯罪。
1、国家工作人员拿回扣的,是受贿行为,数额较大的,构成受贿罪。
2、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拿回扣的,也是受贿行为,数额较大的,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刑法》 第一百六十三条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两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三百八十五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三百八十四条 【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七、导游怎么拿回扣?
旅游行业的水很深,为了不砸同行饭碗又解答你的疑问,我可以简单给您举个例子:某景点散客票价300元,导游持导游证和旅行社出团计划可以拿到原价一半甚至三分之一价格的票,但这些所谓的回扣并不会进导游自己的腰包,组团社、地接社甚至旅游大巴司机都会按比例分成,各省、各地、各景点都有各自的规矩和分配这类收入的比例。至于购物、用餐的回扣凭的是熟人面孔,并且都有地方保护色彩,这类回扣本地导游可以拿到,外地导游初来乍到想拿几乎不可能。由于这些错综复杂的关系,一名导游如果清高不想拿这样的钱,别说旅行社不答应,恐怕旅行车司机这关都过不了。我国目前的旅游产品销售还是以打价格战为主,低价团永远是最多人的选择,所以旅行中的酒店住宿、餐饮、景点门票、交通费用、导游服务费就都成了可以做文章的地方。简而言之,这条利益链大致就是组团社(如某牛、某妈妈)收人,然后寻找到可以合作的地接社,地接社为了得到组团社的客源尽量以最低的报价,最好的服务来得到这条线路的操作、然后再将巨大的压力施加给导游,要求导游即保证服务质量又能最大的榨取这批游客的利益,同时还要保证组团社不接到投诉,因为只有组团社满意,才能继续和地接社合作,把客源交到你的手上。所以,低价团带来的后果直接体现在导游和游客之间的矛盾上,坏的名声也都由导游来承担,但导游其实是整个利益链的最底层,也是我国目前最无保障的职业之一。极端的案例就是组团社以低价骗来游客,再把这些游客卖给地接社,地接社再把游客卖给导游,导游不但没有工资甚至这批游客都是他花钱买来的,至于是赔是赚那完全要看游客的消费能力,那么那些强制购物,导游打人事件和游客之间的冲突就很好解释了,游客不购物,不参加自费项目,导游不但不赚钱,还会自己赔钱。其实说了这么多,我只想表达一个旅游从业者对这个行业深深的失望,目前旅游法几乎就是一纸空文,低价团的问题不得以解决,这些有关导游的负面新闻永远都会存在,导游这个职业也永远不会有保障、有尊严;当一个职业被整个社会污名化,那将更无人愿意从事这份工作,从业人员的素质只会变得更低,最后矛盾只会更多。所以,如果你是一个受过教育的体面人,那你对一个行业的问题发表评论之前,也该想想问题到底出在哪里,不要做人云亦云的蠢人。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谁不想做个体面人,谁愿意背负一个黑心导游的骂名?可这些不是靠最底层的工作人员的意愿而决定的。最后,我也要奉劝所有导游同行,不要做黑心旅行社的奴隶,不要一直被这些无耻之徒吸血,一时的高收入是对人有巨大的诱惑力,但长此下去只会彻底毁了这个职业。我们应该团结起来拒绝低价团,拒绝给黑心旅行社打工,争取自己的合法收入与保障。当面对质疑和声讨时,也应该反省自身的问题,也不必打什么感情牌,每个行业都有自己的心酸,但我们的当务之急是彻底根除这个行业的顽疾,而不是让谁理解你的不容易。与其让人同情你的病,不如狠心先把自己医治好,即便是截肢这种方法,也远比全身烂下去的好。所以,不必再怀念多少年前游客有多“单纯”,也别再跟初入行的新人传授什么赚钱的技巧。
我们现在最该做的是自救,而不是再干最后一票就跑。
八、拿回扣是什么性质?
回扣是指卖方从买方支付的商品款项中按一定比例返还给买方的价款。按照是否采取账外暗中的方式,回扣可以简单分为两种,即“账内明示”的回扣、账外暗中的回扣。
回扣行为只是商业贿赂行为的一种表现形式,但不能将商业贿赂行为和回扣行为混为一谈,商业贿赂行为还有其他的表现形式。
九、设备采购怎么拿回扣?
设备采购拿回扣是违法的。设备采购员负责采购设备,设备金额较小的,把供应商提供设备价格不但不谈价,还抬价开发票,把多开票的金额作为回扣,采购员装腰包。对于设备较大金额的,谈价可以降5%,但只要求降2%,余3%作为回扣自己装进口袋。
十、如何防止采购拿回扣?
如何防止采购吃回扣?
做为市场人员,我们应该都知道给回扣是多么厉害的杀手锏! 可是有一天,你不再是市场人员,你已经过度到一个企业的经营者,你是老板了,你也有自己的采购啦,是否有想过,您的采购人员会不会吃您的供应商的回扣,增加您的生产成本呢?有没有什么办法可以杜绝呢? 我是这样认为的: 一、用自己信得过的人。 二、高薪养廉。 三、严厉的惩罚机制。 除了这些,您有更好的建议吗? 网友一: 老板只管大事,难免堵不了小漏洞。你以优势或竟价被业务员拒绝,多半不合情理。只有设想直接与老板沟通了。不过这也要看老板的悟性,不要总以为:这点小事也来找我?一推了之。有的时候推掉的是自己的钱,也推掉了堵洞的塞。 网友二: 一、用自己信得过的人 。你信得过他,他未必信你这一套,一厢情愿的想法。 二、高薪养廉 。这个可能比上面好一点。我是说养廉的时间长一点。但也挡不住供应商的轮番攻心。 三、严厉的惩罚机制。对于员工来说,最严厉的惩罚莫过于炒鱿鱼。看透这一点之后他有什么好怕的。 网友三: 揣着明白装糊涂就好了,就像上面的哥们说,水清则无鱼!但凡事都有个度的问题,亲自过问也好,自己留心也好!总之,最好用自己信得过的人。 不过楼主的高薪养廉看发我不赞成,公务员不也是高薪养廉吗?可是揩国家油的,贪污的,吃回扣的,什么的人没有啊,人的欲望是无限的!
给小吴开出“药方” 俞先生的三步棋使小吴深受启发,针对小吴所述公司的具体情况,俞先生又为小吴加开了一帖药方:1、建立采购预算制度 采购部门应根据售计划和库存数量,编制全年采购预算,报财务部门备案,以安排全年的采购资金。2、制定切实可行的采购管理制度 重点是对采购环节的各项业务建立职责分工,实行职务分离控制。3、建立采购申请审批制度 各部门应在预算范围内根据生产进度计划和用料计划编制请购,申请进货,请购单是用料部门通知采购部门进货的一种业务凭证,该凭证经用料部门负责人签字后送交采购部门。采购部门审批后批准请购单,据此编制采购计划。4、建立订货控制制度 公司除小额零星杂项物品外,大宗进货均应采用订货制度。订货是整个进货过程的核心,通过订货过程的控制,就可以控制企业整个进货过程。5、建立后续检查制度 购人员在必要时可到供货单位查看产品的生产进度和检查质量,以保证供货单位按条件发货。同时,采购人员还应掌握本企业的生产进度,以确保供货单位的交货能够满足本企业的生产需。6、建立严格的货款支付制度 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货款对应严格的审批制度,无有关负责人或被授权人的批准,财务部门不得付款。 (2)发票价格、运输费、税款等必须与合同复核无误。 (3)货款结算除了不转账结算起点的,必须采用银行转账进行支付。 (4)控制储备定额,以保证生产需要、节约资金使用为原则,严防超储积压。确保购入的货物是生产经营所需的,并且每次采购都在预定的水平之中。 (5)应付账款的明细分类账和总分类账应经常核对,确保账账相符。 小知识 1、存货与存货管理目标 存货: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为销售或者耗用而储备的物资,包括材料、燃料、低值易耗品、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协作件、商品等。 存货管理目标:尽力在各种存货成本与存货效益之间作出权衡,达到两者的最佳结合。 2、储备存货的有关成本 ①取得成本:指为取得某种存货而支出的成本,又可分为订货成本和购置成本。 ②储存成本:指为保持存货发生的成本,包括存货占用资金所应计的利息(若企业用现有现金购买存货,便失去了现金存放银行或投于证券本应取得的利息,是为“放弃利息”;若企业借款购买存货,便要支付利息费用,是为“付出利息”)、仓库费用、报销费用、存货破损和变质损失等等。可分为固定成本和变动成本。 ③缺货成本:是指由于存货供中断而造成的损失,包括材料供应中断造成的停工损失、产成品库存缺货造成的拖欠发货损失和丧失销售机会的损失(还应包括需要主观估计的商誉损失);如果生产企业以紧急采购代用材料解决库存材料中断之急,那么缺货成本表现为紧急额外购入成本(紧急额外购入的开支会大于正常采购的开支)。 3、储备存货的总成本计算公式 储备存货总成本=取得成本+储存成本+缺货成本=订货固定成本+订货变动成本+购成本+储存固定成本+储存变动成本+缺货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