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好不好?
公司发行可转债是上市公司的一种融资方式,一般是公司有较好的开发项目,暂无资金采取的一种有效措施。
对投资者也是一种选择,可持有债券,获得较高利息,也可转成股票,分享公司发展成果是利好,当然对股市有一定分流资金的作用。
1、对大股东肯定是利好,因为公司的融资增加。
2、对中小股东是否好事则要区别对待,如能产生良好效益就是好事(因为股票价格其他影响有很多),否则就是坏事。但一般来说,市场是当利好来理解的。
二、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发行流程?
公司债券发行程序: 发行公司债券的主要程序有:
1.作出决议或决定 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由董事会制订方案,股东会作出决议;国有独资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应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作出决定。
2.申请发行 公司在作出发行公司债券的决议或者决定后,必须依照公司法规定的条件,向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提交规定的申请文件,报请批准,所提交的申请文件,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向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提交的申请文件包括:公司登记证明、公司章程。公司债券募集办法、资产评估报告和验资报告。
3.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准 国务院授权的部门依照法定条件负责批准公司债券的发行,该部门应当自受理公司债券发行申请文件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决定;不予审批的,应当作出说明。
4.公告募集办法 发行公司债券申请经批准后,应当公告债券募集办法;在募集办法中应当载明下列事项:(1)公司名称;(2)债券总额和债券的票面金额;(3)债券的利率;(4)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5)债券发行的起止日期;(6)公司净资产额;(7)已发行的尚未到期的公司债券总额;(8)公司债券的承销机构。
5.公司债券的载明事项 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必须在债券上载明公司名称、债券票面金额、利率、偿还期限等事项,并由董事长签名,公司盖章。
6.公司债券存根簿 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置备公司债券存根簿。发行记名公司债券的,应当在公司债券存根簿上载明下列事项:(1)债券持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2)债券持有人取得债券的日期及债务的编号;(3)债券总额,债券的票面金额,债券的利率,债券的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4)债券的发行日期。
7.发行中不当行为的纠正 国务院授权的部门对已作出的审批公司债券发行的决定,发现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当予以撤销;尚未发行的,停止发行;已经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的公司应当向认购人退还所缴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三、非公开发行公司债英文简称?
ABN-(Asset Backed Medium-term Notes)(非公开定向发行)资产支持票据,本质跟ABS一样,只是是非公开定向向投资者募集资金,期限相对较短。国内已有发行
四、控股股东终止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是公司是利好还是利空?
不管是利空还是利好,你都要赔钱。
五、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怎么查询?
在东方财富查债券一栏就可查到。
六、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需要公示吗?
非公开公司债券由交易所监管,向证券业协会备案。不需要公开披露信息,也不需要报送证监会核准。因此,发行人成功发行私募公司债后,公开市场只能查询到此债项的发行人名称、承销商、发行规模、期限、票面利率等关键要素,而整个过程中发行人是不需要向公开市场披露相关信息的
七、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与ppn的区别?
1.监管机构不同:ppn是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监管下进行运作,而非公开公司债是由证监会进行监管。
2.发行主体不同:ppn是由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发行,非公开公司债的发行主体是所有公司制法人,但不包括地方政府融资平台。
3.发行对象不同:ppn是由协会界定的银行间债券市场合格投资者认购,而非公开公司债是由一般以少数关系密切的单位和个人为发行对象,不对所有投资者公开出售。
4.审批机构不同:ppn是由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进行审批,而非公开公司债是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5.交易场所不同:ppn是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进行交易,而非公开公司债是在证券交易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机构间私募产品报价与服务系统、证券公司柜台转让等地进行交易。
八、关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是利空还是利好?
是利好。公司发行债券一是说明公司有新的好的项目要启动,二是公司通过债券可以获得充足的流动资金。这些都对公司的发展有益。
九、公司债券公开发行好?还是非公开发行好?哪样对公司股价是利好?
债券公开发行表示需要进行大量融资,加快某一方面的进程,非公开则是对内部的一种福利,与收益有关,在运营正常时期对股价没有影响,但如果出现重大事项披露影响了运营可能会下跌
十、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可以卖出吗?非公开发行的股?
非公开发行股票可以上市交易,但依不同的投资者有12个月和36个月的限售期。 证监会《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规定: 第九条发行对象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具体发行对象及其认购价格或者定价原则应当由上市公司董事会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确定,并经股东大会批准;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一)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 (二)通过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取得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的投资者; (三)董事会拟引入的境内外战略投资者。 第十条发行对象属于本细则第九条规定以外的情形的,上市公司应当在取得发行核准批文后,按照本细则的规定以竞价方式确定发行价格和发行对象。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