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免于要约收购与豁免要约收购区别?
免于要约收购与豁免要约收购是两种不同的要约收购方式。
1. 免于要约收购:免于要约收购是指在特定条件下,收购方无需向目标公司发出要约收购的通知。通常情况下,免于要约收购是在满足法定或法规规定的特定条件下进行的,例如在一定比例以上的股权转让、同意收购的不同股东或合并时。
2. 豁免要约收购:豁免要约收购是指收购方提出要约收购,但在特定条件下,目标公司或监管机构可以豁免该要约收购的执行。在豁免要约收购中,收购方向目标公司发出要约收购通知,并提供相应的要约条件和收购计划。然后,目标公司或相关监管机构会考虑该要约收购是否符合相关法规或法规定的情况下,决定是否豁免该要约收购的执行。
总结来说,免于要约收购是在满足特定条件下无需发出正式要约通知的收购方式,而豁免要约收购是收购方正式发出要约通知,但目标公司或相关监管机构可以基于特定条件决定是否豁免其执行。在实际情况中,免于要约收购和豁免要约收购的具体适用条件和程序可能因国家、地区和相关法规而有所不同。建议在相关法规和监管机构的指导下,进行要约收购相关的决策和操作。
二、上市公司要约收购完成多少天不能卖?
“收购后限售期”,
自2020年3月1日起,新《证券法》正式生效,新法对上市公司收购的规则做了诸多调整,投资者收购上市公司后的限售期由12个月延长至18个月亦是此次修法的重要内容。
随着上市公司控制权更迭、争夺案例的增加及收购方式的多元化发展,上市公司收购会越来越多地出现在公众视野当中,收购后限售期这一规定的应用也将更加广泛,借此修法契机,笔者拟对收购后限售期这一规定进行全面梳理,为上市公司及投资者正确理解及适用该项规定提供参考。
三、要约收购怎么卖给收购方?
要约收购时如果想卖给收购方,只能以要约价卖出。
四、港股要约收购规则?
指的是在香港证券市场中,上市公司以全面要约的方式收购其他上市公司的股权。
港股要约收购规则为了保护投资者利益、维护市场公平和透明而制定的一系列法规和规则。具体如下:
收购方必须在收购前公告要约文件,向全体目标公司股东提出要约。
收购方在要约期限内,按照公告文件中的要约条件和规定,向目标公司的股东购买其股权。
收购方在要约期限结束后,对股东的接受情况进行公告披露。
收购方应遵守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利用内幕信息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利益。
收购方还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投资者能够了解收购方的真实意图和能力。
五、要约收购怎么委托?
要约收购是指收购人向被收购的公司发出收购的公告,待被收购上市公司确认后,方可实行收购行为。这是各国证券市场最主要的收购形式,通过公开向全体股东发出要约,达到控制目标公司的目的。要约收购是一种特殊的证券交易行为,其标的为上市公司的全部依法发行的股份。
六、什么是要约收购?
协议收购是收购者在证券交易所之外以协商的方式与被收购公司的股东签订收购其股份的协议,从而达到控制该上市公司的目的。
收购人可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同被收购公司的股东以协议方式进行股权转让。
要约收购(即狭义的上市公司收购),是指通过证券交易所的买卖交易使收购者持有目标公司股份达到法定比例(《证券法》规定该比例为30%),若继续增持股份,必须依法向目标公司所有股东发出全面收购要约。
与协议收购相比,要约收购要经过较多的环节,操作程序比较繁杂,收购方的收购成本较高。
而且一般情况下要约收购都是实质性资产重组,非市场化因素被尽可能淡化,重组的水分极少,有利于改善资产重组的整体质量,促进重组行为的规范化和市场化运作。
要约收购和协议收购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交易场地不同。
要约收购只能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进行,而协议收购则可以在证券交易所场外通过协议转让股份的方式进行;二是股份限制不同。
要约收购在收购人持有上市公司发行在外的股份达到30%时,若继续收购,须向被收购公司的全体股东发出收购要约,持有上市公司股份达到90%以上时,收购人负有强制性要约收购的义务。
而协议收购的实施对持有股份的比例无限制;三是收购态度不同。
协议收购是收购者与目标公司的控股股东或大股东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订立合同收购股份以实现公司控制权的转移,所以协议收购通常表现为善意的;要约收购的对象则是目标公司全体股东持有的股份,不需要征得目标公司的同意,因此要约收购又称敌意收购。
四是收购对象的股权结构不同。
协议收购方大(相关,行情)多选择股权集中、存在控股股东的目标公司,以较少的协议次数、较低的成本获得控制权;而要约收购中收购倾向于选择股权较为分散的公司,以降低收购难度。
五是收购性质不同。
根据收购人收购的股份占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上市公司收购可分为部分收购和全面收购两种。
部分收购是指试图收购一家公司少于100%的股份而获得对对该公司控制权的行为,它是公司收购的一种,与全面收购相对应。
七、要约收购如何定价?
收购人应确定要约收购价格,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要约收购挂牌交易股票的价格不低于下列价格中较高者:
在提示性公告日前六个月内,收购人买入被收购公司股票所支付的最高价格;
在提示性公告日前三十个交易日内,被收购公司股票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的百分之九十;
2.要约收购未挂牌交易股票的价格不低于下列价格中较高者:
在提示性公告日前六个月内,收购人取得被收购公司股票所支付的最高价格;
被收购公司最近一期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
八、什么是股票要约收购?要约收购是利好还是利空?
股票要约收购是指:收购人向被收购的公司发出收购的公告,待被收购上市公司确认后,方可实行收购行为。一般情况下都是利好。
九、什么是股票要约收购?要约收购是利好还是利空?
就是指收购人向被收购的公司发出收购的公告,待被收购上市公司确认后,方可实行收购行为。
利好。强势股东入驻将会带来重组,资产注入的预期,股价也会上升的。要约收购:指收购人向被收购的公司发出收购的公告,待被收购上市公司确认后,方可
十、主动要约收购与被动要约收购在操作上的不同?
主动要约收购出于创业者自身的想法,有可能想退出变现或者及早抽身止损,被动要约收购一般是比较有野心,想掌控公司的股东,当他们的股份在公司法上达到了要约收购的条件后会被允许这样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