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诉讼仲裁还能信访吗?
法院已受理的案件,不能再向政府进行信访。对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不予受理。
《信访条例》第四章信访事项的受理第二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收到信访事项,应当予以登记,并区分情况,在15日内分别按下列方式处理:对本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信访事项,应当告知信访人分别向有关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提出。对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不予受理,但应当告知信访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程序向有关机关提出。
二、仲裁属于法律诉讼吗?
仲裁程序属于民事诉讼程序,仲裁受仲裁法和民事诉讼法规定约束,是对民事和商事纠纷的法律裁决,完全属于法律诉讼,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裁决书,和民事判决书的法律效力一样,属于生效的法律文书。也是法律诉讼的一种结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三、仲裁属于程序诉讼吗?
不是,劳动仲裁是提起劳动争议诉讼必经的前置程序,必须在发生劳动争议一年之内提起,逾期不予受理
。从概念的角度来讲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
相关仲裁文书无效情况在《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七条已予以说明。
四、诉讼和仲裁情况怎么查询?
拨打12333劳动保障热线咨询,也到经办案件的劳动仲裁委员会咨询。
仲裁庭在将争议事实调查清楚、宣布闭庭后,应进行仲裁庭评议,并按照评议中的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裁决。
若仲裁庭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则按照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裁决。
在收到裁决书后的三十日内,当事人有权对裁决书中的文字、计算错误或者遗漏的事项申请仲裁庭补正。
双方当事人在收到裁决书后,应当自觉履行仲裁裁决。
五、仲裁与诉讼的优劣比较?
一、仲裁和诉讼的优缺点对比
1、仲裁的优点:保密性强,及时地解决争议,减少当事人在时间和精力上的消耗,节省费用,灵活,简便。缺点:仲裁的程序简单,一裁终局,失去了再审的监督作用,仲裁解决纠纷的成本较高,仲裁协议形式要件过于僵化。诉讼的优点:比较稳定,有效,充分全面保护合法权益,公正具有执行力。缺点:程序比较繁杂,周期较长。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四十条
仲裁不公开进行。当事人协议公开的,可以公开进行,但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
二、民事诉讼与经济仲裁的对比有哪些区别
1、性质不同。
仲裁是由仲裁机构即仲裁委员会受理。而审判则由人民法院负责,法院是国家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的机关。
2、对案件的管辖不同。
仲裁机构对案件的管辖权是基于双方当事人的授权,没有仲裁协议或仲裁协议无效的案件,仲裁机不能受理。而法院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的人民法院则是强制管辖,只要一方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就可依法受理案件。
3、审理组织的组成原则不同。
组成仲裁庭的仲裁员是由当事人各方选定或共同选定或委托仲裁机构指定,其组成是基于当事人的选择,而审判庭的组成则是由人民法院指定,当事人无权过问,只能依法定程序申请回避,是否回避由人民法院决定。
4、仲裁庭审理案件一般不公开进行,案情不公开,裁决不公开。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实行公开审理原则,但依法不应公开审理的除外。
5、仲裁依法实行一裁终局,裁决一经仲裁庭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能上诉,而法院审判则实行两审终审制,当事人对一审法院判决不服可上诉于上一级人民法院
六、哪些只能仲裁不能诉讼的?
有仲裁协议的。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
当事人在书面合同中订有仲裁条款,或者在发生纠纷后达成书面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其坚持起诉的,裁定不予受理。但是仲裁条款或者仲裁协议不成立、无效、内容不明确的除外。
七、和解调解仲裁诉讼顺序?
和解、调解、仲裁和诉讼是常见的争议解决方式,它们的顺序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而定。一般而言,以下是它们可能的顺序:
1. 和解(Settlement):和解是当事人之间通过协商达成互利共赢的协议,解决争议的方式。在任何阶段,当事人都可以自愿选择和解,以避免进一步的纠纷和争议。
2. 调解(Mediation):调解是一种通过独立第三方调解员协助双方就争议达成协议的方式。调解员帮助当事人沟通、理解对方立场,并引导双方寻找共识。调解可以在诉讼或仲裁程序之前进行,也可以在诉讼或仲裁程序进行中随时进行。
3. 仲裁(Arbitration):仲裁是将争议提交给仲裁机构或仲裁人解决的过程。仲裁通常依据当事人事先达成的仲裁协议或合同约定。仲裁相对于诉讼来说更加灵活和高效,由独立的仲裁员作出裁决,裁决结果具有强制执行力。
4. 诉讼(Litigation):诉讼是在法院提起诉讼来解决争议的方式。当和解、调解和仲裁都无法达成一致时,当事人可以选择将争议提交给法院审理。诉讼程序包括提起诉讼、庭审、判决等。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选择哪种方式以及顺序取决于当事人的意愿、合同约定、适用的法律规定和争议的性质。有些情况下,可能会选择同时进行多种方式来解决争议。最终的选择应根据具体情况和法律建议做出。
八、仲裁流程和诉讼流程区别?
一、两者的管辖权的取得方式有所不同。
在整个诉讼过程中,涉案的一方当事人向其当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当地法院对案件受理后,涉案的另一方是必须要去应诉的;但是通过仲裁委员会而申请得到的仲裁,也是要有仲裁协议的,就是说合同中双方订立的仲裁条款或者是纠纷发生前、发生后涉案的双方当事人互相达成一致的仲裁协议。
二、两者中审理者的产生的方式也有所不同。
诉讼案件中审判员是会根据案件的不同类型并且依照法院的指定,不能随便涉事当事人自己选择,但如果是有法定理由的涉案当事人则有权申请回避;对于仲裁的案件,除去涉案双方当事人需要协商选定合法的仲裁委员会以外,还需要约定仲裁庭的有关人数和如何构成,案件中的当事人也是可以选定仲裁员的。
三、仲裁与诉讼开庭审理上也不同。
法院开庭的一般审理会公开进行,但如果涉及到国家的机密信息或者是涉及到个人隐私的案件,则不公开审理;但是仲裁庭的案件审理一般是不公开与社会进行的,这样可以保护当事人中的有关商业秘密以及维护当事人的商业信誉。
四、审理的程序以及涉案当事人的能动作为也有所不同。
整个诉讼过程中当事人都应当严格依照我国的诉讼法中的规定进行;但是仲裁过程中当事人有比较大的处分权,因此,几乎案件的每一个步骤当事人都能对其控制其主动作为。
五、两者监督程序也有所不同。
我国法院对于案件会实行两审终审制度,对于具有法律效力的有关判决,若有错误,可采用审判监督程序重新设立。而我国的仲裁委员会一般实行一裁终局制,只是适用于相关的司法监督程序。
仲裁与诉讼两者的关系有以下这些:
1.仲裁说的是纠纷当事人以自愿为原则一致达成协议,将其纠纷上交至专设的机构进行审理,并对于有争议的各方都有约束力的裁决的一种有效解决纠纷的方式以及制度。
2.而仲裁机构中的仲裁纠纷还包括各种合同的纠纷以及对于其他财产或其他权益的纠纷。根据我国的当事人自治原则,当事人是可以选择向合法的仲裁机构申请有关仲裁,当然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让其解决当事人于当事人之间的纠纷。但在特定的情况下,争端解决的途径可能会有法律具体的规定。
对于劳动方面的争议案件,涉事的当事人是可以向其单位的劳动争端调解委员会递交调解申请,当然也可以直接向合法的劳动争端仲裁委员会递交有关申请,对于仲裁结果不服的情况,可以在收到有关仲裁裁决书那天开始后的十五天内向有关法院提起诉讼。劳动性的争议的仲裁是所有诉讼的必走程序
九、诉讼及仲裁情况怎么写?
将诉讼和仲裁的情况分别列出,例如原告和被告,申请人和被申请人,本单位做为原告和被告以及本单位做为仲裁的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案件情况,案由和争议金额,案件的了结情况,如开庭审理中,申请执行中,全案了结等状况,分别写明,并将诉讼案争议总金额和仲裁案争议总金额分别列出,最终合计成诉讼仲裁总经额。
十、劳动仲裁诉讼时效规定?
劳动仲裁诉讼时效为1年。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