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收入纳入社保?
1.根据国务院发布的有关规定发放的创造发明奖、国家星火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和支付的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以及支付给运动员、教练员的奖金。
2.有关劳动保险和职工福利方面的费用。职工保险福利费用包括医疗卫生费、职工死亡丧葬费及抚恤费、职工生活困难补助、文体宣传费、集体福利事业设施费。
3.劳动保护的各种支出。包括:工作服、手套等劳动保护用品,解毒剂、清凉饮料,以及按照国务院1963年7月19日劳动部等七单位规定的范围。
4.有关离休、退休、退职人员待遇的各项支出。
5.稿费、讲课费及其他专门工作报酬。
6.出差伙食补助费、误餐补助、调动工作的旅费和安家费。
7.对自带工具、牲畜来企业工作的职工所支付的工具、牲畜等的补偿费用。
8.实行租赁经营单位的承租人的风险性补偿收入。
9.对购买本企业股票和债券的职工所支付的股息(包括股金分红)和利息。
10.劳动合同制职工解除劳动合同时由企业支付的医疗补助费、生活补助费以及一次性支付给职工的经济补偿金。
11.因录用临时工而在工资以外向提供劳动力单位支付的手续费和管理费。
12.支付给家庭工人的加工费和按加工订货办法支付给承包单位的发包费用。
13.支付给参加企业劳动的在校学生的补贴。
14.由单位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
15.按照国家政策为职工建立的企业年金和补充医疗保险,其中单位按政策规定比例缴纳部分。扩展资料
二、房租收入需要纳入综合所得吗?
不需要,综合所得不含租赁收入。
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其他的不需要。
财产租赁所得不在综合所得中,个税的计算方法与综合所得不同。财产租赁所得适用的税率为20%,个人按照市场价格出租自有住房的,按照10%的税率计算个税。
三、未确认销售收入对公司的影响?
当然有影响:
第一、对利润、营业收入等绩效指标的影响:由于未能及时确认销售收入,会减少营业利润,从而影响增值税及相应附加税费、企业所得税等。
第二、对绩效指标的影响会影响员工个人、团体绩效,从而影响员工收入,从而影响个人所得税等等。
四、控股子公司的收入在合并报表中是全额纳入总公司报表还是按照股权比例纳入收入?有法律条文吗?
按照收入总额全额合并。 没有法律条文,连会计准则都算不上法律,只能算部门规章吧(制度级次我也不清楚),所以其解释权应该在财政部。 财政部下发的准则讲解就是按全额纳入的。准则中针对报告期增、减子公司应做的处理中也有明确要求,可以参照: 第二十二条 母公司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应当将该子公司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 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应当将该子公司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 第二十三条 母公司在报告期内处置子公司,应当将该子公司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
五、纳入社保计算总额包括哪些收入?
1.计时工资,指按计时工资标准和工作时间支付给劳动者个人的劳动报酬。
2.计件工资,指按计件单价支付的劳动报酬。
3.奖金,指支付给职工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等。
4.津贴和补贴,指为了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职工的各种津贴,以及为了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而支付给职工的物价补贴。
5.加班加点工资,指对法定节假日和休假日工作的职工以及在正常工作日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职工按规定支付的工资。
6.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对劳动者因病、婚、丧、产假、工伤及定期休假等原因职工的工资及附加工资,保留工资等。
7.其他工资,如附加工资、保留工资以及调整工资补发的上年工资等。
六、国企的收入纳入地方财政吗?
不是。国有企业的收入仍然归国有企业所有,但其上缴的税收和国有资产收益是财政收入。
国有资产收益是指国家凭借国有资产所有权获得的各种不同形式收益的总称。
中央企业和地方国企利润都必须按一定比例上缴国库,至于比例是多少,根据国务院的相关文件,不同行业上缴比例是有差异,但目前上缴比例不超过20%,烟草行业上缴比例最高为20%,还有金融机构比例也不低
七、中国证监会公司上市进度查询平台?
目前还没有。因为中国证监会并没有公开发布这方面的信息查询平台,而是通过官方发布的公告或者相关新闻报道来了解公司上市进展情况。所以想要查询上市进度,需要通过其他渠道或者关注官方公告。如果想要了解公司上市进展情况,可以关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等相关投资金融类媒体,或者通过询问相关业内人士来获取信息。同时,也可以通过拥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证券从业人员进行咨询或者了解。
八、未开票收入如何申报?
企业实现销售的时候,需要给购买方开具发票,可是如果购买方不需要发票,也不提供发票资料,企业就无法开具发票了,但是在申报增值税的时候,必须将未开票收入纳入申报数据
方法/步骤
1、打开增值税电子申报系统,进入申报系统主界面,点击销项发票采集。
2、如果上月未开票收入,没有进行申报,本月正常开票了,则点击一键获取销项发票,然后正常申报增值税即可。
3、如果上月未开票收入,已经申报了增值税。点击首页,返回到增值税申报系统主界面。
4、进入上月增值税销项发票采集界面,查看上月未开具发票采集的金额。
5、查询好未开票收入金额后,再次进入本月增值税销项发票采集界面,然后点击新增。
6、进入新增销项发票界面,选择未开具发票。进入未开具发票填写界面,不含税金额处,填写上月未开发票已申报增值税,并且本月补的增值税发票数据的负数。填写的负数不能大于第四步,上月采集的未开具发票金额。
7、填写好销项发票采集数据后,再填写增值税申报表,然后点击发送报表即可。
九、申报收入未计税?
不征税收入作为可以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的减除项目,一直属于企业在财务处理及纳税申报方面关注的重点事项。但由于其在纳税申报和税收管理上的特殊规定和可能存在的税会差异,使企业在不征税收入政策的应用上总有些“雾里看花”,不够清晰。
不征税收入与企业关系最为密切的是取得的专项财政性资金
十、非税收入与纳入专户的非税收入有何区别?
非税收入专户属于财政专户 非税收入资金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分别纳入一般预算管理、基金预算管理和财政专户管理。 一般来说,财政部门将非税收入财政专户内的专项资金,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划解国库或者上级财政专户。
上下级分成的非税收入,按照就地缴款、分级划解、及时结算的原则,通过非税收入财政专户定期划解、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