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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申请设立保险公司?

215 2024-03-15 04:54

一、如何申请设立保险公司?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里有明确的规定:  第七十条 保险公司应当采取下列组织形式:  (一)股份有限公司;  (二)国有独资公司。  第七十一条 设立保险公司,必须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第七十二条 设立保险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本法和公司法规定的章程;  (二)有符合本法规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  (三)有具备任职专业知识和业务工作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  (四)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五)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审查设立申请时,应当考虑保险业的发展和公平竞争的需要。  第七十三条 设立保险公司,其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二亿元。  保险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  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根据保险公司业务范围、经营规模,可以调整其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但是,不得低于第一款规定的限额。  第七十四条 申请设立保险公司,应当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一)设立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拟设立的保险公司的名称、注册资本、业务范围等;  (二)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文件、资料。  第七十五条 设立保险公司的申请经初步审查合格后,申请人应当依照本法和公司法的规定进行保险公司的筹建。具备本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的设立条件的,向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提交正式申请表和下列有关文件、资料:  (一)保险公司的章程;  (二)股东名册及其股份或者出资人及其出资额;  (三)持有公司股份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资信证明和有关资料;  (四)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五)拟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和资格证明;  (六)经营方针和计划;  (七)营业场所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的资料;  (八)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文件、资料。  第七十六条 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自收到设立保险公司的正式申请文件之日起六个月内,应当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  第七十七条 经批准设立的保险公司,由批准部门颁发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并凭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第七十八条 保险公司自取得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之日起六个月内无正当理由未办理公司设立登记的,其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自动失效。  第七十九条 保险公司成立后应当按照其注册资本总额的百分之二十提取保证金,存入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指定的银行,除保险公司清算时用于清偿债务外,不得动用。  第八十条 保险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设立分支机构,须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取得分支机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保险公司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保险公司承担。  第八十一条 保险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设立代表机构,须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第八十二条 保险公司有下列变更事项之一的,须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一)变更名称;  (二)变更注册资本;  (三)变更公司或者分支机构的营业场所;  (四)调整业务范围;  (五)公司分立或者合并;  (六)修改公司章程;  (七)变更出资人或者持有公司股份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  (八)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变更事项。  保险公司更换董事长、总经理,应当报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审查其任职资格。  第八十三条 保险公司的组织机构,适用公司法的规定。  第八十四条 国有独资保险公司设立监事会。监事会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有关专家和保险公司工作人员的代表组成,对国有独资保险公司提取各项准备金、最低偿付能力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等情况以及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章程的行为和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进行监督。  第八十五条 保险公司因分立、合并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后解散。保险公司应当依法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除分立、合并外,不得解散。  楼上的回答也不用脑袋思考,1000万元,50万元,你可知道每年每个保险公司的保费能收多少钱

二、外资保险公司设立条件?

外资保险公司,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下列保险公司:

一、外资独资保险公司;

二、合资保险公司;

三、外国保险公司的保险分公司;

设立外资保险公司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经营保险业务三十年以上;

二、在中国境内设立代表机构二年以上;

三、提出申请前一年年末总资产不少于五十亿美元;

四、申请人所在国家或者地区有完善的保险监管制度,并且该外国保险公司已经受到所在国家或者地区有关主管当局的有效监管;

五、符合申请人所在国家或者地区偿付能力标准;

六、申请人所在国家或者地区有关主管当局同意其申请;

七、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审核性条件。

符合上述条件的申请人,在向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递交书面申请时,同时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人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申请书,其中设立合资保险公司的,申请书应有合资人各方法定代表的共同签名;

二、申请人所在国家或者地区有关主管当局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对其符合偿付能力标准的证明、对申请书的书面意见;

三、外国申请人的公司章程、最近三年的年报;

四、设立合资保险公司的有关申请人的资料;

五、设立保险公司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筹建方案;

六、设立保险公司的筹建负责人员名单、简历和任职资格证明;

七、中国保险监督委员会规定的其他资料。

三、保险公司营业场所设立地址要求?

应符合下列条件:

这不是非法或危险的建筑。如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或者临时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或者有关证件,擅自擅自建设而改变设计目的的建筑物、构筑物;如果没有出生证,属于租赁,份额没有租赁许可证,没有份额的同意;如果有抵押,没有抵押权人的同意。

土地的性质符合要求。普通房屋不允许注册公司。由于公司注册地址,只允许用于商业住宿、酒店公寓或办公楼。一般来说,它是商业性的。当然,这取决于行业。如果是危险化学品或成品,根据其含量,可能需要工厂用地。

四、筹备组的意义?

筹备组是为下一步工作打前站的临时组织。它的意义在于做全面准备协调工作。

五、筹备组人员资格?

1. 筹备组人员的资格应该包括有一定的组织、协调和管理能力,能够承受一定的工作压力,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2. 这些资格的原因在于,筹备组作为一个组织机构,其职责是统筹协调整个活动的筹备工作。需要有一定的组织能力,才能确保活动的各个环节顺利地完成。工作的压力也比较大,所以必须有承受压力的能力。另外,筹备过程中需要频繁的沟通和协调,以及与其他部门或合作伙伴之间的联系,因此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也是必不可少的。

3. 具体来说,筹备组人员应该能够独立完成自己的工作,同时能够与其他组员有效地合作。需要有一定的计划能力和执行能力,能够按照时间节点和预算完成任务。还需要有一定的财务管理能力,能够进行预算编制和资金管理。

4. 步骤上,对于筹备组人员的招募,可以通过面试、推荐或自荐等多种方式进行。在确定人员之后,需要明确各自的工作职责和任务分配,以及需要完成的时间节点和目标。在工作过程中,需要进行频繁的沟通和协调,及时解决问题和调整方案。最后,需要对整个筹备过程进行总结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改进。

六、工会筹备组流程?

1、成立工会筹备组

工会筹备组由企业党组织广泛征求职工群众和有关方面的意见后确定;尚未建立党组织的企业,由上一级工会广泛调查了解征求各方意见指导组建筹备组,也可以在上级工会指导下由职工选举出筹备组成员。筹备组由3~7人组成,筹备组组长负责筹备全面工作。

2、提出建会申请

筹备组成立后,应以书面形式向上一级工会提出建会申请。上级工会在接到企业筹备组组建工会的申请报告后,一般应在10日内给予批复。

3、登记和发展会员

筹备组收到同意建立工会基层组织的批复后,利用会议、黑板报、广播、宣传栏等形式,向职工和经营者广泛宣传工会的性质、任务及组建工会的目的意义,组织职工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入会申请书》和《工会会员登记表》,经工会筹备组审查符合工会会员资格后,准备发给会员《中华全国总工会会员证》。已入过会的老会员不再填写入会申请书,凭工会会员证和会员组织关系转移证明进行登记。(申请书、登记表、会员证由中华全国总工会统一印制)

4、划分工会小组或分工会

以行政班组或行政科室为单位划分工会小组,民主选举工会小组长。职工较多的车间可以建立车间工会委员会(即分工会),民主选举工会委员会委员和工会主席。

5、民主选举第一次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

一般会员在100人以下的直接召开会员大会,不需要选举会员代表。会员在100人以上应召开会员代表大会,工会筹备组根据各工会小组的人数,将会员代表的名额分配到各工会小组(或分会),以工会小组为选举单位选举产生会员代表。代表候选人必须获得选举单位全体会员半数以上赞成票,经工会筹备组审查后才能确定代表当选资格,并张榜公布。会员在101至500人的,代表为会员的30%至20%;会员在501至1000人的,代表为会员的20%至10%;会员在1001至5000人的,代表为会员的10%至6%。

6、民主推荐提名候选人

筹备组提出推荐首届工会委员会委员和经费审查委员会(小组)委员候选人的条件,以工会小组或分工会为单位推荐。筹备组根据多数工会小组或分工会的意见,提出候选人建议名单,报经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工会审查同意后,提交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通过。企业主及其合伙人,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其近亲属不得作为本企业工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人选。一般100人以下设工会委员会委员3~5人;经费审查委员会(小组)委员3人;100~500人设工会委员会委员5~7人,经费审查委员会(小组)委员3~5人;500人以上设工会委员会委员7~15人;经费审查委员会(小组)委员5~7人。候选人以5%~20%的差额考虑。企业有女会员10人以上的,应建立女职工委员会,女职工委员一般设3—7人;女会员不足10人,可在工会委员会中设女职工委员一名。有职工10人以下的企业单独建会可不设立工会委员会,直接选举工会主席或组织员1人,组织会员开展活动。

7、第一次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的准备

准备工作主要有:1、工会筹备工作报告;2、将首届工会委员会委员和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报上一级工会审批;3、准备首届工会委员会委员和经费审查委员会(小组)委员候选人简历;4、确定会议日程;5、制订选举办法;6、印制选票;7、准备投票箱;8、大会会员(代表)名册;9、总监票人、监票人建议名单。

8、召开会员(代表)大会正式选举

工会委员会委员选举采取差额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可以等额选举产生。参加选举的人数为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时,方可进行选举;候选人获得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正式代表人数一半方可当选。工会主席、副主席可以由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直接选举产生,也可以由新产生的第一届基层工会委员会选举产生。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可以由会员(代表)大会的女会员(代表)选举产生,也可以由工会委员会提名,交会员大会审议通过。

9、将选举结果报上级工会审批

工会筹备组及时将首届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的选举结果,以书面形式向上一级工会报告,建立党组织的企业应同时向同级党组织报告。上级工会和同级党组织应在一个月内给予批复。

10、刻制印章、制作名牌

基层工会接到上一级工会的批复后,要及时制作并悬挂工会的名牌,并到企业所在地公安部门登记,刻制工会印章。工会组织名称应为单位全称后加“工会委员会”,名牌的规格与企业牌子一致,一般为白底红字或铜牌黑字。印章文字与牌子相同,按固定规格刻制。

企业工会成立后,工会委员会应及时将第一次会员大会的选举办法、选票等会议材料和会员登记表、上级工会批复等归入档案,建立会员名册,发给会员证,办理工会社团法人资格证书,申请建立工会经费账号,请企业行政帮助提供工会办公与活动场所,逐步建立完善工会的各项工作制度,努力将工会建设成为真正的职工之家。

七、什么法规定保险公司和证券等独立设立?

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根据履行职责的需要设立派出机构。派出机构按照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授权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股票、公司债券、存托凭证和国务院依法认定的其他证券的发行和交易,适用本法;本法未规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八、智慧城市筹备组

智慧城市筹备组的建立对于城市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智慧城市的概念正在逐渐深入人们的生活中。作为筹备组的重要成员,我们需要认清智慧城市的重要性,积极参与规划和实施工作。

智慧城市的定义和特点

智慧城市是指利用信息技术来提升城市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城市形态。其特点包括信息化、智能化、互联互通、可持续性和包容性。通过科技手段,提高城市运行效率,改善居民生活质量。

筹备组的任务和职责

  • 制定智慧城市发展规划:根据城市发展需求和现状,制定可行的发展规划,明确发展目标和路径。
  • 推动智慧城市建设:组织协调各方资源,推动智慧城市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确保项目按时按质完成。
  • 促进智慧城市应用:推动智慧城市技术在各领域的应用,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
  • 监督智慧城市运行:定期对智慧城市运行情况进行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

智慧城市建设的重要性

智慧城市建设可以提高城市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推动城市的可持续发展。通过智能化技术的应用,提高城市管理效率,优化资源配置,改善环境质量,增强城市竞争力。

筹备组成员的素质要求

  • 专业能力:具备城市规划、信息技术等相关专业知识,能够深入了解智慧城市的发展需求和路径。
  • 团队合作意识: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能够与团队成员协作,共同推动智慧城市建设。
  • 创新意识:具备创新思维能力,能够提出新颖的解决方案,推动智慧城市建设不断创新发展。
  • 责任心:具备较强的责任心和执行力,能够承担起智慧城市建设任务,积极履行职责。

结语

作为智慧城市筹备组的一员,我们需要不断学习和提升自身素质,积极投身到智慧城市建设中,为城市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只有团结协作,共同努力,才能打造出更加智慧、宜居的城市,造福更多市民。

九、业主筹备组最新规定?

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 

(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 

(五)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六)筹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七)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八)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 

(九)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十、业委会筹备组人数?

不确定。因为业委会筹备组的人数会根据小区的大小、业主数量、业委会的设置以及具体情况而定,所以不同的小区筹备组人数也会有所不同。此外,根据不同地区的相关法规,业委会筹备的人数也有一定的规定。因此,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才能确定业委会筹备组的人数。在确定业委会筹备组的人数时,需要考虑以下因素:小区的大小、业委会所需的人员构成、业主数量、社区管理部门的规定以及相关法规的规定等。在确定人数时,应当充分考虑到各方面的因素,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和判断,以确保业委会筹备组的实际工作能够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