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章程修正案怎么写?
更改公司名称的公司章程修正案,关键内容就是需有公司名称变更的说明。 范文可参考如下: XXXX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X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股东会决议一致通过, 对公司章程做如下修改:
1、 将公司章程第X章第X条公司名称变更为:XXXX有限公司。
2、 公司章程第X章第X条公司经营范围变更为:XXXXXXXXXXXXXX。
3、 公司章程第X章第X条,变更为XXX出资XXX万元, 占注册资本的XX%,王XX出资XXX万元,占注册资本的XX%。 公司其它内容一律不变。 股东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XXXX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二、公司章程修正案指的是什么?
是指公司股东大会通过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有关内客的决议案,公司章程是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生产管理的公司基本规章,对它的修改要经公司股东大会投票表决通过方可进行修改,它在公司管理制度中拥有最高地位,公司其它的管理制度不能违反公司章程,修改公司章程,由董事会提出议案,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三、公司章程修正案和公司章程有什么区别?
公司章程修正案是在公司原有章程的基础上进行了变更。
格式是”章程的第几章第七条内容由原来XX变更成XXX“ 变更章程需要股东作出决定,同意变更才能变更的。所以需要一份《股东决议书》。再附上变更的凭据(如变更地址需加上新的租赁合同,新的名称要有名称核准件等),接着就可以到工商做变更备案了。四、公司章程修正案和公司章程有什么区别,如何变更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是公司在开立时由股东共同依法制定的规章。而公司章程修正案是在公司持续经营过程中当原来章程中的某些条款不适用时需要对其进行修改以适合公司后续发展的条款修订案。
两者的区别一是设立时间先后,二是范围大小。但两者都是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管具有约束力。
如果要修改公司章程,需要交由股东会或股东大会表决,并要所持表决权股份超过2/3赞成才能通过修改决议。因为改章程属于公司重大事项。
五、如何撤销虚假的公司章程修正案?
要撤销虚假的公司章程修正案,召开董事会,通过撤销虚假公司章程修正案决议,并由全体股东签字确认,报原注册登记机关,要求撤销原公司章程修正案,变更新的公司章程。
六、有公司章程修正案了还需要修改公司章程吗/?
公司章程修正案是对公司章程的修改,按《公司法》第四十三条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章程的相关内容应当按照已经通过的公司章程修正案修改。
七、公司章程修正案和公司章程有什么区别?公司章?
章程修正案和章程的区别是,其一,时效性不同,公司章程是注册成立时的公司董事会一致通过的原始文件,而修正案是根据公司的经营发展变化,对原章程的部分内容或条款进行修订,并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条款,是先有章程,再有修订并先后生效的文件。其二,表达的内容不同,公司章程是全局性的整体文件,决定公司的整体运作方式及组织构架,股份构成等,而修订案只是对章程某些局部或条款的调整,比如股东股份的调整等。不具备整体性。这就是二者的主要区别。
八、请问?公司章程修正案是什么东西?
原来公司成立时是有一个公司章程的。
1、将原公司章程中涉及到股权变更的内容删除,把变更后的股权分配情况写进去,就是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然后打印出来,股东签字,再提交。
2、还有就是原来的公司章程保持不变,再整出来一个名字叫章程修正案的东西,修正案中不用写公司章程中的所有内容,只需要写明以下内容:原公司章程中某内容(涉及到股权变更的内容)变更为某内容(变更后的内容),然后让股东在修正案上签字,再提交。两者任选其一。 谁修改都无所谓,关键不在于拟稿的那个人是谁,而在于是谁签字,只有股东签字后的章程或修正案才能提交。
九、公司章程修正案需要工商同意吗?
公司章程修正案一般不需要市场监督部门同意,比如变更法人、增减资、变更经营地址,但变更经营范围时有的是需要前置的,必须先办理前置许可才能变更经营范围,如果没有办理,既使章程修正案做好上传,市场监督管理局也不审核通过,驳回。
十、变更经营范围公司章程修正案范本?
回答如下:以下是一份变更经营范围的公司章程修正案范本:
公司章程修正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决议,现就公司章程进行如下修正:
一、修改第三条为:
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XXX业务、XXX业务、XXX业务等。
二、修改第十条为:
公司的董事会由不少于3名、不超过9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1名董事长。董事的任期为3年,连续任职不得超过2届。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任期与董事相同。
三、修改第十一条为:
公司的监事会由不少于3名、不超过5名监事组成,其中包括1名监事会主席。监事的任期为3年,连续任职不得超过2届。监事会主席由监事会选举产生,任期与监事相同。
四、修改第十二条为: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XXX,其职权范围包括:代表公司签署合同、协议、凭证等文件;代表公司处理日常事务;代表公司进行对外联系等。
五、修改第十三条为:
公司的股东大会应当于每年的X月X日召开,审议公司的年度报告、利润分配方案、选举董事、监事、审计机构等事项。
六、修改第十四条为:
公司的董事会应当于每年的X月X日召开,审议公司的经营计划、财务预算、年度报告、利润分配方案等事项。
七、修改第十五条为:
公司的监事会应当于每年的X月X日召开,审议公司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制度、监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事项。
八、本章程修正案自批准之日起生效,与公司原有章程不一致的,以本修正案为准。
以上为公司章程修正案,特此公告。
公司名称:XXX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XXX
日期:XXX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