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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监理 保护措施包括?

297 2024-05-19 17:07

一、专业监理 保护措施包括?

监理措施

1、投资控制

组织措施:建立健全监理组织,完善职责分工及有关制度,落实投资控制的责任。

技术措施:审核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合理开支施工措施费,以及按合理工期组织施工,避免不必要的赶工费。

经济措施:及时进行计划费用与实际开支费用的比较分析。

合同措施:按合同条款支付工程款,防止过早、过量的现金支付,全面履约,减少对方提出索赔的条件和机会,正确地处理索赔等。

2、质量控制

组织措施:建立健全监理组织,完善职责分工及有关制度,落实投资控制的责任。

技术措施:严格事前、事中和事后的质量监督制度,见“监理工作制度”。

经济措施及合同措施:严格质量检验和验收,对不符合合同质量要求的,拒付工程款。

3、进度控制

组织措施:落实进度控制的责任,建立进度控制协调制度。

技术措施:建立施工作业计划体系;增加同进度作业施工面;采用高效能的施工机械设备;采用施工新工艺、新技术,缩短工艺过程间和工序间的技术间歇时间。

经济措施:对由于承包方的原因拖延工期者进行必要的经济处罚,对工期提前者实行奖励。

合同措施:按合同要求及时协调有关各方的进度,以确保项目形象进度要求。

二、临时水工保护措施包括?

临时工水下工作要穿好防水服,系上安全绳,确保绝对安全。

三、环境保护措施费包括哪些?

环境保护措施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政府环保税收:政府对污染企业按照其污染程度和排放量收取环保税,用作环境保护资金。2. 排污费:污染企业需要向政府支付排放污染物的费用,以鼓励减少污染物排放。3. 减排交易:通过排放权交易市场,政府对企业的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排放进行限额,并对其超额排放收取费用。4. 垃圾处理费:为了推动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政府对居民和企业所产生的垃圾进行收费,用于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营。5. 用水费:以鼓励节约用水和管理水资源为目的,政府对居民和企业的水资源使用进行收费,并将部分费用用于水资源保护和治理。6. 大气污染防治费:为了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政府对污染源进行大气污染防治费征收。7. 自然资源保护费:为了保护自然资源,政府对开采和利用自然资源的企业进行费用收取,用于资源保护、修复和可持续利用。8. 外来入侵物种防治费:为了防止外来入侵物种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政府对进出口货物和入侵性生物种类进行费用收取,用于防治措施的实施。9. 筹备费:为促进绿色发展和环境保护工作,一些地方政府对企业和居民进行筹备费收取,用于环境保护项目的资金补充。这些环境保护措施费用的收取目的在于促使企业和个人在资源利用和环境保护方面更加谨慎,推动经济可持续发展。

四、医护人员避险保护措施包括哪些?

医护人员的避险保护措施

1.严格穿戴工作服,隔离衣,工作帽,口罩。这些防护用具要严格遮住医务人员暴露在外的身体。

2.牢记戴手套。在接触患者的血液或者污染物操作的时候,戴手套能起到防护作用。

3.勤洗手和消毒。消毒液选用碘伏消毒液或者酒精,清洗1到3分钟左右。

4.及时处理废物,废弃医疗用品。这样能够减少被附在衣物上的病毒感染的风险。

五、企业研究开发成果保护措施包括哪些?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护本企业持有的知识产权,加强知识产权管理,鼓励发明创造,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决定》的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知识产权包括《专利法》、《著作权法》、《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有关法律所规定的权利,其中主要包括:  (一)专利权:主要包括新物质、新材料、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配方、新设计的专利申请权、专利权、专利实施许可权等。  (二)商标权:本企业拥有的注册商标专用权。  (三)著作权:主要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本单位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计算机软件、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地图、摄影、录音、录像等职务作品的著作权;由本企业提供资金或资料等为创作条件,组织人员进行创作的作品所享有的著作权。  (四)商业秘密(含技术秘密和经营秘密):主要是不为公众所知悉,只属本企业拥有的经营管理、工程、设计、市场、租赁、服务信息等。  (五)其他单位委托本企业承担的科研任务并负有保密义务的科技成果权。  (六)本企业引进的专利、商标、著作、计算机软件等知识产权。  (七)《反不正当竞争法》所赋予的权利,如商号、域名、网络地址专用权等。  第三条 企业各级领导、各部门应当采取切实措施加强对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管理,增强员工知识产权法律保护意识,维护企业无形资产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 企业的知识产权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组织、个人不得侵犯。凡本企业(包括企业总部、分公司及各地的分支机构,下同)的员工(含企业各级领导、无固定期限的员工、合同制员工、临时工等,下同),或来本企业实习、学习、进修或合作研究的研究人员,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二章 管理机构和职责  第五条 本企业成立知识产权领导小组,由企业董事长、总经理、主管副总经理及总经办、技术开发部、法务部、人力资源部、市场部、客户服务部、保密室、财务部等负责人组成,董事长为领导小组组长。知识产权领导小组是本企业知识产权的领导机构,负责对本企业知识产权的宏观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一)制定本企业知识产权工作发展的策略及规定;  (二)审查本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有关办法、工作规划、计划;  (三)指导、检查、监督本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的工作执行情况;  (四)规划处理与本企业有关知识产权的争议,保护本企业的知识产权;  (五)其他有关知识产权的领导、管理和协调工作。  第六条 本企业在技术开发部(或者法务部)设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由分管技术开发部(或法务部)的副总经理兼任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主任。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是知识产权领导小组的下设机构,归口管理知识产权工作,负责处理本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日常事务,其主要职责是:  (一)草拟本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有关办法、工作规划、计划,组织开展本企业的知识产权战略研究;  (二)宣传、普及知识产权知识及有关法律、法规和管理办法;  (三)审查企业各部门申报的知识产权文书,管理知识产权的申请、注册、登记统计等工作;  (四)管理日常的知识产权的状况、权属变更;  (五)配合政府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的日常及专项工作;  (六)监理涉外知识产权、进出口产品和技术合同中的有关知识产权问题;  (七)负责对企业相关人员进行知识产权的专业培训;  (八)协助调处知识产权纠纷;  (九)负责办理、落实知识产权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知识产权事务。  第七条 在技术开发部(或法务部)确定1名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管理制度  第八条 知识产权评估制度。  知识产权属企业的无形资产,企业根据实际需要对之加以评估,并在企业财务会计上反映。  在国内外科技开发、市场交易等产权变更时,必须进行知识产权评估,重大的事项须经主管领导和管理部门批准,报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备案。评估报告应当备案保存。  第九条 知识产权查新、检索制度。  企业进行科技创新、作品创作等涉及知识产权活动前,相应部门必须进行查新以确定创新是否符合企业可持续发展战略以及能否产生真正知识产权。  (一)本企业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等研究开发和技术改造,要充分利用专利文献制定正确研究方向和技术路线,提高研究开发的起点,避免重复开发或者发生知识产权纠纷。  (二)重大科研课题在立项、结题时应当进行查新和检索。  (三)申请专利、确定纳入商业秘密保护的技术诀窍、信息等,必须进行查新和检索。  (四)申请商标注册、使用新商号前,必须进行相关检索。  (五)开发新产品使用新型号、品牌前,必须进行相关的检索。  (六)企业对涉及知识产权的新技术、新产品进出口,必须查新和检索,全面了解有关技术或产品的知识产权状况,避免重复引进等问题,向国外出口新技术新产品时必须作有关知识产权查询工作,并报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备案。  第十条 知识产权工作备案制度。  企业对涉及知识产权的有关工作进行备案,主要包括:高新技术的科研独立开发、合作开发、知识产权合同;知识产权转让合同;知识产权评估;涉及知识产权的企业批准文件;知识产权成果处理方案;知识产权纠纷处理方案;具体的知识产权奖励措施;知识产权会议的决议;知识产权领导小组组成成员、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成员名单;知识产权中涉密范围人员名单;商业秘密保护范围划定;商业秘密保护措施;知识产权保护承诺书及相关的劳动合同;有关的知识产权规定;知识产权的财务处理等相关资料报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备案。  第十一条 企业建立成果归属判定制度。  (一)个人知识产权活动。企业鼓励员工在工作之余开展个人创新和知识产权创作活动。对于个人的非职务智力成果,企业予以尊重。  (二)职务知识产权创作活动。员工的职务创作活动的智力成果,归属本企业,其作品、技术成果、设计、发明等申请权及权利归属本企业,企业根据不同的情况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并保护其创作者的署名权。  以下智力劳动成果属于本企业:  1、为本职工作所完成的智力劳动成果;  2、为本企业分配指定专项工作任务所完成的智力劳动成果;  3、主要利用本企业的资金、设备、材料、资料等所完成的智力劳动成果;  4、来本企业学习、进修、实习或合作研究的客座研究人员或临时聘用人员,在本企业学习或工作期间完成、除另有协议外的智力劳动成果;  5、离开本企业1年内所完成的,与其在本企业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本企业分配的任务有关的智力劳动成果。  企业员工的个人智力劳动成果,不属于职务智力劳动成果,在以个人名义申请登记注册或者授权前,需要确认为其个人智力劳动成果的,应向本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提交书面说明,经审查后由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出具《个人智力劳动成果确认书》。  第十二条 知识产权档案集中管理制度。  企业的知识产权依照不同的标准进行分类,由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集中统一管理。  (一)项目档案管理。在所有的研究课题(包括本企业自行研究、委托或者合作研究、招投标项目的研究课题),从立项起到结题止,知识产权办公室应对项目全程跟踪,掌握科研、开发等工作的每一阶段进程。在每一阶段进程和科研工作完成后,研究人员须将全部试验报告,数据手稿、图纸、声像等相关原始技术资料收集整理,交项目负责人归档。在项目结题前,项目负责人必须在研究项目完成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向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提交全部各种载体的完整资料,按照要求完成归档手续后方可结题。如文件资料没有归档,或归档不完备,管理部门有权不予验收,项目承担者不因项目未验收而解除相应的责任。  前款所述文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计划任务书、技术合同书、实验记录、实验报告、图纸、声像制品、论文、手稿原始资料等。  (二)知识产权分类管理。对于商标、专利、著作权、商号、商业秘密以及其他知识产权,实行分类动态日常跟踪管理。  (三)涉及知识产权的相关档案材料,集中统一管理、保管,并严格执行科技档案借阅制度。原件严格控制,需要相应复印件或物品的,经主管领导审批,由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审核登记备案后方可借出。  第十三条 知识产权保密、知识产权保护承诺制度。  (一)企业划定科技开发区域、商业秘密保护区域,未经许可,非科研人员和因工作需要必须接触到相应资料、物品的人员,不得擅自进入划定的、与本职工作无关的场所,不得带领无关人员进入该场所或为无关人员进入该涉密场所提供便利。  (二)产品开发和职务智力成果活动期间,应当严格保守企业商业秘密。不得在公共场所或者利用非保密通信工具传递商业秘密信息和与职务智力劳动相关的信息。  (三)企业确定的商业秘密,在其文件资料或者物品上,以明确的警示标志标示出企业商业秘密的符号及密级、保密期限。相关的文件资料限于涉密人员接触;参加涉密的会议,采取到会办理签到手续、会后资料交还等保密措施。  (四)在劳动合同中,加上保密条款和竞业禁止条款,任何人不得利用职务、工作之便或采用其他不正当手段,将单位的知识产权擅自发表、泄漏、使用、许可或转让;也不得利用在本单位工作所掌握的信息资料为同行业的其他竞争者服务或提供便利。  (五)员工在进入本企业工作时,须签订《遵守<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办法>承诺书》。无论任何原因离开该本企业前,须将从事科技工作的全部技术资料、试验设备、产品、计算机软件、科技成果、作品、设计成果,所掌握的商业秘密及客户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通讯方式等)全部交回,并有责任保护本企业的知识产权,不得擅自复制、发表、泄露、使用、许可或转让。  (六)建立参观访问控制、陪同制度。参观访问者一律佩戴有专门标志的胸章,并按照指定路线和范围在专人陪同下,有组织地进行参观访问。  (七)提交的新产品在国内外参加展览会,涉及知识产权保护问题时,须做好事先充分的可行性研究和准备。  第十四条 知识产权合同制度。  (一)与国内外单位或个人进行合作研究或合作开发时,依据《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签订书面合同。合同中必须订有保护知识产权的条款。  (二)订立技术合同(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必须经过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审查,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签署,其他部门或个人无权签署。  (三)同国内外单位或个人进行专利权、商标权和著作权、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方面的许可证贸易时,需签订实施许可合同,并根据许可的权限范围、时间、地域等因素综合确定许可使用费。  第十五条 知识产权保护制度。  企业各部门、各级领导应充分认识知识产权的重要性,要依照《反不正当竞争法》,坚决制止、杜绝由不正当行为造成的知识产权流失;充分利用法律规定和结合本企业实际,发挥知识产权在企业竞争中的作用。  (一) 企业积极进行知识产权登记、备案、申请确权工作。对于不宜采取上述措施但有商业价值的智力劳动成果,应先作为商业秘密予以保护,在确定知识产权保护方式前,不发表成果论文,也不得以委托鉴定、展览、广告、试销、赠送产品等任何方式向社会公开。  (二) 严防商标、专利、域名、商号被他人抢注。  (三) 各部门积极配合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日常跟踪商标、专利、商号及其他知识产权的登记注册、授权情况,发现可能对本企业知识产权有冲突的情形,应通过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采取积极措施,运用法律规定和制度性安排提出异议或启动相应的程序解决。  (四) 任何机构和个人,发现侵权或者侵权的可能,应采取积极措施配合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在行政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的指导下解决问题。  (五)企业聘请知识产权法律专业的常年法律顾问,对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提供帮助。  第十六条 企业建立知识产权宣传制度。  本企业设立知识产权宣传、保护基金,用于每年的知识产权培训和宣传工作。对员工制定培训、宣传计划,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宣传工作。  第四章 奖 惩  第十七条 智力劳动成果的完成人员,有在相关成果文件上注明自己是该成果完成人的权利和获得相应荣誉、奖励的权利。  第十八条 专利权被授予后,专利权持有单位要按照专利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发给发明人或设计人奖金。  专利技术及其他技术实施后,根据其推广应用的范围和取得的经济效益,要按照专利法、技术合同法及其它有关规定发给发明人、设计人酬金或提成。  第十九条 任何人不得采用不正当手段擅自将本企业所有的知识产权泄漏、使用、许可或转让。  第二十条 违反本规定,泄漏本企业的商业秘密,或者擅自转让、变相转让以及擅自许可使用本企业知识产权,或造成本企业知识产权流失和损失的,本企业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对给本企业造成的经济损失,依法要求其进行相应的赔偿,侵权行为触犯刑律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监督本规定的执行,并有责任劝阻、制止和举报违反本规定的人员和行为。对举报有功的单位或个人要予以保护和奖励。  第二十二条 对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企业将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有关人员给予相应的精神或物质奖励,或通报批评、处罚。  第二十三条 对未及时申请专利、商标注册、软件登记或未采取其它保护措施,给本企业权益造成损失的,应追究直接责任者和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必要时给该单位负责人及有关人员以行政处分,严重的提交司法部门处理。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知识产权的保护时效及其它产权界定等问题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本办法未尽之规定,以最大限度保护本企业知识产权、促进本企业可持续发展为原则处理。  第二十五条 本规定由本企业知识产权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年 月 日  遵守《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办法》承诺书  本人已经阅读并清楚《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办法》的全部内容。我同意在企业工作、任职、学习(包括实习、进修、合作研究、兼职)期间,遵守国家有关知识产权管理的法律、法规和《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办法》。我在企业工作期间因职务或单位指派工作以及利用单位条件所取得的有关知识产权方面的成果,其知识产权归企业所有,并且向企业缴还、归档有关研究资料和成果、实物。  我将遵守上述之承诺,并愿意承担《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办法》规定的责任和享受有关的权益。  特此承诺。  承诺人(签名):  承诺人所属单位(部门):  年 月 日

六、种子新品种保护措施包括什么

种子新品种保护措施包括什么

种子新品种保护措施包括什么

在农业领域,种子新品种的保护至关重要。种子是农业生产的基础,新品种的保护则为农民提供了更好的选择和更高的产量。所以,我们需要了解种子新品种保护措施包括什么。

植物新品种权

植物新品种权是一种法律保护,确保育种者对于新培育的植物品种拥有独占权利。这意味着任何未经许可的种植、销售或繁殖该品种的行为都是违法的。

品种审定和注册

品种审定和注册是保护种子新品种的重要步骤。在进行种子生产前,必须通过相关机构的审定程序,确保该新品种具备一定的优秀特性和质量标准。审定通过后,品种需进行注册,以获得法定保护。

培育者的权利

种子新品种保护措施包括赋予培育者特定的权利。培育者有权决定是否授权他人使用自己培育的新品种,以及对使用该品种的条件和费用进行协商。此外,培育者还有权享受由于他人侵犯其新品种权而获得的赔偿。

执法和惩罚措施

为了保护种子新品种,相关机构必须加强执法和实施惩罚措施。对于违反植物新品种权的行为,将依法进行调查并给予相应的处罚,以起到震慑作用。

国际合作

国际合作在种子新品种保护方面至关重要。通过与其他国家和组织的合作,可以加强对跨国品种侵权行为的打击,并推动全球种子产业的健康发展。只有通过国际合作,才能形成更为完善的新品种保护体系。

公众意识教育

提高公众对于种子新品种保护的意识是非常重要的。通过加强教育,让人们了解种子是农业发展的重要基石,同时认识到保护新品种的重要性。只有当公众有足够的意识和支持,才能更有效地维护种子新品种权益。

培训支持

提供培训和技术支持是保护种子新品种的另一个重要措施。通过培训,农民可以学习到如何辨别、使用和保护新品种种子,以提高农作物的产量和质量。

技术创新

技术创新对于种子新品种保护至关重要。通过不断推动科学研究和创新,可以提高新品种的抗病虫害能力和适应性,从而降低农作物的损失,保护农民的利益。

总结

种子新品种保护措施包括植物新品种权、品种审定和注册、培育者的权利、执法和惩罚措施、国际合作、公众意识教育、培训支持以及技术创新等方面的内容。这些措施的实施可以保护种子新品种的独特性和创新性,促进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七、种子新品种保护措施包括哪些


种子新品种保护措施包括哪些

在现代农业中,品种保护是种子行业中的关键问题之一。大量的农作物品种正因为侵权行为而受到损害,为了保护农业产业链的持续发展,种子新品种的保护措施至关重要。

随着科技的进步和对知识产权的认识不断提高,针对种子新品种的保护措施也不断完善。本文将介绍一些种子新品种保护措施,以加强品种保护,促进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1. 法律保护

种子新品种的法律保护是最基本的保护措施之一。通过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品种权利人的权益,加大对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国家相关部门要加强执法力度,对违法侵权行为依法从严惩处。

此外,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的修订和解读工作,加大对知识产权保护的普及力度,提高农民和种植者的法律意识,从源头上减少侵权行为的发生。

2. 科技创新

科技创新是保护种子新品种的关键手段之一。科技的不断进步为种子行业提供了更多的保护手段。例如,通过基因工程技术和生物技术的应用,可以对种子进行改良和保护,增加其耐病虫害和适应性。

同时,加强种子新品种保护技术研究和推广,培育出更多适应气候变化和病虫害的抗性品种,提高农作物的产量和质量。

3. 产业联盟

种子行业的产业联盟是加强品种保护的重要途径之一。通过建立行业协会和组织,加强种子新品种的信息共享和合作。

产业联盟可以共同制定保护措施,规范种子市场秩序,共同打击侵权行为。同时,联合各方资源,加大对种子新品种的培育和推广力度,促进优质品种的推广和应用。

4. 市场监管

加强市场监管是保护种子新品种的重要手段之一。相关部门要加强对种子市场的监管,严禁销售假冒伪劣种子。

建立健全的种子品种准入制度和质量监测体系,加强对种子产品生产、流通和销售环节的监督检查,确保市场上的种子品质可靠。

5. 农民教育

加强农民教育是保护种子新品种的根本出路之一。农民是种植者,积极引导农民树立知识产权意识,加强品种保护教育,提高农民对新品种的认识和使用。

通过开展种植技术培训和品种推广活动,帮助农民了解新品种的特点和优势,提高他们对新品种的接受和认可度。

6. 国际合作

国际合作是保护种子新品种的重要保障之一。加强国际间的技术交流与合作,共同推动种子新品种保护措施的制定和实施。

通过与其他国家和国际组织的合作,促进品种资源的交流和开放,扩大新品种的推广应用范围,提高农作物的适应性和竞争力。

结论

种子新品种的保护措施是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支撑。通过法律保护、科技创新、产业联盟、市场监管、农民教育和国际合作等多种手段,可以加强对种子新品种的保护。

这些措施的完善和实施,有助于促进优质品种的培育和推广,增加农作物的产量和质量,推动农业产业链的健康发展,为农业经济的繁荣做出贡献。

八、冰川的保护措施?

保护绿色植物就是在保护冰川,有的人误解说温室气体,温室气体是所有生物进行生命活动必须要产生的,是无时无刻不在产生,总体来讲氧气含量过高,气候变冷,就像冰河时代,绿色植物无法生存,也没有足够的二氧化碳来提供光合作用。地球上的生产者变少消费者作为食物链次一级也会随着生产者减少而减少。如果温室气体过高,臭氧层破坏,紫外线穿透云层对生命进行照射也不利于生命的增加。让温室气体处于一个恒定的状态是最佳的。现今的问题不是减少排放,而是增加绿色植物,地球上大部分氧气由硅藻产生。陆地作物提供的贡献减少。减排是下下策,增加绿色作物才是问题解决的关键。5

九、版画的保护措施?

保护与对策

(一)创建全国性常设管理机构“中国木版年画艺术发展学会”

创建全国性管理机构“中国木版年画艺术发展学会”,广纳全国各年画基地管理者、艺术名师、专家学者入会。学会为常设机构,下设学会办公室、馆藏部、研发部、市场部、艺人部等下属机构和专项分支机构。同时还应在十二个年画主产基地所在地成立省级“XX木版年画艺术发展学会”。

(二)创建全球化中国木版年画艺术品馆藏网络体系

中国木版年画艺术品早已经拥有国际鉴赏对象的属性了。我国很有必要以新建“中国木版年画博物馆”为中心,创建全球化中国木版年画艺术品馆藏网络体系。这个体系包括三个层次的网络:其一,由国家和地方美术馆、博物馆、群艺馆、中国木版年画博物馆和基地年画博物馆构成的国内馆藏网络。其二,以英国大英博物馆、德国柏林国立民俗博物馆、俄罗斯国家普希金造型艺术馆和冬宫博物馆等为主的,包括世界各主要国家的博物馆、艺术馆在内的国际馆藏网络。其三,建立“中国木版年画博物馆网站”,包括国家和各基地博物馆网页。同时,将年画网页上到“雅虎”、“搜狐”、“新浪”等全球大型门户网站上。这样,构建起中国木版年画国际网上博物馆。在开发这个馆藏网络体系时,应在国内外定期精心举办大型木版年画展览,以树立中国木版年画艺术品作为国际鉴赏对象的形象地位。

十、溶洞的保护措施?

,将溶洞地区的承载能力进行有效加强,在采用这种处理方法是要注意如果钻孔穿越溶洞、漏浆太快而无法达到加固目的时,需要采用集中抛填的措施.

2.

注入水泥砂浆的处理措施 桩基施工溶洞处理的注入水泥砂浆措施使用在较复杂的岩溶地区,一般溶洞层数较多,且保证溶洞位置勘察准确

3.

片石黏土筑壁的处理措施 桩基施工溶洞处理的片石黏土筑壁处理措施